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鸿章的改革主张与实践_李鸿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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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是一位“变法”论者,他把“内须变法”①作为推行“洋务新政”的纲领性口号,采取了一系列变通“祖宗之成法”这样触动时忌的措施,要求把具体的洋务的兴办与某种程度的“改革”结合起来。本文拟对李鸿章的改革主张与实践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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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和清政府的腐败,最早发出“变法”、改革呼吁的是在鸦片战争期间一批地主阶级的改革派,如魏源、龚自珍等。著名思想家魏源首先从鸦片战争的炮火中清醒过来,于《南京条约》签订后的1842年开始编著《海国图志》,提出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光辉思想和改革弊政的主张。但真正把有近代意义的“变法”、改革首次提上议事日程的是包括李鸿章在内的洋务派官僚。但史实表明,在主张借法自强的洋务派首脑人物中,与洋务运动相始终,站在这股潮流前面尽力呼吁变法的只有李鸿章一人。

李鸿章之所以力主变法,进行改革,是因为他对时局的认识最清醒、最深刻。众所周知,李鸿章所处的时代,是欧美列强在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后,对外掠夺殖民地,而摇摇欲坠的清封建帝国成为它们在远东争夺的主要对象的时代。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战争的爆发,使本来已经腐朽没落的清王朝处于更加危急的关头。面对国内和国际的局势,李鸿章并没有象倭仁等顽固守旧派一样,盲目自大,抱残守缺,而是清醒地认识到“华夷混一局势已成,我辈岂能强分界画”,中国不可能再与世隔绝,而外国“强兵列器,百倍中国”,必须正视现实。1865年9月,他在写给朋僚的一封函件中,发出了“外国猖獗”、“千古变局”的感叹。1874年,他在《筹议海防折》中,对变局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②。李鸿章是从放眼世界的高度来观察中国当时面临的局势的,认为这些强敌已大大超过了以天朝自居的中国,中国处于严重的危机之中。如果仍拘泥于成法,固守旧章,前途将不堪设想。他浅层地比较了彼己之长短,认为西方诸国船坚利炮、工商发达、国力强大,而清王朝军事窳败、财政枯竭、国力疲弱。因此他认为“居今日而曰攘夷,曰驱逐出境,固虚妄之论。即欲保和局,守疆土,亦非无具而能保守之也”③。民族危机如此严重,中国怎么办?李鸿章的回答是:自强御侮。如何自强,李鸿章早在就任两江总督之前就认为:“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用其人”④。到1865年创办江南机器制造局时,李鸿章对清廷说,采用洋机器对于处于危弱状态中的中国来说,还只是“治标”。那末什么才是“治本”呢?李鸿章认为“治本”在于转移人心,形成向西方学习先进技艺的社会风气,但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仍束缚于繁密的传统信条中,极大地阻碍了洋务运动的发展,李鸿章对此很不满意。为此,李鸿章在1874年上奏的《筹议海防折》中,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他的改革主张。他说:“外患之乘,变幻如此,而我欲以成法制之,譬如医者疗疾不问何症,概投之以古方,诚未见其效也。庚申以后,夷势骎骎内向薄海,冠带之伦,莫不发愤慷概,争言驱逐……及询以自强何术?御侮何能?则茫然靡所依据。”⑤他援引古语“穷则变,变则通”为立论依据,反对“药方只贩古时丹”,要求针对时弊,全面改革。为了唤醒昏睡中的、愚昧无知而又侈然自大的官僚士大夫,李鸿章大声疾呼:“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焉!千古变局,庸妄人不知,而秉钧执政亦不知,岂甘视其沉胥耶!”⑥以后,他又一再指出:“数千年大变局,识时局者当知所变计耳”⑦,“中国以后若不稍变成法,徒恃笔舌与人争,正恐长受欺侮”⑧,并沉重地说:“今当及早变法,忽令人笑我拙耳。第此等大计,世无知而信之者,朝廷无人,谁作主张?及吾之生,不能为不敢为,一旦死矣,与为终古已矣”⑨。表明李鸿章以力言“变法”为己任。难怪洋务思想家郭嵩焘将李鸿章誉为“能见其大”⑩的人物。所谓“能见其大”,就在于他识时局,知变计,敢于变祖宗之成法,力主改革。

2

李鸿章主张针对时弊,全面改革。其改革的范围很广,包括整顿军备,建立海军;发展各种民用企业;废除科举,改革育才用人制度等。

一、变易兵制,整顿军备,加强国防力量。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的惨败,使李鸿章比较早地看到了八旗、绿营旧军的腐败,意识到改革军事、加强国防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尤其是李鸿章在和侵略者联合绞杀太平天国革命的过程中,深感清军在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方面远逊于洋人。他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说:“鸿章尝往英法提督兵船,见其大炮之精纯,子药之细巧,器械之鲜明,队伍之威整,实非中国所能及。”李鸿章清醒地看到了洋枪洋炮的威力,这种中外武器装备对比的悬殊差别更促使了李鸿章改革军事,整顿军备。因此,他已认识到要与外国的强兵利器相抗衡,重要的是要练兵制器。他提出:“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习外国利器,欲学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用其人。”(11)并认为:“中国但有开花大炮、轮船两样,西人则可敛手。”(12)显然,中国要自强,要对付外国列强的欺侮,就必须“师夷”军事上的“长技”,这就是李鸿章改革军队建设的根本动因。因此,从1863年起,李鸿章首先为淮军各营聘请了外国教练,又去上海等地大批购置西方新式武器,装备淮军。但他感到“购器甚难,得其用而昧其体,终属扶制无具”。于是他开始在上海、苏州两地成立洋炮局,选雇洋员,仿制西方新式武器。李鸿章十分重视武器装备的改进和更新,淮军使用的洋枪由前膛炮换成后膛炮,洋炮由开花短炮换成长炸炮,再换成后膛炮。到1865年冬,五万多淮军“尽弃中国习用之抬枪、鸟枪,而变为洋枪队”(13)。与武器装备的“西化”相适应,李鸿章在淮军的训练方面也尽量采用西法,途径有二条:一是请外国军官来当教官,一是培养淮军将弁掌握西法。通过采用西方新式武器和采用西法训练,淮军的战斗力大大强于其他清军,李鸿章曾这样夸耀:“敝军枪炮最多而精”,“是以所向披靡”。

李鸿章在着手淮军西化的同时,提出了“变易兵制”的主张,要求对清军的编制、装备和训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1864年,他要求对占清军多数的绿营进行切实的整顿,还要求“屏逐”艇船、师船、仿立船厂,购求器械,先制夹板火轮,次及巨炮兵轮,建立一支能守卫海口的新式水师。他尖锐地指出:“惟鸿章所深虑者,外国利器强兵百倍中国,内则狎处辇毂之下,外则布满江海之间,实能持我短长,无以扼其气焰。盱衡当时兵将,靖内患或有余,御外侮则不足,若不及早自强,变易兵制,讲求军实,仍循数百年绿营相沿旧规,厝火积薪,可危实甚!”又说:“兵制关立国之根基,驭夷之枢纽。今昔情势不同,岂可狃于祖宗之成法?”(14)他为了“驭夷”、“自强”的需要,主张向“兵制”开刀。但是,清政府和清军内部积习很深,军事改革很难推行。到70年代,绿营兵仍有60多万,使用的武器仍是刀矛弓矢和抬枪鸟枪,内部腐朽不堪。1874年,李鸿章再次从必须改变“祖宗之成法”的角度提出“易兵制”的问题,对陆军训练和装备表示极大的关注。除了对陆军进行整顿、装备外,李鸿章认为要加强海防力量,建立海军,将原有水师改为新式海军。他对建立海军比较重视,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他认为在以陆军为立国根基的同时,应强调海军的作用,因为自古设防之法,都必须水陆相依,以新式枪炮安定陆军,用铁甲舰、水炮台保护水面,只有兼顾海陆两方面防务,才是“强兵之要务,立国之根基”。基于这样的认识,李鸿章为创办近代海军作了积极的努力。1875年,李鸿章和沈葆桢开始负责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着手近代海军的创立。1879年,沈葆桢死后,海军之规划专属于李鸿章一人。1881年,李鸿章奏请丁日昌为北洋海军提督,北洋海军初步建立,到1895年北洋海军已拥有军舰20余艘。为了适应海军的发展,李鸿章重视海军行政的改革。指出“海防二字,顾名思义,不过斤斤自守,亦不足以张国威而慑敌情。鄙见外患如此甚急,时势必须变通,应请径设海部”。由于李鸿章等人的支持,1885年海军衙门正式成立。

1891年,北洋舰队举行了建军后第一次大会操。这时从建制、章程到海港、船坞、炮台、水师学堂等各方面设施都基本建设完备,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比较完备的海上武装力量。中国海军从无到有,李鸿章的作用不可低估。他运筹帷幄,广购战舰,建立威海卫、旅顺口海军基地,拟定北洋海军章程,终于建立起中国近代史上堪称强大的北洋海军。到1888年海军建成时,有22艘舰船,总吨位达4万多吨,接近当时日本海军的水平,李鸿章实为中国近代早期军事改革的推动者,对晚清的军事改革和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外须和戎”,为改革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面对“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李鸿章把“外须和戎”作为对外交涉的总方针。为什么“外须和戎”?根本原因在于中外实力对比悬殊。李鸿章认为:“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必终败。”(15)李鸿章比较客观地估价了中外军事力量的实际状况,承认中国的防卫体系落后。这是对的。但他过分地夸大了武器在战争中的作用,认为中国应尽量避免与外国作战,因为即使暂时胜利了,最终也难免失败。这种观点导致李鸿章不敢作积极的抗争,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

他认为半殖民地的现实已无法改变:“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两国相交,全靠条约,条约如何可以改变?”(16)李鸿章认为,只要遵守“和约”,便可共处。有人认为李鸿章的按条约办事,是迎合了外国侵略者的侵略要求,心甘情愿地承认列强在华的非分权益,不敢有任何非议。表面上看来,这种观点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只要我们认真思考,就不难发现,李鸿章的按条约办事是外交近代化的重要标志,有其合理性。因为,从当时清政府的实力看,想要取消这些条约,是不可能的。既然不能取消,就只能遵守,我们可以在按条约办事的原则下,不许侵略者享受条约规定以外的权益和特权,利用条约与侵略者进行合法的斗争。

“外须和戎”的条件是“洋人所图我者利也、势也,非真欲夺我土地也”(17)。封建统治者把“人民”、“土地”视为统治基础,只要不掠夺他们的土地,就不使他们感到致命的威胁。李鸿章站在这个角度上,对“和戎”很有信心,只要不是割让土地,其它敲诈勒索之事,就好谈得多了。

李鸿章身当外交要冲,并且奉行“外须和戎”的外交路线,不少人由此把李鸿章作为怯战乞和、妥协投降的代表人物。其实“外须和戎”并不是一昧地妥协投降,而是希望求得和平的环境,徐图“自强”,不断增强自己的势力与洋人抗争。“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我第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也”(18)必先存不惮用兵之心,而后兵不至于竟用”(19),“彼见我战守之具既多,外侮自可不作,此不战而屈人之上计;即一旦龃龉,彼亦阴怀疑惧而不敢遽尔发难”(20),所以“外敦和好,内要自强”,“明是和局而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21)。总之,和的关键是要“变法”、“自强”。

从李鸿章的对外交涉中,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李鸿章所主张的“和”,并不是消极的妥协投降,“和”只是一种手段,而且他在与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也表现了一定的民族意识。如在近代教案的处理上,李鸿章的排外性是较强的。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人们一般都认为李鸿章在此次事件中是退缩求和,指责他到处乞怜列强调停而不作丝毫认真备战。其实这有悖于历史的真实。甲午战争爆发后,是李鸿章第一个指出备战方案,第一个着手准备应战,第一个派出军队迎战日军,他麾下的北洋诸军一直是清军在各个战役中的主力部队。还如,在对待华工问题上,李鸿章也能站在民族立场上对外交涉,保护华工。当然,李鸿章在更多的场合表现为主和,如由日本侵台而引起的中日交涉中,在由马嘉理案引起的中英交涉中,在中俄关于伊黎的交涉中以及中法战争的前期,他都是主和的。并且由于他的主和,丧失了许多有利的条件,损害了一定的权益。但李鸿章的主和与琦善、崇厚之流的主和有根本的区别。琦善之流为了主和,不惜撤防驰备以媚敌,和议成后苟且酣嬉如故。而李鸿章的主和是为变法自强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他清楚,如果一味求和,“平日必为外人所轻,临事只有拱手听命”,因此,应“刻刻自强”。而洋务运动是一项全面地学习西方长技的运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更需要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如果整天陷于战争之中,哪有精力去自强、求富呢?所以维持和局是不得已的妥协,是中国推行近代化所必需的。另外,求和也是为中国的自强运动争取时间,为“后日张本”。因此,即使暂时“稍损国体,渐长寇志”,也是值得的,而且每次和议成后,李鸿章不仅没有松口气,而且大声疾呼:“愿我君臣上下,从此卧薪偿胆,力求自强之策”。带头兴办洋务运动,练兵制器,发展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从军事和经济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这样的求和,无疑是从维护民族利益这个大局出发而进行的,同样是具有民族意识的表现。因为反对西方列强的侵略,并非只有战之一策,通过外交谈判,利用侵略者之间的矛盾是对敌斗争的必要手段和策略。

“外须和戎”的本意不是予求,拱手听命,但在实际执行这一原则的过程中,李鸿章较多的表现出消极、迁就、妥协,并且由于他的过分妥协,损失了中国许多不应损失的权益,原因何在?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李鸿章是唯武器论者和战争失败论者,他的内心深处存在着惧外的心理,因此,当侵略者进行军事讹诈或把战争强加于中国时,不敢进行坚决抵抗。承认敌强我弱,战略上以守为主,这本不错。但战略上的守势不等于每次具体战役都以守为主。消极的退让只会束缚自己的手脚,助长敌人的气焰,酿成实战中的溃败。李鸿章的误国也正由于此。

三、大力发展工商业,增加饷源。

随着对西方认识的深化和军事工业的开办和经营,原料、经费等困难日益严重,李鸿章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军事工业需要有完整的近代工交体系,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从而加强了推广机器生产的要求,产生了大力发展工商业的思想,提出改变传统的思维方法和生产方式,注重商务。”他在奏折中说:“船炮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22)“欲自强必先裕饷,欲濬饷源,莫如振商务。”(23)“古今国势,必先富而后能强,尤必富在民生,而国本乃可益固。”(24)强调“自扩利源,劝令华商出洋贸易,庶土货可畅,洋商可少至,而中国利权亦可逐渐收回”,同外国侵略势力进行商战。主张“购器设局,自行制造”,达到“敌洋产”,“收利权”,解决军事工业的原料、交通、资金饷源的匮困。为此,他创办了中国第一个航运局、第一家电报局、第一个矿务局、第一家机器织布局、第一条铁路。从“自强”到“求富”,从仿造枪炮轮船到仿行铁路、电报、开矿、纺织,这就在向“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道路上大大地前进了一步。

在半殖民地的中国,“求富”便不能不和外国侵略者“争利”。当时中国沿海的航运几乎全被外轮所霸占,以纱、布为大宗的洋货正以日益增长的势头涌入内地,外国资本家还贪婪地觊觎着在中国开采煤铁矿产,经营铁路电报、兴办纺织等工业的利权,主权不保,利源外泄,是中国日益穷蹙的根本原因。李鸿章对此确有所见。他创办轮舰招商局,指出“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所见”(25),“庶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1877年筹办开平矿务局,也是为了中国近代工业“用煤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源之外泄”。为了“开发利源”,和“免致外人觊觎”(26),他还曾力劝山西、台湾等省地方当局开采煤铁各矿,强调“借用洋法而不准洋人代办”,也不准洋人入股。对于纺织等轻工业,他也很重视,认为“溯自各国通商以来,进口洋货日增月盛……出口土货年减一年,往往不能相敌。推原其故,由于各国制造均用机器,较中国土货成于人工者省费倍蓰,售价既廉,行销愈广。自非逐渐设法仿造,不足以历其利权。盖土货多销一分,即洋货省稍一分,庶漏危可期渐塞”(27)。为此,李鸿章在上海购买机器,设局纺造布匹。上海机器织布局,是中国第一家近代纺织企业,它的创办,开中国近代民族纺织工业之先河。为“求富”而“争利”、“保权”,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或限制了外国经济侵略势力的扩张,这就在最重要的方面对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有益的而不是有害的作用。

四、改革教育、大量培养和选拔人才。

随着洋务运动的不断开展,各方面都需要适用人才。李鸿章认为要培养适用洋务的有用人才,改革育才用人制度是当时最为紧要的。他说:“居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节省冗费,讲求军实,造就人才,皆不必拘执常例,而尤以人才为亟要。使天下有志之士无不明于洋务,庶练兵、制器、造船各事可期逐渐精强。”(28)

李鸿章通过考察中西教育制度,对西方的教育制度表示钦佩,指出“西洋水陆兵法及学堂造就人才之道,条理精严,迥非中土所及”(29);对中国八股取士制度深恶痛绝,斥为无用且有害。他反复陈说:“试贴小楷丝毫无与于时务”,“小楷试贴,太蹈虚饰,甚非作养人才之道。”(30)为了培育有用人才,李鸿章认为最根本的办法是改革科举考试的科目,把洋务、西学也作为进取的一格。在《筹议海防折》中,李鸿章正式向朝廷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变通“考试功令”,理由是“以章句、弓马施于洋务,隔膜太甚”,“所用非所学,人才何由而出?”所以应“另开洋务进取一格,以资造就”;二是设立“洋学局”,“分为格致、测算、舆图、火轮、机器、兵法、炮法、化学、电气学等数门”,所学如有成效,“与正途出身无异”(31)。显而易见,李鸿章要求对封建科举考试制度作某些改革,把培养人才作为中国自强自立的根本,作为改革的核心,这一主张不能不说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为了办理外交和洋务,李鸿章最感迫切的是外语人才的培养。他说:“中国与洋人交接,必先通其志,达其欲,周知其虚实诚伪,而后有称物平施之效。”有了自己的翻译人才,在和外国人交接时,就可避免外国翻译的“偏袒捏架情弊”(32)。1863年,他奏请仿照京师同文馆成例,在上海、广东等地区增设外国语言文字学馆。此后,“天津、上海、福建、广东仿造枪炮船械之地,无不兼设学堂,风气日开,人才蔚起”。他强调在向西方学习时,重要的是要“觅制器之人”,主张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给以优厚待遇,甚至还提出以功名和优厚的经济待遇鼓励士子们入“洋务”科馆学习,这的确是李鸿章的创举,是他的“洋务”思想对科举八股取士的渗透和冲击。

1870年,李鸿章接受留学生容闳的建议,和曾国藩联衔专折奏准选派聪颖子弟赴泰西各国学习技艺,这不仅是中国近代官费留学之始,也是对夜郎自大的封建清王朝的冲击。从1872年到1886年间,李鸿章等洋务派先后向欧美派遣了共计200多名留学生。按他们所设想的派员留学意图,是使“艺徒学名赴英、德观摩考察,探制作之源,窥操练、驾驶之秘钥”,“以期数年之久,必可操练成才,储备海防之用”(33)。在当时还处于封闭式的、封建传统教育占绝对统治的自我陶醉的时代,李鸿章高瞻远瞩,提出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要求联系实际,实地考察,探求“秘钥”,“精通”各国制造、驾驶、水师兵法,操练成才,为国防“储备人才”的教育思想是难能可贵的,无疑是对愚昧、锁国的封建教育的冲击和改革。

3

李鸿章作为握有清廷外交、军事、经济大权的封疆大吏,以图强御侮为目标,为排众议,悉心改革,不失为清朝封建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人们常常因他在对外交涉中执行妥协求和的外交路线和残酷镇压过农民起义而一笔抹煞他的改革主张和改革实践,这是不公正的。李鸿章的改革是在世界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外敌侵入中国的情况下提出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是否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李鸿章的改革主张和实践,是前所未有的创举,是李鸿章的前辈们敢想而不能为的,也是李鸿章的同辈们所不能及的。综观李鸿章的改革主张及实践,我认为,李鸿章为改革所作的努力,虽有维护封建统治的一面,但其主要目的是图强御侮。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局限,他的改革意向始终囿于一隅和浮于浅表,没有发展成为一种全面深刻的变法思想。因此,他的改革成就并不显著。但它顺应历史的潮流,改革的成果在反对外资入侵包括军事和经济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注释:

①《复王壬秋》《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9。

②《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③《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

④(1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5。

⑤《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⑥《夏朱久香学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6。

⑦《复王补帆中丞》《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

⑧《复孙竹堂观察》,《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3。

⑨《复丁雨生中丞》,《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

⑩《伦敦致李伯相》,《郭嵩焘诗文集》第195页。

(12)《上曾相》,《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3。

(13)《淮军平捻记》,《捻军》第1册,第123页。

(14)《复陈筱舫侍郎》,《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5。

(15)(28)《洋务运动》(一)第43页,第54页。

(16)(17)(18)(21)《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19)《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2。

(20)《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

(22)(23)(27)《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议复陈启照条陈折》。

(24)《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43,《试办织布局折》。

(25)《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6,《复陈招商局务折》。

(26)《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

(29)《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复郭筠仙星使》。

(30)《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筹议海防折》。

(31)《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32)《刘状肃公奏议》卷6。

(33)《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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