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的改进与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核算论文,现金流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下简称企业套期会计)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处于资源下游的企业,为了规避订单签订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一般会开展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业务,从而确保经营利润的实现。
一、新旧准则差异解读
套期保值又译作“对冲交易”或“海琴”等。它的基本做法就是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相同的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结清期货交易带来的盈利或亏损,以此来补偿或抵消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或利益,使交易者的经济收益稳定。
在新准则推出之前,对于期货的会计核算主要是财政部财会(2000)19号《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该规定中只要求在平仓时进行业务处理,对建仓及后续计量没有进行要求,这样大量的信息只能反映在备查台账,既不利于信息的管理工作,也不能保障会计报表使用人得到的信息质量。旧的办法已经不能满足新准则的信息质量及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中明确规定应用套期活动会计,其前提是认定套期关系。概括地说,其必要条件是:关系明确,预先指定,可计量,确实有效。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必须制定正式的文件,预先指明套期关系以及企业进行此项套期活动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内容应至少包括:套期工具的认定,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企业如何评价套期工具在抵消被套期项目或被套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敞口的有效性等;而且,套期的有效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对于套期的有效性,还必须在持续的基础上进行评价,以确切地确定其在整个报告期内都是有效的。新准则的适时推出就是为了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从而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二、问题的提出
处于资源下游的企业,对材料的价格波动极为敏感。一旦获取了订单,迫切需要从战略上对未来预期发生的材料采购进行提前安排,从而规避价格风险,锁定目标利润。对此,企业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期货市场开展现金流量套期业务。如何在新准则下将会计核算细化到每一个订单,真实地反映套期效果,便于订单盈利情况分析,进行决策指引就成为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笔者认为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准则对套保工具与被套保项目的要求,不但要对套保活动进行指定,而且要反映套保工具与被套保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反映活动的全貌,但是新准则并未对企业在套保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套保工具与被套保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反映过程却忽略了企业资金在做套保业务时的资金运动过程,为了清晰地反映出业务全过程及资金运动过程,从建仓的初始计量到每个会计期末的持仓后续计量,直至平仓后的有效性评估,形成业务闭环,本文就是基于企业实务需要而进行探索的。
三、现金流量套期会计“订单”核算模型的设计
1.关于套期关系的指定。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应对套期关系以书面形式正式指定,并准备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书面文件至少要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2.本模型假设条件
(1)由于本模型设计所涉及的业务活动与期货市场息息相关,因此必须遵循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期货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必须是足额的,即不会因为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
(2)由于本模型的业务是在订单签订后进行的,旨在锁定订单目标利润,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企业会严格进行套期操作,不会有投机行为。
3.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及实际操作可行性,进行如下的设置。
(1)被套保项目(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保项目建仓时的数量金额,反映建仓的期初信息。在建仓时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借记该科目。
(2)套保工具(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保项目在一个会计时点的持仓状况,反映从建仓到平仓过程中每个会计月末持仓价值。在建仓时借记该科目;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持仓盈亏情况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贷记该科目。
(3)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账),按订单核算持仓合约在每个会计期末的浮动盈亏,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从该科目转到“套保损益”。
(4)套保损益(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平仓损益,在被套保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结转到相应项目的存货成本中,作为过渡性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5)存货相关科目,被套保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将套保损益按产品项目进行对应分摊。
(6)存出保证金(往来账),核算期货账户的资金进出。
(7)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核算期货建平仓发生的手续费。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货损益,核算套期无效时的套期盈亏。
4.会计期末的财务稽核。每个会计期末,在收到期货公司的月结算单(标准)后,要进行财务审核。
(1)存出保证金科目余额应与月结算——资金清单中“今日账面资金”栏金额相等。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科目余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的“浮动盈亏”栏金额相等。
(3)套保工具科目余额与月结单——持仓盈亏单中“持仓合约的结算价”栏金额相等。
(4)套保损益当月净发生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平仓盈亏”栏金额相等。
(5)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当月科目发生额与月结单——资金清单中“交易费用”栏金额相等。
(6)会计期末套保工具科目余额与被套保项目科目余额之差等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科目余额
5.报表披露。被套保项目、套保工具、套保损益科目余额并入存货项目,其他科目与现有要求相同。
从该模型的实践运用,可以归纳本模型核算的几个特点:
(1)对建仓的初始计量,每个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的后续计量,现货采购发生后的平仓形成了一个业务闭环,能更清晰地反映业务全貌。
(2)套期工作与企业订单相结合,满足了企业管理的需要,便于企业订单的财务分析,有助于辅助决策。
(3)保障了外部信息使用人所获取的信息的高质量。
(4)同时也反映出了企业在做套保业务时的资金运动过程。
(5)由于套期工具与被套保项目被设定为共同类科目,由于套保业务保证金规定的要求,在其记录与反映过程中并不虚增企业的资产与负债。
(6)对套期保值锁定成本效果的反映更加直观。
四、实例解读
A厂在2005年9月份获得了天云项目5000万元的订单,6个月后交货,主要原料是阴极铜,2005年9月初铜的现货价格为35600元/吨,该厂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分析认为,阴极铜的现货价格仍要上涨,为了规避11月份购进500吨原料时价格上涨的风险,决定开展买入套期保值(现金流量套期)。该厂以书面形式按要求进行了套期关系指定,并在中粮期货公司开立了期货账户开始开展业务。
9月2日向期货账户划转保证金2000万元,9月5日以36100元/吨的价格买入100手沪铜0511期货合约,假设保证金比例为10%;到11月初,该厂在现货市场购进原料时价格已涨到38100元/吨,此时在期货市场价格升至38700元/吨。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如下:
1.9月2日开户并划转保证金2000万元
借:存出保证金——期货保证金——中粮期货公司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2.9月5日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保证金比例为10%。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作者注:一般解读中都将套期工具价值指定为0,本文这样操作主要是为了反映业务全貌,因此进行了初始计量)
A、借:套期工具——沪铜0511(天云项目) 18050000(100×5×36100)
贷:被套保项目——沪铜0511(天云项目) 18050000
B、支付交易手续费,假设手续费率为20元/手
借: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 2000(100×20)
贷:存出保证金——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 2000
3.9月30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假如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显示沪铜0511的结算价为36230元/吨。
A、借:套期工具——沪铜0511(天云项目) 65000(500×(36230-36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65000
B、10月31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列明的显示沪铜0511的价格为37210元/吨。
借:套期工具——沪铜0511(天云项目) 490000(500×(37210-3623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490000
4.11月5日采购铜500吨,平仓终止套期交易。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19050000元
A、采购现货时
借:存货 19050000
贷:银行存款 19050000
B、截止平仓日后续确认:
借:套期工具——沪铜0511(天云项目) 745000(500×(38700-372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745000
C、平仓处理:
借:存出保证金——期货保证金——中粮期货公司 1300000
被套保项目——铜0511(天云项目) 18050000(500×361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1300000
贷:套期工具——沪铜0511(天云项目) 19350000(500×38700)
套保损益(天云项目) 1300000(500×(38700-36100))
D、支付交易手续费,假设手续费率为20元/手:
借:财务费用——期货手续费 2000(100×20)
贷:存出保证金——期货保证金——中粮期货公司 2000
E、转出套期利得如此,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可由套期工具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抵销,实际结果为(1300000-4000)/(38100×500-35600×500)=104%(注:一般该值在85%~125%之间都视为有效,如超出该范围,则应将套保损益结转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显然套期是有效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套保损益(天云项目) 1300000
贷:存货(天云项目) 1300000
通过本核算模型的运用,可以帮助企业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中避免盲区,同时在财务分析中能够更好地分析出套期的贡献,更加全面地反映套保的业务过程与资金的运动过程,更加直观的反映套保的运作风险与效果。
标签:会计论文; 期货论文; 现金流量套期论文; 套期工具论文; 会计核算论文; 平仓论文; 资本公积论文; 损益论文; 财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