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变革的价值导向与现实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导向论文,现实论文,政治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制度创新是我国新一轮经济改革的目标选择,也是其根本措施。制度创新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经济改革的力度与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化,人们已经发现,单纯在经济领域无法确立起久富冲击力的崭新制度,无法实现真正的制度变革。因而,在进行了五分之一世纪的改革之后,再进一步思考深化改革的问题,必须持系统、综合的观点,而首当其冲的是经济与政治变革的配套衔接。经济变革需要政治变革的辅佐支持,政治变革需要经济变革的支撑渗透,并从经济变革中寻求原因动力。
本文试图就政治变革的制度前提,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所应持的政治价值导向,市场经济的价值通则在政治领域的引入等问题作粗略论述。
一、在专制国家里不可能实现政治的革命性变革
国家产生之后的政治历史可以说是一部政权政治的历史,而非社会政治的历史,更确切地说是政治失衡的历史。也就是说,在政权与社会的较量中,政权始终占着上风,是政权操纵着社会,而非社会控制着政权。代价是掌握政权的人成为社会的贵族,政权成为小部分人手中的玩物,特权和专制肆行,社会变得微不足道。这种政治生态的破坏,必然导致一系列政治悲剧的发生。
就政权本身而言,悲剧产生于自身性质的异变。政权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与功用在于其公正地管理社会事务,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必然要求有一种代表公众的权力,作为调节公众利益、满足公众需求的平衡器。政权从本义上讲,是属于本辖区范围内全体民众的,它的出现和存在并不必然要专属于一部分人,也非必然要与另一部分人作对。但这种类型的政权,在阶级统治的国家是不可能的。权力主体,或是一个贤者,或是一个家族,或是一个集团,而不可能真正属于社会大众。既然如此,政权之争就在所难免。政权性质的畸变,必然导致这样一个逻辑:谁率众推翻了旧政权,谁就是下一轮政权的当然主持者。“打江山可以坐江山”,这样一个貌似公正合理的理论实质是犯了大前提错误的判断,即把政权当作一种私有物。它愚弄了一代又一代人,致使一些统治者依据它对自己的地位心安理得,而普通民众则为战胜者高唱颂歌。政权,在人们心目中既然是一件战利品,自然就可以随意处置。这也决定了在专制的政权体系内无法实现真正的革命性变革。
奴隶制、封建制的历史,在政治上是一部充满战争的历史。而这些战争尤其是起义和政变大都是围绕着政权而展开的。在位的统治者由于认识不到政权的真正属性,因而,任意地挥霍它、损坏它,最终受到报应。于是新的一部分人通过斗争夺取政权。这一部分人夺取政权后所想到的也不可能是恢复政权的本来面目,而是和他们的前任一样,做着发政权财的梦,忙着满足私欲、中饱私囊。他们中的少数人尽管也把眼光放在了安民的事业上,但他们的这种做法也多是以恩赐和施舍的被动形式而出现的。即使是一些真正有远见卓识的人,终究也无法校正本集团的巨大的惯性力,他们或者逐渐被同化,或者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在历史上,试图进入掌权阶层的人,就单体而言,除世袭者外,大致可划归如下三类:胸怀大志者,他们具有极强的控制欲,而且大都韬略在胸,掌握政权自然是实现宏图远志的最好选择;野心勃勃者,这类人同前一类有些相似,都是以主动的心态和形式夺取政权的,不同的是,这类人往往以权力为最终目的,一旦掌权,也把主要精力用在弄权上;第三类是以被动的心态和形式而掌握政权的,他们是被统治者或受压制排挤者,惨苦的生活和屈辱的地位激发了他们的斗志,时势把他们推向政权的顶巅。究竟采取何种统治方式,与他们的出身并不直接相干,尽管不能说没有影响。本身就处于统治者阶层的人一旦掌握最高权力,其重蹈故人覆辙的可能性自然很大,即使是出身微贱的人,一旦身份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意识和思维也会向着他们原来所痛恨的那个“范畴”滑去,这是由他们本人对政权属性的认识水平所决定的,当然,他也无法跳出所处时代的文化背景。
对政权的误识当然也要受到政权的惩罚。这种惩罚最终都体现在政权的不稳定上。剥削阶级政权意味着自产生之日起就为自己选定了对立面。因而,尽管一部分人伴随着新政权的成立而兴高采烈,同时,也有一部分人从这个政权成立之日起就对它恨之入骨。这个政权用自由和政治地位等收拢本集团的成员,而用专政和强制来对付敌对者。这种划分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任何强大的政权,如果以压制和镇压别人为目标,则注定有稳定之虑和冒失败之险。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从乱到治,治中有乱,乱后有治的历史。王朝更迭如云,社会纷争如烟。有的王朝在纷乱中维持几百年,而有的王朝则如过眼烟云。
当然,在主观上,统治者都希望自己的统治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秦嬴政试图使自己的统治从始皇到二世到三世直至无穷,正是统治阶级思想意图的典型表现。在旧的国家,一个人一旦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其生命的内涵便少得可怜,在他的心目中,最神圣、最有意义的,只是权力。权力可促使他做一切事情,可以忘恩,可以负义,可以采取一切他能想得出来的手段。特殊的地位,使他们的心理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变态,他们往往对周围的人采取一种过份提防、戒备和不信任的态度。
共同的利益使专制统治集团内部逐渐形成一个密切的网络,最高统治者既统帅着这个网络,又被这个网络推着走。这个网络随着统治时间的延长而越结越密,越结越实。这个网上的任何一个成员包括最高统治者都不得违犯这个集团的利益,当然更不能背离它。最高统治者特别是后继的最高统治者,如果想让自己的地位稳定,便只好顺从这个集团,匪然,则有可能招致灭顶之灾。因而,一个政权统治的越长,变革也就愈难以进行。事实上,即使他们中有的人具有变革的意图,具有很高的才智,也不敢轻易地释放出来,他似乎并不是代表自己而活着,也无法真正作为自己而活着。
与上述相联系,高层统治者往往无法强化同社会基层大众的联系,当然更无法代表民众的利益。尽管他们中有不少人懂得政治的最终巩固必须仰赖于广大社会民众的支持,一旦危机到来时,他们首先考虑的依然是眼前的利益,宁肯放弃大众,也不敢背叛本集团。在封建专制的政权体系中,敢于冒险的人不能说没有,但他们的结局却是相似的——身败名裂。
专制政权和专制者的属性决定了,在传统政治框架内,要求得政治的革命性进步,把赌注下在统治者身上是十分冒险的,哪怕他是一个十分有远见,十分有手腕,十分强有力的统治者也无济于事。希望只在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整体性进步,文化背景的整体性改善,民众思想的全面性变革,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思想分化和治理网结的松散。如此,才能造就革命性变革的条件,并最终推翻专制制度。
二、 民主政治的价值导向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政治发展的任务
历史上任何类型的政权败亡的根源都在于专制。包括个人的专制、家族的专制、政党的专制、阶级的专制。权力的魅力使一些人一旦权力在手便权令智昏,把维护自己的统治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然而治理政权的逻辑却在于,只有掌握政权的人不用时时把自身政权的巩固放在首要位置上时,才有可能把政治治理好。专制不会带来真正的权威、真正的政权稳定,因为政权的真正权威来自于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判别政权优劣的标准主要不在于政权本身,而在于政权之外,在于政权所治理的社会的状况。当政权与社会保持高度协调时,是无须担心政权的安定的,只有政权与社会相脱离时,掌权者才会为巩固政权忧心忡忡。由此可见,巩固政权的关键在于保持政权与社会的高度协调一致。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民主类型的政权。
民主的国家观说明了,国家最终是以公众调节器的面目出现的,而不是专属一部分人以统治另一部分人的,尽管在人类历史的一定时期,它可以以极端的形式(专制)而存在。而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时,国家则有必要和能力协调各种职业、各种利益、各种派别之间的矛盾与争斗,把全体社会成员维持在一个和平共处的环境之下。实现这一步的前提在于,国家的根本属性必须是公众的;国家政权的构架方式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以人民民主政权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为政治真正纳入科学公正的理性轨道奠定了基础。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政权建立与运作的总原则是民主。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找到了跳出“政权周期率”的方法。也即找到了摆脱专制、稳定政权、发展政治的方法。
社会主义最基本的政治价值导向包括:
——社会本元。“社会主义”从字面意义上讲,就是以人类活动的场所与基础——社会为本元,以社会决定国家为价值导向。也就是说,它不能只是满足于社会仅仅从国家大多数情况下是从统治者及其所掌握的国家政权下分离出来,而且必须树立社会本位主义,由民众选择和决定国家政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真正实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顺,使国家与社会都按照自己的本来面目坐在应该坐的位置上。社会主义的创始者之所以选择这一概念作为新社会的代名词,其真正价值的战斗力也正是体现在“社会”主义本身。
——人的全面发展。人成为社会的最高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本位就是人本位,即突出强调人的地位、人的权利、人的尊严,突出强调人的个性发展和价值实现。在这种社会制度下,社会将真正为人所拥有,成为人类自身发展的源泉和滋养。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及由此所决定的物质文化生活状况,作为社会的物质积累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与条件;通达的政治参与渠道与权利实现机制,作为社会的政治景象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体现。
——完备而有效力的国家机器。在这一制度下,国家的有效治理与社会的充分发育是有机统一的,但国家的功能将逐渐由专政与镇压转变为管理、组织、服务和保障,国家机构的运作将围绕民主、科学、精干、高效的原则而展开,国家官员将真正实现职业化并处在社会民众的选择与监督之下。
——政权本质的回复。民主的政权必须考虑辖域内所有民众的共同利益,协调各方关系与需求,保持同社会的协调一致。它不能独立于社会之外,更不能凌驾于社会之上。当然,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人类之间职业、利益、性格、习俗、观点等等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人类之间的尖锐对立和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民主政权也不可能对一切人都实行仁慈的政策,对于破坏人类公共生活准则和道德风尚,破坏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人,自然要实行制裁和惩办。由此可见,民主政治即理性政治,即民众政治,也即法治与程序政治。政权本质与属性的回复与政治现象的清理与净化,对于民主政治而言,是从两个方面做的同一件事。
现实社会的困境是,社会主义是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率先突破的。那么,怎样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建设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呢?显然,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马克思的提醒十分重要:政治形态无法脱离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民主政治无法脱离政治之民。国家形态与社会背景间的落差使得政治条件的改善比政治发展本身更重要,价值也更大;通向蓝图之路比蓝图更重要,价值也更大。
政治变革的社会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体自身的发展与完善,包括人的民主意识与操作能力的提高等;二是经济文化社会状况的改善,它直接地为政治变革提供物质基础,间接地通过为社会主体提供能量而促发政治变革的实现。具体而言,它又通过一系列变量而体现出来,其中最有决定意义的是:
1.经济发展与文化进步。政治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受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所决定的,社会变革通常遵循的是经济——文化——政治的循环链,政治具有决定意义的变革往往发生在经济变革与文化变革之后。小农经济的社会土壤,即使花费再大的功力都无法使之开出民主之花,积极的途径只能是变革社会土壤。这就要求发展市场经济,积聚物质财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开启民智,提高国民素质。
2.法治建设与社会流动。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保障,而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法治同时可以成为民主的条件。这一点在具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中国表现得更为明显。可以说,只有首先将国民纳入法治之路,才能将国家引向民主之途。同时,促发社会的全员流动,也能为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的发育创造条件。社会流动既是人类的天性需求,又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人的居住地、职业、生活界域的更换与流动,可以有效地增加社会的信息量,增强社会的组织力和自主性,提高人的素质,从而为壮大社会力量奠定基础。
3.思想启蒙与基础训练。民主化程度低和发展水平不平衡是我国社会政治状况的特征之一。据此,在确立国家的政治发展格局时,必须采取层次性的战略,在经济文化发达,人的民主素质高的城市和其他先进地区,率先进行高层次的民主实验,而在落后的农村和偏僻地区,则要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同时,向人民群众宣传各种现代民主观念、权利观念、法制观念,逐步创造民主政治建设的适宜的环境。在这方面,社区民主、单元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可能是最积极而有效的途径。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普通民众关心自身利益,关心本区域的发展,树立主人意识,并通过管理自身事务进而跃升为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
三、顺应市场之势建设民主政治
就政治体制本身而言,要达到社会主义制度所内含的民主标准,当然需要作出一系列改革与发展的努力,需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理顺党政、政企关系,需要转变政府职能,等等。自然,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在此,只从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衔接角度略加论述。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难免只关注于市场所爆发出的经济能量,感慨于产品的巨大涌流和经济关系的剧烈变动,而忽略其将要引发的政治与社会效力。事实上,经济力作为一种社会进步的原发力,是可以冲垮一切,也可以带来一切的。当市场显示了其经济能量之后,必将显示其政治能量、文化能量、社会能量。
市场经济的潜政治效应和显政治效应是多方面的,但最终体现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使社会力充分发育,为民主政治奠定基础。市场是相对于计划而言的,计划是国家(具体是政府)利用自身所特有的强制力对直接生产者和生产单位所进行的规划与控制,有时是对具体经济活动的直接管理。市场则是以平等、自由竞争的生产流通活动为标志的。这种经济基础必然与自由的、民主的、人权的开明政治相对应。人权的、自由的、公正的、透明的政治与民主政治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或者说它是政治民主化的基本内含标定。但为了便于说明问题,特别是便于说明由于经济市场化所带来的政治上的变革,有必要引入市场政治的概念。这一概念可较贴切地反映市场的经济通则在政治上的渗透,较清楚地说明公平政治的天性:政治是人们所共有的意志表达场、权利实现场,在这里完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间的自愿而合理的政治交易;市场的经济通则与市场的政治通则具有相关性、对应性乃至共通性,或者说政治活动也具有价值规律。承认这一现实,可能会遇到把市场经济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带到政治中来的麻烦,但这一方面是舍小取大之所为,另一方面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不是引用某一概念所致。况且,任何一种新事物都可能会有恶的一面,正确的态度必须是惩恶而扬善。
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天条。市场经济的真正确立是在实现了人的独立法律地位之后完成的。人首先成为自由的人,或者说政治上平等的人,然后才可能发生公平合理交易的现实。等价交换是在两个地位平等的人之间进行的,人与非人是无法真正建立无欺骗、无强制的贸易往来的。因而,市场一开始就同人的政治法律地位结下不解之缘。市场经济确立之后,便更进一步要求人的政治上的平等,并以此作为市场运作秩序建立的保证。
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通则,同样也会反射到政治领域中来。如同财富的世袭垄断与权力官位的世袭垄断具有天然的姻亲关系一样,经济上的公平竞争也必然呼唤政治上的公平竞争。市场政治首先意味着以人的政治资本(主要是政治能力和素质)作为获得权位的前提,人人都以平等的身份参与政治角逐;其次意味着人的施政实绩作为决定权位留退的标准,在这里起支配作用的是政治价值规律,而非资历、荣耀、裙带、人情、势力、财富;再则意味着以政治效益作为参与政治的条件,人们把政治当成实现自己权利的场所,如果政治成为一部分人操纵的工具,人们普遍感到参与政治只是一种形式而无真实价值,就会远离政治甚至反抗政治。市场政治是自由政治,但是,绝对的自由必然带来不自由,因而,市场政治又是秩序政治、程序政治、法治政治,或者确切地说是在法律和程序保障下的自由民主政治。
市场经济的政治冲击力最突出地聚合在政府职能与行为上。经济对政治的需求最先反映在与经济活动关系密切的政治构件上,以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为宗旨而确立的政府职能和行为方式,必然与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活动形成冲撞。以市场经济为对象的政府职能与行为方式必须而且只能是宏观规划、协调服务,通过投资、信贷、财政、税收等杠杆调节经济运作,利用法律手段监督经济活动,企业等直接生产单位和生产者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政府职能与行为的转变,浅层反映着政府管理体制模式的调整,深层引伸出民众与政权、社会与国家、经济与政治关系的变革。
市场政治不是也不可能是民主政治的最终或最佳形式,但它却是中国现阶段通向政治民主化之路的一种无法取代的必然过程。它一方面同政治民主化的总体方向相一致,另一方面又同中国现实的经济文化形态相一致;市场政治不是也不可能是通向政治民主化之路的唯一途径,但它却是一种能够解决不少棘手问题的有效选择。它一方面顺应社会民众因经济发展、文化提高而普遍滋长的政治需求,另一方面又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社会政治组织发育、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等等民主建设形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一思路同时也可为政治改革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状况适度推进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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