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研究,科学规划,把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落到实处——市政研会“创建文明城区课题组”研讨情况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建文明论文,城区论文,落到实处论文,课题组论文,市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也已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区的要求,部分中心城区积极响应,开始着手推进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为了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区的理性认识,更好地指导实践活动,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专门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区课题组”,以部分中心区的宣传部、文明办以及政研会的同志为骨干,开展系列研究。1998年9月至12月, 课题组成员连续召开了多次专题研讨活动,围绕文明城区的概念、创建文明城区需要遵循的原则、创建文明城区的指标体系和衡量标准以及体制机制、创建途径和方法等一系列课题展开热烈讨论。现将有关内容和观点综述如下:
关于文明城区的概念
与会者认为,城区首先是一个以行政区划为界定的地域概念,区域性、行政性特点明显;同时,由于城区作为一级政府,它的功能比较完善,因此城区是一个区域性与功能性相重合,在城市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既是大城市的组合部分,又是若干社区的集合,起着“承上启下”的串联作用。上海的城区由于历史的沿革,形成了各自的经济特色和文化风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与会者一致认为,创建文明城区一定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要以实现“三个显著提高”为目标。以此为依据,大家认为,文明城区应该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
2、以城区建设为基础的城区管理;
3、以文化修养为基础的市民素质;
4、以居住条件为基础的文化生活质量。
明确概念,很重要是搞清文明城区与文明城市、文明社区间的联系与区别。与会者认为,文明城区基本上具备了文明城市的各种功能,因此各个文明城区的建成,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的创建。但两者相比,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更严,管理层次更高。尤其是,创建文明城市所要求的经济调控的力度,法制建设的水平,对外开放的程度,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城市标志性设施建设的层次和规模、城市生态环境的规划和协调,科教文卫体等社会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诸多要素,是文明城区难以比拟的。而相对于文明社区而言,文明城区不仅仅是社区数量的简单叠加、地域上的简单扩张,而是质的飞跃,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文明城区区别于文明社区主要表现在:整个区域的发展功能更完善,它应该解决文明社区不能涵盖的问题;政府主导、依法行政的作用更加突出;城区管理上的系统性、完整性更加明显。
联系文明城区的特定概念,与会者讨论了创建文明城区的需要遵循的原则。大家认为,创建文明社区的原则也能适用于文明城区建设,如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抓手,把市民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坚持软硬件并重,走同创共建的路子,因地制宜形成特色等。此外,还要从文明城区建设的要求出发,从城区作为一级政府,区域性突出、功能性完整这些固有特点出发,在创建文明城区中还应坚持以下原则:规划先导;行政主导;依法治区;可持续发展。
关于创建文明城区的考核标准
大家认为,创建文明城区是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建设的伸展和延续,应该包容文明小区和文明社区创建标准的主要内容,如环境整洁、秩序安定、组织健全、服务完善、文化丰富、风尚良好等,但从创建性质上分析,文明城区标准的设定更接近与文明城市的要求,因此,文明城区的创建标准应该在质与量上有新的突破和飞跃。讨论中大家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持续发展。与会者强调,文明城区创建是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应该把城区经济发展的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大家一致认为,考核经济指标不是简单你绝对数值的比较,而是看一个城区经济持续发展的总体状况,重在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讨论中有同志认为,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应该突出经济指标在考核中的决定性作用,借鉴文明单位的考核方法,把经济指标作为否决条件,放在考核标准之前;一部分同志认为,城区的情况与企业有所不同,经济指标虽然重要,但不宜作为否决指标,主张把经济指标放在考核体系之内,作为首条指标,这同样可以体现对物质文明的重视。经过反复斟酌,与会者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考虑上海各城区由于多种原因客观上存在着差异,经济指标可以列为文明城区创建的首要考核内容,但不作为否决条件,这样有利于调动各城区推进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管理科学有序。作为一级政府,城区的管理功能和水平在城区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在创建文明城区的指标体系中应该得到体现和反映,而且要占相当的比重。与会者认为,与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相比,政府管理功能在文明城区建设中得到了凸现,这是文明城区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也是创建优势。考核这方面内容不仅有利于文明城区的建设,也有利于文明小区和文明社区的建设。不少同志谈到,对城区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评判应该有综合性的指标体系,要跳出只讲服务态度、服务制度的狭隘思路,从城区政府的职能进行细化分析,抓住重点,突出关键,以真正提高管理水平。大家认为,应该把规划科学、职能完整、管理到位、依法行政、讲求效率等方面的内容列入创建文明城区的考核指标,从法制的角度规范城区政府的管理工作,从效率的角度衡量城区政府的工作实绩。
三、交通便捷畅通。不少同志认为,文明小区和文明社区建设不涉及或基本不涉及交通问题,而创建文明城区却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一个城区的交通状况显然是其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考核体系中应该有这方面的内容。也有部分同志认为,上海的交通状况显然不是一个城区所能解决的,即使是在城区管辖范围之内,其交通状况也受周边城区的影响,认为这项内容不应该列入考核指标。与会者围绕“能有所为”和“不能所为”展开热烈讨论。有同志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与城区政府在交通管理上有否责任?如有,是什么样的责任?这拓展了双方的思路。经过反复讨论,与会者比较一致地认为,市级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是动态管理职能,城区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在于交通的静态管理,包括马路停车的管理、违章搭建的拆除、公交集散点的分布等等,文明城区的考核指标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进行设计和设定。
四、教育文化发达。与会者认为,教育事业、医疗保健事业和文化事业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城区承担着国民教育的义务教育部分,担负着市民健康的基本医疗保健职能,同时,也是城区文化事业发展的责任者,因此在创建文明城区的指标体系中应该加大这部分内容的份量。大多数同志认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要面向21世纪的发展,不仅在城市的教育文化事业上要有大的动作、大手笔,而且要在城区教育文化事业上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城区政府在这方面的责任将越来越重,文明城区的创建标准应该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与会者还对包含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建设中的一些相关指标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即使内容相同,在考核文明城区时也有其独特部分。在“市容环境优美”方面,大家认为对文明城区而言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如城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街道景观的整体设计和建设,标志性工程的设置和管理,区域性绿地的开辟和使用,三废和噪音的治理和处罚等,这些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指标中是没有的或是次要的,但在创建文明城区的指标中应是主要内容。在“社会秩序良好”方面,创建文明城区要重点突出综合治理功能,把防范和打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提高破案率,维护社会治安,形成良好公共秩序。
与会者认为,创建文明城区的指标体系既要有相应的规定性,体现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又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特色和特点,让城区的个性得到充分展示。一些同志建议,文明城区的指标体系不是简单的自上而下,应该是上下结合,在制定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由参加创建活动的城区自我“填充”,报出考核基数,再经专家组的综合考察和评估,确定考核的具体指标。这样的指标体系既有前瞻性,又有现实性,比较适用于实际操作,有利于发挥各个城区的创建积极性,形成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鲜明特色和特点。
关于创建文明城区的运作方式
参加研讨会的同志没有就事论事地讨论文明城区创建中的组织机构、体制机制等问题,而是重点围绕三方面进行了细致探讨:
一、创建文明城区的社会参与问题。
从文明小区到文明社区、再到文明城区,社会参与,既是一个关节点,又是一个疑难点;就文明城区创建层面而言,社会的参与更显其重要性。与会者认为,随着创建工作地域范围和内容深度的扩展,政府包办一切的可能性大为降低,而社会共同建设的必要性大大提高。但是要把这种必要性转化为现实性,需要理顺体制、激活机制,需要城区政府加大引导、调控的力度。讨论中大家认为,创建文明城区是一个延续的过程,打的是持久战,要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并在创建过程中有序释放,这是创建工作获得成功的关键。这里涉及到两大块问题。一是如何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工厂、商店等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二是如何引导和吸引城区内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踊跃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创建主体,使文明城区建设成为社会共同的事业。
1、城区政府要有创建文明城区的强烈愿望和积极姿态, 要有实现创建目标的决心和信心。与会同志认为,创建文明城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也是难度很大的工作,要实现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两大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不仅是人、财、物的大量投入。更为特别的是,有许多工作并非钱与物所能包办或替代,是一种综合性付出。与会者一致认为,不管面临着怎样的困难,一定要立足于创,创不创不一样。创,体现了领导的决心,群众的愿望,职能部门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创建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2、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城区单位“责任共担、任务同当、利益共享”的创建机制。要通过完善体制和机制着手,把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吸引到创建工作中来,变传统的单纯出力、出钱的付出型,为付出和所得相一致的利益共享型,使城区内各方面、各单位看到,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不仅是城区的需要、社会的需要,也是单位部门自身的需要,从而提高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有同志指出,这里所指的“利益”是广义上的利益,长久性上的利益,是一种互惠互利。比如说,城区景观街道的文明程度的提高,无疑是会吸引观赏人流,从而提供更大的商机,提高商家的效益,这有利于调动沿街商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3、要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重要目标, 最广泛地吸引居民群众加入到创建行列中来。与会者认为,创建文明城区是一项有利于提高居民群众生活、学习、工作质量的事业,从根本上说是与市场的利益一致的,必然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是要把群众的创建潜能转化为投身创建的实际行动,需要作大量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当前,要在吸引群众参与的途径和方法上寻求新的突破口。与会者认为,除了进一步健全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发挥居民群众中积极分子、活跃分子的作用外,还要探索面上群众广泛参与、日常参与的有效形式,包括居民群众维护城区、社区文明风气的自我行为规范,以及对城区、社区诸多管理服务机构的监督、约束作用的发挥。
二、关于创建文明城区的规划问题。
与会者一致认为,创建规划在创建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一个科学、准确、实在的创建规划是创建工作成功的一半,因此,当前阶段提出创建目标的各个城区必须集中力量,集思广益,认真做好规划工作,为顺利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与会者认为,创建规划的制定是城区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城区政府把握创建方向、推出创建举措、实施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理应多下功夫。
1、要有科学的定位。要明确创建文明城区的根本目的, 从整个城市文明“链”的高度,思考城区文明的内涵和内容。与会者认为,围绕“两提高工程”,创建工作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是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我们在规划创建工作的时候,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完善硬件设施,是为了满足居民群众日夜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加强城区管理,是为了实现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推进文教建设,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居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从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基本需求出发,而不是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贪大求全、从创建组织者的主观臆想出发,这是确保规划科学性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原则。
2、要有明确的责任机制。 创建工作与城区政府的现行职能部门是何关系?是在现行职能部门之外成立专职部门推进工作,还是发挥现有职能部门的优势,开展创建工作?与会者围绕此题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同志认为,应该借鉴文明社区的创建经验,成立相应的文明城区创建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强化推进;也有同志认为,创建文明城区就是城区党委和政府的应尽责任,没有必要再另行搞一套机构和人马,造成日常管理机构是不搞创建的、搞创建的是不管日常管理的脱节现象。大多数同志主张,创建文明城区不是对城区政府职能新辟一块,而是对现有职能和工作的更高要求,应该将其融入现行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之中,从高标准、严要求出发,自找差距、自我加压,推动工作水平的提高。
3、要有实实在在的推进措施。创建规划重在一个“实”字, 这个实不仅体现在目标指数上,同样反映在创建措施和方式方法上。有目标就要有责任部门,有责任人就要有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法和措施。有同志建议,要通过组织网络系统,对多元化的创建主体进行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要采取任务自上而下落实,措施上下结合提出的方法,更大限度地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创建文明城区的积极性。还有同志指出,创建文明城区应该在条与块的协调体制上有新的突破,否则许多好的建议和措施,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到位,而难以落实或有其形而无其实。有不少同志在分析中谈到,随着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深化,一些城区间以及城区和委办系统间的工作协调问题会日益突出,这将引发上海城市管理的一场革命,面对新世纪,上海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中心城市,成为国际大都市,应该强化城区的管理功能、协调功能和消化功能。
三、关于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和公众形象问题。
在讨论会上,与会者谈得比较多一个问题,是在创建工作中如何提高城区政府的执政水平和公众形象。也有同志从另一个角度提问题:围绕着文明城区建设,城区政府能够加强些什么,应该在哪些什么方面有大的突破?
参加研讨的同志联系城区工作的实际,一致认为,建成文明城区的一个重要的、或者说首要的标志,不在硬件在软件,不看基层看上层,关键是城区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水平的体现。这种提高和体现,不是订立几个规章制度,推出几项便民措施就能解决的,是对现有城区管理模式,从服务意识、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执行程序、人员素质等综合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与会者认为,城区政府要真正确立群众的意识,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运用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程序、严肃的态度,以群众的方便为第一追求,以群众的满意为最高荣誉,用做好一件件具体的实事,来体现能力和水平。大家认为,提高城区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城区公务员在创建文明城区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起着表率的作用。要让城区老百姓和基层干部群众做到的,城区机关的公务员首先要做到,要通过建立城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公正、高效、优质的公众形象,来吸引广大居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热心和积极性,进而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因此,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城区政府先要显“真心”、“出“重手”,敢于向自身开刀,否则,口号喊得震天响,而政府职能部门一切照旧,事照拖、牌照打、难照刁,即使硬件上去了,城区居民同样是不会满意的。
与会者认为,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千头万绪,城区政府重要的是落实六个抓好:一抓规划,精心布置,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性;二抓宣传,广泛发动,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三抓协调,明确分工,提高创建过程的效率;四抓服务,创新体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抓队伍,强化责任,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六抓督促,加强制约,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与会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创建文明城区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大家在讨论中除了谈到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外,着重就创建文明城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分析。
1、由于各地区的面积、地域位置、经济实力、人口素质、 历史渊源、文化底蕴等的不同,使各个城区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必然出现创建工作难易程度的不同,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标准尺度来衡量,标准设定是一个难点。
2、文明城区创建中涉及的环境、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 是长期来要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在是否能够有突破性的进展。比如,既要解决乱设摊、乱搭建,又要为下岗职工寻求生活出路,两难境地如何摆脱。
3、创建文明城区需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法制规范的力度, 对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但当前公务员队伍的现状与客观要求难以适应,这将直接影响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4、创建文明城区的辐射面更大,所涉及的条与线更多,因此, 需要方方面面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创建文明城区呼唤“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和综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