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论文

贵州: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论文

贵州: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

贵州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确保校企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产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产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未经国家、省批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引导、动员、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并开具企业收据。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从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中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来源:2019年4月20日《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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