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地域、民族、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云南论文,少数民族论文,地域论文,民族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921/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110(2012)03-0079-09
照叶树林文化论是中尾佐助、上山春平、佐佐木高明等日本学者在多年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于19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个重要学说,这一学说是在植物生态学、农作物学和民族学等跨学科研究成果基础上建构的,旨在探讨日本民族文化的起源。这一学说认为,喜马拉雅山脉南麓海拔1500米至2500米一带分布着与日本非常相似的以常绿柞树为主的森林。这种森林分布于喜马拉雅山脉南麓、阿萨姆、东南亚北部山地、云南高原、长江南侧(江南一带)的山地和日本的西部,覆盖了整个东亚的温暖带。构成这一森林的树种以柞树、柯树、楠树、山茶树为主,全是常绿乔木,树叶的表面会像山茶树叶那样闪光,所以称之为“照叶树林”。在照叶树林带居住着许多民族,他们的文化生活中存在着诸多共同文化要素。[1][p.13]并且在提出这一学说的早期就特别指出:中国云南的山地是照叶树林文化的中心地带。[1][p.25]
由此可见,所谓照叶树林的分布既是地理的概念,同时也是文化的概念、民族的概念,照叶树林文化作为一个地域文化的载体,将整个东亚温带的地域和民族连为一体。分布在照叶树林地带的民族构筑了独特的照叶树林共同文化要素。尤其是居住于照叶树林中心地带的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这种联系主要体现在地域、民族、文化三个层面。
一、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的地域分布
(一)照叶树林带的地理、植物分布
照叶树林地带其地理范围包括:喜马拉雅山脉南麓、阿萨姆、东南亚北部山地、云南高原、长江南侧(江南一带)的山地和日本的西部。这一地带的植物分布主要以常绿柞树为主,包括了柯树、楠树、山茶树等常绿乔木,由于树叶的表面会像山茶树叶那样闪光,所以形象地被称之为“照叶树林”。“照叶树林”这一称谓既是东亚温带森林植被主要特征的概括,也成为新视角的日本文化起源学说的重要名称。特定的地域、特定的植物分布成为构筑日本文化起源理论学说的重要的地域生态背景,也成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与照叶树林文化相似性的共同生态文化背景。
(二)云南山地是照叶树林带的中心地域
照叶树林文化论这一学说从地理上划定了照叶树林文化的中心地域——东亚半月弧。东亚半月弧的具体分布:以云南的山地为中心,西至阿萨姆,东至湖南省呈半月形的地带。[1][p.25]云南省的面积以山地和高原为主,山地、高原占总面积的94%,盆地和河谷仅占总面积的6%。而云南少数民族的居住地域依据地形可划分为平地、河谷、山地三种类型,总体上呈现出立体分布,交错杂居的特点。少数民族中壮族、傣族、布依族、水族、纳西族、白族、回族、蒙古族、满族分布于平地和河谷,其他的少数民族则主要分布在山地和高原地带。云南山地位于照叶树林地带的中心,在照叶树林地带这一特定划分区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图1 照叶树林文化的中心——东亚半月弧[1][p.1]
二、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的民族构成
(一)云南少数民族是照叶树林地带的主体民族
1.照叶树林带的民族与云南民族的构成
照叶树林地带民族众多,其主要由藏缅语族、苗瑶语族、壮侗语族、孟高棉语族这4个语族构成,其具体分布如下:藏缅语族广泛分布在照叶树林带的西部到北部;而苗瑶语族则分布在湖南山地、贵州、广东、广西、云南、泰国北部这一广阔地带;壮侗语族主要分布在云南、广西、东南亚、阿萨姆等地;孟高棉语族主要分布在云南、东南亚大陆。[1][p.27-28]
分布在上述照叶树林地带的藏缅语族、苗瑶语族、壮侗语族、孟高棉语族恰好也是云南少数民族的主要构成成分,毋庸置疑,云南少数民族是照叶树林地带的主体民族,他们在照叶树林文化的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云南省共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具体的民族成分如下:
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怒族、阿昌族、基诺族、独龙族、普米族。
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族、瑶族。
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族、傣族、布依族、水族。
属于孟高棉语族的有:佤族、布朗族、德昂族。
此外,还有属于其他语族的回族、蒙古族、满族。
2.云南最早的居民——羌、濮、越三大族群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直到唐代以前,云南境内生活着羌、濮、越三大族群,他们是云南最早的居民,在秦汉时期统称为“西南夷”。经过历代迁徙、分化、演变、融合,到了明清时期各民族的族称、分布特点基本趋于稳定。最早生活在云南的羌、越、濮三大族群,按现在语言系统的划分即为汉藏语系的藏缅语族和壮侗语族、南亚语系的孟高棉语族,共计有16个民族的先民。
属于藏缅语族的民族有: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怒族、阿昌族、基诺族、独龙族。
属于壮侗语族的民族有:壮族、傣族。
属于孟高棉语族的民族有:佤族、布朗族、德昂族。
而其他民族则是在唐代以后相继从邻省或国外迁来,如藏族(吐蕃)于唐代初年进入滇西北(今迪庆州)。公元1253年蒙古军沿川西南下,平定大理国,回回(回族先民)、蒙古、普米(西番)随之而来。绝大部分的苗族和瑶族是在明清时代从湖南、贵州、广东、广西迁来。布依族、水族主要从贵州迁入。满族于清代初年才陆续迁入云南。
(二)云南少数民族与东南亚民族的关系
云南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其西部、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3国接壤,国境线长达4016公里。并与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为近邻。云南与东南亚在地域上都属于照叶树林地带,并且在民族的构成方面,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具体而言,云南省的傣族、壮族、布依族、哈尼族、拉祜族、彝族、傈僳族、景颇族、怒族、阿昌族、独龙族、苗族、瑶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16个民族及克木人与东南亚的民族跨国境分布,山水相连、邑落相望。其中部分民族在族源上具有同族共源的亲族关系,有的族称相同,有的族称不同。族称相同的如布依族、拉祜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苗族、瑶族等;族称不同的如哈尼族,在越南和老挝也称哈尼族,在缅甸称高族,在泰国山地则称为阿卡等。景颇族在缅甸则称为克钦。云南与东南亚诸国的跨境民族,除了在族源上的渊源关系外,还存在着历史悠久的经济文化的交融关系,这多层面的关系是彼此间和睦相处、通婚互市的大文化背景,甚至有的跨境民族即使在双方国家关系一度紧张的岁月里仍能维系着这种和睦与亲情。
三、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的文化要素
(一)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
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是构成照叶树林文化的重要核心内容,这些共同文化要素的提出及其探讨,有一个逐渐完善和深化的过程。1966年中尾佐助在《栽培植物和农耕的起源》一书中最早提出照叶树林文化的概念,并指出照叶树林带共同的文化要素主要有:水除涩味的食品加工技法;茶叶的加工和饮用;绢和漆的制作;柑橘和紫苏类的栽培和利用;酒曲酿酒等。1976年佐佐木高明、中尾佐助、上山春平在《续·照叶树林文化》一书中又补充了照叶树林带共同的文化要素,如日本型的优质稻谷、糯谷;豆酱和豆豉类大豆发酵食品;魔芋;鱼裹饭;鱼鹰捕鱼等。1998年佐佐木高明在《照叶树林文化之路》一书中,用了较大的篇幅论述了照叶树林带共同的文化要素,其第三章照叶树林带的民族文化志,实际上是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照叶树林带共同的文化要素,共划分为三个层面:杂谷、薯类的刀耕火种农耕;共同的生活文化特色;神话、礼仪、习俗。[1][p.89-201]
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分布于照叶树林地带的各个民族对照叶树林生态环境的一种文化适应,每一种文化要素,便是这种文化适应的具体体现。
(二)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共同文化要素的关联性
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照叶树林带的文化要素也是构成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探讨其间的文化渊源关系,试从刀耕火种旱地农耕文化、神话和礼仪、饮食习俗及其食品的加工技法3个方面加以论述。
1.刀耕火种旱地农耕文化
(1)照叶树林地带最显著的文化特征
以栽培杂谷、薯类为主的刀耕火种旱地农耕,是照叶树林地带最显著的文化特征。种植杂谷、薯类的刀耕火种旱地农耕,是生活在照叶树林地带的诸民族的一种重要的生产手段和土地利用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生计之本。
佐佐木高明教授在《照叶树林文化之路》一书中试将照叶树林带的文化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前农耕阶段(照叶树林采集、半栽培文化);以杂谷为主的刀耕火种阶段(照叶树林旱地农耕文化);以稻作为主的阶段(照叶树林水田稻作农耕文化)。并且佐佐木高明和中尾佐助在《续·照叶树林文化》一书中都认为“刀耕火种是照叶树林文化的代表,而且刀耕火种是三个发展阶段的核心”。[1][p.31]
照叶树林刀耕火种农业,其农作物以杂谷、薯类和豆类为主,构成了特有的刀耕火种农耕方式,这是照叶树林地带稻作之前农耕的重要特点。也是杂谷为主的刀耕火种旱地农耕进而向水稻为主的水田稻作农耕文化演进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2)云南少数民族刀耕火种旱地农耕的历史与现状
刀耕火种旱地农耕曾经是云南山地各民族赖以生存的一种生产方式,云南少数民族从事刀耕火种旱地农耕的历史十分悠久,据相关资料,在遥远的古代,云南的少数民族已经从事刀耕火种旱地农耕。羌类族群的彝族、哈尼族,据汉晋时期的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景颇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明朝时期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傈僳族、拉祜族、苦聪人、独龙族、基诺族,清朝时期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濮类族群的佤族、布朗族、德昂族,明朝时期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苗瑶类族群的苗族、瑶族,秦汉时期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越类族群的傣族、壮族,秦汉时期文献记载已从事刀耕火种。[2][p.23]这些民族刀耕火种的农作物主要有:荞、稗、麦、稻、棉、高梁、黍、玉米、芋、薯等。
云南山地少数民族上世纪50年代以前的刀耕火种旱地农耕,主要是采用无轮作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可以说,无轮作刀耕火种方式是云南刀耕火种的早期的或者说是传统的技术形态,其本身包含了多方面的文化内涵,是一种文化体系。正如尹绍亭教授指出的:“所谓的刀耕火种传统形态,并非仅仅指无轮作刀耕火种技术,还包括制度和礼仪,即是一个技术、制度、礼仪三元结构的文化体系。”[2][p.215]
具体而言,云南少数民族的刀耕火种农耕文化体系包括:刀耕火种技术、氏族社会组织和氏族土地所有制、刀耕火种农耕礼仪这三个层面。
云南山地民族无轮作刀耕火种技术的主要特征如下:
一是采用轮流垦殖的土地利用方式,将村庄的土地划分为十几个或二十几个小区,每年集中开垦一个或几个小区,每个小区只种一季作物,年年更换新区,实行较长周期的循环轮垦制。二是耕种方法,以刀和斧砍伐树木,火烧后便播种,不使用锄头和犁耕作土地,并采用点播棒进行播种。三是作物种植技术,在旱地上实行套种或混种技术。
云南山地民族传统社会内部存在的氏族社会组织是刀耕火种农耕生产各个环节的组织及管理者。如河口县瑶族传统社会中存在的寨老制,寨老的重要职责之一便是组织和管理旱地刀耕火种农耕生产。山地民族的土地制度属于氏族所有制,村庄的土地绝大部分归各氏族所有。
云南实行刀耕火种的各个山地民族,从备耕到收获,都具有一整套与刀耕火种农业生产相适应的农耕礼仪,如选地、砍伐、烧地、播种、求雨、尝新米、叫谷魂等一系列农耕仪式。这些刀耕火种农耕礼仪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诸多社会功能。
据学者的研究表明,上世纪50年代前云南山地的少数民族针对生态环境恶化,其内部沿袭着种种传统的调节办法,主要采用迁徙调适方式、植树调适方式、轮作调适方式、社会关系调适方式等,[2][p.224]各个民族采用的办法有所不同,或是有所侧重,或是诸法并举,总之依靠这些传统的调节办法,使得传统的刀耕火种农耕方式得以世代维系。
上世纪50年代以后伴随着云南山地民族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土地减少,其沿袭了世世代代的刀耕火种生产方式发生了种种变迁,总的趋势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刀耕火种农耕生产方式呈现出消退的趋向。
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针对山地民族中日益突出的人口增长与土地减少的矛盾,采取了种种办法和措施。
开拓水田是其中重要的一个举措,上世纪50年代前山地民族中仅有个别民族耕种水田,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府的大力帮助下,山地民族普遍开发了水田,以逐步改变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如今在有的山地民族中水田耕作已成为主要生产方式,而刀耕火种旱地耕作逐渐走向消退。据学者的调查,勐海县布朗族的新曼峨寨,上世纪50年代前全部实行刀耕火种,没有水田,而到80年代时全村共有耕地636亩,其中水田576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0.6%,而旱地只有6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4%。[2][p.226]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山地民族都成为水田的耕作者,如笔者近年调查的河口县小牛场瑶族村,2008年共有耕地2476.7亩,其中水田258.7亩,仅占总耕地面积的10.4%,旱地2218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9.6%。
固定耕地,也是解决人多地少矛盾的一个办法,以减少刀耕火种生产方式的压力。河口县小牛场瑶族村的2218亩旱地,现在已全部成为固定耕地。
发展林业也是山地民族改变刀耕火种生产方式的途径之一,林业种植的种类有:橡胶、茶叶、砂仁、油桐、漆、核桃、黄连及各类水果等。河口县小牛场瑶族村林业资源丰富,2008年共有林地4096.2亩,其中经济林果地433.36亩,主要种植肉桂、八角、草果等经济作物,并在2218亩旱地上种植香蕉、菠萝等热带水果,村庄的经济和村民的生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的确,大力发展林业,广泛种植经济作物,是如今山地民族利用山地资源改变刀耕火种生产方式的一种较为奏效的方式,这正如尹绍亭教授指出的:“发展林业,大大减少了对刀耕火种的依赖。再有大量种植经济作物,密切了山地少数民族与市场的关系,从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对山地少数民族社会的各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2][p.229-232]
2.照叶树林地带的神话、礼仪
(1)神话传说
在照叶树林地带,流传着诸多相同主题的神话传说,这些神话传说的主题与刀耕火种旱地农耕生产方式,以及各民族居住的生态环境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如尸体衍生五谷类神话和洪水类神话。
关于尸体衍生五谷类型的这类神话,在日本的《古事记》、《日本书记》中均有记载,故事的主题是女神大宜都比卖和保食神被杀后,其身体各部位衍生出农作物。日本著名学者伊藤清司和大林太良等均对此类神话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大林太良教授并推论中国西南部也存在着尸体化生型的作物起源神话。佐佐木高明教授将此类神话视为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并指出:在从华南到阿萨姆从事刀耕火种的民族中仍流传着这类神话,列举了广东省的瑶族以及阿萨姆的迷力族和锡木古族中流传的类似神话。[1][p.169]
与云南地域谷物粮食资源丰富多样的文化背景相联系,云南少数民族中有关谷物起源的神话十分丰富,据学者的研究可划分为九个类型:自然生成型、飞来稻型、动物带来型、死体化生型、英雄盗来型、祖先取回型、天女带来型、穗落型、神给人型。[3][p.238-245]
云南少数民族中流传的尸体衍生五谷类神话被称之为“死体化生型”,这类谷物起源神话又可分为神或人死后化生出谷物的A型,以及从死鸟的膆囊中取出谷物籽种的B型两种类型。A型主要在彝族、哈尼族、佤族中流传,其中哈尼族中流传的是从鱼的尸体化生出谷物的神话。而B型的神话则主要在纳西族、彝族(路南和楚雄),以及苗族、瑶族、佤族中流传。[3][p.244-245]在云南少数民族流传的这类神话中,其谷物只是一种泛指,没有明确记述具体是何种谷物。除了稻谷外,实际上还包括荞、稗、麦、高梁、黍、玉米、芋、薯等杂粮类作物。有学者指出:流传有这类神话的民族大多不是云南最古老的稻作民族,在历史上曾以种植包括薯类植物在内的杂粮为主。因此,认为死体化生型谷物起源神话与稻作文化以前的杂粮文化相联系的观点,其学术意义应当给予肯定。[3][p.248]
洪水类神话也是照叶树林地带频频流传的另一则神话传说,也是照叶树林文化的共同要素之一。云南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着这类神话。据学者的研究表明,云南大约有17个少数民族以及苦聪人中均流传着完整的、别具特色的洪水神话。其洪水神话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中的一种类型以洪水后幸存者兄妹近亲结婚繁衍人类的情节作为故事的主题,从数量上讲这类主题的神话居多。[3][p.106]类似的洪水神话传说也流行于东亚、东南亚地区。日本的《古事记》、《日本书记》等古籍中也记载有类似的神话。
(2)对歌、走婚的习俗
对歌、走婚的习俗也被视为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之一。在云南的彝族、哈尼族、瑶族、壮族、布依族等民族中均不同程度地保存着这样的习俗,笔者曾经调查过的文山州富宁县的蓝靛瑶、河口县的蓝靛瑶中均有这样的习俗,并沿袭至今。
在河口县的蓝靛瑶中,对歌是传统的婚恋习俗之一,对歌有集体对唱和单独对唱两种形式,并且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如同一村寨的男女青年不能对歌;在老年人面前不能对歌;不能在自己家里对歌;若邀请一批青年人到家中对歌;主人自己则要回避,仅负责招待;青年男女不能在偏僻的地方单独对歌等。每逢正月农闲时光,小伙子们常相约成群,前往别的村寨邀请姑娘们对歌,一般不能拒绝,否则被视为“不礼貌”的行为。这种相互邀请的对歌活动当地瑶族称之为“定歌”。被邀请的一方,到适当的时间也要到对方的村寨去对歌,则称之为“还歌”。现在当地瑶族的对歌活动仍然十分兴盛,既是青年男女恋爱相识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农闲或节庆时的一项娱乐活动。
小牛场瑶族村至今仍盛行男方到女方家走婚的招婿婚,近20年来,村内的婚姻类型全都属于招婿婚,当地蓝靛瑶的招婿婚具有这样的几个特征:第一由女方家主动请媒人向男方家提亲。第二将男方“嫁”入女方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可自由选择居住模式,即男方可自由选择是继续在女方家居住还是回男方家居住或是自立门户。第三与入赘婚不同,招婿婚的男方本人及后代子女不需要改姓,子女仍随父姓。
3.照叶树林带的饮食习俗及其食品的加工技术
独特的饮食习俗及其食品的加工技术,是照叶树林地带共同文化要素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照叶树林地带的各民族充分利用野生或栽培植物资源的一种文化创造和生活智慧,同时也是照叶树林地带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云南少数民族沿袭至今的独特的饮食习俗及其食品的加工技术主要有:以糯米为主的粘食品、水除涩味的食品加工技法、茶叶的加工和利用、使用酒曲酿酒、豆豉类大豆发酵食品、紫苏类的栽培和利用等。
(1)以糯米为主的粘食品
渡部忠世曾在《稻米之路》一书中提出“糯稻栽培圈”的概念,其分布范围:老挝、泰国北部和东北部、缅甸的掸邦和克钦的一部分,中国的云南和广西的一部分,印度阿萨姆邦的东部等地区。[4][p.85]云南也包括在其中。
图2 渡部忠世在《稻米之路》中提出的糯稻栽培圈[5][p.121]
阪本宁男在《糯米文化志》一书中标示出糯米文化起源中心和糯米文化的分布。从中国西南部、泰国北部到阿萨姆高地的山地地带存在着糯米文化的起源中心,并对糯性品种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并强调指出:渡部忠世的糯稻栽培圈与糯米文化起源中心几乎是一致的。[5][p.134][p.132]
图3 阪本宁男在《糯米文化志》中提出的糯米文化起源中心和糯米文化的分布。斜线部分:糯米文化起源中心,实线部分:明显能见到糯米文化的地域,点线部分:糯性谷类的分布圈。[5][p.131]
佐佐木高明在《照叶树林文化之路》一书中,将糯米食品视为照叶树林文化要素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认为是照叶树林文化的一种标志。进而对糯食文化作出了如下的归纳和总结:其一,糯食文化的分布与东亚照叶树林带是极为一致的;其二,糯食文化中既包括与杂谷、薯类栽培为主的旱地农耕相关的粘食品、粽子类的糯食文化,也包括伴随着水田稻作进而发展成为蒸糯米用臼打成年糕的文化;其三,糯食品作为节庆的食品,也常用于祭祀,这与照叶树林文化的深层面有着一定的关联性。[1][p.164]
总之,无论是渡部忠世的糯稻栽培圈。还是阪本宁男的糯米文化起源中心和糯米文化的分布,云南少数民族地区都包括其中。再有,佐佐木高明将糯食品作为照叶树林带的一个重要的文化标志,云南位于照叶树林文化地带的中心区域,这从多个层面证明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东亚糯米文化的中心。
现代的民族志调查资料表明:在云南的少数民族中,均有喜食糯米食品的习俗,并保持着丰富多彩的糯米食品,尤其在民族节庆时糯米食品既是节庆食品,又是礼品,同时还是供祭品,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周达生在《糯米的利用——少数民族中的种种糯食品》一文中,分别论述了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中的糯米食品,试分成:糯米粑粑、糯米饭;年糕类糯性食品、粽子等几大类别。[6][p.93-128]
需要指出的是,在云南无论是居住在平地的少数民族,还是居住在山地的少数民族中,都具有丰富多样的糯米食品,平地的水稻农耕民中存在着诸多用糯水稻制作的糯食品,而山地旱地农耕民中也同样存在着糯陆稻为主的各种糯食品,前者以傣族为例,后者以瑶族为代表。
傣族居住于平地,以水稻农耕为主要生计,糯稻在传统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曾对傣族与日本的糯食文化做过比较研究,喜食糯米食品历来是傣族和日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文化习俗。笔者近年调查的西双版纳勐腊县城子村的傣族,十分擅长制作各种糯米食品,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用途广泛,是节庆、待客、祭祀等场合必不可少的重要食品、礼品、祭祀品,具有多种社会功能。主要的糯米食品如下。
糯米饭:傣语称“毫糯”,城子村傣族以前一直以糯稻米为主食,糯稻又有白色糯米和紫色糯米两个种类。糯米饭的制作方法,先浸泡糯米,然后放在木甄或是竹甄中蒸熟,其间洒几次水。蒸熟后倒入一个木制的长方形木盘中不断翻动晾凉,然后放入用竹根制成的带盖的竹饭罐中,随吃随取。除日常一日两餐食用糯米饭外,糯米饭还是几乎所有宗教祭祀活动中的重要祭品,并且每天清晨都要用蒸熟的糯米饭布施给佛寺化缘的小和尚,作为对佛寺的日常供给。上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开始食用一般的稻米,但老年人仍沿袭着以糯米为主食的生活习惯。
属于糯米饭系列的还有紫糯饭、竹筒饭、黄色糯米饭(傣语称“毫冷”,用当地的一种黄色的像姜一样的植物染制,主要用于祭祀)、红色糯米饭(傣语称“毫良”,用当地的一种红色植物染制的,也主要用于祭祀)。
糯米蒸粑:傣语称“毫诺索”,过去要在过傣历新年时才可以吃到,俗称泼水节粑粑。除泼水节外,也是各种节庆或重要活动时待客的重要食品。现在集市上几乎天天都有出售。制作方法:将糯米浸泡后,磨成米浆,配以磨好的诺索花(一种野生植物)、芝麻、花生、砂糖等,用芭蕉叶包成长方形,蒸熟后就可食用,或是凉了以后切成片用油炸吃。
粽子:傣语称“毫栋”,用芭蕉叶包成长三角形,并配有花生等,也是待客的重要食品。
糯米烤粑:傣语称“毫崩”,蒸熟的糯米饭,反复用臼冲碾后,做成圆薄形,晒干后用炭火烤吃。
糯米甜粑:傣语称“毫惦”,先用臼将糯米略冲一下,蒸熟后放入红糖,做成圆饼,晒干后用油炸吃。
糯米芝麻粑粑:傣语称“毫吉”,糯米蒸熟后加入芝麻用臼冲制,做成圆薄形,晒干后用油炸吃。
瑶族是经营刀耕火种旱地农耕的山地民族,生活中也具有喜食糯米食品的习俗,据笔者的田野调查,河口县小牛场瑶族村在节庆时也有丰富多样的糯米食品,以前采用旱地种植的陆糯谷制作,现在普遍采用水稻糯谷制作。如粽子,当地人称之为粽粑,在春节和七月半祭祖先等传统节庆时包“粽粑”是当地瑶族沿袭至今的传统饮食习俗。“粽粑”的制作很特别,糯米用水浸泡一二天,用野生芭蕉叶将糯米、少量鲜猪肉、姜叶、盐、草果粉等包在一起,有的还混合少量的灶灰和羊头(一种野生植物)粉,据村民说这样可以起到调味、调色以及助消化的作用。“粽粑”包成长约20厘米、宽约8、9厘米、厚约5厘米的长方体形,用竹篾或麻线捆扎好,放置在大锅内煮约10个小时左右,煮熟后捞出放凉,随用随吃,其味道醇香可口,也可以切成片,用炭火烤或用油炸。另外还有一种糯米蒸粑,用水浸泡糯米晾干水分后,与羊头一道磨成面粉,用水凋稀后加入红糖等,然后用芭蕉叶包成长方形,再放入甑子中蒸熟。此种糯米蒸粑味道香甜,口感细腻,备受老人和孩子喜爱,也是节日时的重要食品和礼品。
农历“三月三”也是当地瑶族纪念祖先的传统节日,在这一天制作糯米花饭也是小牛场村蓝靛瑶颇具特色的饮食习俗。村民染糯米花饭,主要采用野生植物浸染,先将采集来的用于染色的野生植物的根茎和叶子分别捣碎成汁,加上水,分别浸泡糯米,或是用捣碎的染汁直接拌在糯米上染色,随后将各色糯米一一放入甑子蒸熟,随后加以拌和,便成了彩色花饭,颜色有红、黄、蓝、白等,色泽艳丽,并伴有野生植物的阵阵清香,十分可口。据说染色的糯米花饭不容易馊,这也是村民总结的一种生活智慧。彩色花饭在当地瑶族村民的节庆中既是节日食品,又是礼品,同时也是祭祀祖先的祭品。
(2)水除涩味的食品加工技法
水除涩味的食品加工技法是照叶树林带各民族对野生植物利用的最基本的技术之一,用途较广,野生芋类,野生坚果类,野生蔬菜类均采用这样的技法除涩味。
云南少数民族也普遍采用这样的技法。水除涩味的食品加工技法具有特殊的文化背景:以前云南山地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恶劣,粮食不足,采集往往作为生活的重要补充,在经济生活中的比重较大。吃肉靠狩猎,吃菜靠采集,是一种普遍认可的生活方式,采集的种类繁多,有芋类、坚果类、野菜、山菌、野果、昆虫等。
水除涩味是野生芋类最常见的加工技法,野生芋类植物的根茎数量多,体积大,是菜食,又是饥荒年月的主食。尤其是各种山药、葛根作为一年四季采集的主要植物,除了用火烤和煮的食用方法外,也用于提取淀粉,用石臼捣碎,采用水漂法除涩味并滤去杂质,沉下的淀粉用于制作食品。如独龙族常用葛根提取淀粉,据相关资料记载,独龙族居住的地方,葛根类的植物特别丰富,提取葛根淀粉是他们经常性的劳作,挖回葛根后用刀砍成数块,放入石臼中捣碎成碎绒状,用水淘洗除涩味,过滤杂质后沉淀数小时,水下沉淀的就是葛根淀粉,大多用来做成饼,烤吃或用油煎吃。[7][p.19]
在云南用水除涩味加工野菜也是山地民族的一种生活智慧。蕨是山地古老的植物之一,在云南,蕨类的食物利用,除部分苗族利用水漂除涩的办法,用蕨根提取淀粉之外,最普遍的利用是蕨菜的吃法,云南各民族至今仍沿袭着吃蕨菜嫩叶的饮食习俗,也是利用水除涩味的技法,先将摘来的蕨菜在开水中煮一下,捞出来后用水漂几天除去涩味,进而炒、凉拌、煮均可以。蕨菜还有另外一种食用和保存的方法,用开水煮后晒干,贮存到冬季作为菜肴与肉类一起煮食。少数民族村庄周边旱地或山上均有蕨菜生长,也采用火烧旱地的办法繁殖蕨菜,在火烧旱地上雨后的蕨菜十分繁盛。蕨菜遍布丛山和旱地周边,数量丰富,容易采集,加工也十分简便,是云南山地民族喜爱的野菜之一。妇女们往往是采集和加工制作蕨菜的主角,并将蕨菜花的纹样作为民族服饰的装饰,在许多民族中,蕨菜花纹也成为备受青睐的刺绣图案之一,在彝族、苗族、景颇族、傈僳族、哈尼族等山地民族的刺绣图案中常常出现。
除蕨菜外,杜鹃花、槐花、山梨花、野芭蕉花、野生竹笋等,均先用开水煮一下,采用水漂除涩的办法,随后再炒或是煮吃。
(3)茶叶的加工和饮用
茶叶的加工和饮用也是照叶树林带的文化要素之一,众所周知,云南是历史悠久的茶叶的重要生产加工地之一,云南著名的普洱茶,其六大茶山位于少数民族地区——西双版纳境内。学术界普遍认为:云南最早的土著民族——古代的濮人(佤族、德昂族、布朗族的先民)是茶的最早栽培者。其中布朗族被誉为古老的茶农,素有种茶、制茶、饮茶、吃茶的文化传统,其居住地生长有一片片野生古茶树。如勐海县布朗族村寨章朗村,村寨周边拥有面积多达几百亩的古茶园,上百年的古茶树数不胜数,树龄最长的达上千年之久。
茶在云南少数民族中既是饮料,又是菜肴,并形成了独特的饮茶习俗,如白族的三道茶、彝族的罐罐茶、回族和汉族的盖碗茶、藏族的酥油茶等。饮茶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有沏茶、煨茶、煮茶、烤茶等。
云南少数民族种植的茶叶还是历史上与西藏、四川等地藏族地区交易的重要物品,由于这一传统经商古道,素以马帮作为运输的载体,以茶叶作为贸易的纽带,故而被后人冠之为“茶马古道”。由云南通往西藏、四川等地藏族地区,进而远涉缅甸、尼泊尔、印度等地一条条漫长而险要的茶马古道,见证了云南少数民族种茶、贩茶的悠久历史。
(4)使用酒曲酿酒
中尾佐助在提出照叶树林文化的概念时曾指出,使用酒曲酿酒这是照叶树林带的文化要素之一。使用酒曲使谷物的淀粉糖化酿制酒的技法,存在于照叶树林带及其周边。
云南少数民族也往往使用酒曲酿酒,以各种五谷杂粮作为酿酒的原料。俗称酒曲为酒药,因酒曲的配料中有中草药的成分。禄劝等地的彝族古籍中有制作酒曲的草药类别、制作方法的相关记载。怒江峡谷的傈僳族采用龙胆草制作酒曲,具体制作方法:将龙胆草碾碎捏成团,在甑子里蒸熟,放在竹筐中发酵数日即成酒曲。[8][p.23][p.24]云南各地酒曲的原料多种多样,各民族采用不同的原料和方法,而酿酒的谷物也是多种多样,基本上多以旱地粮食作物为主,主要有糯谷、紫米、大麦、青稞、玉米、粟、荞、稗、高粱等。瑶族的糯米甜酒、哈尼族的紫米酒、彝族的大麦酒和玉米酒、藏族的青稞酒等是云南少数民族中较有特色的酿酒,并且在一些民族中还形成了“无酒不成宴”、“无酒不成礼”的风习,具有丰富多彩的饮酒习俗和礼仪。
(5)豆豉类大豆发酵食品
豆类发酵食品是照叶树林带的文化要素之一,也是云南少数民族饮食文化的特征之一,云南汉族和少数民族中都有各种各样的豆类发酵食品。尤其以豆豉类发酵食品最具代表性,在云南当地豆豉也称为腌咸菜,属于丰富多彩的腌咸菜种类中的一个类别。豆豉的加工制作具有多种方法,有颗粒状的豆豉或是磨碎的豆豉,有新鲜青豆制成的豆豉或干豆制成的豆豉,有干状的豆豉或是湿状的豆豉,干状豆豉的形状有圆形、方形、长方形等等。在制作这些豆豉类发酵食品时除加入盐外,还配有多种作料,最常见的是辣椒和花椒,有的还加入一定数量的红糖,腌制发酵后的豆豉具有酸、辣、麻、甜等味,较为可口,既是菜肴又是制作肉类、鱼类菜肴的配料,备受喜爱。豆豉类发酵食品发展到现在,已成为云南地方特产,尤其是“太和豆豉”和“易门豆豉”成为云南豆豉类咸菜中的品牌产品。云南的各种酱和酱油也都是用豆类发酵后制成的,品种丰富多样。
(6)紫苏类的栽培和利用
紫苏类的栽培和利用也是照叶树林文化带的文化要素之一,云南大理的白族等素有种植紫苏的传统,主要采用紫苏叶泡水放入盐等用于腌制咸菜,如用紫苏水腌制的木瓜、萝卜等,色泽红润,还透着淡淡紫苏的清香。尤其是采用紫苏来加工制作的各种梅子食品成为白族地区久负盛名的产品,其中紫苏腌梅、紫苏梅干最具特色。
综上所述,云南少数民族与照叶树林文化地带在地域、民族、文化方面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云南的山地地域位于照叶树林带的中心,在照叶树林地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云南的少数民族是照叶树林地带的主体民族,在照叶树林带共同文化要素的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照叶树林文化论的宗旨在于探寻日本民族文化的起源,云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既与照叶树林带的共同文化要素之间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也与日本的传统文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性。多年来,尽管学术界对照叶树林文化论本身持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其中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与日本文化之间具有的关联性,这已成为不少中日民族学者的共识,因此,关注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与日本文化的比较研究历来是中日学术界饶有兴味的一项课题,我们期待着这方面研究的推进和深化,同时也关注着照叶树林文化研究的新进展。2010年被联合国定为“生物多样性年”,并决定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国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学术界召开国际照叶树林峰会,探讨照叶树林地域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倡导保护照叶树林地域的生态和民族文化也应当是今后我们努力的一个方向。
*[收稿日期]2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