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北搞活国有经济系列报道之二——资本运营:谁来使用这把金钥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钥匙论文,湖北论文,之二论文,谁来论文,这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资本运营,是好事,是新事,更是难事。千头万绪,从何抓起?
“抓住第一关系,弄清第一关系!”湖北省资本运营探索者们头脑十分清晰。国有企业的第一关系,就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关键是造就合乎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本运营主体。那么,资本运营的主体应该是谁?谁来使用资本运营这把金钥匙?
这是整个资本运营理论和实践中最具挑战性、探索性的一个环节。
资本运营就需要有“人”来运营资本。政府在实施资本运营中,首要的任务是——造就合格的资本运营主体
在资本运营主体问题上,一开始就碰到了这样一种看法:上有政府,下有企业,中间还有各行业部门,大家都从各自的角度在管理经营国有资本,放着这些现成的机构,还有没有必要再另起炉灶重新构建资本运营的主体?
武汉市副市长张代重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件往事:武汉希岛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想向青岛海尔公司转让部分国有股再图生机,可其行业主管部门却不同意;另一家马应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图发展,欲转让部分国有股给宝安集团,其行业主管局也不同意。市政府最后想出一个办法,让两个主管局换位交叉评估,结果两个主管局都认为对方的下属企业应该转让部分股权。
启发和教育是深刻的。为什么同样的事情,换了个位子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看法呢?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屁股指挥脑袋”,站的角度不同,结论往往不同。作为“主管局”的角度来考虑,第一个考虑往往是“权力”,主管的企业少了,似乎权力就“小”了。如果作为“出资者”的角度来考虑,第一个考虑则是资本增值,怎样能够使资本增值,便乐于怎样运作。从资本运营的角度看,结论是明显的,必须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两者分开,即“政资分开”,为此,就需要有超脱于部门地区利益的运营主体。
武汉市的领导者们,对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又进行了深一层的分析。“我们这些当市长的,都是各级人大代表选出来的,虽然担负着搞活国有经济的任务,但并没有给我们定出明确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目标,我们搞资本运营,一定得造就出权责明确的运营主体。”武汉市的同志们经过反复讨论,认为,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第一代理者,必须造就权责明确并具有法人地位的第二层代理者。
的确,长期以来,从省市政府到各局办各行业公司,大家都在管企业,很多部门单位都对国有资本行使着代表的权利,但却都没有对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承担明确责任。搞资本运营,决不能再走这条“谁都在抓又谁也不负责”的老路子。
合格的资本运营主体,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它必须具有企业法人地位,它必须权责明确。因此——造就经营主体是个系统工程
让“出资人”到位,造就职责明确的资本运营主体,这是武汉市资本运营探索中着笔最浓重、色彩最亮丽的点睛一笔。
1994年6月,武汉市组建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行使地方政府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能。国资委成员由市委市府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国资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1994年底,武汉市又组建了综合性的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企业国有资本的出资者代表和产权经营责任人,由市国资委代表政府首批授权经营管理市属24家股份制企业的国家股5.56亿元。
1996年1月,武汉市组建行业性的市化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由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原化工局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0.4亿元。
与此同时,武汉市国资委还对长江动力集团、武汉建工集团、华中航运集团、武汉锅炉集团、市城建综合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试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这样,武汉市逐步造就了包括综合性国资公司、行业性国资公司和授权企业集团在内的三种形式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
组建了运营机构,并不等于资本运营主体的形成,这其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配套工程”——建立资本运营责任制。
“只是授权经营,却没有与权利相对应的责任设计,这样的出资人即使到了位,也搞不好资本运营。”武汉市的领导者头脑十分清醒。说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一方面是指国有资产缺少明确的合格的代表,一方面是指这些代表缺乏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明确责任。
明确运营主体必须同时明确运营责任,这个责任说来很简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让我们看看武汉市资本运营责任“设计图”:
第一责任层,是国资委和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间的责任。国资委与各资产运营机构签订了责任书,与市国资公司的责任书主要有两条考核指标,一是国有净资产增长率,1997年为8%,1998年为9%, 1999 年10%,二是国有净资产收益率,三年分别为5.5%、6.5%、7.5 %;市化工国资公司的考核指标除这两项指标之外还多了一项国有资本金收益率。武建、华航等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也都有类似的量化考核指标。有指标就得有奖惩,连续两年达不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国资公司,其董事长必须“走人”(降级或调离)。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者,给予荣誉津贴的奖励。
第二责任层,是国资公司对其控股参股企业的责任约束。市国资公司对其所出资的24家股份公司建立了国有股权经营责任体系、国有资产经营考核奖惩体系、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监控体系。在钱的方面,公司加强了国有股红利收缴力度,1996年以现金收缴、转增投资和有偿使用等方式实现国家股红利收益1.2亿元;在人的方面, 市国资公司先后参与了8家控股企业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委派公司7名人员兼任部分企业董事,争取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在事的方面,正在逐步落实出资者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权,现在已明确参控股企业在进行合资、参股等重大产权变动行为前,必须向国资公司报告。
两层责任,仔细看来着力点实际上都在运营主体——国资公司身上。第一层,是它要承担的责任;第二层是它要行使的权利。资本运营的权责,最终在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身上得到了统一。
资本运营主体开始发挥作用了,但在过渡期,政府仍然担负着运营国有资本的任务。这是个复杂的过程,而目标则是——让经营主体逐步茁壮成长
如此精心设计运营主体及其责任约束,归根到底还是要让它有权有责地运营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在运营中总量变大,结构变优。那么,组建后的武汉国资经营机构,在资本运营上倒底做了些什么?
市国资公司运营力度较大,可以说频频出击,时有动作。举措之一,是转让部分企业的国有股权,盘活沉淀资产。1995年向宝安集团协议转让马应龙公司国家股1100万股,擅长资本经营的宝安管理者给四百多年的历史的老字号注入了新的活力;1996年向青岛海尔集团转让希岛公司国家股3690万股,海尔的品牌和管理很快使公司重新启航;同一年年底,向海南赛格实业公司转让双虎涂料公司国家股2613万股,日前新的管理层正对该公司15个分厂盘存清欠。举措之二,是扶优“壮大”,利用国家股变现收入和股权红利投入主导领域的优势企业,先后投资近亿元支持武商、武塑等6家优势企业扩张发展。一手进一手出, 公司净资产已由授权时的10.6亿元增长到1996年的14.6亿元。
市化工国资公司虽然是行业性运营机构,但成立1年多来, 对授权经营的十几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一系列“聚变”、“裂变”、“衰变”,聚变出了一个“龙头”葛化集团,葛化集团内又裂变出一个“虎子”祥龙电业公司,衰变了几家扭亏无望的困难企业。变来变去,有望改变武汉“大城市小化工”的形象。
其它运营主体,如武建、华航集团,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也有较大幅度提高,1995年度经市国资委考核评价,两个集团国有资本净增长率分别达到19.87%和6.47%,国有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13.14%和4.18%,都高于考核指标。
综合而言,这些权责明确的运营主体,发挥出了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突破了行业、地区、所有制对资本运营流动的限制,二是在运营资本中促进了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以及国有资产结构的优化,三是实现了量化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在构建资本运营主体方面,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应该看到,以后的路还很长。以武汉市为例,目前组建的七家运营机构,净资产总额仅20亿元,不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的10%,面还很窄;七家机构除市国资公司的净资产在14亿元以上外,其它都在3亿元以下,规模偏小。据悉,该市今年将加快主体构建步伐, 准备在今年内把市属工业局全部转为国资公司或控股集团公司,同时还准备建立第2家综合性国资经营公司,总的目标是运营机构达到15 —20个,资产总量占到全市80%以上。
加快资本运营主体构建步伐,关键还在政府。在资本运营上,湖北各城市政府一方面在造就运营主体(如武汉市),另一方面自己也在直接运营国有资本(如宜昌、荆门、鄂州等市),二者相比较,更为紧迫的还是造就运营主体。可以说,从政府直接运营资本到造就主体运营资本,这个主体转化过程,同时也就是资本运营逐步深入的过程。
“如果搞活单个国企主要是靠一个好的企业经营班子,那么在全省全市范围搞资本运营,则更多地是要提高地区经济管理层的水平。”湖北省省委书记贾志杰的这段话,一语道破了政府在资本运营探索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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