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双向维度及其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度论文,双向论文,现实意义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 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02)01-0009-08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邓小平理论整个体系的逻辑支点,也是从显性层面对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内容凸现。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不完全等同于他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本质是对事物的一般提炼和抽象,它舍弃了大量的感性和具体,因而更具有概括性和真理性,但离开感性与具体,则会导致对本质产生不确定性理解的危险。一些同志正是由于把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相等同,从而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出现了某些混乱,并进而导致了实践上的一定偏差。
从隐性层面分析,邓小平社会主义观有着双向维度,即结构维度和功能维度。前者主要指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具体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后者则指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主要体现社会主义的目的或价值指向。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实质上是从功能维度对社会主义的界说。“双向维度”说对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三大争论问题提供了合理的解说。
一、邓小平社会主义观的双向维度以及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意蕴指向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思考有两个层面,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每一个层面上,他始终从两个维度,即结构和功能的维度来理解和设计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结构取向,邓小平侧重制度方面,尤其侧重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体现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经济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构架的最主要的支撑。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到南巡谈话,邓小平始终不渝地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不可动摇。
1978年10月10日,邓小平在会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新闻代表团时指出:“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我们不能允许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1](p.133)这里,他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相提并论。1979年3月30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1](p.167)改革开放以后,他一再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2](p.123)“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2](p.138)“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2](p.161-162)1992年他在南巡谈话时还特别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2](p.372-373)
由上可见,邓小平之所以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是因为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得以快速发展的保证,是维护社会公平、确保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条件下不使社会产生两极分化的制度基础。他一再声明“那是不能动摇的”。在制度层面,邓小平还同时强调了社会主义在政治上要巩固人民政权,要“发展民主”,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2](p.195)社会主义在思想文化上,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不能丢老祖宗。[2](p.369)全国人民要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1](p.167)“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p.143-144)
社会主义的功能取向,邓小平在大多数场合表述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表述为“社会主义的本质”。
邓小平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1](p.128)“社会主义要表现出它的优越性,哪能像现在这样,搞了二十多年还这么穷,那要社会主义干什么?”[1](p.130)“社会主义特征是搞集体富裕,它不产生剥削阶级。”[1](p.236)“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1](p.251)“社会主义总要比资本主义优越。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使经济发展得比较快,人民生活逐渐好起来,国家也就相应地更加强盛一些。……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1](p.311-312)“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1](p.313-314)(这是邓小平第一次使用社会主义本质)“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p.10)“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2](p.364)(这是邓小平第三次使用社会主义本质)
从上可见,邓小平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指认一直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生活逐渐好起来;共同富裕,消灭剥削。他认为社会主义应该具有这样的功能。正是从这一层面,邓小平在1980年4月12日第一次将这两方面的内容直接表述为社会主义本质(内容见上)。邓小平第二次使用社会主义本质是1985年8月21日,他在会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总统尼雷尔时谈到:“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2](p.135)这里,邓小平说“对内搞活”是“活了社会主义”,是因为改革“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而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内涵。所以邓小平在这里也是从功能角度来界定社会主义的。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实际上就是说没有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或功能)的发挥。邓小平第三次和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使用社会主义本质是1990年12月24日和1992年1月的南巡谈话。从谈话内容看,社会主义本质意蕴指向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或社会主义的功能是一目了然的。
在功能取向上,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社会主义的任务”,或“首要任务”,或“很多任务的根本一条”;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目的”,或“根本目标”,或“大原则”。邓小平一再呼吁:“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1](p.251)“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2](p.110-111)“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2](p.225)
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双维取向更侧重于功能取向,尤其他在1987年4月16日说过“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是共同富裕”以后,几乎再没有从结构维度界说过社会主义。但是,这并不是说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发生了变化,认为公有制对社会主义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东西。恰恰相反,在他看来,公有制对社会主义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事实。这从他1992年南巡谈话时判断“特区姓‘社’不姓‘资’”所用标准即可证明。
侧重功能取向,有利于突破长期以来以结构判断社会性质的思维定势,有利于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功能取向的具体化。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邓小平一直坚持从两个维度,即结构维度和功能维度来界说社会主义。双向维度是他的社会主义观的隐性支撑。两维取向中他更侧重于功能取向,他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意蕴指向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或社会主义的功能。
二、对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三大争论问题的解说
在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三大争论问题。其一,公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如是,为什么邓小平没有将它纳入本质论之中?如不是,公有制对社会主义来说是否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其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据此能否将社会主义和其他社会形态特别是和资本主义区别开来?其三,共同富裕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如是,如何解释现阶段我国社会实际存在着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剥削现象?
笔者认为,产生这三大争论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和他的社会主义观区别开来,在于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意蕴指向缺乏明晰认识。当我们澄清了这两个问题之后再来审视上述三大争论,我们觉得它们已不再具有困扰人的性质。
1.关于公有制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社会主义要不要坚持公有制的问题。邓小平从来没有否认社会主义对公有制的坚持。公有制是他界说社会主义之两维的根本维度。离开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将失去自身存在的根据,社会主义一切优越性的发挥都将成为虚话。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标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3](p.264-265)也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因为中国废除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毛泽东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中国的所有制变了。邓小平提出,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是社会主义,第二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根据什么判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呢?主要根据是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不是中国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中国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仅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距甚远,而且还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尽管这样,我们仍理直气壮地宣布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发展生产力固然离不开现代的科学技术,需要对外开放,向别人学习先进的管理、经营,但千万不要忘记,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最深刻的原因。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应比资本主义有更高的生产力,就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早就揭示了这一点。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如果不比资本主义更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还要公有制干什么?西方资产阶级政客的舆论认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出路,一是市场经济,二是私有化,认为公有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阻碍,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他们的目的就是摧毁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第三,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消灭剥削,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2](p.149)共同富裕有两个前提,一是生产力水平很高,否则就是普遍贫穷;二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实行按劳分配,避免两极分化。共同富裕不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发展是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足条件,除了发展生产力,还要有公有制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很高的生产力,为什么没有实现共同富裕?就是因为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所有,两极分化不可避免。这是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决定的。邓小平指出,“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2](p.91),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避免两极分化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生产力落后的状态下,如果不坚持公有制,“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2](p.64)。即使中国达到了小康水平,即国民生产总值年人均达到800美元(这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是低水平的,而对中国人来说已是雄心壮志了),然而即使如此,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方法,绝大多数人还是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而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却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邓小平坚定地说:“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2](p.64)
第四,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保证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才能奠定我国人民共同的理想和道德基础,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和共产党的领导才有合理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指导才有明确的指向和对象。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资本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摆脱百万富翁的超级利润,不能摆脱剥削和掠夺,不能摆脱经济危机,不能形成共同的理想和道德,不能避免各种极端严重的犯罪、堕落、绝望。”[1](p.167)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职能,就是为了消灭剥削和压迫,推翻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阶级统治,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使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成为生产资料和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就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大力发展生产力,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在这个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认识上我们不应失误。
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但我们决不能放弃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了发展生产力,我们应该解放思想,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但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那种借口邓小平没有将公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而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观点是片面的和有害的。
2.关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
这一疑问的支撑点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历史上各种社会制度所共同具有的特性,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点表现得更为明显,以至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都毫不隐瞒地说:“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p.277)因此,若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看成社会主义本质,就无法将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形态尤其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
这一观点在看问题的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要旨也相距甚远。在认识方法上,起码存在两个缺陷:
第一,只见片段不见过程。综观历史,每一种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后都曾使生产力得到大的解放和发展,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莫不如此。但是,只要我们客观地进行考察,新制度对生产力的解放发展总是呈现出先强后弱的势头,表现在时段上是先快后慢、以至停滞的共同特点。这从我国典型的封建社会看得最为明显。如果以通行的战国时期为我国封建社会的开端,我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两千年之久。在如此漫长的年代里,以铁器牛耕为代表的生产工具所体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几乎是千年一贯,徘徊无前。从资本主义制度看,在它刚刚取代封建制度以后所表现出的生产力巨大发展势头不久便弱了下去,只是随着新科技的出现,资本主义内部的生产力才又表现出新的发展态势。至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对生产力的解放和促进所起的作用与其理应达到的程度相比则相距甚远。正如邓小平所指出:“如果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摆脱了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经济文化肯定还会有更大的进步。”[1](p.168)
第二,只见现象不见本质。阶级社会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另一突出表现就是不彻底性。社会制度作为一个有机体具有自适应性,正是这种自适应性使得它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社会形态越高级,有机体越成熟,这种调节功能就越强。调节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生存,它是以确保自身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即使资本主义这一调节功能最强的剥削制度,它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所能做到的也极为有限。
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为其物质前提,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其基础的剥削制度。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它无法克服的矛盾。资产阶级出于巩固自身统治地位的目的,会努力地发挥自身的调节功能,来缓和这一矛盾,不时地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挤让空间,这在二次大战以后表现得尤为明显。但无论怎样调节,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不可动摇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躯壳是不能触动的,作为生产力的主体无产阶级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是无法改变的。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严重冲突中,扼杀,甚至摧毁生产力而保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则是资本主义的铁律。这一点不仅在早期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期间可以清楚地看到,即使在今天资本主义世界为了超额垄断利润的攫取,对先进科学技术的封锁,甚至封存,也可见一斑。
阶级社会对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时段性和不彻底性,其根源就在于阶级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代表的主体是二元的。而这二元主体由于利益上的对立始终处于敌对状态。只是当他们共同受到第三方的压迫和威胁时,才能够携手一致,共求生存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新生产关系的确立时期和确立之初以及建立之后的较长、或漫长过程中某一相同境况再现的时段)。在阶级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被压迫阶级自身的解放和发展,而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和发展则意味着对现行奴役关系的打破,对现行统治秩序的冲击,对现行社会的改造。其结果是对剥夺者的剥夺,对压迫者的革命。而这是阶级社会现行制度所体现的生产关系所不能容忍的。
由上可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成为阶级社会的本质体现。众所周知,事物的质是一事物赖以存在的根据,它贯穿于该事物存在的全过程,与该事物同存共亡。而在阶级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有时不仅不表现为这种存亡关系,反而表现为对该制度的强烈否定——从终极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否定力量导致了该制度的消亡——所以,把否定一事物的因素说成是该事物的内在本质体现,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
就邓小平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视为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旨而言,他真正要告诉人们的是:干社会主义应当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放在第一位;社会主义能够比资本主义更好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也应该比资本主义更好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1](p.128)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首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根据,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存在的基础。对于社会主义来说,解放生产力的始初含义就是打破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彻底解决资本主义本身所无法解决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把束缚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下的生产力解放出来。所以,这一层意义上的“解放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的方面,改革不相适应的部分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无疑就成了社会主义第二层意义上的解放生产力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之所以要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社会主义革命是发生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度,社会主义制度面临先天不足的问题。社会主义要想获得巩固,首先必须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列宁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4](p.18)此外,人类之所以选择社会主义,不是因为社会主义这个词好听,而是因为社会主义是人类美好理想的寄托,是一种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并最终会战胜资本主义制度的先进制度,该制度先进性的最本质体现就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在于它能使社会生产力不断获得解放并取得巨大发展,并通过这种发展为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创造条件。
其次,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同一主体,这种一元主体彻底消融了阶级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对立或对抗,从而既为生产力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也为生产关系的自觉调整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社会主义制度能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根据也就在于此。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它具有自发地、不可遏制地向前发展的趋势,随着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它的这种趋势进一步明显。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这一趋势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是不同的。在阶级社会,它大多是通过激烈的阶级冲突而实现的,在冲突中,生产力发展的蓄势无疑会受到极大损害,同时,在冲突中所付出的代价是与其相对立的生产关系也受到冲击,最终结果是该社会前进的进程大大减慢。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生产关系一元主体的事实,使得二者之间的矛盾能够在意识自觉的状态下得以解决,即生产关系通过自身自觉的不断变革和调整,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提供保证。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更能体现人类理性的社会,是一个能够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的社会。所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整个历史过程始终的必然趋势。
3.关于共同富裕是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
这一问题也是由于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教条式的、不准确的理解而产生的。从哲学概念来说,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5](p.114-115)按照这一概念,既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那么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应该允许贫富悬殊、甚至剥削现象的存在;而既然允许贫富悬殊、甚至剥削现象的存在,那就说明我国现在还不具有社会主义在社会发展目的方面的本质。
对此问题,大多是从“社会主义本质的全部实现是一个质的累积的过程”来回答的。这一回答在理论上是似是而非的,它混淆了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区别。因为质和事物存在的直接同一性内涵之一就是说,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根本没有的。既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那么不具有这一本质内涵的社会,当然就不能称其为社会主义,正如同一个不具有人的本质的东西我们不能称其为人一样。质表现的是一种刚性,有其质则有其物,无其质则绝无其物。至于事物成熟度的差异、量的差异那是存在的,但是,无论它们在这些方面的差异多大,它们在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事物量的累积的过程会导致事物质的变化;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会进行新的量的累积。所谓“质的累积的过程”,则是令人莫名其妙的话语。
我们常说,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事物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或者说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有一个过程。这只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明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不是一次完成的,而不是说特定认识对象的本质是捉摸不定的。事物的本质是客观的,否认这种客观性则陷入了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如何解释上述问题,关键还是在于要正确理解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意蕴指向。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2](p.374)他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2](p.110-111)“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2](p.139)“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2](p.155)“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2](p.364)等等。
从以上的论述来看,邓小平一直把“共同富裕”看成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尤其在1986年以后,他两次讲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次用了“共同致富”。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他讲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还是从功能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的界定。这和我们在前面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
既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或社会主义从其功能来说能实现“共同富裕”,那么“共同富裕”就不是社会主义当下的中心课题,而是如邓小平所说,“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因此,根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而得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不应存在贫富悬殊,以及剥削现象的结论,或者因现阶段我国存在着贫富悬殊,以及剥削现象而否认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显然都是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误解或曲解。
当下社会主义的中心课题就是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富裕的对立面是贫穷,共同富裕首先意味着要消灭贫穷;共同的对立面是个别或少数,因此,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2](p.364)。
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低,因此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的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在分配制度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生产要素并存的体制。这样,由于占有生产资料不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同,分配方式不同,必然造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同,市场竞争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效益和效率的不同,必然导致不同地区、不同人们之间不可能实现同等富裕。“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2](p.155)
共同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客观事物由其自身矛盾的推动而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发展是一个有先有后而非齐头并进的同步式的过程。这一过程始于矛盾统一体,在这一统一体中,矛盾的各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保持着事物的平衡与稳定。事物的发展是绝对的。发展就是对平衡的打破,这种打破往往最先表现在一点或几点上的前伸。随着这些点的前伸,事物的稳定性受到了挑战,旧有的平衡线发生了曲折、断裂,产生了向前扩展的弯曲的波。随着波的推进,最终形成了一浪之前新的平衡。平衡的不断打破,新的平衡不断形成。如此运动不已,从而有了事物整体的无限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所遵循的也是同一法则。邓小平指出:“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374)既然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那么社会出现贫富差等,甚至贫富悬殊则是不可避免的。贫富差等或贫富悬殊不等于两极分化。两极分化,是指整个社会中形成了界限分明而又对立的两极——极富有人口与极贫穷人口,并由此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明显对立的不同阶层和阶级及其之间深刻的矛盾和冲突的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我们的政策“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2](p.52)。但是社会主义“要防止两极分化。”[2](p.195)邓小平指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2](p.139)这里很明显地包含有对贫富悬殊的适度容忍和对两极分化的强烈排斥的双重涵义。
实现共同富裕归根到底要靠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生产力,就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形式。这样做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剥削现象。对此,我们必须理智,道义上的愤怒、情感上的拒绝都于事无补。剥削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是在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又发展不充分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被消灭。历史上,任何一种生产方式在它的全部潜能发挥出来以前就谈论消灭它则是愚蠢的。我国建国以后2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历史已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政权属于人民、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剥削无论在程度上、后果上和存在于阶级社会的剥削不可同日而语。在程度上,它远远不会达到阶级社会的血腥的程度;在后果上,它不表现为仅仅为极少数人聚敛财富,而表现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一种报酬性的负支出。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允许剥削的存在,其最终目的正是为了消灭剥削。从这一点来说,通过剥削而消灭剥削是共产党人对历史规律的深刻了悟和自觉遵循,也是社会主义发挥其本质功能的题中应有之意。
收稿日期:20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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