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政策调整_科技论文

欧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政策调整_科技论文

论欧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及其政策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欧盟论文,高新技术产业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日益剧烈,它不仅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而且也是决定国家乃至世界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成为判断一国知识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对于欧盟来说,大力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该领域中的差距,加快知识经济的发展步伐,已成为各个成员国的共识。

一、欧盟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比较

高新技术是个动态的概念,虽然它目前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一般而言,它通常是指那些集知识、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为一体的现代科学技术产业和科技产品。其主要特征是:1.研究与开发成本高;2.产品附加值高;3.能源和自然资源依存度低;4.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高新技术从诞生到商品化通常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直至生产应用等一系列过程。

根据这些特征,许多国家将如下工业列为高新技术产业:航空航天工业、精密仪器仪表工业、通讯工业、电子工业、半导体工业、医疗保健工业、高级材料工业、特殊化学品与制药、环境保护工业等。在所有这些高新技术产业中,信息技术是支持各个产业迅速发展的核心与动力。

那么,作为现代科学技术发源地的欧洲,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又是如何呢?相对而言,欧洲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长期落后于美国和日本。在1971—1986年间,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了46 倍, 日本增长107倍,而欧洲仅增长了4倍(侯若石、傅梦孜,1999年),从而形成了“欧洲理论、美国技术、日本应用”的世界科技格局。

进入90年代后,美国抓住信息技术的迅速兴起给高新技术产业带来的机遇,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世界高新科技产业的执牛耳者。对欧盟来说,在国际高科技的竞争中,它仅仅处于一个配角的地位。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因素。

(一)研究力量薄弱,缺乏高科技人才优势。在西方国家中,企业是研究与开发的主体。企业研究力量的强弱,决定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表1显示,在欧盟各成员国中,只有德国、 瑞典等极少数国家的科研人员占雇员比例可以接近日本,但仍远不及美国外,更多的国家同美国和日本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缺乏统一协调的科技政策。欧盟经济货币联盟经历了十分艰难的过程,各成员国科技政策的统一与协调也时时遇到很多困难与阻力。欧盟尽管80年代中期开始就实施了各成员国参加的科技发展计划,但由于各国执行相互独立、各行其是的科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与美日在高科技产业挑战的国际竞争合力,合作计划的实际效果与当初设想相比,也因此大打折扣。

表1 西方主要国家科研人员状况比较(注:(1)栏和(2)栏为

1996年数字,(3)栏和(4)栏为1993年数字。

国家 人均GDP 每名工人GDP工商企业科研人员数量

(美元) (美元)(人)

(1)(2) (3)

美国 27 821 58 329 764 500

日本 23 235 45 049 375 094

欧盟 19 318 48 958 375 775

奥 地 利 21 395 50 496

4 010

比 利 时 21 856 60 031

8 750

丹麦 22 458 46 303

5 883

芬兰 18 871 46 102

5 453

法国 20 533 53 508 66 455

德国 21 200 50 376 128 956

爱 尔 兰 18 988 51 799

2 576

希腊 12 743 34 462

1 319

意 大 利 19 974 57 173 27 932

荷兰 20 905 52 479 11 370

葡 萄 牙 13 100 30 868 481

西 班 牙 14 954 47 302 11 256

瑞典 19 258 43 327 15 334

英国 18 636 41 416 86 000

澳大利亚 20 376 44 472 13 976

加 拿 大 21 529 47 159 35 484

新 西 兰 17 473 37 682

1 508

挪威 24 364 50 077

7 141

瑞士 25 402 47 537 86 000

国家 科研人员占总雇员比例

(%)

(4)

美国0.635

日本0.398

欧盟0.257

奥 地 利0.122

比 利 时0.232

丹麦0.237

芬兰0.267

法国0.299

德国0.366

爱 尔 兰0.218

希腊0.035

意 大 利0.136

荷兰0.192

葡 萄 牙0.011

西 班 牙0.092

瑞典0.386

英国0.336

澳大利亚0.188

加 拿 大0.273

新 西 兰0.101

挪威0.356

瑞士0.225

资料来源:[美]《经济政策》1998年第10期,第406页。

(三)产业政策的失误,最终延缓了该产业的发展。数据显示(表2),欧盟研究与开发比及美日,其主要问题之一还在于以德国、 法国为代表的欧盟各国产业政策的失误,致使欧盟的研究与开发经费过多地用于对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上,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则相对不足,因而难于在这一产业上同美日相抗衡,也就造成了相对落后的局面。

(四)科研与生产的脱节现象严重,妨碍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转换过程。例如,德国的一家研究所发明了新一代等离子荧光屏后,竟然无一家企业愿意生产,迫使研究所将此项发明卖给了日本企业,而专家预计这一技术将给日本企业带来丰厚利润。这类问题带有较大的普遍性,其结果势必拉大了与美日(尤其是美国)在高新技术产业上的差距。

美日欧企业在R&D投资

表2 年均增长速度(1987-1992年) %

日本 10

欧盟 8.1

美国 7.9

资料来源:Peter Coffey:《走向2001年的欧洲》,荷兰KLUWER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

此外,受文化等传统习惯的影响,欧洲人过去对信息技术的认识与接受态度,远不如美国人积极。在电脑普及程度、企业对网络技术利用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方面,欧洲国家也远远落后于美国。这一点,不能不说是欧洲高新技术产业滞后于美国的又一重要因素。

二、奋起直追的欧盟高新技术产业

近年来,欧盟各成员国纷纷调整产业结构,将高新技术产业列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龙头产业,予以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欧盟希望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提高本国和本区域的国际经济竞争力,并由此解决长期的高失业率等问题。

如今欧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并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在美日不断加大对科研投资的情况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各国不甘落后,积极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大力鼓励技术创新。现在,德国作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科技大国,是世界上注册国际性专利最多的国家之一,每100万名职工中有190项发明,而日本是180项, 美国为140项。1996年, 德国政府还提出了发展科学技术促进技术革新行动计划,实行政府、企业多种形式的联合研究开发机制,投入15亿马克,用于资助高科技领域的科技进步与技术革新项目。近年来,瑞典的研究与开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投入。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最新统计,瑞典科研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6%,超过日本、美国、 德国、法国和英国等国,居该组织各成员国之首。在瑞典的科研经费中,国家拨款占38%,私人企业投入占60%,另外还有2 %的资金来自海外。

(二)确定符合自身情况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由于信息技术是高新技术的核心与基础,因此,所有欧盟国家无一例外地都将信息技术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之后,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与科技优势,确定其他优先发展的重点。如英国将生物工程、新材料、光学技术,法国将航空航天、生物技术和环保技术列为本国高新技术产业规划的重点。这些发展重点对于欧盟国家提高科技竞争力,调整产业结构,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三)加强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的扶持。根据美国计算机智能公司(Computer Intelligence)的调查,同那些大型企业相比, 欧洲中小企业与美国同类型企业的技术差距是很小的(波特,1990)。欧盟中小企业是振兴欧洲经济与欧洲科技的重要动力,同时还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在1999—2003年的欧盟第五个“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中,就强调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科研开发,增加对这些企业的科研经费。

(四)改革科研体制,建立高效率与竞争的科技人才管理机制。欧盟各国教育水平普遍很高,拥有许多闻名于世的高等学府与研究机构。但是,受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制约,许多国家科研机构难以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人浮于事、缺乏效率的现象并不鲜见。同时,这种体制也加大了研究费用的不合理开支与科研产品的研制成本。因此,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改革旧的科研体制势在必行。各国近年来纷纷出台新的旨在摈弃或减轻这些弊端的科技新政策。

三、欧盟高新技术产业区域合作的发展计划

欧盟各国已经认识到,在高科技领域要同美日展开竞争,也必须加强内部协调,实现欧盟科技一体化和在高新技术产业内各成员国间的广泛合作。

欧盟联合进行研究与开发,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也符合世界科技形势的发展潮流。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产品的更新换代十分迅速。这种发展速度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欧盟各成员国间完全有条件在统一的政策协调之下进行合作,从而可以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和更少的资金,开发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

分别在1984和1985年开始实施的“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和“尤里卡计划”,是欧盟联合进行高新技术科研的重要尝试。但从过去10多年的情况来看,欧盟科技一体化进程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随着欧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科研及其产业合作的优越性日益凸显。目前各个成员国迫切希望尽快解决过去科技政策与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是个为期5年的计划, 侧重于基础研究与市场开发之间的应用性研究。于1998年底通过的欧盟第五个“科技发展研究框架计划”的6大重点, 包括揭示与利用生物和生态系统的规律,发展信息技术,提高竞争力和谋求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该计划的预算总额为163亿埃居,其中,1999—2002年4年间计划投入的资金总额就达到了149.6亿埃居,接近1994—1998年5年投入的资金总额。

“尤里卡计划”的重点是欧盟在电子、光学、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一系列高新技术领域联合进行研究与开发。该计划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尤里卡计划”正在实施第三个为期4 年的中期计划,预计“尤里卡计划”完成的项目在今后几年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无论是欧盟的“科技发展与研究框架计划”和“尤里卡计划”,或是各个成员国政府制定的本国科技及其产业发展计划,同以往情况所不同的是,如今计划的制定与执行都更加强调现实性、透明性与监督性。这主要体现在:

(一)确立以产业化为主体方向的高新技术科研规划。欧盟及各成员国新的科研计划都十分重视研究、投资与市场三者间的密切联系,推动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密切合作。做到科研以市场为导向,使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研究者与企业共担风险和利益共享,将科研成果迅速产业化、商品化。欧盟与各国政府将起到组织、协调与指导的作用。

(二)明确与简化申请程序,提高科研组织效率。过去欧盟科研项目申请与批复程序十分复杂、繁琐。尤其对于资金紧缺的中小企业来说,在这些十分苛刻的审批条件下,获得资助的成功性极为渺茫。欧盟科研管理部门常常被人们指责为官僚主义机构,为此,欧盟近年来努力改革科技管理体系,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并且本着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放宽对它们研究与开发的资助限制。在1994—1998年的第4 个“科技发展与研究框架计划”中,就有约1.3万个企业参加, 其中的中小企业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三)加强科研管理与监督。为纠正以往的科研立项后监督不力、科研成果不了了之的现象,欧盟设立专门的委员会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的执行,并定期成立最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来评估研究成果,审议资金使用状况,提出必要的建议与评议,鼓励并亲自参与科研成果的市场推广。

四、欧盟高新技术前景

美国哈佛大学的波特教授在他的《国家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国家竞争力并不决定于该国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而是决定于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如果能够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有效的支持环境,寻求最佳的方式在全球发挥这种竞争优势,那么这个国家就会获得经济发展(波特,1990)。

面对来自美日的挑战,欧洲的政界、经济界、科技界和舆论界一致认识到,决定美日欧三强政治、经济实力对比与变化的是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达程度。对欧盟而言,世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以及它对其世界经济产生的深刻影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近年来,欧洲经济逐渐走出衰退,为其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各国政府希冀通过这种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来缓解长期存在的高失业率问题。这或许有些理想化的味道,因为失业问题是欧盟社会制度综合症的反应,并非只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可以解决的。但是,在某些高新技术领域内,也的确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例如,由于欧盟在环保、保健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可以在今后一两年内创造20万个就业机会。仅在德国,1996年生物产业的职工为3.5万人,而到2000年预计将增至11 万人(《商报》,1998)。对于欧洲许多企业来说,由于劳动力成本高,也十分希望向回报率较高的高新技术领域投资。

近几年来,欧盟的科技企业在科研、生产和产品销售上,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状态。在美国《商业周刊》去年年底公布的一项按照企业经营状况排序的“世界信息技术100家”中,美国在前10名中占7家,欧洲占了3家(《商业周刊》,1998)。1999年1月欧元的正式启动,对于欧盟的科技及其产业的一体化无疑是一个推动力量。欧洲那些著名跨国公司,正随着世界科技发展潮流做出相应的跨世纪战略调整。资料显示,近两年的高科技企业购并趋势愈演愈烈,仅1997年全球科技产业的企业兼并案共计4040起,比1996年增加了近25%,兼并金额也高达2428亿美元,比1996年增加了17%。高科技企业的“强强联合”已经成为国际高新技术市场争夺的重要手段。在这些高科技企业的兼并案中,许多都与欧洲企业相关。例如,在1998年年底全球医药业的3宗大兼并案, 均发生在欧洲,即:英国的捷利康公司和瑞典的阿斯特拉公司合并,创建按销售额计算的世界第三大制药公司;德国的赫西斯特公司和法国的罗纳-普朗公司将组建欧洲最大的生命科学集团;法国的赛诺菲公司与合成实验室公司合并,合并后的市场资本总额将达到300 亿美元(《金融时报》,1999)。

目前,欧盟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主、客观环境都已具备,只要下决心改革旧的僵化的科技体制,摈弃保守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欧洲高新技术在21世纪的振兴,并在众多领域内赶上或超过美国是完全有可能的。

五、关于中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思考

目前国内的高新技术产业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最新公布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的科技竞争力已经从1997年第20位上升到1998年的第13位,这是继1997年科技竞争力排名上升后的又一次上升,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成为我国国际竞争力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高新技术产业的发达程度还很低。我们需要在总结与借鉴国外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道路。

(一)制定统一的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建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发展高新技术,必须由政府予以政策性引导和调整,根据中国实际情况,确定优先发展的关键技术与产业,统一规划和部署,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在涉及国家综合国力和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性高科技的项目上,需要高强度投入,迅速占领阵地,从而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二)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拓展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在高科技时代,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对巨额资金投入的依赖性日益提高,谁拥有技术成果及资本,谁就可以获得市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加强科研开发,并以最快的时间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增加科研经费,在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三方加强联合的同时,国家还应从金融、财税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增加融资渠道。

(三)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是发展知识经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根本出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例如类似微软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它们的市场价值约有90%是由专利、软件和公司职员的知识技能组成的,远远超过其实物资产的价值。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的爱尔兰,近几年来经济迅速崛起,发展速度居发达国家前列,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得益于对教育的大力投入。目前爱尔兰人平均受教育程度在欧洲国家名列前茅,该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也因之迅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将发展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在发展教育的基础上,只有培育和建立庞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在技术创新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上取得更大的发展,提高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初稿:1999年2月修改稿:199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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