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笔谈)——和谐社会: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转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史观论文,本体论论文,笔谈论文,和谐社会论文,构建和谐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提倡“未来社会和谐”的主张曾给予积极评价,并进一步指出,在未来社会的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从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提倡“未来社会和谐”的主张,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与人类社会理想的一致性,又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客观要求。“一致性”和“客观要求”的统一,标志着当代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从理论创新的角度阐释当代唯物史观的这一“深化”和“发展”的理论特征,笔者以为,可以用“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转向”这一主题加以概括和总结。
一、和谐论:当代唯物史观的本体论创新
以“和平、发展、合作”以及建构“和谐世界”① 的时代主题为背景,笔者以为,当代唯物史观所建构的“和谐论”,是对发源于19世纪“经典历史唯物论”所建构的“冲突论”的一种时代超越。这种超越的历史必然性根植于近160年来人类“社会本体论结构”的历史变迁。
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看,“经典历史唯物论”所研究的对象,主要以19世纪的社会本体论结构为蓝本。这一时期社会本体论的结构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社会存在的运行机制,主要以经济冲突、阶级冲突和政治冲突的结构性特征表现出来;其二,这三个方面的冲突又制约着人们对当时社会本体论结构的认识水平。这种认识和水平集中表现为“资本理性”优先的思维范式。用马克思的话说,实质是“资本拜物教”的理性化或意识形态化。
在这一历史条件下,19世纪的“经典历史唯物论”,一方面,批判资本理性(如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提出超越资本理性的社会本体论构想,形成了面向未来社会的、以“阶级理性”为主导的社会革命理论;另一方面,把上述三个方面的冲突与资本理性的异化矛盾联系起来,提出了以生产方式内在结构为理论基础的“生产力——社会关系——上层建筑以及阶级——国家——革命”的矛盾冲突原理。
从今天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来看,“经典历史唯物论”关于19世纪社会本体论结构的分析和构建,科学地概括了19世纪社会本体论结构特征的本质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发展趋势。世界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运动的经验也表明,“经典历史唯物论”关于“社会革命的理论”对于指导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的社会主义运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每一个历史时代,只能提出和完成那一时代所提出来的社会历史任务。在此意义上,19世纪“经典历史唯物论”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理论构想”,由于其理论本身的不完备,还需要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特别是在“经典历史唯物论”的理论结构中,对介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共产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定位,始终没有一个合乎规律的结论,即始终从“过渡时期或过渡阶段”的角度来认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既然是“过渡”,就不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也不可能构建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思维方式,进一步限制了人们探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规律,以及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诸要素运行机制的可能性。从而,“经典历史唯物论”就被更多地用于为社会阶级冲突提供理论依据,而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混合经济结构和阶层合作的可能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被压抑到无意识领域。
另一方面,20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其特殊的国际环境和特殊的社会历史任务,使得其“阶级理性”和“资本理性”的矛盾冲突,在现实的社会历史实践中越来越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功能。其结果进一步限制了人们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及其历史实现形式,进行理论、实践和制度三个方面的创新。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世纪之交,无论是发达国家资本主义社会的本体论结构,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本体论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的经济和政治上的社会变迁。这一社会本体论结构的变迁,日益凸现了和平与发展这一世界性的主题和时代精神。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样性以及科技生产力化也日益成为这一主题的典型特征。在世界范围内,以经济或政治区域的“社会事件”所产生的“蝴蝶效应”越来越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如东南亚经济危机、人民币的汇率问题等等。面对这些新的社会表征,尽管存在意识形态上的、文化上的乃至国别上的歧异性解释,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世界性的社会本体结构的变迁,必然要求反映这一变迁的理论形态随之创新并日益完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并以此为基础建设面向全球的和谐世界,就是当代唯物史观反映这一社会本体结构变迁的一个综合创新的集中表达。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表述,即“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此意义上,和谐发展观体现了当代唯物论、辩证法和历史观三者的统一。
二、社会论:当代唯物史观本体结构的创新
从理论创新的角度看,和谐论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观点,而是一个依托社会本体论结构变迁的理论体系。和谐论在当代唯物史观理论创新体系中,一个突出的创新点就是“社会论”的提出。
笔者以为,社会论的提出,是当代唯物史观理论创新的重要贡献并具有学理范式的意义。
一般地说,历史唯物论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但就目前流行的“历史唯物论读本”的理论结构而言,其结构性的缺失之一,就是缺乏实体性的“社会(community)”要素。易言之,流行的“历史唯物论读本”关于社会本体论结构的阐释,缺乏关于“社会论”的学理范式。显然,一个关于社会发展规律学说的理论体系,却没有关于“社会”的实体性要素,这不是匪夷所思吗?
根据笔者的理解,流行的“历史唯物论读本”,虽然频繁出现“社会结构”的概念,但其“社会结构”概念的学理性内涵不过是经济结构或“经济—社会关系”的“放大”,如,把生产方式改变为经济结构;把上层建筑改变为政治结构;把社会意识形态改变为文化结构等。这一改变的结果,一方面,使社会结构的基本要素,如企业(经济组织)、政府(政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基本要素以及社会运行机制游离于社会结构的视野之外;另一方面,政治要素和文化要素都被看成是经济要素的“变形”,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动力机制,甚至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也被“悬置”起来。不仅如此,流行的“历史唯物论读本”,在概括社会结构复杂性的范畴体系中,不仅遗忘了经典的“市民社会”概念,甚至当代公认的“公民社会”或“法理社会”等描述社会结构不同形态的范畴,也没有被综合和概括进去。这样一来,在没有“社会基本要素”的社会结构的阐释中,或没有“社会组织实体”支撑的社会结构的体系中,所谓的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就蜕变为关于社会发展方法论的学说,甚至蜕变为关于社会发展“公式(dogma)”的学说。
当代唯物史观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其最重要的理论创新,就是把当代“社会建设”看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并明确提出,在当今,“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变“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要把社会要素与经济、政治和文化要素并列,并进一步突出社会建设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此意义上,“社会建设论”在当代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中就具有“学理范式”的意义。例如,当代社会,无论就其本体论结构而言,还是就其动力机制而言,都具有“法理社会”、“公共社会”、“保障社会”以及“社区治理”等特点。“法理社会”区别于“血统社会”,理应是一个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的本体论结构理应要求政府治理要依法行政;“公共社会”区别于“单位社会”或“行政社会”,正如哈贝马斯所强调的,公共社会依托于公共领域的本体论结构,具有自主的或“半自主性”的独立运行机制。因此,公民社会的政治动员方式与单位社会或行政社会不同,其社会的本体论结构理应要求政府行为要民主执政;至于“保障社会”以及“社区治理”等所具有的社会本体论特征及运行机制,都不能简单地还原为经济运行机制(因为经济运行机制在本质上要受资本理性和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它具有独立的价值原则,如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等的经验根据和本体论的结构特征。又如,社会的组织结构、职业—阶层结构以及人们行为动机结构的变化,都会导致“社会”的结构或运行机制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最终会形成恩格斯所描述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即形成区别于市场机制的社会建设规律。因此,当代历史唯物论要发挥其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就必须要补充或发展关于当代“社会建设规律”的理论。
三、人本论:当代唯物史观本体范式的创新
当代唯物史观关于和谐论和社会论的理论创新,其深层次的意义是系统地发展出“人本论”这一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学理范式。应该说,关于“人”的哲学发现及其基本特征的理论阐释,在中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特别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译本中提出关于人的存在论分析模式,即“人的自由自觉活动—人的劳动异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模式,人的概念一时间成为学界和媒体的“热词”。但从今天社会发展的经验来看,上个世纪学界关于人的理论研究,在学理层面只具有“发现意义”,而不具有“创新意义”。所谓的“发现意义”是说,在此之前,人们更多地关注马克思成年时期的著作,较少关注他早期的著作;更多地关注马克思曾讨论过的社会形态的线性模式,较少注意到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发展规律多样性的讨论。如马克思晚年的“人类学笔记”,关于俄国土地村社制度如何在吸收资本主义一切科学成就的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构想;又如,晚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关于“股份财产结构”可能是向未来“社会财产结构”“过渡点”的构想,等等。可以说,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对“人”的关注,其文献意义大于其现实的操作意义。
当代唯物史观所讨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无论从理论的创新维度还是从实践的操作过程来看,都是为了解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现实问题而提出来的。因此,当代唯物史观的人本论,既不是对萨特指责历史唯物论“对人遗忘”的回应,也不是对后现代主义关于“人的平面化”或“人的拼图化”的驳斥,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前提下,所提出来的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建设理论。
当代唯物史观人本论的理论创新,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体结构的变迁相联系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社会发展问题上,历史唯物论的思维范式更多地凸现“革命论”或“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建设,已经逐渐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前两步目标,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和社会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的自身状况,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从“革命党”或“夺取政权的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就要求党无论在领导方式还是在政治动员方式上,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而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就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就要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享用服务的水平;就要建构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安居乐业的社会管理和发展的机制,如此等等,都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实现形式。人本论就是当代唯物史观适应这一社会本体变迁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总之,当代唯物史观的人本论,不仅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念,而且,在现实性上,还创造性地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实现形式。这些具体的实现形式尽管还受到历史发展条件的限制,但毕竟开辟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路径,形成了当代唯物史观面向21世纪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创新理论。其理论要点可以概括为:试图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和平、发展与合作的“和谐世界”;在凸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的现实条件下,遏制“资本理性”僭越,强化“人本理性”升华,把个人的发展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调起来;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旗帜下,推动阶级、阶层合作,实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中,谋求人的全面发展。
注释:
①参见胡锦涛2005年2月19日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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