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姻生活方式与美好生活的构建_生活方式论文

非婚姻生活方式与美好生活的构建_生活方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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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C913.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63(2014)11-0054-08

       一、问题的提出和理论回顾

       2012和2013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了一项由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主办,为北京市大龄未婚人群提供免费婚恋咨询、指导、培训服务的公益活动,我们参与了项目的全过程。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婚姻伦理上的文化冲突。项目以传统的婚姻伦理为价值取向,强调婚姻的重要性,并为未婚青年创造有利的交往环境。但在实践中,传统的婚姻伦理遭遇挑战,一些未婚青年提出,“我只是想交朋友,还不打算结婚。”“我不想结婚!”“老师,您应当帮我们争取不结婚,但要孩子的权利!”

       这迫使我们思考现代青年是如何看待婚姻的,晚婚和不婚到了怎样的状况?从大数据可以看到一些总量的变化。

       1990年,我国人口普查表明,年龄到30岁的妇女有99%已经结婚,某些队列的已婚率甚至高达100%①。结婚是大概率事件,绝大多数成年男女都会结婚②。这种已婚率奇高的状况正发生变化,且变化是多方面的。一是初婚年龄上升。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平均初婚年龄由1990年的22.79岁上升至2010年的24.85岁,累计上升2.06岁。但存在一定的性别和城乡差异,城市男性初婚年龄一直呈现上升趋势,由1990年时的24.36岁上升至2010年时的26.92岁,累计增加2.56岁;城市女性初婚年龄也呈现持续增加态势,由1990年时的22.78岁提高至2010年时的25.07岁,累计增加2.29岁。二是已婚率有所下降,到2010年,年龄24-29岁的女性中已婚有配偶的比例是77.36%,女性已婚率最高的是40-44岁组,达95.66%。三是大龄未婚者以男性为主。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30-44岁大龄未婚者中男性所占比例达到75.7%,且45岁以上男性的未婚比例占全部未婚者的比重达到90.2%。大龄未婚女性只占全部大龄未婚者的24.3%,大部分分布在城市和镇,其中65.25%的未婚女性居住在城镇③。

       根据2010年CFPS婚姻模块的回顾性信息统计,不同出生年代人群18-40岁进入初婚的累计比例的情况是:婚姻在中国依然是一个普遍现象,无论出生于哪个年代,在40岁以前,超过80%的人都至少经历了一次婚姻④(谢宇、胡婧炜、张春泥,2014)。但这一比例已经比1990年时下降了许多。我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从1982年以来,各个年龄组的未婚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20-24岁以及25-29岁这两个年龄段上,未婚比例增加最为显著。2009年的数据显示,男性在25-29岁仍处于“未婚”状态的比例高达35.2%,女性达18.3%;对比1982年,此年龄段的男女未婚比例仅为16.7%和5.3%;从同一时间点的分性别比较来看,男性和女性的未婚比例变动存在差异。在各个年龄段,基本上都是男性未婚比例高于女性。在30岁以后,各个年龄段中,男性未婚比例显著地高于女性,45岁后,女性未婚比例已非常低,男性仍保持非常高的未婚比例⑤。同时有数据表明,我国青年同居现象增长,在2000年后,婚前有过同居的比例上升到32.6%,但这种同居很可能是婚前的过渡态或准备阶段,而非替代婚姻的生活选择⑥。

       可以说,我国已经出现晚婚状况,传统的婚姻生活方式的状况发生了变化。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皆出现了青年人晚婚晚育以及不婚不育的问题,社会学理论中最有解释力的是现代化(性)理论,即强调迈向个体化的社会转型是历史的必然。传统正在消失,人们正从“为他人而活”转变为“为自己而活”,“家庭作为需求共同体”正转向具有“选择性的亲密关系”⑦。至少有三个相互联结的概念常被用作理论解释,即个体化、反身性和去制度化。“个体化”是指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变,与人类再生产相关的种种规则与文化基础、制度、结构和传统皆渐渐趋于弱化,人们越来越能够主导自己的私人生活。“反身性”强调个体是反思性的,在反身性理论中,自我被理解为私人的个体性经验⑧。特纳最早提出了“自我反身性”问题,他区分了冲动性自我与制度性自我。制度性的自我是可获得的、被培养的、可达到的,最重要的是结构化的。但是冲动性自我是被个体发现的、较少地与结构化的社会现实相连的。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制度的衰退伴随着自我形态的转变,自我转向了更少的制度约束和更多的冲动性⑨。“去制度化”指的是传统制度的衰退,包括家庭结构变化,离婚、同居与非婚生育的增加。这三个概念是互为说明的指向一种个体化的、具有反思性的和去制度化的现代生活。吉登斯称其为“反身性的现代化”,强调个体化的社会怀疑制度与传统,私人生活作为“计划性筹划”的私人生活发生深刻变化,人们自发地决定未来方向。出现了“纯爱”关系,即亲密关系建立在个人满足基础上,共享各方利益。⑩但吉登斯也指出,这存在本体论安全问题,个体选择威胁了个人生活的连续性与秩序,削弱了人们赖以建立社会关系的确定性基础(11)。经验性研究得出了复杂结论。较传统关系,“纯爱”关系的个体体验了更多的快乐和自治,但没有吉登斯所说的本体论风险(12)。对英国跨国婚姻的研究发现,个体化理论不能解释个体在选择潜在伴侣时感受到的民族、种族与宗教的作用,人们的婚姻决定总是在弥合自己的愿望与父母和社交网络的期待,个体化理论或社会责任理论都不能完全解释贯穿于代际间的家庭价值与实践。个人位于个体—社会所组成的连续体中,协调双方利益,通过行动重新塑造了可被后代继承的传统。(13)这些研究展示了个体化、反身性和去制度化下私人生活的变迁,对理解现当代中国人以婚姻伦理为基础的私人生活的变迁有重要意义。

       对中国婚姻变迁的认识至少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可称为“婚姻家庭核心价值论”,强调种的延续的功能主义观点,这一观点是主流,它强调婚姻家庭中国人的重要生活方式。费孝通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的《生育制度》中指出,家庭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婚姻本质是社会性的,其意义在于确立双系抚育模式。种族要延续、社会要继替,就一刻也不能停止对新一代的抚育。由于社会分工是基于男女两性的区别,因此能够承担抚育作用的最小单位必须是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家庭。第二种观点可称为“婚姻家庭的矛盾论”,强调我国正处于传统、现代和后现代等多种状态兼具的时期,家庭观念和功能出现了弱化,出现了个体化内在的矛盾性问题:一方面有一些力量驱使着中国人的个体化,另一方面人们又离不开家庭这样的传统结构。在婚姻上,人们一方面坚守自己的理想、对主流规则或者传统规则进行反抗;一方面又面临着妥协和从众(14)。第三种观点可称为“奋斗的个体化”观点,阎云翔认为,当代中国的个体是一种类似于罗斯的“事业自我”的“奋斗个体化”,这是自我驱动的、深谋远虑的、坚定的主体,他们希望遵照个人计划改善生活,想方设法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强调了新型自我形成的主观领域。(15)这些研究展示了在婚姻等私人生活方面出现的种种变化,虽然主流依然在强调婚姻家庭的核心价值,但私人生活的个体化的趋势已经显现。

       我们研究的是对现阶段存在的年轻人不结婚,不想结婚,但又不是“不婚主义”的一种生活方式的理解,为这种生活方式命名,分析其特点、类型、影响因素和社会意义。

       研究方法采用质性研究,在以人口普查数据为背景的情况下,我们于2013年12月-2014年6月在北京进行了10个访谈(5男,5女);2013年12月18日在北京做了一个未婚青年座谈会,讨论主题是“想找个什么样的对象,过怎样的生活?”,到会18人;参与观察了4场交友活动。我们的问题是:那种到婚龄不想结婚,但追求着自认是好的生活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怎样的?他们有怎样的婚姻伦理?以及这种行为的社会意义?因样本有局限性,它主要反映的是大城市那些具有较高学历、较稳定工作的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这一研究的意义在于,探索我国私人生活的新的社会空间和其发展的可能边界,并透视私人生活领域变革具的更加深远的制度变迁。

       二、非婚生活方式与婚姻伦理的再创造

       (一)私人生活的新空间——非婚生活方式

       传统社会,人们几乎总是在家庭中生活,从父母家庭到自己的家庭,婚姻成为一个连接点使个体生命周期与家庭生命周期有了内在联系。我们研究发现,在学历较高、收入较为稳定的一些人中出现了以单身方式离开父母家独立生活生活的阶段,它拓展了传统私人生活的空间,我们称其为“非婚生活方式”阶段。我们调查中遇到的人,几乎都以独立的方式居住。40岁的老周,他每天回家给母亲做好一顿饭,然后再回自己的“一个人的窝”。50岁的老陈,他父母家在北京,有房子,但他依然到外面自己租房住。他有女伴,但女伴也有自己的居所。34岁的阿红,博士毕业,她一直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自觉很快乐。

       “非婚生活方式”是指过了法定婚龄、没有结婚、但又未和父母同居的生活方式,包括独身、同居、临时性亲密关系等的生活状态。这是年轻人脱离父母家庭,“过自己的生活”的状态,年轻人在决定是否结婚、何时结婚、和谁结婚等问题前,已有一个阶段的独立生活的经验,而这些经验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婚姻伦理。所谓的婚姻伦理正是人们对是否结婚、何时结婚、和谁结婚的态度,它影响着人们的婚姻选择。这是私人生活空间的拓展。非婚生活方式是一直存在的生活模式,只是规模不同,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好转,生活空间的加大,大城市中的年轻人以租房等方式获得了独立生活的可能性。

       (二)“非婚生活方式”的特点

       首先,处于“非婚生活方式”的人对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婚姻持怀疑态度,以独立生活为一种审美,以此来寻找自我和肯定自我。

       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做销售工作的小海(男)说:

       “我觉得找对象首要的问题不是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是要知道自己想找什么样的人。至少你得了解自己,知道自己大概是什么人,你想找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有一个什么样状态的人融入你的生活的时候,你的生活会变得更好。你要知道她,她为什么会和你好。如果没有这些话,光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的话也没什么用。因为我们认识人很快,基本很短的时间你就对一个人有个比较深的了解。还是要首先知道自己是谁,自己想要什么样的?”

       1975年出生的小谢(女),有自己稳定的工作,交过7-8个男朋友。她说:

       “我从来都是取悦自己。物质算什么啊。我又不是不能挣钱。男人要是不能养活自己的话他就没有自尊。一个没有自尊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作为我来说,找一个心仪男生确实不是难处,难处是沟通,沟通最重要。因为我对男人的要求呢共计有两点,一是他能养活他自己以及他的原生态家庭无需我养,二是善良,就这两点。善良就是说遇到问题的时候他肯站到对方的角度去考虑。”

       小刚(男)明确表达“不想结婚”的人,他1980年出生,是独生子女,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销售工作。他谈过8个女朋友,最长的有4年。他说:

       “我可以不结婚啊!我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啊?我这样和父母讲的时候,他们就说,那你老了怎么办呢?谁来照顾你呢?爸妈总归要先走的啊。我说我不想结婚,是我现在的想法,也许再过几年,我的想法变了,我又结婚了。或者说当我需要或是想找个伴的时候我就结婚了。因为结婚,它不完全是跟爱情有关,甚至是说可能关系不大,我就觉得说就想找个伴,大家搭伙过日子啊,互相照顾一下啊。我觉得很多婚姻的目的是这样的。”

       29岁的小静(女),硕士毕业,现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她说:

       “我感觉我属于那种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结婚的那种人,我爸妈就特别担心,我朋友也特别担心,就说你为什么想一个人呢,然后我就说我觉得现在一个人的状态挺好,我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变成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呢?就是为什么呢(笑)?我觉得还不如一个人呢(笑)。我就不知道像我这种状态的人会不会比较少,还是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想法。因为我一想到要结婚,要照顾另外一个人,要跟另外一个家族来处理各种关系,我心里有种恐惧(笑)。我现在想改变,预备着要去找一个对象。我爸妈不太逼我,觉得你已经长大了,你自己的选择,你自己负责就好了。”

       小林(男)硕士毕业,工作一年,正准备考博士,他说:

       “我觉得28、29的年纪正好比较尴尬,内心还有坚持,但是外在的一些世俗看法也对自己有所改变,自己内心和自己外在并不是完全匹配。你一般在跟人去交流的时候,比较容易吸引的是和你有共同看法的人,但是你本身对你自己的一些东西都不太满意,你吸引的这些也就不是你内心真正想去吸引或接触的人,然后就很难去产生深刻的共鸣。所以我现在是顺其自然,如果过几年内心足够强大了,能够坚持过来再说,如果坚持不下来那就完全随世俗大流走吧。其实内心还是有坚持,坚持自己有一个很好的对象,也包括坚持要纯真、善良这些,但是现在社会上还是相对比较难做到。”

       对婚姻生活的怀疑或对自我的怀疑,皆是站在个体立场上来思考婚姻,个体化的思维和生活经验成为非婚生活方式的基础。

       第二,处于非婚生活状态的人对亲密关系有更为开放的态度,对浪漫爱情充满执著的追求。

       25岁的在读博士小越(女)说:

       “我比较浪漫吧。我现在是寻找爱情还不是寻找老公。我不想把两者分开,但是有时候会想将来会不会在一起啊。就是想我喜欢他,但是我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和他在一起。我们这级有4个女博士,我们4个都是单身,我们住得很近嘛,常常会坐在一起聊天,就觉得其实不找也无所谓,不找我们有事干,我们有很多事可以干,就是我们有自己的追求,但是有时候一个人就觉得,哎呀也挺无聊的,偶尔会觉得一个人也挺无聊的,渴望跟一个人交流一下,就是这样。”

       小刚(男)虽然宣称自己不结婚,但又多次表达对爱情的重视,他交往过8个女朋友,还有过与女友长达一年的同居。他说:

       “感情是第一位的,感情是双方之间的互相产生的那种很奇妙的感觉,并且是双方非常有这种默契。这世界上真正了解爱情或者是说配谈感情的人非常非常的少。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在出于一种需要,可能自己也没有搞清楚说真的喜欢对方还是说只是说我需要你。比如说人都有生理需求和情感需求,这个很正常。大家都喜欢去找个伴。我还是向往那种动心的。”

       小佳(男),大学毕业,在一家国企大公司从事销售,他坚持或渴望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人:

       “其实,我有一种不太想结婚的感觉,可能一个人生活惯了吧,越来越独。周围也是朋友比较多,有时候参加活动就显得形单影只,人家都是一对一对的,但是他们都会觉得你怎么不找呢,其实我觉得没有也挺好。但是家里总是说,从你的年龄、父母的年龄和你未来子女的乱七八糟说一通,自己就意识到不结婚可能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就慢慢想要不要去拓展一下这方面……很多我们同事啊,包括朋友就开始介绍,然后开始去相亲,然后经历过几次相亲之后,我发现是这样的啊,简单地说就是我看上的人家看不上我,人家看上我的我看不上……其实说白了,大家都认为注定有一个人是属于你的,你可能是还没有找到那个人。”

       小丽(硕士毕业,1984年生,女)说:

       “我感觉那种高大,其他的就是没有什么硬性条件。其实好像就是自己有条件的话,如果真的遇到了对的那个人,可能这些条件也都不复存在了。之前可能想了很多,但你真正遇到了,你之前想的都不重要了。就是假如说我真的遇到对的那个人,他不高,但我真的有了感觉的话,我也能接受。感觉我就是偏理想,就是要找感觉的那种节奏。我一直相信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等我。”

       处于非婚生活状态的男性更多地走进亲密关系,有些男性还与几个女性保持亲密关系;女性的表达要么比较神秘,要么就完全杜绝亲密关系,两性差异比较明显。

       第三,处于“非婚生活方式”的人,处于多种压力之下,内心非常矛盾,但依然具有对传统婚姻伦理的不妥协。

       一方面,处于非婚生活方式中的人会不断面对父母和亲人的压力,在父母眼中,结婚是正常的生活,只有结婚了才会有好的生活。小丽,女,28岁,硕士研究生毕业,河南人,在北京租房住。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收入可观。她说:

       “我也想尽快找到男朋友,父母会催的。也不说父母该不该催,但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相亲是当做一个任务在执行。这不是我自己想要的、要享受的人生经历,恋爱该是自然的过程,要求去相亲,感觉很不开心。我现在就感觉也挺对不住父母的,因为他们很辛苦去为你这个事去操心嘛,虽然是个人的事情,但是他们催你的话,我自己会很难过的,就觉得是不孝的一个表现。但又不想凑合。”

       在父母眼中,代际之传承是顺理成章的事。1979年出生,有着本科学历,做销售工作的小海说:

       “我父母觉得,一个年龄就干一个年龄的事儿。他们特别希望能够带个小孩。带自己的孙女或者孙子,他们认为这是他们这个年龄段该干的事。所以呢他们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在这个年龄段干自己的事儿——结婚生孩子。他们当然着急。他们觉得你这个年龄段没有做你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因为我毕竟三十多岁了,结婚生孩子是个比较正常的年纪嘛。但是没有遇到我也不能凑合呀!”

       另一方面,他们还会面临亲朋好友的压力,好友们会从内心帮其计算婚姻的得失。特别是女性还会面临“剩女”这一社会舆论的压力。阿梅(女)生于1981年,正在读博士后,她说:

       “很多人问我,前两天我们高中的校友聚会上大家还说‘你怎么还不结婚’,然后就问我‘你到底要什么样的’。我有个同学,我们俩高中的时候关系很好,她去开车接我,她就说‘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说‘我还没有遇到,就是一看到就觉得哎呀我们两个挺合适的啊’。然后她就说‘你好抱梦想,哪有现在还做梦的呢,你都这么大年龄还在做梦,你是小女孩啊’。她就举她自己的例子,她在某市,已经做得不错,后来就选了现在的老公,她说‘我就找了比较现实的、比较可靠的’。可能她认为经济最重要吧,她本来的家庭条件很好的,但是她还需要这个。那我说‘你最大的爱好是什么、追求什么’,她说‘最大的爱好就是不动产,比如房子啦’。我就想,她这样直接讲也挺有意思的啊。不过在我个人看来,每个人的标准可能也不一样。……真的!我对学历不看重,关键是刚才说了的感觉,就是你越想找感觉越找不着那感觉(笑),不过我相信冥冥之中肯定有那一位(笑)。”

       小美(女),1981年生,某学校的老师;独生女,却离开父母自己单独住。她说:

       “不是我不想结婚,不是我愿意走到今天这一步,走着走着就这样了。其实内心是特别矛盾的,找个经济能力强的嫁吧,你要警惕‘小三’;找个经济能力不太好的吧,可能你还要养他。想想自己一个人过也挺好的,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这样过吧。”

       以小美为典型,我们问那你找个条件相当的就嫁了吧,她笑笑说,“不,哪怕就是自己这样过下去。”我们称这样的充满矛盾的坚持为“不妥协”,不放弃自己对生活的要求,要过自己认为是美好的生活。

       (三)一种新型生活伦理的雏形——个体浪漫主义

       非婚生活方式对社会生活有怎样的意义呢?吴飞指出,中国人很清楚,结婚是为了延续家族,对祖先和后代负责,它和中国人以家族为核心的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1950年的《婚姻法》强调的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人们很清楚为什么结婚,就是为了追求自由爱情,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完全丧失了任何理念,放弃了婚姻的价值追求。追求效率和理性的《婚姻法》的操作,使婚姻生活越来越变成冷冰冰的契约,家庭不再有任何美好和高贵的价值可言(16)。

       可归纳出三种婚姻伦理。第一种是传统式生存型婚姻伦理,强调婚姻是建立亲属关系和完成人生生育使命的重要方式,社会由此得以世代传递。在这一婚姻伦理中“和谁结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结婚”,并尽早结婚。第二种是革命式浪漫型婚姻伦理,强调婚姻中情感因素的重要性,“和谁结婚”变得重要。当“想和某人结婚”却遇到阻力时,在我国这些阻力具有封建的性质,而“自由恋爱”相对于传统具有了革命意义。第三种是现代式理性型婚姻伦理,对是否结婚、何时结婚、和谁结婚等问题上充满理性计算,情感作为婚姻的必要条件,但又加入了大量的可计量的物质因素。

       正是现代式的理性型婚姻伦理中的物质主义和传统式的生存型婚姻伦理中的家庭压力的合力,共同作用了现代年轻人对“非婚生活方式”的选择,暂时不结婚和独立居住的行为具有文化象征意识,对世俗的不妥协正是无意识的反抗。正是这种反抗和无法为自己的生活命名的困境和现实实践,表明社会生活的新空间已经存在,并可能会更加拓展。对来自以家庭压力的反抗加剧了个体生活的意义,对物质条件的理性计算更衬托出浪漫爱情的意义,因此,可将这种“非婚生活方式”的生活伦理称为“个体浪漫主义”。即其生活伦理的基础是个体的,家庭或家族的生育义务在次要位置;而浪漫主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独立生活本身具有了区别于传统生活方式的独特意义,是具有浪漫和审美属性的;另一方面,对婚姻中理性交换的质疑,使其对“命中注定之人”的等待超越了世俗。

       四、结论与理论讨论

       当前一批大城市、受过较高教育、有较稳定收入的年轻正在建构一种“非婚生活方式”,他们以独立生活为基础、以浪漫关系为亲密关系的前提反抗社会主流婚姻价值观,开创新的社会生活空间。这种生活方式充满弹性和个体自主性,带有个体对浪漫情感的想象,构成了在一个理性化和市场化时代的个体浪漫主义的生活。在这种描述和归纳中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

       首先,将“非婚生活方式”视为“个体浪漫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话语困境,因为它无法将这种生活方式中内涵的矛盾与冲突展示出来,开创新的社会生活空间以及和这种生活方式相关联的知识,受到了话语与叙述的限制。利奥塔尔在《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中讨论了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知识间的区别。知识的特性发生了一系列的历史变迁。在前现代社会,叙事类知识大行其道,叙事被当做知识,并以此来反映社会规范的行为;现代性特征就对叙事性知识发起攻击;而后现代则将知识视为试验性的、多元的、不确定的(17)。处于“非婚生活方式”状态下的群体虽然可能是少数人,但是他们以行动实践来探索新的知识,他们“去制度化”的努力虽然具有暂时性,但对制度与传统的挑战却是具有创新社会生活空间的意义。

       第二,这种新的社会生活空间是否具有边界?作为个体行动来说,创新社会生活空间的可能性受限于人们的经济状况和性别身份。即它是具有阶级、性别和年龄之差异。从阶级的角度,这种生活方式带有小资产阶级的审美需求,是具有较高学历、较稳定工作的一批人寻找自我和更满意的生活方式的追求和努力。它代表着社会生活空间的拓展只可能对那些具有经济条件的人开放。研究还发现,在底层社会,以婚姻建立亲属网络是建立支持系统和抵御风险的重要手段。从性别角度看,男性对“非婚生活方式”的选择带有某种优越感,他们更能以主体身份表达其选择,更能动地追求个体性的私人生活,在“非婚生活方式”中男性的亲密关系显得更为自由,有个别男性会养育未婚生育的子女。而女性对“非婚生活方式”的选择带有很强的无奈感。一方面,有些女性带有对传统婚姻生活的恐惧,相信传统式的生存型婚姻就是要求女人不断做出牺牲的陷阱;另一方面她们又坚信浪漫爱情的存在,这种对爱情的坚守似乎回到了传统叙事。在亲密关系上女性表现出更多的矛盾状态。这表明在对传统反抗的过程中,传统的性别关系对两性的束缚是不同的,女性更多受到束缚影响了其创新社会生活空间的范围。

       第三,现有的“非婚生活方式”是否能够迈向吉登斯提出的“纯爱”关系呢?似乎并不肯定。吉登斯论述的“迈向亲密关系的变革”是建立在社会普遍民主和性别平等基础上的。而我国现阶段性别关系还呈现出不平等的状况,社会对男性的“非婚生活方式”持观望与同情态度,而对女性的“非婚生活方式”则有更多的负面评价。在这一意义上说明,人们的“非婚生活方式”更多的是个体对传统和理性计算生活的反抗;而不是对平等的性别关系和民主伙伴的追求。

       第四,“非婚生活方式”直接挑战或受限于我国与婚姻制度相联系的生育制度。有些人提出了“非婚生育”的要求,这一要求随其年龄的增长而更为明显。我国的婚内生育制度是直接导致“剩女”问题的原因,因为女性在考虑结婚与否的问题时,生育年龄是其必须考虑的,所谓的“最佳生育期”对女性产生很大的压力。从制度的角度有必要反思“婚内生育权”问题,这亦是人权要求。甚至有必要调查和分析现存的女性在生育后提出离婚之现象的问题。

       从传统到现代从来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婚姻制度具有其制度刚性。而“非婚生活方式”所呈现的反抗并非为了颠覆婚姻制度,只是在婚姻制度的霸权与压迫下寻找更好地安置“自我”。可喜的是,新的社会生活的空间已经被打造出来,人们追求自我认定的“美好生活”的想象具有实践的可能。

       注释:

       ①【瑞典】斯坦·约翰逊:《论现代中国的收养》,《人口研究》1995年第6期。

       ②Yu,Jia and Yu,Xie.(2013),Changes in the Determinants of Marriage Entry in Post-reform Urban China.PSC Research Report 13-802(September).University of Michigan.

       ③陆杰华、王笑非:《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婚姻状况变化分析》,《北京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④谢宇、胡婧炜、张春泥:《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理念与实践》,《社会》2014年第2期。

       ⑤彭大松:《数量视角下中国青年婚姻态势的城乡比较》,《西北人口》2011年第6期。

       ⑥谢宇、胡婧炜、张春泥:《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理念与实践》,《社会》2014年第2期。

       ⑦【德】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李荣山、范譞、张惠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⑧Damon,W.and D.Hart(1988),Self-understanding in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⑨Turner,R.(2001),“The Real Self:From Institution to Impulse”,in A.Branaman(ed.)Self and Society.Oxford:Blackwell.

       ⑩Giddens,A.(1992),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Sexuality,Love,and Eroticism in Modern Societie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1)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12)Gross,N.and S.Simmons.(2002),“Intimacy as a Double-Edged Phenomenon? An Empirical Test of Giddens”,Social Forces 81(2):531-55.

       (13)Smart,C.and B.Shipman.(2004),“Visions in Monochrome:Families,Marriage and the Individualization Thesis”,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55(4):491-509.

       (14)王春光:《个体化背景下社会建设的可能性问题研究》,《人文杂志》2013年第11期。

       (15)Yunxiang Yan.(2011),The Individualization of Chinese Society.Bloomsbury Academic Press.pp.22-24.

       (16)吴飞:《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7)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后现代状态:关于知识的报告》,车槿山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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