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建设社会主义论文,正确认识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这是由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七项主要任务之一[1],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 要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理论工作者和农村领导干部必须结合新的实际,认真研究、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
一、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表现形式
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生在农村,以农民为主体,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服务不到位,假劣生产资料充斥市场,坑农、害农行为引起广大农民的不满。一方面,农村基层的有关机构和部门缺乏真正的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意识。由于流通环节的“栓塞”,农用物资供应中间环节增多,售价层层加码。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法制和监督滞后,制假贩假的犯罪分子采取不法手段,将劣质化肥、假种子、假农药、假柴油等卖给农民,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由此引起农民群众对市场管理者的不满。
2.土地、水利、山林等农业资源权属纠纷增多和经济交往引起的矛盾激增。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的价值不断提升,一些过去被忽略的资源随着其价值的提升日益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利益的驱动引起农民为争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界定不明的资源权属而反目,甚至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等事件。其次,农村由原来以生产队为组织的集体行为,变为现在以农户为单位的个体行为,农民之间的个体交往大大增加。如私人之间的借贷、农户之间的帮工、买卖之间的赊账等交往纷纷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使农村经济异常活跃,随之而来的就是经济合同纠纷、经济赔偿纠纷、资产权属纠纷、多种债务纠纷等矛盾层出不穷。
3.因基层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引起的农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矛盾较多。有的村级领导班子换届不民主,一些村组干部依靠家族势力或关系网在选举中拉选票,个别村干部拉帮结派、投机钻营,致使群众不满,引发上访事件。同时,基层财务管理混乱已成为困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一些村组收支不清,管理混乱,放任部分干部吃喝挥霍,甚至大量盲目高息借债,使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民背上沉重的包袱。一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思想上轻视群众,作风上脱离群众,虽然身在基层,却往往不深入群众,只知提高“知名度”而忽视“知民度”,决策不民主,凭想像乱拍板,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造成了干部与群众的隔阂。
4.封建生育观念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冲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除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外,主要是由于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普遍存在着“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封建意识。在封建生育观念支配下,一些农民想尽一切办法躲避计划生育检查。有的不惜倾家荡产,任凭处罚,不生男孩不罢休。有的流窜外地生,有的潜伏暗处生,有的与计划生育干部“打游击战”,你来我走,你走我回,你查我藏,你疲我生。由于目前计划生育是一票否决的硬任务,这就迫使农村基层干部不得不“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土政策”,采取一些“土办法”,强制性地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由此引起一些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有些甚至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二、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
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物质利益矛盾大量化、矛盾冲突激烈化和群体矛盾明显化三大特点。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有着错综复杂的原因,我们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把握各种矛盾的实质,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目前,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群体的自然分化组合必然会产生大量新的矛盾和纠纷。农民群体的这种分化组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民群体实际上已经分化成了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等若干阶层。这是20世纪80年代末,陆学艺等就农民分层问题展开调研得出的结论[3]。第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大分化、大流动,农民纷纷走出农村,走出农业,一些农民已经成为城市的重要建设者。第三,由于农民新的价值观的逐步形成以及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等原因,农民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也出现了思想上的分化和组合。在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号召力、凝聚力比较强的村,农民仍然紧紧团结在党支部周围,有序地开展各种经营活动。但在基层党支部软弱瘫痪的村,农民的组合、流向大致有三种趋势:一种是商品经济发达的村,农民大都向能人靠拢,这就是所谓的“能人效应”;在社会治安混乱的村,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就会向强势群体靠拢;在交通闭塞、贫穷落后的村,农民大都向宗教、宗族势力靠拢,遇有疑难问题,不找村主任找族长。农民群体的分化组合,虽然也带有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性质,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负面效应,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这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2.集体经济薄弱,失去了其应有的引导、调节、服务功能,农民对此呼声高、怨气大。首先,一些乡村集体经济入不敷出,干部、民办教师工资发不出,党员误工补贴兑现不了,摊派现象严重,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生产服务难以为继。其次,许多村组一级的集体收入微乎其微,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组织。在此情况下,农民群众就会迁怒于基层干部或党委、政府。
3.农村普遍存在的贫富悬殊的反差现象,导致了一部分农民心理上的不平衡和言语行为上的偏激,造成了各种对立和矛盾。由于资源、劳动、智能、技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逐渐拉大。有的村集体年收入数十万元,有的村欠外债几十万元,农民还处于贫困状态。户与户之间反差也很大,一些地方少数人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的贫困,而少数人的暴富如果是靠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那么,这种强烈的反差就会导致部分农民群众产生不满情绪。
4.对农民的教育不到位,使一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偏离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求农民的思想观念与之相适应。对此,我们如何实施有效的教育和引导,从理论到实践,从形式到内容,实际上都没有跟上去。在对农民群众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乘虚而入,致使一些淳朴的民风淡化了,一些优秀的传统被丢弃了,随之而来的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等增多,大量的治安、刑事案件也接踵而至。
5.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较低,引发了种种干群之间的矛盾。目前农村基层干部中有五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村、组领导班子建设出现“断层”,后继乏人。在现有的村、组领导班子中,一部分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素质较差,起不到团结、教育、带领群众奔小康的作用。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干部具有“干部”与“农民”的双重身份,在工作中经常产生“角色冲突”,他们往往更关心自家的致富。三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的结果,使相当一部分群众口服心不服,增加了矛盾。四是个别农村基层干部胆小怕事,遇到问题推诿搪塞,甚至诱导、参与集体上访,致使问题增多,纠纷升级。五是个别基层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引起群众的不满。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上述五种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由此导致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增多和升级。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把发展生产力、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作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条件。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这是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发展甚至局部激化的最主要根源。我们要解决农民的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就医、剩余劳动力转移、贫富差距、社会化服务等问题,哪一样也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仅仅着眼于就事论事去寻求矛盾的解决是不能奏效的。因此,紧抓“中心”不放,促进生产力发展,是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根本性、决定性的因素。
2.必须坚持深化农村改革的原则,把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作为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我们面临的许多矛盾都是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或是因新旧两种体制并存和交叉碰撞而引发的,或是因政策不配套、改革不彻底而引发的,或是用旧的思想观念和方法对待新的事物而引起的。要消除这些矛盾,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深化改革。没有进一步的农村改革,社会化服务体系就得不到完善和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得不到合理的转移和安排,农业的比较效益就提高不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新的生产关系就得不到巩固、发展和完善。
3.必须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农民办实事作为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出发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处理一切问题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是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事,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应牢牢遵循这个原则。只有这样,我们采取的政策和措施群众才能接受。群众高兴了,矛盾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4.必须坚持“两手硬”的原则,把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作为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手段。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解决这类矛盾,只能用说服、批评、民主、调解等方法。但是我们在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时,对于个别一再坚持错误,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人,就必须根据法律和政策对其实行制裁。在我们的社会里,总有少数人歪曲党的方针政策,故意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来煽动群众,或者故意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秩序。对于这种人,必须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
四、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措施
实践证明,正确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建设好农村基层党支部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首要条件。农村党支部处在第一线,是农村各种组织的核心。基层党支部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党支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现状,必须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配好领导班子,选好党支部书记。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谁能在发展经济的实践中出思路、办大事、解难题,带领农民致富,就选谁进支部领导班子。推选那些政治上强、有经济头脑、有事业心和廉洁勤政的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第二,要整顿后进农村党支部,尽快改变其面貌。对那些长期不团结、内耗严重的党支部,要集中进行财务审计,查处违纪违法干部。要在调整充实领导班子的基础上,尽力帮助他们提高整体素质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帮助他们变观念、换脑筋、学本领。第三,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探索搞好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新方法和新路子,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党支部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出支部建设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机制。第四,切实抓好农村党支部成员的经常性培训和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按章办事的能力,使其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村”的思想。第五,要关心爱护农村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多关心他们、理解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既要严格要求压担子,又要敢于为他们撑腰,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合理地解决他们的报酬和养老保险等问题,让他们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2.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步伐是解决农村诸多矛盾的物质基础。目前应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第一个层面是强力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克服生产的单一性、生活的自给性、经营的从众性、致富的依靠性,要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多种经营。二是要根据村情民意,做到因地制宜,稳定发展。三是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瞄准市场,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第二个层面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践证明,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安排富余劳动力,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笔者在农村调查中发现,凡是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得好的村镇,其经济发展就快,农民收入就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比较少,那个地方的农村就比较稳定;反之,那个地方各方面的矛盾就比较多。第三个层面是努力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做好农村土地的调整和稳定工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地则心安,无地则心慌。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也是最后的保障。比如,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往往不是靠提高职业能力来适应城市的竞争环境,而是一有风吹草动就“打回老家去”。朱启臻等人在调查中发现,有59%的人主张“挣几年钱,再回老家去”,而主张“想办法留在城市”的只占2.9%[4],甚至连一些在城里经营效果好,生活比较稳定的人也留恋着家乡那几亩地。农民的这种心理状态固然与户籍制度、住房制度、用工制度有关,但同时也与我国的土地制度密切相关[5]。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凡是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得比较好,调整工作做得比较完善的地方,上访的人也相对少些。
3.大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进程是密切农村基层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产生干群矛盾的一个很直接的原因就是一些村政务、财务不公开,缺乏必要的监督,以致引起群众的抵触情绪。农民迫切希望能够“知道点事,明白点理”,同时也希望干部多听听群众意见。实行民主管理,政务公开,首先要求村干部身正心齐,心系群众,在作风上坚持做到“五讲四不”。“五讲”即公益事业讲带头,名誉利益讲风格,迎来送往讲勤俭,处理问题讲公道,为民办事讲奉献。“四不”即不以权承包水、田、村办企业或以权入股分红,不贪占公物谋私利,不吃喝送礼搞特殊,不巧立名目占便宜。建设这样一个群众拥护的村级领导班子是实施村组民主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逐步完善“两会”(党员议事会和村民议政会)、“两组”(民主理财组和村民代表议事组)等规章制度。为了使村级政务、财务公开能够坚持实施下去,还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机制一般应分为四个层次:一是会议监督。村党支部、村委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汇报一次全村的工作。二是领导监督。乡镇领导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村组民主管理情况的汇报。三是群众监督。乡镇、村都应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四是职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村级民主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规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4.改进领导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疏导和解决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环节。大量上访事件表明,大部分群众是不愿集体越级上访的,只是由于基层组织工作没有做好,使群众认为按照正常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要求,引不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才不得不采用这种极端形式。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五点:一是要消除官僚主义作风,树立群众观点。多下基层,深入群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扯皮、不推诿。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反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因不关心群众生活,不注意工作方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而造成集体上访闹事的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三是对上访群众要多进行法制宣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教育疏导工作。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只要是合理的,又有条件办到的,一定要及时办到。对于那些要求虽然合理但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多做说服解释工作,化解矛盾。对于不尽合理的要求,只要不是无理取闹,也要说明情况,晓以大义,努力缓解矛盾和冲突,防止出现大的问题。四是要注意掌握社会动向,建立一个多层次、多触角的信息网络。对一些重点乡、村、单位的焦点问题,要做到信息灵敏,渠道畅通,情况准确,反馈及时,传报迅速,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政策和法制观念,提高决策水平,尽量减少失误,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5.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6] 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是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的基础工程。它包括文化教育、科技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等内容。二是努力为农民创造和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确保健康的精神产品占领农村阵地,防止和杜绝腐朽的思想文化冲击农民的思想。三是要以多种农民群众普遍能够接受的形式作为载体,使精神文明变为有形的内容和要求,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因一些观念问题引起的矛盾自然就会迎刃而解,同时,农民也就会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相应地也就会减少一些。
6.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的根本措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狠抓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真正把综合治理的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第二,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办事机构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跳出维护治安全靠治安机关,综合治理全靠政法机关的老套子,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第三,坚持不懈地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对那些动机不纯、煽动群众闹事、危害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坚决予以严惩。第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重点帮教。对农村的“大法不犯,小法不断,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地痞无赖,可以由公安民警经常予以训诫,或根据村规民约加强约束,也可以通过办法制学习班的办法,组织他们学习,帮助他们改掉恶习。还要深化对广大群众的普法教育。要把法律知识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教育形式之中,教育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政治认知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广大农村干部务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复杂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消除种种疑虑,不断提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以及正确处理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把“三农”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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