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主张不可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性论文,国有企业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国有经济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专门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或无法经营的公共产品,而竞争性部门则只应当由私有或民营企业来经营。这种观点是不正确和不可行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退出”不符合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七条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赋予的,体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像在资本主义经济中那样,主要存在于私有企业不愿意或不能有效经营的领域,而是为了实现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即科学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国家对经济发展进行有计划的集中的调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利于限制两极分化,逐步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民生建设,保障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推进自主创新,实现自主发展;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持政治的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退出”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使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发展壮大。
如果说国有企业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国有企业都要退出竞争领域,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就失去了客观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了一句空话,深化国有经济的改革就失去了方向。如果一些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发展壮大,表现出了自己的效率和优势,我们为什么要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其退出所谓的竞争领域呢?我们又如何能够形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样一个目标呢?
“退出”不符合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方向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国有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基本原则就是要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亦有所不为。对于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一些关键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要起控制作用。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也就是说,在关键部门要提高控制力,在一般部门要提高竞争力。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目的,是要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使国有经济全面退出竞争领域。即使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金融、能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争。从根本上来说,国有经济的进与退都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能以所谓的竞争与非竞争为标准。
“退出”不符合国有经济发展的实际
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分布的领域也并不限于所谓的非竞争领域。而在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的分布更为广泛。在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除了电网、石油石化、电信基础运营、铁路交通运输、烟草等行业有较强的垄断性之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处于竞争行业,广泛参与到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大潮流中,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获得了很大发展。
目前,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在生产规模、科技创新、全员工效、安全指标以及发展速度等主要技术指标上不仅在国内一流,而且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地位。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注定低效率的观点是不成立的。与私有或民营经济相比,国有企业的体制中比较容易出现灵活性不够、创新精神不足和官僚化严重的弊端,要努力加以克服。
但是,国有企业也存在一些民营经济所不具备的长处,如劳动者的地位较高、劳资关系比较和谐、管理体系比较严格、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从社会全局和长远的利益进行决策、可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等。
“退出”不符合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要求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国有企业多数是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骨干和支柱作用,可以带动民营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除少数由国家独资经营外,绝大多数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与民营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有经济在宏观稳定、技术创新、维护安全等方面的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条件等。
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也有积极作用,它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竞争环境、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全面的分工协作。还需要强调的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全球性的。在我国,国有经济大量退出的许多产业和领域,都被具有诸多优势的跨国公司所占据和控制,一些民营企业面对跨国公司强大的力量和各种利益诱惑,逐步成为跨国资本的并购对象或附庸。因此,一味鼓吹“国有企业退出”的结果很可能不是民营企业的进入和发展,而是跨国资本的垄断。
综上所述,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的观点在理论和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是不可行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继续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改革和创新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的民主监督,增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