贾宁[1]2002年在《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分析与改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最主要构成部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融通资金的最重要渠道。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改造关系到农村金融发展的根本方向,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资本基础,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甚至会对农村社会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设计有国有化、股份化、合作化叁种形式。国有化必然使其在市场竞争压力下,遵循商业经营原则,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资金的逐利性驱使下造成大量农村资金向中心城市转移,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匮乏,农村经济发展缺少资金支持;股份化是商业性金融机构更为合理的股权结构形式,但是也同样会造成金融机构的商业化经营取向,农村资金大量向中心城市转移,向优质客户集中投放,造成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缺口拉大;合作化则比较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能够较好地实现资金来源于农村、投放于农村的目的,减少农村资金外流,增大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有效发挥金融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受信贷资产质量差、经营管理混乱等内部因素和农民收入水平低、社会信用水平差等外部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合作制原则下的股权结构改造实践仍存问题。但不能否认,合作化股权结构改造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聚集农村闲散资金、改进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方面极具必要性;合作化股权结构改造从农村金融市场状况、农民经济实力状况、农业和农村经济基本状况方面分析,具有很强可行性。针对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状况,采取区别 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分析与改造 对待、逐步推进原则,实行合作化股权结构为主的股权改造,进而逐步实现农 f啊言用社全乞营改善和渤4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 农+什言用社股权结构改造完成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从农丰打言用社力D强经 营管理、人民银行力D强监管、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社会信用环境优化等多方面 入手,逐步实玖功对462ffi!f!/VP系的完善、农十个金融机构的发原矫4市场经济的 繁荣。
肖潇[2]2012年在《我国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研究》文中提出2003年以来,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明晰,公司治理框架得以初步建立,总体运行情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的完善,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均处于初步的摸索阶段。究竟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才较合理、有助于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率?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将决定着农村信用社未来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在公司治理的整个结构体系中,股权结构是基础,保持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一个最重要的方法。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某市农商行改革为典型案例,利用DEA模型及Tobit回归模型分析股权结构因素对经营效率的影响程度,寻找出对经营效率具有较大影响的股权因素,从而得到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模式。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合理的股权结构模式展开分析和探讨,揭示农村信用社未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以期为农村信用社设计合理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其治理结构,进而提高其经营绩效提供一定借鉴。从长远来看,现有的股权设置条件下的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只是一种次优选择,农信社商业化日渐显着,股份制模式是更为有效的产权制度模式选择。
王建国[3]2005年在《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改造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村千家万户的金融纽带,在农村金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大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地农村信用社陆续启动了新一轮的改革。改革的重点之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有叁种制度可以选择:合作制、股份制以及股份合作制。股权结构的设置和安排是各种产权制度的具体体现,各地采用的产权形式不同必然要求设置不同的股权结构,这就是说股权结构改造问题有各地的特殊性。但是,由于都是同一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史背景近乎相同,改革的终极目标一致,所以股权结构改造又都面临着:股权过度分散、国有股地位没有明确、内部人控制等共同的问题。 针对这些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有针对性对策:股权更加多元化、股权性质更加多样化、明确国有股比重、明确股权转让范围等。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改革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保证,特别是需要良好的经济基础、严谨的法律制度以及适当的金融监管。 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各案例中农村信用社的股权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各地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优化股权结构设置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从而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杨俊凯[4]2008年在《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追寻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生背景与发展轨迹,可以说是一个特定环境下承担特殊任务的产物,其产生与发展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经过50多年的改革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农的金融主力军。但由于历史的、政策的、体制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安排中的产权残缺、治理结构不完善、政府行政干预等问题逐步显现,并由此派生出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干预等问题,影响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发展与对“叁农”发展的支持。在2003年以前,农村信用合作社虽历经多次体制调整与变革,但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更多的只是在形式上做出了改变,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实质性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掀开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新一轮改革的序幕。分析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背景,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发展双重压力下的必然选择。根据改革方案的设计,新一轮改革要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强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并把管理职责移交地方政府,增强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中的责任。改革的宗旨是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总结5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进展与成效,由于改革参与主体行为选择不一致、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到位,以及中央政府资金支持激励机制实施的偏差,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结果与改革方案目标设计存有较大的偏差,改革的成效更多的是表现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状况的改善,而改革方案设计的经营管理机制的转变和高效率服务“叁农”的目标收效甚微。因此,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与成效,检讨改革方案设计的得失,是一个关系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深化与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选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相关理论的指导下,总结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历史与经验教训,阐述了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方案设计,在此基础上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分别分析了改革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资金支持激励机制的实施效应和产权制度的改革效果,并从改革方案设计目标的角度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进行了综合分析,结合理论分析结论综合评价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进展与成效,进而提出了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建设。全文共由十章内容构成:第一章,导言。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概述了目前国内、国外相关课题的研究动态,提出了论文研究的逻辑思路和所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可能的创新。第二章,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理论基础。本章作为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界定了合作社与合作金融的概念,简要概述了国际合作社原则的演变,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基础理论,主要包括农村金融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对比了各个理论不同流派的主要观点和政策主张,并简要分析了不同理论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金融改革的影响。第叁章,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本章分析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生背景与发展变化,重点考察了2003年以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成效,检讨了以往历次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得失。第四章,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方案设计。本章分析了2003年启动的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背景,解读了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方案设计的目标、原则和激励措施,分析了为实现改革目标而设计的改革思路,对比总结了新一轮改革方案设计与以往改革方案相比所具有的特点。第五章,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本章根据改革方案的规定概括总结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地方政府、中央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和省级联社等改革参与主体的职责,分析了各改革参与主体在改革中的目标定位及可能的行为选择,进而分析了改革参与主体行为选择不一致对改革进程和改革目标的主要影响。第六章,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激励机制设计的博弈分析。本章以中央政府资金支持的主要方式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作为分析对象,在阐述专项票据发行与兑付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方法重点研究了专项票据发行与兑付特别是专项票据兑付中改革参与主体的行为,分析了在中央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息非对称状态下双方博弈的有效均衡,以及这种博弈结果对中央政府资金支持激励机制实施的影响,指出资金支持激励机制实施的结果并不能必然实现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第七章,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与治理结构分析。本章在对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制度改革模式设计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比分析了不同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组织形式下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成效,分析结果表明在现有的产权制度模式和股权结构设定下仍然无法有效避免“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干预”的问题。第八章,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成效综合评价。本章在对既有的关于改革成效的研究成果进行概述的基础上,以改革方案设计的改革目标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标准为视角,运用时序全局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所选择的西部某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成效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结合前文理论分析结果综合评价了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指出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状况的改善,而经营管理机制转换和服务“叁农”发展的改革成果有限。第九章,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化改革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安排。本章进一步总结了新一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进展与成效,重点分析了目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考察合作金融理论新演进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思路和核心,以及产权制度股份制改革、地方政府退出的行业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功能再造及中央政府资金支持激励机制实施等改革的相应制度安排。第十章,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制度环境建设。本章从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的相互关系入手,分析了制度环境对制度安排的重要影响,指出一定的制度安排必须符合相应的制度环境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深化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必须的制度环境建设。
范静[5]2005年在《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叁农”问题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农村金融体制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它对破解“叁农”问题将发挥十分关键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有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独木难支,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制度的特征与功能基本丧失,其制度性绩效差,其不良贷款比重增大。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难点和焦点。农村信用社改革成功与否,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全局和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成败,其战略意义十分重大。因此,系统深入分析农村合作金融运行的内在矛盾,应尽快实施以明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归属、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探索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的模式与路径,这是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或出发点。本文以货币金融理论、合作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充分吸收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以农村合作金融的产权制度为主线,探索国际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规律和趋势,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研究的理论框架,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绩效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以明晰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归属、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基本框架和支撑体系。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和演绎分析法,对各国合作金融制度及其变迁轨迹的比较分析,归纳出国际现代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并运用演绎分析法,借鉴现代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一般模式,探索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基本模式。运用实证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对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缺陷问题及其产生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基础上,运用规范分析提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变革所需的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创新的思路。本文通过系统研究取得了以下主要研究成果。1、通过对国际合作金融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经验考察,即对国际合作金融制度发展历程的纵向比较研究,探索不同历史阶段的合作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规律性,即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特点和原因。并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异化的过程、特点及原因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国际合作金融制度变迁是合作金融制度内在缺陷与外部环境变化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合作金融制度是以一种动态的、发展运动的状态存在。就某一具体合作金融组织而言,单一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变迁的轨迹应该是:由非营利合作转向营利性合作,由劳动联合转向资金联合,由以“为社员服务为宗旨”的信用合作组织转向商业性金融组织。而从全社会角度考察,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并存是各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共同特征。或者说,商业性金融不会取代合作金融。本文对这一规律的揭示为研究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借鉴。2、在回顾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演化历史的基础上,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制度需求角度论证我国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客观必要性及合作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职能定位。提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是满足农村弱势群体融资需求的制度保证,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结构和分配方式能够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特别是能够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是弥补农业本身弱质性的客观需要。本文关于我国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客观必然性的理论阐述是对目前理论界存在的“农村合作金融在中国没有生存的土壤”观点的澄清和修正。3、本文创见性提出了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的理论研究框架。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传统的研究模式中,一般多从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的“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的四项原则入手进行分析。本文摒弃了这种传统研究模式,从农村信用社的契约性质入手,提出在农村信用社契约中,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安排应该遵循“契约性”逻辑,由信用社股东、人力资本所有者、储蓄者以及职工共同享有信用社组织租金的实际占有权和控制权。在分析探讨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特殊性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股东治理逻辑并不适合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模式,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目标是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模式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该研究框架的提出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建设性指导意义。4、关于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现状问题研究,本文通过对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规范的合作金融所要求的“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四项原则在我国农村信用社实践中未能得到真正的体现。一是入股和退社的非自愿性。入股和退社的非自愿性主要产生于政府行政性推动或政策干预所致。二是农村信用社产权主体的虚置性,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现有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和缺乏法人股、投资股股东,社员资格股实质是“存款化股金”和农村信用社集体积累产权不清等方面。而目前农村信用社股权定价机制不合理和缺少市场退出机制是农村信用社产权主体虚置性产生的内在原因。叁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无效性,表现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以及政府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无效性产生的内在机制:即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分离,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效用函数不一致而形成的利益上博弈关系,农村信用社缺乏改革治理结构的内在动力和压力。从而推进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问题的理论研究提升到制度层面高度。5、本文系统提出了农村信用社严杈制度创新的一个基本框架。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的目标定位是,坚持服务“叁农”的功能定位,坚持市场化的“四自”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化产权制度。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因地制宜地选择多元化产权制度。提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这种模式只适合工业化程度较高、对农业信贷要求不多而支农任务相对较轻的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银行能够实现追求一定盈利和为社员服务并举,顺应了合作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对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而言是一种可行的金融制度安排。合作制农村信用社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社员搞好金融服务,是适合于我国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本文提出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的一个基本框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把国际合作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一般规律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构建适合于中国特殊国情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安排。6、本文设计了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路径:建立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核心就是通过信用社内部的正式制度安排来确保每个产权主体具有平等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的机会,同时又依靠相互监督的机制来制衡各个产权主体的行为;通过适当的投票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来稳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以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这一共同治理目标。共同治理模式包括两个并行的机制:理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是通过在理事会中建立共同的决策机制来保证各利益相关者有平等机会参与信用社重大决策。监事会中的共同治理机制则是通过利益相关者进入信用社的监事会,以改善监事会对理事会和公司经理人员的监督效率,以确保各个产权主体平等地享有监督权从而实现相互制衡。共同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监督机制是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叁会”相互制衡机制和对代理人的激励机制。7、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创新,必须要以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为基本保障。本文从税收政策、利率市场化政策、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存款保险制度、金融监管体制、农村合作金融立法和省级信用联社职能定位等方面提出了外部政策和体制环境的基本构架。
何婧[6]2012年在《中美中小银行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小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服务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背景下,需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促进经济平衡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本文基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下发展中小银行的积极意义,围绕中小银行比较优势的形成和发挥,就中美中小银行的发展历程、现状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等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在借鉴美国中小银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现实状况,提出促进中国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可以总结出中小银行比较优势所在及其形成机理。金融中介理论说明了银行类金融中介在减少信息不对称方面的积极作用,但金融中介的具体功能和特点随宏观环境变化而发生改变,并受到银行业市场竞争的影响。银行业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的存在使得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在业务特点、贷款技术、组织结构等方面形成了典型区别。由于中小银行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时存在软信息处理的优势,同时其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等公司治理特征更有利于减轻委托代理成本,因此奠定了中小银行在关系型贷款上的比较优势。因此,中小银行在关系型贷款领域的比较优势是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围绕以上理论基点,对中美中小银行的比较研究具体针对宏观环境、市场结构、经营模式和公司治理四个方面分别展开。对中国地区金融差异与地区经济差异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表明,缩小地区金融差异对于减少地区经济差异有显着的积极作用,减少地区经济差异和金融差异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中小银行的发展对缩小地区经济差异的影响比国有大型银行的影响更加显着。因此,发展中小银行对于缩小地区经济差异、解决二元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中小银行应定位于在当地经营,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美国中小银行长期以来在服务地方经济和减少地区差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整体来看,美国中小银行的经营比较稳健,服务地方的功能发挥良好,表明其发展模式具有可持续性。中国的中小银行发展迅速,在服务中小企业、增强农村金融供给、缩小地区经济差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依然明显,中小银行应利用其比较优势,为地方的中小企业和“叁农”更好地服务,为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做出更大的贡献。宏观环境和市场结构是影响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外部因素。通过中美中小银行发展的外部因素的比较,可以发现,中小银行的生产和发展基于特定的外部环境,受经济基础、制度约束、技术条件等宏观环境的综合影响;适度的市场竞争是中小银行形成比较优势的外部压力。美国中小银行在经济、制度、技术等宏观环境影响之下,奠定了以关系型贷款为核心的特色定位。美国银行业较为宽松的准入制度和完善的退出机制使中小银行能够较为充分地竞争,适度的市场竞争压力为中小银行发挥比较优势提供了条件。中国中小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同样受宏观环境的综合影响,根植于中国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土壤。随着中国中小银行的发展,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在持续降低。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和逐步完善退出机制,将促进银行业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对于增强中小银行的竞争意识和提高经营绩效有积极作用。特别是针对中国农村地区的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现实,引入更多的农村中小银行业机构,加大金融市场竞争的力度,将促进中小银行关系型贷款的发展。经营模式和公司治理是中小银行比较优势形成的内因。对中美中小银行经营模式和公司治理的比较分析表明,中小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以关系型贷款为核心,在客户对象方面应以社区居民、农户和中小企业为主;就经营地域而言应集中在当地及附近区域,便于对当地软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服务产品应在传统存贷业务基础上,突出人性化的针对性服务,与客户建立紧密和稳定的关系。中小银行的产权结构、组织层次、激励和监督机制等公司治理因素应利于银行对软信息的传导和使用,减轻代理成本,为关系型贷款形成支持。中小银行比较优势的形成和发挥需要经营模式和公司治理的协调配合。通过对中美中小银行经营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宏观环境、市场结构、经营模式和公司治理四种因素对中小银行的经营绩效均存在显着影响。实证结果证明了这四种因素是中国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充分条件。为中国地方中小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充分条件的对策建议包括:进一步优化外部宏观环境,培育竞争型的银行市场结构,突出经营模式的特色定位,构建激励相容的公司治理结构。
王翠春, 汪冬梅[7]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中逆向选择与监管政策趋向研究——基于山东省辖内131家县级联社的调查与分析》文中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就有可能产生,而逆向选择的存在扭曲了正常的交易行为,使帕累托最优难以实现,甚至出现交易萧条、市场消失。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中,产权制度改革是核心和基础,能否通过新一轮的股权改造,彻底转换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经营机制,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在农村信用社新一轮的股权改造中存在着诸多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问
唐雅丽[8]2015年在《阿坝州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治理案例研究》文中指出目前,我国的银行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组成。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信用社,主要肩负着为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其机构众多、覆盖面广的特点,使得农村信用社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叁农”的金融纽带。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服务内容与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2003,中国启动了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改革宗旨为服务“叁农”,当前农村信用社部分兑付了中央银行票据,财务实力得到提高,支持“叁农”的能力不断增强,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果。然而,仍然没有很好的解决产权不明晰与独立法人地位矛盾的问题,致使农村信用社出现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长期高度关注,随着2004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也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次改革把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特别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并把实现决策、管理、监督的相互制衡及促成激励和约束相互结合的经营机制作为最终改革目标。为更好地解决其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符合现代企业运行规则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清晰、资本金充足及财务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成为真正能够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服务“叁农”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当前各方值得关注的问题。解决“叁农”问题的关键是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收都需要金融的支撑。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不同经济时期经历了多次改革,在肯定改革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其存在的问题,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所以建立高效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今后改革的着力点。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在公司治理理论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阿坝州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治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揭示出不同地区的农村信用社选择不同的产权制度要因地制宜,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的建议,试图寻找出适合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发展又有利于支持辖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较佳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文研究成果对我国其他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有一定借鉴意义。
韩红[9]2013年在《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探讨》文中提出“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任务和主要目标,但究竟建立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定。而省联社模式经过10年的运作,尽管在改革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推动了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以及我国司法体制的逐步健全,省联社角色定位日益尴尬,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而这种管理体制与产权制度背道而驰的模式也备受专家诟病。本文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综合分析了目前农村信用社实施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要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必须配套实施相应的管理体制改革。本文通过对省级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现有五种改革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提出组建省级统一法人的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是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基于自身经营状况的现实选择。并从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外部环境两个方面论证了组建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的可行性。同时,通过比对分析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模式,提出了组建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的路径选择:部分经营较好的农村信用社与省联社新设合并成立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在清产核资的前提下,对其他经营较差的农村信用社实行吸收合并,完成统一法人的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在具体的股权设置上,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农村商业银行情况,对银监会关于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设置要求提出了质疑,提出了设置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的整体构想,并打破内部职工股占比不得超过20%的硬性规定,提出为提高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应全面推行员工持股计划。
曲小刚[10]2013年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这个理念,希望为没有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联合国为了促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把2005年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立的乡村银行。微型金融理论和普惠金融理论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开展微型金融业务可以在实现财务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的目标。我国构建了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为主角,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但是随着商业化,它们的逐利趋向越来越明显,渐渐远离农村。因此有必要研究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问题,促进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是指财务可持续目标和服务“叁农”信贷的目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是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更好地满足“叁农”信贷服务的需要。论文在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和服务“叁农”信贷状况基础上,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在评价时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评价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从机构视角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有较大改善,而服务“叁农”信贷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善。上市后中国农业银行财务可持续状况有极大地改善,但服务“叁农”信贷不但没有改善反而下降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可持续状况得到改善,主要原因是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和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开展,农业商业性信贷业务对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产生排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状况不断改善,对农户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较好,但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速度缓慢和地区分布不合理。从农户视角看,正规借贷服务不足,导致民间借贷成为农户主要信贷资金来源。农村正规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没有显着影响,正规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远远小于民间借贷。农户的贷款需求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供给不匹配。基于以上判断,论文从“叁农”金融业务特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叁个方面来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有:“叁农”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高、风险大和盈利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利性强,业务创新能力不足,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不完善。另外,论文主要选取了两个代表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模式进行介绍,一个是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从事的小额信贷模式,另一个是日本的农协模式。通过对国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指出可供我国借鉴之处。针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与对策。具体为:提高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构建社会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完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兼顾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论文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双重目标兼顾的含义进行界定,并分析了双重目标之间关系。设计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财务可持续和服务“叁农”信贷两个方面来分别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并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状况进行客观评价。(2)运用超效率DEA模型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2011-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叁家村镇银行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指数进行测算和分解,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当地叁家村镇银行的财务绩效和支农绩效较好,双重目标兼顾较好。(3)基于2006-2010年农村固定观察点两万多农户的微观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从二元金融结构和区域差异的角度,实证分析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研究结论为正规借贷对农户生产的影响远远小于民间借贷的影响。(4)利用1978-2009年的数据,建立VAR模型研究农村正规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民收入有负向影响,农村正规金融效率对农民收入几乎没有影响,农村正规金融结构对农民收入有负向影响。而我国农民收入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水平和农村金融结构没有影响,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效率有负向影响。(5)从“叁农”金融业务特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叁个方面来分析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针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不均衡的原因,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的政策建议与对策。
参考文献:
[1]. 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分析与改造[D]. 贾宁. 东北农业大学. 2002
[2]. 我国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研究[D]. 肖潇. 长沙理工大学. 2012
[3]. 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改造问题研究[D]. 王建国. 河北大学. 2005
[4].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制度改革研究[D]. 杨俊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5].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创新研究[D]. 范静. 吉林农业大学. 2005
[6]. 中美中小银行比较研究[D]. 何婧. 湖南大学. 2012
[7]. 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中逆向选择与监管政策趋向研究——基于山东省辖内131家县级联社的调查与分析[J]. 王翠春, 汪冬梅. 财政研究. 2008
[8]. 阿坝州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治理案例研究[D]. 唐雅丽. 电子科技大学. 2015
[9]. 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探讨[D]. 韩红. 山东大学. 2013
[10].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双重目标兼顾研究[D]. 曲小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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