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有效措施论文_魏庆伟

改善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有效措施论文_魏庆伟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 河南鹤壁 458000

摘要:本文介绍了煤矿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了煤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提出了一些措施,以用来提高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减少煤矿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措施

1前言

煤矿的建设属于非污染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不仅要对三废污染环保工作进行验收,还要对沉降的影响进行检查。一般来说,只有加强煤矿建设的环境验收工作,才能使煤矿建设单位重视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2煤矿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土地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煤矿建设工程对土地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地表裂缝、沉陷、引起土壤结构变化、水土流失风险增加、水土流失等问题。在一些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由于煤矿建设引起的地表沉陷,将形成该地区的永久性积水,使其失去正常的功能。这种情况在中国低洼的沿海地区比较常见,比如淮河地区。总的来说地表沉陷在我国已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到2011年,我国因煤矿建设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而引起的地面沉降,仍在以每年7万平方米的速度扩张。

2.2地下水资源大量损失

我国煤矿主要用于长壁完全冒顶的管理方法,该方法对地下岩石损伤较大,加大了沉降和沉降系数的深度,使地下水循环造成严重破坏,比如阻止地下水循环系统,影响地下水径流的变化,使地下水位下降等。其中,浅层和中层地下水是受影响最严重的层在煤矿建设中。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国煤炭开采过程中,每开采1t煤炭矿井水排放大约需要2t,一年的排放量高达40多亿立方米以上,而这超过40多亿立方米的水,只有近44%的水被使用,其余的56%都被浪费了。不仅如此,中国的大部分矿区都是缺水地区,而煤矿开采的水资源浪费加剧了这些地区的水资源短缺。

2.3对地表建筑存在破坏性影响

煤矿施工引起的地表沉陷对地表建筑物具有破坏性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干扰。在一些领域,例如,引起的地表沉陷在矿业领域和人民必须做出整体搬迁,这将导致生产的一系列新问题,如搬迁土地利用规划、拆迁补偿、搬迁安置等等,是煤矿建设单位需要考虑的问题。此外,地表下沉可能对许多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影响,如输电线路、铁路和公路。地面沉降引起地面设施的一系列机械变化,对某些地区的机械变化造成严重破坏,并影响这些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3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存在的问题

3.1验收时间过早

在某一段时间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地表沉陷需要稳定,因此在地表沉陷稳定后应进行验收工作。不仅如此,不同煤层的开采会引起地表的反复下沉,这也限制了治理工作的时间。根据目前的情况,环境验收检验的有关规定应当在3个月内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然而,根据地表沉陷规律,在试验阶段尚未形成采煤区地表沉陷。尽管煤层的埋藏深度较浅,但3个月的地表沉陷主要以地表裂隙为主,且不存在稳定的沉降。不仅如此,在验收过程中,对工作的接受程度,要集中于施工单位的沉降和是否有完善的保护措施,但对其实施和验收效果没有保护,不客观地评价地地表沉降。

3.2难以确定地下水的影响程度

在煤矿建设过程中,地下水受到的影响非常大,其具体的性能结果也非常多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从建设角度来看当前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矿区,不接受的边缘区域地下水开采领域,因此,环境评估不能反映整个煤矿建设项目地下水沉降引起的。此外,在地下水接受工作的地下水中,没有对地下水补给的条件进行定量分析,利用纯水指数对敏感目标进行了严格的分析,对地下水水位的精确定量影响没有得到准确的定量分析。由此得知通过水指数,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验收不清楚地下水位是否下降,也不能确定地下水位的变化是否与煤矿的建设有关。

3.3没有落实搬迁工作相关事宜

随着采煤业的不断发展,地表沉陷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这表明,煤矿建设工作的搬迁尚未得到落实,环境的接受也没有发挥实际作用。这个问题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搬迁会导致当地居民离开原来的居住地,失去他们一直拥有的土地。生活环境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对于那些有强烈的本土意识的当地人来说,这将是非常困难的,他们不愿意采取行动,这将使得相关的工作难以执行。其次,拆迁补偿和安置选址很难满足当地人的要求,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它也创造了大量迁移困难。

4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的改善措施

4.1明确验收准则和要求

基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hj672-2013),验收工作应遵循科学、重点性、综合性、开放性、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如GPS、RS和GIS技术为依托,开发煤矿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同时,从工程建设的情况和变化来看,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和环境变化前后的变化,工程前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准文件执行情况,土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环境,环境污染的初创阶段,风险预防、工程环境监理、验收,以及其他内容下面的评估。

4.2分阶段对地表沉陷进行验收

由于地表沉陷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而且在早期的采煤过程中很难表现出保护作用。因此,根据地表沉陷的实际过程,应分阶段进行采煤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根据现有的验收规定,初步验收工作可在煤矿运行3个月内进行,并对基本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不仅如此,在验收报告中,还需要对各开采沉陷稳定时间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沉降时间的第一个矿区的详细分析,并制定具体的生态管理方案。根据沉降时间和生态管理的具体规划,可以确定生态影响的具体验收期。这是验收工作后的最初验收,也是在沉降稳定和施工单位验收工作后的土地管理,是验收的结果和治理的结果。

4.3加强对地下水影响的验收力度

在接受地下水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验收范围,并在验收范围内加强地质水文评价。在地下水评价中,定量分析了地下水的沉降范围和沉降程度。不仅如此,在评价阶段还需要同时在外部和内部监测井的现场进行设置,实时监测地下水的变化、地下水的变化,以确定煤矿建设所引起的变化。在地下水评价过程中,必须根据地下水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例如,在水资源稀缺的地区,应优先保护地下水,引入先进的煤矿开采技术、设备和强制性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

4.4妥善处置搬迁工作

最大的问题是搬家公司、建筑单位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拆迁家庭想要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而建设单位要用最少的钱来解决搬迁问题,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为了解决冲突,在搬迁工作中,三方需要平衡利害关系,并加强政府职能,在煤矿建设项目中涉及的相关工作、矿山和建设单位协商赔偿。

5结束语

煤矿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明显的,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和当地居民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尽管在环境保护验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就能有效地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对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姝蕊.改善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有效措施[J].山西科技,2015

[2]张存建.塔山煤矿矿井建设项目后评价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

[3]张经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要素集成管理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2.

[4]盛天宝.煤矿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04.

论文作者:魏庆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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