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电教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大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_广播电视大学论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电教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大系统建设意见的通知_广播电视大学论文

国家教委电教办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教委论文,电教论文,关于印发论文,关于加强论文,广播电视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教委电教办日前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高教厅、计划单列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他们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说,“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广播电视大学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规范系统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系统办学功能和优势,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和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保证教育质量和办学信誉,必须增强系统意识,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系统网络建设,促进系统信息交流;坚持教学和教学管理‘五统一’原则,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育教学评估,加快法规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教委“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和支持,使其在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随《通知》转发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是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工作会议重要文件之一。该《意见》的制定,意在使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更加有效地实施《关于广播电视大学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规范系统行为,完善系统结构,增强系统功能,发挥系统优势。

《意见》首先谈了“增强系统意识,健全管理体制”的问题,要求电大教育工作者要实现从传统教育观念到现代教育观念的转变,加深对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本质的认识,增强系统意识,自觉维护系统的整体利益,不断提高系统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竞争能力。

《意见》对全国各级电大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意见》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国家教委直属的,采用广播、电视、文字和音像教材等多种媒体进行远距离教学的高等学校,负责对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统筹规划、指导服务和评估监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举办面向全国的高等、中等学历教育专业科类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长培训及其他非学历教育项目,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协助国家教委有关司局制订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经国家教委批准,组织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编制、出版、发行统设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负责统设课程统一命题考试和制订统一评分标准;为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提供教学服务,并对教学业务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与评估;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远距离教育研究;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教委有关规定,颁发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等。

《意见》说: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是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地方高等学校。其主要职责是,对所辖地区的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教学工作站提供教学服务,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检查、监督与评估;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专业科类教学计划及非学历教育项目,确定本地区统设或派生专业和项目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举办面向本地统一开设的专业和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自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制自开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参与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教材的共建;进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开课程的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负责自开课程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负责新生录取、注册、学籍管理和颁发毕业证书工作;开展远距离教育、教学研究并可设置教学实验性的直属教学点等。地(市)级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和县(市)级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并沟通教学信息,聘请兼职辅导教师,搞好对学生学习的服务,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全面管理,颁发自办非学历教育证书,开展远距离教学研究。

《意见》还重点谈了完善系统网络建设,促进系统信息交流的问题,指出“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大学要树立开放意识,依托和面向社会完善办学网络,使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能覆盖更多的城乡、边远和民族地区。到本世纪末至下世纪初,实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设置广播电视大学,各地(市)原则上都建立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力争通过多种形式逐步使县级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站扩展到2000个以上。在完善办学网络过程中要重视和加强地(市)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特别是县级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站建设。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关心和支持基层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把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地方教育资源配置和院校体制改革中,优先支持广播电视大学的发展。

建立和充实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信息管理机构,开发、利用广播电视教育信息资源,使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内外信息沟通,信息共享。要在重点课程的教学活动中,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传播教学信息,开展交互式教学。争取在本世纪末,建成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中心的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信息网络,并加入国内教育科研网。

《意见》谈的第三个问题是“坚持‘五统一’原则,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认为“五统一”原则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系统资源优势的重要措施和广播电视大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环节,各级电大都应以此规范各自的办学行为。

《意见》指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改革,改进工作,为地方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工作站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意见》说,要完善广播电视大学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处理好扩大办学规模与保证教学质量的关系,统设课与自开课的关系以及主讲课与辅导课的关系。“地方广播电视大学在制订统设专业、派生专业的具体教学计划时,其课程结构要以全国统设课为主,自开课为辅,统设课程学分占课程总学分的比例不少于60%(“注册视听生”教育不少于70%);要以学习主讲教师的电视、音像课和自学(包括利用音像和计算机媒体自学)为主,以面授辅导为辅,要控制面授教学在教学总学时中的比例。各级广播电视大学要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利用多种媒体学习提供指导和便利。”

《意见》还谈了建立教育评估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评估的问题,认为建立教育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教育评估,是广播电视大学获取教育管理反馈信息、改善管理、促进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系统建设的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评估是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对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作出客观评价的活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从1996年开始,通过试点,进行教学评估工作;国家教委电教办会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从1997年开始对地方广播电视大学进行教育评估的试点工作;要在本世纪末完成对全国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奖优罚劣工作。

《意见》最后谈到系统建设的咨询指导、法规建设和经费筹措问题,其具体意见为:

⒈充分发挥由国家教委电教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部分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组成的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工作咨询委员会的作用,重点研究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系统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措施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⒉建立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地方广播电视大学与系统外各学科有关专家组成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规划和指导课程建设工作。

⒊加快系统教育法规建设,将系统建设纳入法制轨道,力争早日颁布《广播电视大学规程》等法规,明确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职责、任务,规范其办学行为。

⒋筹集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建设经费,用于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评估和评奖等,其经费来源除国家投入、单位或个人捐赠外,要从地方广播电视大学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数额的教材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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