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比较及协调分析论文_丛鹏蕾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比较及协调分析论文_丛鹏蕾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省烟台市 265100

摘要:在新农村发展建设当中,国家政府对土地利用方面越来越重视。以往的农村地区土地存在较为严重的规划不合理等情况,对新时期农村建设发展有严重影响和制约。新农村的建设必须要以科学土地规划为基础,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两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又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土地规划形式,对农村土地的后期规划和使用有非常大影响。受到多个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农村地区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有较多的矛盾,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分清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两者关系,做好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就此展开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村镇规划;土地规划;比较及协调

引言

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乡镇规划的要求逐渐提高,它是一项涵盖众多方面的学科,对其进行规划时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进行,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展规划,合理地对村镇的土地进行规划建设,可以促进村镇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想实现这一发展目标,首先就要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

1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比较分析

1.1相似点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有着相同的操作方式,在规划目标以及预期方面相似度非常高。不管是村镇规划还是土地规划,都是在社会范畴下所开展的规划工作。根据规划期限,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可以划分为短期阶段、中期阶段和长期阶段3个不同阶段,一般短期阶段指5年以内的规划,中期阶段指10~20年阶段,长期阶段主要指超过20年阶段。当前人们越来越重视可持续发展,逐渐采取相同的思路展开村镇规划和土地规划,最终的规划结果都是体现在土地方面。在具体形式方面,土地规划与村镇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布局等方面有非常大的相似性和一致性。

1.2不同点

首先,在规划单位方面,村镇规划多由乡镇政府展开,村民委员会参与,而土地规划更多的由土地规划部门开展。其次,在空间方面。村镇规划更多的属于一种区域性规划,土地规划则在规划规模方面要远远大于村镇规划。最后,在时间方面,土地规划有着永久性特点,比如说在农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期限长,村镇规划有多样性选择,规划调整余地大。因为这两者在规划单位、空间、时间等方面的差异性,两者在评价标准方面有非常大区别。

2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发展措施

2.1建立完备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要想建立完备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就必须强化由上而下的空间规划体系,在纵向上完成沟通的职责,并从顶层来客观的引导基层实施政策,做到分工明确、有法可依。下面就从三点来进行阐述。

2.1.1纵向衔接

国家级和省级在规划上需注重宏观与战略性,向大众展示国家的整体目标以及一些原则性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引导。市级规划的职能主要是负责上下层沟通协调,不仅要结合国家、省级所提出的特色性规划方案,也要针对城镇具体的情况发展来整合。

2.1.2横向协调

规划的横向协调应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既要做到带有层次性,结构清晰,也要使各级分工明确,有着统一的标准。对于主要的功能区规划而言,应带有战略性等指导思想,并借此作为横向层面中的顶层规划机制。

2.1.3坚持三条底线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政府要时刻确保重点,坚持维护耕地线、生态线和城建线,这不仅是实现“三规合一”的基础,更是各项规划的首要目标。因此“三规合一”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制定三条准确的底线,然后其他规划便在此架构下逐一调整。倘若遇到越过底线的情况,必须追究责任到人、到单位,并按照法律规范秉公处理,方能实现生态安全、社会安全和经济稳固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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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科学设立规划指标

(1)在总体规划管控指标的设立上,应保障高效对所有空间开发、合理保护、综合整治等原则。国土规划能优化开发途径,提高资源保护能力,保障生态环境不受破坏。规划指标具有多种类型。如:国土开发顺序和分类;国土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加强生态资源保护;提高基础设施性能;合理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等。

(2)在国土规划的主要功能区域方面,重点做好开发流程方面的安全管理,对开发强度、面积、耕地森林等保留以及农村居民居住地点的保留指标等作出重点设置。在国土开发过程中流程的十分重要,其中各个分项属于土地使用的整体规划中的用地面积,城市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与土地使用整体规划中城镇工矿规划总体目标一致。所以,国土规划总体体系更加注重土地使用和整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性,属于对国土开发流程整体框架的优化安排。

(3)在国土规划利用的规划指标方面,应采取分级发展和资源配置。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是以国家对土地资源宏观计划和控制作为中心,制定了各种具有约束性质和预期目标,包括耕地、城乡建设、农田、新增建设、土地开发和复垦等指标,使用从国家到地方逐层分解,分别管控形式,通过使用土地年度计划以及转用和报批等方式,将实际的方案落实到各个地块之上,充分对土地发展进行管控。由于我国属于中央领导,地方分级展开管理的单一体制的国家,所以在土地的发展管理方面形成了两极发展体系。第一级的管理权属于将土地用途作为管理中心,使用从上至下的指标展开管理,整体规划反映出我国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展开的一级管理意图,控制土地发展权。第二级管理权是由地方政府向社会和市场展开土地发展权的管理,具体以城乡规划中的“一书三证”为主要代表。

(4)在土地规划实施的治理指标方面,应将城乡治理目标进行分解。对土地展开治理规划,可从提高粮食产量以及坚守耕地红线两方面出发,设立出更加标准的农田规模、提升耕地的质量,完善耕地数量指标等。与此同时,设立农村土地使用规模治理以及城镇土地低效开发等指标。在相关指标的设计方面结合土地整体规划,使土地整体治理环节的细化。

2.3认真研究和分析土地政策

在进行村镇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有效的制定村镇规划用地,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调整农村用地政策,建立灵活的流转机制,确保规划得以实施,确保规划效果不断提升,让农村的经济发展措施得以真正实现。作为村镇的管理者必须大力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对村镇中位置优良的地段以及空闲地采取集体拍卖的方式,农户所得到的净收益,可以出让50%以上的利润来用于村镇配套的建设,此举可直接拓宽农村在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投融资渠道。在对土地政策进行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还可利用政策推进村镇村民以跨村跨组的方式建房,方便对农村地区的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

2.4大力优化城乡结构布局

用活“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契机,摸清农村可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区块和拟建设的城镇建设地块,科学规划,促进城乡要素流动;探索“飞地反哺机制”,跨村跨乡整合飞地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推进“坡地村镇”,桐庐地貌“八山半水分半田”,拥有丰富的低丘缓坡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建设,有效拓展用地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结语

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之间不仅存在相似之处,还有明显差异。土地规划可以作为村镇规划的后盾,属于村镇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规划能够为土地规划的发展明确方向。在规划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两者之间关系。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角度出发对村镇规划进行考虑,从用地供给合理调配方面出发开展土地规划。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管两者之间出现何种矛盾和问题,其大方向和统筹关系都不会发生变化,都能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良好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金涛.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比较及协调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0).

[2]牛志明,刘新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协调的研究———以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01).

[3]王翔.完善村镇土地规划及利用探究[J].南方农业,2018(11):106-108.

论文作者:丛鹏蕾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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