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困问题的历史分析与三十年反贫困的社会巨变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论文,巨变论文,三十年论文,中国论文,效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贫困,既是一个普通而常见的经济现象,又是一个内涵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贫困的表现形式、国民的承受能力以及反贫困的路径选择都可能存在着重大差异。在近现代的历史坐标系下,贫困问题在中国社会表现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近30年来反贫困实践为中国社会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因罕见的比照反差而为全球各国所瞩目。对中国的贫困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历史分析,总结30年来我国反贫困的社会巨变效应,对于更加有效地解决目前遗留的贫困问题,进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近现代中国贫困问题的成因分析
1.自然历史因素的积淀
在著名的《国富论》中,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曾就我国当时的社会状况进行过一段令人掩面而泣的描述:“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以及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五百多年前旅游该国的马可波罗的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穷国家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有数百户人家,路上没有居处,栖息于河面的小鱼船中。因为食物缺乏,这些人往往争取欧洲来的船舶投弃到船外的最污秽的废物。腐烂的动物尸体,例如死猫或死犬,纵使一半烂掉并发臭,他们得到它仍像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一样高兴。在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儿被遗弃街头巷尾,或者像小狗一样投在水里。而这种可怕的杀婴工作,据说是一部分人因为极度贫困不得已采取的手段……”[1]这些令人心酸的描述,向今天的人们诉说着中华民族究竟经历过怎样一种耻辱、贫困的历史。多少年来,不知有多少代中国人力图探究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个被公认的勤劳民族却长时间处于同样被公认的无尊严的困苦状态?中华民族怎样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
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我国气候复杂多变,自然资源分布和地域组合天然不平衡,广大的贫困地区时时存在着遭受旱灾、虫灾和水灾的可能。据1918年国际救灾委员会估计,在我国东部大约有50%、西部大约有80%的人生活在远低于最低生存水平的贫困之中[2]。由于旧中国土地私有制造成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加上战乱频繁发生,使得农村的亿万农民饱尝贫困之苦。20世纪50年代的调查发现,我国民族地区在民主改革之前,大约有60万人口、10多个民族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大约有100万人口的民族地区保持着较为完整的奴隶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土地改革使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7亿多亩土地,每年免去了700亿斤粮食的地租[2],使农村的贫困现象大为减少。但恶劣的自然条件、薄弱的经济基础和低度发展的生产力仍然严重制约着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2.人口的数量负担与低素质的恶性循环
人口学研究发现,贫困历来与人口问题密切相关。在近现代史上,中国人口始终位居世界各国之首。在无控制的自然状态下,贫困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往往高于其他地区。经济贫困和社会文化落后,会明显刺激人口的增长。一般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数量与贫困呈互为因果关系。我国贫困地区几乎无一例外地反映出这一规律,无论是在无计划生育年代还是在实施计划生育的时期。据统计,我国贫困地区的人口增长率一般为2%~3%以上,比全国平均数高出40%~100%[3]。从一个方面看,人口增多使人均收入降低,同时,人口增多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加速自然条件恶化,从而进一步阻碍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从另一方面看,穷人早生多生,是对贫困生活的一种近于本能的反映。穷人的生活质量和保健条件低下,婴儿死亡率往往高于其他地区,多生便成为与之相抗衡的重要手段。穷人难以享受社会保障,多生子女便成了他们提高养老保险系数的唯一指望。由此发展,便形成了“越贫穷越生,越生越贫穷”的恶性循环。同时,由于一些贫困地区受到地域条件的限制,婚配范围十分狭窄,在同村或同乡范围内,近亲结婚、换亲、娃娃亲、买卖婚姻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便从生理学角度,从基因组合层面严重影响了这些贫困人口的先天素质。
3.生态系统的非均衡状态
生态环境恶化是当今世界各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比较而言,这一问题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突出一些。在我国,它已与许多地区的贫困问题形成了明显的互动关系。
正如20世纪末世界银行在考察中国贫困现象后所分析的那样,“大多数中国的贫困者居住在农村环境严重退化的地区,(他们)除了在某些最无生产性而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土地上汲取他们微薄的生活源泉外,别无其他办法。这些贫困的人们既是旱地环境退化的作恶者,又是这种进一步销蚀农业潜力的破坏的受害者。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持续的人口增长削弱了支撑农业生产的人均自然资源基础,农民被迫到更陡峭的坡地去扩大再生产”[4]。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条件,而宜农耕地资源贫乏,耕地承载能力脆弱是我国许多贫困地区自然环境的重要特征之一。迫于生存压力,许多贫困人口长期从事与维护生态平衡背道而驰的短期行为,在山坡上毁林开荒,在草原上毁草种地就是最典型的表现,其直接后果是水土流失,土地不断沙化、碱化、退化,水灾和旱灾频繁发生。即便是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意义,但我国部分贫困地区“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生态经济恶性循环问题依然存在。
4.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制约
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权威论述,来自于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Arthur Lewis),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是异质的二元经济结构,其发展并没有表现出整体发育和进化的特征,在增长过程中,不同的经济部门呈现出不同的演变态势,甚至某些部门和地区的增长是以另一些部门和地区的不发达为代价的。发展中国家城市的现代工业部门,是以现代技术为特征的发达部门,自给的农业部门是以传统落后技术为特征的不发达的经济部门,这种结构的二元性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
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进一步推论是,农村劳动者收入水平过低是由农村劳动力剩余严重、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极低和现代经济部门过小决定的;农村劳动者收入水平极低是增加现代经济部门积累以扩展现代经济的需要。因此,贫困是现代经济未充分发展的结果,又是实现现代经济增长的条件。以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分析我国的贫困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与此同时,除了具有发展中国家的共性特征外,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还有自身的特殊性,即国家政策的强制性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追求工业化,政府利用计划经济手段和国家政策,长期在财政转移体制上实行以农补工政策,过分向重工业、向城市、向发达地区作投资倾斜,阻滞了广大农村地区的资金来源,从而严重制约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在价格政策上,人为制造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在产品交换中使农民收益受损,利益流失;通过严格、强制的户籍制度,农村与城市间形成了难以穿越的屏障,阻断了农民进入城市、改变身份的途径,使原本封闭的农村变得更加封闭、落后;社会福利政策实施对象的单一性,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利益差异进一步明显化。处于封闭、落后状态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此陷入了更加无助的尴尬境地。
二、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的反贫困探索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使人民当家做主,并努力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的过程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对反贫困问题的探索,着重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角度分析社会主义新中国存在的贫困问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可以彻底消灭贫困,即确信社会主义的胜利是消灭贫困的制度保障。二是从满足人民利益角度分析反贫困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认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的农民都要富裕。”[5]196这里,他第一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一词,并使之同“巩固工农联盟”和“走社会主义道路”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将富裕问题同全国人民和整个国家联系起来,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奋斗目标定为“要使几亿人口的中国人生活得好,要把我们这个经济落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富裕的、强盛的、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5]411。毛泽东还特别强调民富与国强的辩证统一关系,他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的利益与国家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剥削阶级已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就是劳动者个人的共同利益和整体利益,代表着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只有这部分利益得到保障,劳动者的个人利益才能长久地得以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不断得以满足。
新中国的建立,历史性铲除了导致贫困的制度根源,实现了马克思设想的公有制社会。然而,多年来的反贫困实践不断向人们明示这样一个事实:消除致贫的制度因素,绝非意味着由此铲除了贫困本身。当人们正常的经济、文化生活被赋予政治化色彩,当以公平的分配制度分配稀缺有限的社会财富时,“人人公平享有”的舆论氛围中却很可能诱发着社会成员共同贫穷问题的出现。大凡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有这种经历,中国非但不例外,反而典型有加。由于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生事物,包括毛泽东本人在内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其本质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加上长期推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和对发展生产力的忽视,使我国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到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中,全民富裕的愿望没有实现,共同贫穷的现实却依然没有改变。从1957年到1960年,由于经验不足,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的作用,在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试点的情况下,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再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我国经济从1959年到1961年发生了严重困难,不少人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甚至有人因饥饿而死亡。1966年后,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思想倾向下,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改变了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建设方向,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企业亏损严重,市场商品严重匮乏,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整个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据统计,从1965年到1978年,13年时间的“革命加生产”,使得中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率仅为1.3%,且1978年人民生活水平比1957年还有所下降。中国境内数以亿万计的绝对贫困人口,虽然经历了几十年的制度变迁,但却终难实现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过上无愧于人类尊严的体面生活的夙愿。
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反贫困理论的重大突破
马克思、恩格斯着重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上探讨贫困的根源,他们考察的主要对象是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而对非纯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贫困问题,他们却涉猎得很少。在天才性地设计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同时,他们却难以预料在新兴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贫困问题会如此突出。由于历史年代、社会形态、发展基点和生产力水平不同,社会主义贫困问题与资本主义贫困问题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已不可能全面套用马克思主义的贫困理论来分析和解释当今社会主义的贫困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需要在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中得到补充和发展。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着重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政策失误两个方面分析社会主义的贫困问题,从共同富裕角度理解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理解反贫困的内涵。邓小平指出:“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6]10在这里他敢于承认社会主义贫困的现实问题,同时客观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将贫困问题作为一种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必然存在的社会现象来研究和看待,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逐步消灭贫穷创造条件。
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认为,好的制度建立起来后,如果政策出现失误,仍然解决不了贫困问题。就分配政策而言,社会主义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我国新中国成立后之所以曾经一度出现普遍贫穷现象,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吃了这个亏[6]155。对两种不同制度下的贫困问题进行比较,他一方面指出了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两极分化会导致人民大众的贫穷,另一方面也指出了在公有制条件下,搞平均主义也会导致普遍贫穷。
共同富裕和两极分化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现象,是不同社会制度导致的两种不同的结果。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以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为取向的。他曾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6]110-111在“南巡”谈话中,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73这一概括,将“共同富裕”提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并将之定为社会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和归宿。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贫困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超过了他前面的任何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邓小平理论,转型期中国城乡反贫困理论与反贫困的伟大实践,也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领导人民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进行了史无前例的反贫困的伟大实践,使中国的贫困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94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从1994年到2000年,用七年的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解决近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相应改善基础设施和文化、卫生的落后状况。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情况,作出《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这种扶贫开发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针对农村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为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措施。江泽民指出:“到本世纪末,我们解决了8000万人的温饱问题,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人民的生存权这个最大最基本的人权问题,从此就彻底解决了。这不仅在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是一件大事,而且在人类发展史上也是一个壮举。”
由此可见,我们党不仅把反贫困当做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而且把中国的反贫困作为世界反贫困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做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序言指出,“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1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这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前人的反贫困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的实际,并以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不断提出关注民生问题,尤其是三农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在论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胡锦涛指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里,农民的生活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反贫困进程。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对于中国反贫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反贫困历程及其历史性贡献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历史问题之一。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中国反贫困的30年,并在反贫困的实践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特别是“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向世人宣告:社会主义中国已成功解决了占全球人口百分之二十二的中国人的生存权问题。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消除生存意义上的绝对贫困是体现生存权的最重要的内容。对一个拥有几千万人口数量的发达国家或中等发达国家而言,使公民实现这一权利并不难做到;而对于过去一度落后羸弱、占有全世界贫困人口数量最多的中国而言,要使13亿人口都现实而充分地体现出这一权利却障碍万千。新中国刚刚诞生时,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艾奇逊曾断言:“人民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我相信共产党的政府也解决不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中国将永远天下大乱,只有靠美国人的面粉,才有出路。”艾奇逊是在回顾中国历史,面对中国现实时所作的预言,这一预言在当时许多国家能够形成共识。而当“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本完成,中国境内生存意义上的贫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国民开始逐步步入小康生活时,随着艾奇逊预言的彻底落空,中国境内全体国民的生存权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切实的维护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再一次得到了证明。
改革开放使中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折。这场伟大的革命,使中国用30年的时间成就了百年的梦想,取得的伟大成就令世界瞩目。
这30年中,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增长了67倍;1978年到2008年之间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为9.67%,远远高于同期世界平均增长速度3.6%的水平;我国经济总量在1978年和2007年之间从3645.2亿元上升到24.66万亿元,首次超过德国,目前上升到第三位;30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了45倍,外汇储备增长了9151倍,已经占到世界第一位;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206.4亿美元到2007年21738亿美元,是1978年的105倍;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绝对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6年的2.3%。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也从1978年68岁增长到2007年的72.88岁[7]。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不仅在中国的历史上谱写了新的一页,在世界的历史上也是辉煌的篇章。
中国的反贫困进程,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和良好的示范效应。“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后,中国已成为全世界反贫困的典范。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有一个共识:30年来中国是全球经济发展最迅速的国家,也是反贫困成效最显著的国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还没有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能够像中国那样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的、大规模地、持续不断地致力于消灭绝对贫困的反贫困战略,也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够在短短的30年内把整个国家农村的贫困率由30.7%奇迹般地下降到2.3%。亚洲开发银行在中国北京举行第七次关于消除贫困的社会经济政策圆桌会议时,请中国扶贫工作单位介绍扶贫工作情况,并在会上提出,中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它消除贫困的经验可供别国借鉴。1999年5月,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对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之后,完成了一份题为《中国:战胜农村贫困》的研究报告。报告认为:中国扶贫取得了“全面的成功”,“自1978年开始实施内容广泛的农村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在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上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著名经济学家、孟加拉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创始人、格拉米银行董事长兼总裁穆罕默德·尤纳斯(Mohammed Yunus)在多次考察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状况后说:“中国的扶贫工作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和示范地位,与世界反贫困已经连为一体。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扶贫,中国的扶贫工作取得的进展,对世界反贫困进程是一个巨大推动。”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终于实现了进入小康社会的千年梦想。在我国顺利进入总体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在我国胜利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在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进入小康水平的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更高的发展目标。无疑,总体小康的建设为全面小康的建设提供了直接经验。
“小康”一词来自《诗经·大雅》,在西汉戴圣编纂的《礼记·礼运》中提过小康这种社会状态,它是与大同社会形态相对应的。大同是指一种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而小康指天下为家的讲究礼仪的社会,是理想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百姓对生活的一种向往,一种憧憬。邓小平在与日本首相大平正芳的会见中首次借用“小康”这一概念来说明我国构建一个理想社会的蓝图。《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进入新世纪,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目前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均衡的小康。其中低水平是指虽然经济总量高,但人均GDP却很低。不全面的小康是指目前消费水平还是处于保证基本生活方面的消费,而精神层面的消费还很低。发展不均衡是指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协调,发展差距较大。
因此,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所处的经济阶段进行客观分析,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小康社会思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全面”意指“无遗漏”,即“所有的方面,所有的部分”或“全体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方面指小康社会自身的指标逐步宽泛,水平、层次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指小康社会的普及程度应表现为“全方位”、“全覆盖”,即小康生活应无遗漏地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即把一个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社会发展成为一个高水平、全面的、发展平衡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是对邓小平建设小康社会理论的补充、发展和创新,也是对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成绩的系统总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的30年,中国在不断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30年的反贫困历程,不仅在中华民族的反贫困史上演奏出最壮美的乐章,而且在人类社会进入新的世纪,全球贫困人口与日俱增的背景下,在全世界反贫困史上也形成了最强烈的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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