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和”的哲学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时候哲学好像只是象牙塔里的雕虫,与我们的生活方式(文化)没有什么相干;可是,有时哲学又好像是机体里的血管,伸展到我们文化(生活方式)的每一部位。“和”,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可以说是一种寻求自圆博大的理论系统,它想竭力说明的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宇宙万有之运动与变化,乃一大和谐的组合体。和的哲学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与“中庸”、“中”、“度”等范畴相呼应,取其中肯恰切之义。现实世界不是无原则的统一,不是死水一潭,它充满了内在的扩张活力,而这种扩张必须是一个逐步的协调的有序的过程,其基本的状态表现是使事物的运动变化始终局限在一个所谓适度的理解范围之内。“和”的原则不仅仅是去把握一个个的事实,而是通过事物整体性去理解一种存在的潜在性和可能性。“和”不是为了寻求新的知识,而是为了解释和调谐我们存身其间的世界。
一、把握“和”的思想内涵 中国哲学史上许多的哲学家对人与自然为什么或依据什么能够和谐相处的问题,有过相当深入的分析。因为这是一个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大问题,不论是自觉或不自觉的,人人都生存于大自然中。
传统中国的宇宙观的基本原理是和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和他自己等种种关系中,所能实现价值的多少,主要就看它们符合这个原理的程度来衡量。一方面,和谐原理相当程度地支配着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文化的各个部分又使得这个原理渗透于人生的各个层面,从而把一个抽象的原理,转化成为文化之树的根,就在它的基础上,中国文化全部结合成统一的整体。因此,在这样的宇宙观里,一切相反的事物都被看作终必相成;一切表面上相对立的现象都被了解为相生;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人生途径,都被认为是追求同一理想的不同过程。把握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们才能了解,为什么司马迁和班固在总评先秦诸子百家时,都同样引用了《易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的话,一个用它做引言,一个用它做总结。(注:司马迁语,见《史记·太史公自序》;班固语,见《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很显然,《易传》中的话就是他们综论诸子的基本依据,而《易传》正是把和谐宇宙观用近似学术形式初次提出来的主要经典,在这样一个前提下,使得被庄子视为“不该不偏,一曲之士”、“一察焉以自好”的百家争鸣的分歧思想,依然像交响乐一样,能统合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现实的和谐是一个不断变化运动的过程,宇宙间的万物都是因为运动变化而存在的。在理论上,每个物体是一个自立的实体,其生存的状态不依赖于其他的事物;而在实际存在中,所有的物体则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因为实际的存在为继续的动,而继续的动的动力是事物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结果。在具体的自然界里,土壤、植物、动物、水、空气等互相关联,一部分遭到伤害,其他部分连带着也受到威胁,这就是目前所谓的生态环境危机。
因此我们说,事物的运动变化,宇宙的化生和保全万物,有其自然的维持其基本和谐状态的秩序。自然界的历史说明,事物运动透过自然秩序而偶然受到阻碍,自然界本身会进行调谐,而如果是人为的工作破坏了天然秩序,则必须进行人为的工作予以补救,否则自然的运行规则将受到破坏。自然界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最终也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即中国哲学的普遍和谐观念都将遭到损害。
“和”的范畴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而在整个中国哲学史中突出地被强调的。具体地说,“和”指的是对事物运动发展的范围、程度所做的层次感、分寸感上的把握,从而使事物的变化能够在一定意义上被控制在一个较为准确的位置和适当的范围之内,从而避免无效行为以及行为失控所引起的破坏性的反作用。
人生之道,人生为心物合一的人生,物为物质,有量有限制;心为精神,神妙莫测。有量有限制的动,常消耗物质,必须有节制;神妙莫测的动,也同样必须有规律。《中庸》乃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合。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注:《中庸》,第一章。)
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从最早的古书《尚书》里已经表现出来。《尚书》有“洪范”一篇,篇中讲皇帝的行事原则,称为皇极,皇极乃是中道。到了《易经》则把中的思想广泛应用到了宇宙的变易,提出了宇宙的整体和每个事物都在不断地变易,变易由阴阳两原素构成,阴阳变易的原则,为中正。《易经》以卦象征宇宙的变易,卦由阴阳两爻合成。《易经》的卦辞里常讲中正,所谓中正,是阴阳在各自的正当时位,阴阳的变化继续不停,中正的位置便不是呆板的,而是随时随地而定,然而随时随地而定时,定的原则不变,因此古来解释《易经》的人说易有三易:变易、简易、不易。中正的原则常是一定,原则的运用则随外地而定。把这种原则应用到人生伦理上,孔子倡言“中庸”。
孔子在综合殷周时期“中德”、“中行”、“中道”观念的基础上,第一次把“中”与“庸”联结起来,上升到哲学高度,正式提出了具有道德论和方法论双重意义的中庸概念。道德意义上的中庸内涵,我们已知晓许多。那么什么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中庸概念?孔子本人虽没有作出明确定义,但从他对学生的评价中可以看出他所谓的中庸,是指无过与不及,即恰到好处的意思。在孔子看来,中庸也叫“中行”。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娟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注:《论语·子路》。)狂即狂妄,狷即拘谨。狂者流于冒进,敢做敢为;狷者流于退缩,不敢作为。这两种对立的品质都有所偏,只有中行之道,才是最高的道德原则。所以孔子大力提倡“允执其中”的思想方法。要求人们在思想言行上不能偏于极端,而要执其两端而用中,做到恰到好处。孔子本人就是“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注:《论语·述而》。)的中庸之道的典范。但是当我们进一步考察“过”与“不及”的标准时,孔子就把“中”的具体内容规定为“礼”。这样,就把中庸之道纳入了他的“复礼”的政治思想,带有浓厚的守旧意识,这也是应该指出的。
孔子去逝后,子思、孟子学派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中庸思想。在“执中”问题上,孟子对孔子中庸思想的发展主要有两点:一是把“执中”与“权”字联系起来,指出“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注:《孟子·尽心上》。)意思是对于矛盾的两端,能够保持中庸,虽近于正确,但是执中也要注意权变。如果“执中无权”,而一味地死守中道,那也与“过”、“不及”一样是错误的。二是把“中”与“时”字联系起来,主张“时中”。在孟子看来,“中”是随时变动的,并非老是保持在“两端”等距离的中心点上。孟子以他的辩证法思想,修正和补充了孔子的观点。
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司马光面对当时激烈的社会矛盾,大力提倡“中和论”,把“中和”看成一切美德和政治的最高准则。司马光对中和之道作了解释,他把“庸”释为“常”,“中和”之道不只是仁、义、礼、智、政、刑离不开它,而且天地万物也离不开它。
从中庸思想的基本内容,可以看出中国传统儒家在“和”的根本价值取向上,深入地探讨了社会、人生,甚至宇宙万物达到理想和谐境界的方法依据问题。应该说,中庸概念自身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虽属于儒家的思想,但它善于不断从别的学派中吸取营养。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庸概念大量借用了道家的“无名”、“无为”和“少欲知足”思想来充实自己,将中庸道家化,以适应当时的时代需要;更不用说孔子在春秋末年提出中庸概念时,便是在总结殷周时期的“中德”、“中行”、“中道”观念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孕育之后而提出的。
但是“和”范畴毕竟不是对中庸概念的简单重复。仅就时代需求来说,两千多年前的思想背景与因了现当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应运而生的概念范畴,在思想内涵和外在广延性上,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从现代的观点来看,中国古代智慧没有也不可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树立一种关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内在自身和谐发展的可资仿效的样板,它所提供的只是闪耀着真理之光的某些启示。由于中国古代智慧没有完成“主客体浑然一体”向“主客体两分对立”的转化,这本是古代智慧的一种时代性缺陷,但古代文化充分阐扬的人与自然的一体观——从自然规律经过人的自觉而发展出伦理观,以达成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统一的观念,如宋代思想家张载的名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注:《管子·形势解》。)视万民为我同胞,万物是我的同伴朋友,整个宇宙是一个大家庭,这种理念对于救正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二元对立导致的种种弊病,无疑具有精神疗治作用。当然这样说,决不是否定现代文明,重新回复古代的“主客不分”、“主客浑沌”,而是充分肯认工业化的成就,利用现代科技的巨大威力,将现代生产力引导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轨道上。
二、“和”范畴的根本点在于把握事物发展的限度 事物和谐状态下的发展限度,指的是一事物自身或与他事物之间的不断扩张所不能跨越的某种意义上的关节点,否则事物的和谐状态就被破坏,从而进入冲突状态。
我们可以设想两个既不相互冲突又不和谐但又可区别的东西,这是一种中立于和谐与冲突的无关、无涉、无偏的境界。但我们必须知道,在真实的人类经验过程里,一种无偏、无涉、无关的境界不会永久纯然地中立,它不是较易流入和谐,就是较易流入冲突。因此,我们可以有一种与已实现的和谐及冲突相对的潜在和谐及潜在冲突。由此假设,任何两个可区分的事物,它们不是有相互和谐的倾向,便是有相互冲突的倾向。
但我们必须了解,在自然和人类生存的不同层次中有不同类型的和谐与冲突。和谐与冲突在质与量上所表现出的复杂性,是因为其所代表的乃是一种多元的关系;所以没有一条公式可以勾勒出所有类型的和谐与冲突。因此,要做到恰到好处地把握住事物发展的限度,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可以这样说,任何事物的生存发展在内在地达到高度的和谐状态时,就是它生命力最旺盛时期。关于这一点,许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事例都可以说明。中国哲学史上的“理”的概念亦在心理上做过类似的说词:王阳明曾以良知显示心之理,吕大临说:“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良心所发,莫非道也。”良心为良知,良心表现人性的中道。喜怒哀乐发动时要合于中道,合则称为中节,称为“和”。现实世界和人自身的发展都在追求着一种高度和谐的状态。中国人论宇宙哲学特看重和谐的配合。
生活中人们在追求和谐的目的,在大多数情形下可能更主要地表现为某种人文理想。但是当我们面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协调问题时,对“和”的诠释与把握就变得异常的具体与复杂了。正因为如此,我们把“和”范畴所探索的如何达到和谐境地的过程归于认识论的范围,它揭示的基本上是人类通过一系列的理性认识和实践活动去把握事物发展的限度过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达到事物的和谐包容范围而不导致过度发展或出现冲突,这就需要在“和”的范畴里寻求思考问题的方法。
(一)“和”范畴在一定意义上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中的定量分析和优化选择是相通的。世界是复杂的,复杂的世界总是表现为层次性的,这一点在自然界和人类在生活的某些方面表现得更为清晰。从银河系、太阳系到地球,从分子、原子到电子和原子核,从门、纲、目到科、属、种,从细胞、组织、器官到系统,各种事物在通常的情况下都会表现为某种层次性。
为了反映世界的层次性和复杂性,人们就需要一种层次感或分寸感,这里的层次感和分寸感都是指辨别和掌握事物的层次性和复杂性的能力。一般说来,在某个领域中分辨能力越强的,也就是在这个领域中越有天分或造诣的,如一个政治家可以有许多层次政治课题,一个外交家可以许多不同层次的外交辞令来表达不同色彩不同强度的外交信息。又如一般人只能辨别1、2、3、4……等七个基本音阶,音乐素养好的人就能够辨别出十二个半音阶,专业音乐工作者就能够分辨出四分之一度的或更细微的音高差别,而修理钢琴的调现则能够辨别出比十六分之一度还小的音差。
层次感或分寸感强的往往可以较好地选择自己行为的着力点,较好地支配自己的行为,从而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一个较为准确的位置和适当的范围之内,这就可以避免无效行为以及行为失控所引起的破坏性的反作用。比如,出色的军事家可以选择恰当的突破口和出击时机,并把军事行动控制在适当的方位和规模;优秀的体操和跳水运动员可以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的动作幅度掌握得恰到好处,因而可以在空中划出优美的曲线。在这些方面,一般人所谓做不好某件事也正在于不能准确拿捏好其中的尺度分寸。
因此,可以说把握“和”哲学的具体方法问题,离不开通常所说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不满足于简单的定性分析,而是要确切地揭示事物内部的数量关系,这就有利于认识事物的复杂性和层次性,避免笼统地归类,也能反过来为定性分析提供坚实的基础。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都离不开测量实验和计算,科学家和工程师通过数据的计算,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解决理论问题或设计施工方案的最佳选择;在运筹学中更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去发现确实可行的最佳方案,避免行动的盲目性。“和”的哲学就是要借鉴吸收和体现这种科学精神,并把这种科学精神运用到一般的思想和行为领域。所以我们说,定量分析和优化选择都是达到“和”的思想的方法或途径。只是“和”的范畴要求把更复杂的社会因素考虑进来,把定量分析和优化选择的基本精神扩展到无法运用计算方法的领域。
(二)对“和”范畴的把握离不开直觉判断。自然科学的方法也不是万能的,艺术创作中的直觉把握的方法也是把握“和”范畴的重要方法之一。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凭借着创作灵感和丰富的艺术实践,可以把每一条曲线的弧度都安排得恰到好处,这其中的长短曲直、明暗收放绝不是定量分析或科学计算所能解决的,而是凭艺术感受来决定的。这种感受经验是无法通过数学公式或理论命题来表达传授的,却是有一定基础的人可以通过观察体验和练习而掌握的。同样地,在许多情况下,“和”范畴常常地不是通过公式计算或理论定义所能达到,而是需要结合经验、智慧、毅力以及观察力和判断力来实现。
在这一方面,直觉的东西是与一个人的基本素质相联系的,没有一定素质的人,便不可能有令人惊叹的直觉能力。中国哲学中的“和”范畴是对自然、社会与人生的深层领悟的结果,历史上和现实中相当多的对事物发展趋势所做的恰到好处的分析与判断,看上去都没有什么太充实的依据,但对于身处这样一个历史过程的每一个杰出人物来说,这样的分析与判断决不是随随便便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绝妙的直觉判断的做出更是一种境界的结果。
(三)就社会实践而言,最需要把握的方法是综合的方法。有意识地将相互关联的诸多因素或问题拢聚在一起,这是人类思考的基本前提。我们知道人作为主体的需要和本质力量是有个别性、特殊性和历史性的;主体是按照自己所需要的某一点、某一方面和自己本质力量所能及的范围、程度来认识事物和掌握事物的。加上受实体化思维方式的约束,就很容易用“拆零”的办法把自己所需要的事物的某一点或某一方面从事物的复杂的内外关系中剥离、切割出来,以致使事物原有的内外关系受到破坏,甚至发生人们没有预料也不能控制的灾难性变化。
也就是说,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在人所需要的那一点或那一方面产生了正面的主体性效应,但却在这一点或这一方面之外所出现的变化,则使人与周围环境产生了不和谐不协调的破缺。这种情况下,对“和”范畴的把握尤其离不开综合的方法。今天社会变革的推进是相当迅速的,如果我们不能在一个明确的目标前提下,把各种思想观点和行为倾向做一个有效的综合,使它们在一个特定的意义上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关地进化发展,就势必不可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论和冲突。
我们知道,工业文明观是经济学家提出来的;实力论和绿色政治学是政治学家提出来的;增长极限论是未来学者提出来的。多学科对发展问题的介入,导致了一种综合发展观的应运而生。综合发展观认为发展应当是整体的、综合的,提出了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新主题。综合发展把发展看作是以民族的、历史、环境、资源等条件为基础的。具体地说,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社会转型、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说,让各种观点和平共处,甚至可以把某些看起来针锋相对的意见化解为相互扶持共同向前的盟友的综合方法,应该是理解“和”范畴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和”哲学的对立面是两极化的价值观 中国哲学史上的“中庸”思想,一开始便以反对极端化的观念为阐释自己思想的基本依据。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前面的内容已经谈了很多。中国是一个“和”理想相当浓厚的国家,但是在历史上,尤其是在社会改造问题上,人们在思想与行为的选择上,所犯过的极端化错误也是相当惊人的。
盯住一个目标或倾倒于一种绝对的价值观念,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在这样一个苦苦追求的过程中,所表现的那种义无反顾的决然毅然精神,常常在一个国家或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体验。守住一个目标、坚定一分信念,这对于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事业来说都是需要的,问题是如果把这些必要的东西绝对化了,看不到周围方方面面的事物那就非出乱子不可了。打一个比喻:当一个人在暗夜中远行而看不见目标时,突然一道强光照亮了一片原来的黑暗之地,使无数的人感到欢欣鼓舞。然而,很少有人想到,在欢呼光明的时候仍然处身黑暗的包围之中,而且因为强光的照射,而失去了观察黑暗中一切的能力与愿望,实际上不自觉地陷入了对另一片更大的盲点的满足。
与此相似的是,如果我们的思维方式陷入了这种两极化的泥淖里,只有光明与黑暗、正确与错误、拥抱与抛弃两种态度、两种选择,没有第三种考虑,也没有关照过其他价值领域,从而全盘肯定一方面,对另一方面全盘否定;把一个领域看得一片光明,绝无黑暗,另一个领域则看得一片漆黑,毫无亮色;不遗余力地打击排斥一方,不顾一切地推崇袒护一方。这种不加分析的简单化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
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文革时期里的一般价值理论基本上强调的是追求在肯定正面价值的同时,往往更强调负面价值的批判,常常把正面以外的东西统统视为负面价值,把对负面价值的清除当做肯定正面价值的先决条件,甚至以对负面价值的斗争代替对正面价值的追求。这种价值观认为一切事物都可以分为鲜明对立的两端,在这两端之间,只能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不能有调和的余地,也不可能有长期存在的中间地带。
这种价值观的长期存在,究其原因大约为如下几个方面:(1 )两极价值观过于偏重从动态的社会实践方面看待发展的过程,而很少上升到动静适中的社会政治哲学的高度来把握具体复杂的历史进程。有时仅仅是针对当下时空中所发生的问题或冲突面提出绝对的规范要求。 (2)缺少多元观念,在单一的或片面的条件下,追求纯而又纯的理想化同一体,使得“和”的思想变得无所适从。其中有许多观念可能初看上去都有某种根据或合理性,然而一旦把这些主张当成了最高的甚至唯一的价值,一旦我们把这些观念当成了拒绝其他价值、甚至否定其他价值的工具,那么再好的办法主张也会产生出巨大的反作用,而一个伟大目标的实现也会成为越走越远的海市蜃楼。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社会的发展各个方面相互牵连,片面强调某一方面是很难成功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大,历史曲折,问题复杂的发展中社会,尤其是这样。(3 )两极化的价值观也与片面性的思想方法互为表里,见木不见林。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了论证一个既定的价值取向,往往任意择取和编织事实,忽略甚至歪曲事物的全貌。一般来说,片面性是很难完全避免的,不过问题在于两极化的价值观在推崇某种价值的时候,保护甚至强化了这种片面性,使片面性披上了时髦的外衣。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曾经走过了不少的弯路,而这些弯路很多都是由于我们对某种价值或目标追求得过急或过激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努力不够的结果。这方面所留下来的经验教训有的是相当深刻的。所以说,两极化的价值观助长着急躁和激进的情绪,求痛快而不重实效,求速成而无耐心,主张宁过勿不及,幻想一蹴而就的激烈的变革,缺乏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努力,否定社会相对稳定的发展和逐步变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哲学思维的层面上,屏弃绝对主义,走向多元思想,这是实现“和”的思想的基本前提。评价事物标准的尺度应该是多刻度,要看到世界的层次性,如果我们遇到问题只能想到两种可能,想不到第三种、第四种可能,那就不可能把事情做好。如果我们假设在某一个问题上存在着激进派与顽固派的对立,那么在激进派与顽固派两个极端之间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们和各种各样的观点,批评激进的未必赞同顽固的,批评顽固的也未必拥护激进的,不公开批评某一派的也未必赞成这一派的。所以,即使在处理最简单的问题时,我们往往也需要有多元的、“和”的理念。
由此,我们能够从“和”的思想理念里,接引出一个具体的可以作为人们行为选择的恰当的着力点或决定行为的适当尺度的原则,称为“中和”。其中的“中”是中肯的中或一矢中的之中,不是中间的中。在自然科学和艺术创作等专门领域都已经有了各自的方法和范畴去反映对于最佳值或完美状态的追求,因此中和的概念对于这些专门领域似乎不是十分重要,但是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里,人们如果只有“坚决”、“彻底”等无边无际的要领,没有追求恰如其分的愿望,没有反映这种愿望的概念,两极化的价值观便很容易畅通无阻,中和的概念主要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提出来的。
总之,中国哲学中“和”的思想,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的自身心内外的关系协调,并最终达到完美境界方面,有着其无可替代的思想内涵。从思想传承上看,“和”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于中庸或道家无为思想的现代诠释,当然,“和”不可能是中庸或道家无为思想的字面结合,而是中庸与无为这两个概念的思想精神与科学精神、民主精神以及艺术精神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方法论的结晶。它属于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当然它也可以随时内化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具体的行动中,使我们自己的行为总有一种科学的或艺术的分寸感、民主的宽容的风范、掌握自己行为的尺度,从而为自己留有余地,也给别人留下生存与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