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郭《庄子注》疑案的一种判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疑案论文,庄子论文,对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今本《庄子注》究竟是向秀的著作还是郭象的著作?对这一历史疑案至今未有可靠的结论。引起这一聚讼的是《晋书》向、郭本传的记载和《世说新语·文学》篇中的一条记载。为了明其渊源,现不妨将这三处的记载文字录如下:
“庄周著内外数十篇,历世才士虽有观者,莫适论其旨统也。秀乃为之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遂盛焉。”(《晋书·向秀传》)
“先是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统。向秀于旧注外而为解义,妙演奇致,大畅玄风,惟《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其义零落,然颇有别本迁流。象为人行薄,以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其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晋书·郭象传》)
“初,注《庄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旨要。向秀于旧注外为解义,妙析奇致,大畅玄风。唯《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义遂零落,然犹有别本。郭象者,为人薄行,有儁才。见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定点文句而已。后秀义别本出,故今有向、郭二《庄》,其义一也。”(《世说新语·文学》第十七条)
《世说》该条下有刘孝标注引《秀别传》曰:
“秀与嵇康、吕安为友,趣舍不同。嵇康傲世不羁,安放逸迈俗,而秀雅好读书。二子颇以此嗤之。后秀将注《庄子》,先以告康、安,康、安咸曰:‘此书讵复须注?徒弃人作乐事耳!’及成,以示二子。康曰:‘尔故复胜不?’安乃惊曰:‘庄周不死矣!’”
《晋书》郭象本传中的材料与《世说》中的材料完全一致,大概作史者取材于《世说》。同一本《晋书》,涉及到同一件事情,但向秀本传与郭象本传的说法大不相同,确实令人费思。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这三位《晋书》的监修者难道没有通读全书而发现其中的牴牾之处吗?抑还是唐代修《晋书》时有关《庄子注》的传本就错乱而不可考呢?若果如此,那也应说明其时的情况,不可几笔敷衍过去。所以,我以为造成真正的《庄子注》的版权问题之混乱的始作俑者是《晋书》。
二
从唐末新罗学士崔致远在《法藏和尚传》中提出关于向、郭《庄子注》的疑案问题后,历史上不断有人对这一疑案作剖判,可谓聚讼不已。现在,研究者们对此问题作了多方求证,但终因史料不足而难有定论。总览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情况,有下列三种意见。
一是赞同《晋书·郭象传》的记载,认为今本《庄子注》是向秀的著作,郭象是剽窃者。例如,钱穆先生说:“向秀解庄,书今不传。然郭注俱在,寻其大意所宗,率不离向秀之难嵇康者近是。当时谓象窃秀注为己有,此殆未必直钞其文字,义解从同,即谓之窃矣。故晋书谓‘今有向郭二书,其义一也。’今读郭注,颇多破庄义以就己说者。而其说乃颇有似于向秀之难嵇康。则郭之窃向,其狱自定矣。”(注:钱穆:《庄老通辨》下卷,(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359-360页。)侯外庐先生等人列表详细对勘了张湛《列子注》中所引向秀的文字与今本《庄子注》中的有关文字,认为“郭象盗窃向注文义是一目了然的了”,“没有理由为郭象辩护,说他不是盗书贼。”(注: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5月,第208-217页。) 汤用彤先生在《向郭义之庄周与孔子》一文中说:“郭钞向注,其例至多。……则《世说》所载,非全诬枉。然据今所考,向、郭所用《庄子》版本,互有不同。而子玄之注不但文字上与向注有出入,其陈义亦有时似较子期圆到。则《晋书·向秀传》所谓郭因向注‘述而广之’,因是事实。而向秀作注,自成一家,时人誉为庄周不死(《世说》注),依今所知,郭氏精义,似均源出向之《隐解》。虽尝述而广之,然根本论据,恐无差异。故《世说》曰:‘向、郭二《庄》其义一也。’”(注:汤一介选编:《汤用彤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299页。)
二是认同《晋书·向秀传》的材料,认为今本《庄子注》是郭象在向秀原注的基础上“述而广之”,故应是向秀和郭象两人的共同著作。例如,冯契先生在引述了《晋书》郭象传和向秀传的材料后说:“应把现存的《庄子注》看作向、郭二人的共同著作。”(注: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40-541页。)任继愈先生说:“今本郭象《庄子注》是郭象在向秀的《庄子注》的基础上增改完成的。”(注: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第210页。)冯友兰先生说:“我认为《向秀传》所说的,近乎事实,《郭象传》所说的与事实不合。”“郭象的《庄子注》同向秀的《庄子注》的关系是‘述而广之’的关系。”(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第129-130页。)杨宪邦先生说:“今本郭象《庄子注》可能是在向秀注的基础上增改完成的,代表了他们两人的思想。”(注:杨宪邦主编:《中国哲学通史》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87页。)汤用彤先生在《崇有之学与向郭学说》一文中也说:“向秀和郭象各有一《庄子注》,而郭象注对向秀注则是‘述而广之’,是根据向注而修改成。向郭之注虽大体一样,而郭注当比向注更完善。现向注已佚,故讲郭注即也包括讲向注。”(注:汤用彤:《理学·佛学·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第336页。)
三是认为向秀、郭象各有一部《庄子注》,向注已佚,今本乃郭象的著作。汤一介先生详细披寻了历史材料,从史料和思想两方面作了分析考证,认为“现存的郭象注,就是晋到唐时向、郭二《庄》同时并行的郭象注,因此把郭象注《庄》看作郭象著作是无问题的。”(注: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153页。)萧萐父先生说:“事实上,张湛《列子注》所引,向、郭注有别。唐陆德明《经典释文》称:‘向秀注二十卷,二十六篇;郭象注三十三卷,三十三篇。’《经典释文序录》云:‘唯子玄所注,特合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徐仙民、李弘范作音,皆依郭本,以郭为主’。可见唐时向注、郭注,仍分别流行。应重辑向秀注,与郭注对比研究。”(注:肖萐父:《中国哲学史史料源流举要》,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74页。)庞朴先生在分疏了张湛《列子注》和陆德明《经典释文》中的有关材料后指出:“根据这些理由,我们可以断定,现在我们看到的《庄子注》是应该属于郭象的。”(注:庞朴:《沉思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69页。)台湾的韦政通先生则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郭象窃向注说的虚妄。他在列出了关于向、郭《庄子注》问题的四点可疑之处后说:“最初提出这个案子的郭传本身,就是一个疑案,它的可信度是令人怀疑的。顷读杨家骆先生‘《晋书》述要’,知‘史通’已指斥‘晋书’‘多採小说’,‘以此书事,奚其厚颜。’宋人潘本盛则称其为‘稗官之体’。杨氏复列证举出‘晋书’可议者有三:一记载舛讹;二记载怪异;三臧否人物之失当者。其书如此,更增加郭注之可疑。”(注:韦政通:《中国思想史》上册,(台北)水牛出版社,1986年,第676页。)既然《晋书·郭象传》所谓郭象窃向秀《庄子注》的史料可疑,那么,郭象有自己的《庄子注》就可以理解了。
除了以上三种看法外,另有两种意见亦值得一提。一是孙叔平先生的看法,认为“向、郭注在东晋时代还同时存在,曾为《列子注》的作者张湛所引用。后来,流传下来的只有郭注,是否由于‘其义一也’而郭注比较完全呢?不得而知,也无暇去查考。现在只有撇开作者,就《庄子注》谈《庄子注》”(注:孙叔平:《中国哲学史稿》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30-431页。)。这是主张将《庄子注》作者的这一公案存而不论。另一是王葆玹先生的看法。“最近,笔者注意到有助于解决这问题的一条线索,即唐代一些学者利用整理皇家藏书的机会,将郭本《庄子》三十三篇三十卷改编成四篇十卷,并根据向秀注文对郭注作了改订和补充。这一情况意味着在现存的郭注十卷本中,不但有郭象抄自向注的部分文字,还掺有一些与郭注原文不同的向秀佚文。将这些佚文分厘出来并与郭注相对照,可以揭示出向、郭思想的许多差异”。依此意见,今本《庄子注》系郭象著作,却是经过唐人编次后的著作,其中已混有向秀庄注的文字。所以,今本《庄子注》中有向、郭文字与其本人无关,乃唐代编辑者所为之。
三
冯友兰先生说:“凡是研究历史,无论哪一段,总得有几个大家都认为是可靠的史料作为支点,以它为标准,鉴别别的史料,不然,研究就无法进行。”(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67页。)《晋书》向、郭本传的材料无疑是判定向、郭《庄子注》疑案的支点。但如果《晋书》的材料有误呢?那么一切判据就均会落空。这是史料判据法有利的一面,同时也是其不利的一面。其实,真正的历史与真正的逻辑是一致的并应该是一致的。有时候,从某种思想史自身发展的逻辑进程出发反而会弥补史料方面的驳杂和不足。我以为,这一点对判定《庄子注》疑案尤为有用。下面,试从魏晋玄学自身发展的逻辑进程出发对向、郭《庄子注》疑案作一判定。
其一、若今本《庄子注》是向秀的著作,那么,在嵇康和向秀之间就会有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问题的争论。嵇康生于魏文帝黄初四年(公元223年),于魏元帝景元三年(公元262年)被司马昭所杀;向秀约生于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约卒于西晋武帝咸宁六年(公元280年。一说卒于咸宁三年)。嵇、向是同时代人,且是好友,同是竹林名士。但嵇康和向秀的玄学思想并不完全一致。嵇康蔑视名教,他的著名口号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释私论》)。他“贱唐虞而笑大禹”(嵇康《卜疑》)、“非汤武而薄周孔”(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而在今本《庄子注》中,明确主张的是“名教”与“自然”的统一,内圣与外王的合一。所以,若今本《庄子注》就是当时向秀已完成的那个注本的话,在名教问题上嵇、向的思想观点明显冲突。依嵇康的傲世性格和骨气,如当山涛荐他出仕为官时,嵇康尚写《与山巨源绝交书》以之与其断交;那么,当向秀注完《庄子》而拿给嵇康看时(事见《世说新语·文学》注引《向秀别传》),他能不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与向争论吗?若真有争论,那么,今本《嵇康集》中当有所反映,为什么没有呢?嵇、向之间没有争论“名教”与“自然”的问题,这起码说明当时向秀的《庄子注》中没有今本《庄子注》所主张“名教”即“自然”的思想内容。今本《嵇康集》卷四中附有向秀《难养生论》一文,从其思想看,向秀主张“情欲自然”说和“以礼节情”说。他认为人的情欲是自然合理的,但不可放纵,“但当节之以礼耳”(《难养生论》),即要在儒家名教的规范内适当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南朝谢灵运作《辨宗论》,说“向子期以儒道为一”。这是说向秀的基本思想趋向是调和儒道思想,不象嵇康那样要“越名教而任自然”。但这种调和尚未达到今本《庄子注》所谓的“名教”即“自然”的合一,只不过是要用儒家的礼仪节制一下对情欲的放纵而已,其主要思想趋向仍是主情说的,故与竹林玄学的主旨一致。向秀《庄子注》中所反映的当是这种思想。就这种看法,也引起嵇康的不乐,当向秀注完《庄子》以示嵇康和吕安时,嵇康只淡淡地说了句“尔故复胜不?”(事见《向秀别传》)并不象吕安那样赞到“庄周不死矣!”(同上)可见,向注《庄子》中没有今本《庄子注》中关于“名教”即“自然”说的内容。
其二、若今本《庄子注》乃向秀所作,那么,裴頠就根本没有必要再作《崇有论》了。裴頠生于西晋武帝泰始三年(267年),被赵王司马伦杀害于西晋惠帝永康元年(300年)。向秀死时裴頠13岁(一说10岁)。裴頠作《崇有论》是在晋惠帝元康年间(公元291—299年),目的是为了矫治其时的虚诞之风所造成的对社会礼教的危害(见《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三之《裴潜传》注引《惠帝起居注》),此时离向秀去世已近二十年了。这说明,倘若今本《庄子注》就是向秀所注成的那个本子的话,其思想应该为裴頠所清楚。向秀作为竹林七贤之一,后来又出仕为官,他的《庄子注》和其中的思想不会不被世人所知,何况《晋书·向秀传》说他为《庄子》“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可见,世人是普遍了解向注《庄子》的。既然向注为世人所知,那么,作为当时的清谈名流的裴頠岂能一点不了解它的思想?既然了解向秀《庄子注》中的思想内容,就理应清楚其中所讲的“名教”即“自然”的观点和“独化”论的本体论原则。既然裴頠清楚这些,他就不必要且不会去作《崇有论》了,因为今本《庄子注》中已完满解决了“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这种解决代表着魏晋玄学的最高成就,它不仅在理论上是当时最精当的学说,在作用上必能矫正其时的放诞之风,还用得上裴頠再多此一举而作其水平低于今本《庄子注》的那个《崇有论》吗?即使裴頠孤陋寡闻而不知有向秀的《庄子注》,那么,作为当时清谈领袖的王衍也不知吗?若知,为什么在与裴頠辩论关于“崇有”之论时何不援引一下其中的“独化”、“名教”即“自然”等精到的理论呢?裴、王等当时的清谈名流不提今本《庄子注》的思想内容,这说明当时向秀的那本《庄子注》的思想与今本有别,其中没有今本中的“独化”、“名教”即“自然”等理论。因向注的基本思想仍是崇自然情欲的竹林玄学的风格,故随着竹林玄学末流的任诞放达之风的盛行,向秀的《庄子注》也就不大被世人在意了。《晋书·郭象传》中所谓的“秀子幼,其义零落”,其真正原因并不在于秀子幼而导致了向秀《庄子注》的零落,恰在于向注本身只能反映竹林玄学的格调,随着竹林玄学影响的消失,其零落就是自然的了。元康时的裴頠、王衍等清谈名流不再去注意向秀的《庄子注》、裴頠要作《崇有论》以“有”为本来矫正当时思想界的空虚之风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三、若今本《庄子注》是向秀所作,那么,其中肯定不会有对“无”、“有”本体问题的自觉追问而提出“独化”本体论的理论了。今本《庄子注》中非常自觉、明确地考察了究竟什么才是本体的问题。如说:“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庄子·齐物论注》)又说:“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邪?无邪?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同上)之所以能这么考察,乃因为其时已有了“无”本论和“有”本论这样的理论了。王弼的“无”本论在向秀之前,而裴頠的“有”本论则在向秀之后。当裴頠作《崇有论》而论述“总混群本,宗极之道也”的“有”本论时,向秀去世已近二十年了,离嵇康去世已有三十多年了。若今本《庄子注》是向秀在嵇康被杀前已完成的那个注本的话,它怎能在其中讨论“无”、“有”这样的本体呢?难道向秀能预先把其后的“有”本论写进自己的书中吗?或者有人以为今本《庄子注》中所说的“有”并不是裴頠《崇有论》中的那种本体之“有”,而是何晏所谓的“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何晏《道论》)和王弼所说的“凡有皆始于无”(《老子注》第一章)中的“有”。若这样,何、王的“有”明显是用而不是体,与今本《庄子注》中所论的“有”、“无”问题不是同一问题。可见,今本《庄子注》的成书只能在裴頠后,起码在晋惠帝元康之后,这难道能是向秀所作吗?
从以上三方面的情况看,今本《庄子注》不可能是向秀的著作。向秀注过《庄子》,这可以相信,但绝不会就是今本《庄子注》。《晋书·向秀传》说秀先注《庄子》,“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这合乎史实。西晋惠帝即位于永熙元年(公元290年),到永兴三年(公元306年)止。其时,郭象已37岁以上了(郭象生于魏齐王曹芳嘉平四年〈公元252年〉,卒于西晋怀帝永嘉六年〈公元312年〉)。《晋书》之《郭象传》、《庾顗传》及《世说新语》注引《名士传》都说郭象自幼好《老》《庄》,能清言。到了惠帝之世,郭象已出仕为官并做到东海王司马越的主簿,他的玄学思想也处于成熟时期。郭象在自幼好《老》《庄》的基础上,利用为官的便利条件,搜寻到了或重新发现了向秀的《庄子注》,受其启发,他再注《庄子》,这就是传下来的郭注本。至于《晋书·郭象传》说的郭窃向注的材料,可能直接援引于《世说新语·文学》第十七条所载。而《世说》类小说,记事杂采传说,不信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