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非关税措施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措施论文,国外论文,非关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过去几十年来,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大幅度的缩减。然而,这却逐渐增加了非关税措施作为保护主义和贸易管理工具的相对重要性。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又再次增加了对采取非关税措施的迫切需求,其在各种合理借口(例如对健康和环境的保护)下被使用。与关税的下降形成鲜明对比,非关税措施日益增加,成为了市场进入的最大障碍。
一、非关税措施的定义
虽然对非关税措施变成国际贸易障碍的担忧日益增加,但对非关税措施的明确范围还没有一致的定义,基本上是通过种种“扭曲”来间接反映非关税措施的涵义,具体如下。
Baldwin(1970)在其开创性的非关税措施研究中,把非关税措施定义为以减少潜在的实际世界收入的方式,导致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和服务或用于这些商品和服务生产中的资源被分配的任何措施。这是一个有用的定义,但是没有对潜在的世界实际收入进行明确刻画。
Lloyd(1996)通过对区域统一市场的定义来描述非关税措施,把统一市场定义为剔除了阻止完全套利的运输成本和其它成本之后一价定律盛行的地方,是商品贸易中的所有边境和非边境限制的消除,及商品税和其它影响市场进入措施的调和结果。这意味着在一个竞争市场中,在考虑了阻止完全套利的运输和其它成本后,无论对一种商品还是要素,都只有一个价格。在这个意义上,非关税措施被认为是包括限制条件、税收和阻止一价定律实现的任何措施。Lloyd的定义是Baldwin定义的补充,尽管Baldwin的定义中暗含了价格作为一个分配资源和决定贸易模式及贸易商品和服务数量方面的信息,但没有明确描述一价定律。
Bora(2008)把非关税措施概括为关税以外的任何引起贸易扭曲的措施,这些扭曲可能是有意的,或某个用于特定的管理目的(例如合理的健康和安全标准)的措施的副作用。如果措施实施的明确目的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产业,也被视为非关税壁垒。通常,扭曲被假定主要产生于政府实施的措施,但也可能是由于限制商业活动的措施。
UNCTAD(2009)把非关税措施定义为除了普通关税以外的政策措施,对国际商品贸易有潜在的经济影响,改变贸易量、价格或两者都改变。UNCTAD认为给非关税壁垒下一个精确和均衡的定义有很大困难,也不必尝试区分非关税壁垒和非关税措施。世贸组织(2009)对非关税措施的定义与UNCTAD的定义相同,并对非关税措施和非关税壁垒进行了区分,指出非关税壁垒是具有保护主义意图的非关税措施,是非关税措施的一部分。
Ando和Obashi(2010)认为,非关税措施包括除关税以外任何扭曲国际贸易的措施,无论这些措施在一国边境还是一国内部。即使在多边贸易规则下是合法的或具有某种合理理由的政府政策,当其实施具有妨碍贸易或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时,就变成了伪装的贸易限制。
以上给出了非关税措施的大概涵义,只描述了非关税措施不是什么,而没有确切地定义为是什么,这可能是由于非关税措施量多面广。严谨地说,非关税壁垒和非关税措施并不等同,后者应该包括前者,但鉴于世贸组织和UNCTAD等广泛使用“非关税措施”这一概念,加之绝大多数非关税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都带有保护主义目的,而且对其是否构成非关税壁垒的辨别很困难,所以本文不对它们进行精确区分,统一使用非关税措施这一术语。
二、非关税措施的分类
非关税措施的多样性和不明晰等特点,使其不存在唯一的分类。Baldwin(1970)给出了第一个关于非关税措施的分类,包括:配额和限制性的国家贸易政策;出口补贴和税;歧视性政府和私人采购政策;选择性间接税;选择性国内补贴;限制性关税程序;反倾销条例;限制性行政和技术管制;限制性商业活动;外国投资控制;限制性移民政策;选择性货币控制和歧视性汇率政策。这个分类不局限于旨在限制贸易的措施,例如出口补贴,虽然促进贸易,但也作为扭曲措施被包括在非关税措施框架内。Laird和Vossenaar(1991)提出的分类也受到了很多关注,他们根据措施的目的和直接影响把非关税措施分为五大类:控制进口量的措施;控制进口商品价格的措施;包括价格和数量调查和监督的监测措施;生产和出口措施;技术壁垒。
UNCTAD(1994)把Laird和Vossenaar的分类及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展而来的分类结合起来,依靠政府的实施措施报告并根据措施的特点创建了其非关税措施分类,它包括6大类非关税措施,即价格控制措施、财政措施、自动许可措施、数量控制措施、垄断措施和技术性措施。由于非关税措施重要性的日益增加及新措施的不断出现,UNCTAD(2006)对原有非关税措施分类进行了修正,并引入了一些反映当前国际贸易中非关税措施形势的新措施。更新的分类包括大量新的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细分类,并加入了少量新非关税措施类别,例如出口措施、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分布限制、售后服务限制、补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措施和原产地规则。新分类的另一个创新是其引入了程序障碍的概念,指与非关税措施的应用过程相关的问题,而不是措施本身,因为有些非关税措施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但其执行却创造了贸易障碍或具有歧视性。
世贸组织的分类在很多方面都与UNCTAD的分类相似,并针对实际谈判的注意事项而进行了发展。196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缔约成员国公布的约800个措施为基础,把非关税措施分为以下五大类: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参与;海关和行政准入程序;进口和国内产品标准;进口和出口的特定限制(如数量限制);通过价格机制对进口和出口的限制。东京回合后,1986年又对原有的非关税措施进行了更新,这个新分类在原有分类基础上增加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及知识产权和保障方面的措施。虽然边境内部的措施如补贴和限制性商业行为也被包括在内,但世贸组织的分类体系与UNCTAD的分类体系似乎都把焦点集中于边境上实施的措施。
Deardorff和Stern(1997)提出的非关税措施分类也较有影响,包括五大类:第一类涉及数量性非关税措施和相似的限制;第二类覆盖了非关税费用和相关的影响进口的政策;第三类范围很广,涉及各种政策形式,包括大量的宏观经济政策;第四类是海关手续和行政行为;最后一类是技术壁垒。
Deardorff和Stern与UNCTAD的分类中存在一些共性,都包括海关程序、进口配额、禁令和许可证等,都提到了出口贸易中的限制性措施和技术规范等。同时,也存在某些差异。首先,Deardorff和Stern的分类以最终经济影响为基础,包括几乎所有可能影响价格、贸易流或经济福利的政策和活动。而UNCTAD中的类别直接或间接来自官方,包括为对贸易产生一个直接影响而设计的政策,UNCTAD分类不包括可能对贸易有间接影响的政策。其次,UNCTAD分类也不包括没有被政府公开宣布的影响进口的政策和措施(如腐败或竞争政策的不良执行)。而Deardorff和Stern的分类中包括补贴和其它援助、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措施、政府资助研发和其它技术政策、国家税收和社会保险体系、宏观经济政策和竞争政策,这些类别在UNCTAD分类中是没有的。这些分类之间的差异是非关税措施分类复杂性的一个证明,每种分类都试图包括所有影响贸易的措施。
三、非关税措施的测度方法
非关税措施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其测度方法,非关税措施及其效应的有效测度是一个严峻挑战,因为其政策工具具有不透明性、多样性和影响的差异性。所以,Deardorff和Stern(1997)指出不存在有效的测度非关税措施的方法,Dee和Ferrantino(2005)认为大部分对非关税措施的测度和分析集中于非关税措施引起的进口价格增加、进口数量减少、非关税措施效应的可变性和非关税措施的福利成本。总的来看,主要的测度方法可以分为频率测度、价格对比测度、数量影响测度和模拟测度。
(一)频率测度
频率测度以表示政府贸易政策的变化和对比国家之间的贸易政策为基础,主要用于计算非关税措施出现的频率和非关税措施的产品覆盖率,这种测度要么不进行加权,要么按进口加权。通常,有两种类型的频率测度:频率比率和进口覆盖率。频率比率首先确认遭受非关税措施的某产业中的产品,然后求出该产业中遭受非关税措施的产品种类数与该产业中的总产品种类数之比,这就是频率比率。进口覆盖率首先确定某产业中遭受非关税措施的每种商品的进口值,再计算该产业中遭受非关税措施的商品进口值加总与该产业的总进口之比,即为进口覆盖率。值得一提的是,Movchan和Eremenko(2003)提出了一个改进的非关税措施频率计算方法,其方法区分了不同非关税措施的强度,即根据商品遭受非关税措施的限制程度给其赋予不同数值,采用商品的进口值作为权数计算比率。这种方法不仅保留了原来频率测度的透明性和广泛性的优点,而且增加了灵活性并更接近于现实。
Baldwin(1989)认为频率测度特别适合于在相当细的商品分类水平上测度国家的非关税措施水平,其计算结果可以显示非关税措施的大小、种类和贸易覆盖率,以及贸易伙伴和政府报告抱怨的频率。Stephenson(2001)强调频率测度表示了产品非关税措施的存在,并可以区分出受影响最大的产品。根据Movchan(2003),UNCTAD经常使用频率方法,因为它是最容易获得的、透明的和通用的测度方法。另外,频率测度结果也能被用在引力方程中以计算非关税措施对贸易流的影响。
虽然这种测度方法具有简单易行等优点,但也有很多明显的缺陷。首先,这种计算所依赖的非关税措施目录数据库可能存在报告国家的不均衡问题,而且也可能存在各种报告偏差,因为调查和应答者经常受营利主义驱动,以促进应答出口商的出口。其次,这种计算可能会遇到加总偏差,例如,在一个相对加总水平上计算的频率测度可能低估了某个特定产业的覆盖率。另外,加权计算中很易导致结果出现向下的偏差,因为某种非关税措施限制的增加很有可能将导致更少的进口。再次,不同的非关税措施在不同部门和产品中的重要性并不相同,即使对于一种既定的非关税措施,其影响在不同产品间也不相同,频率测度不能识别单独的非关税措施的限制程度。最后,最重要的是,这种测度没有提供非关税措施对价格、贸易量等影响方面的信息。
(二)价格对比测度
这种方法经常被用于检验非关税措施,该方法的一个理论条件是一价定律。其测度非关税措施效应的基本思想是非关税措施提高了消费者支付的价格,这种价格增加为生产或商品交付中的某些代理商创造了经济租金,并且能通过价格对比检测到,因此,参考价格(贸易绝对自由时的价格)和国内价格(减去关税)之间的价格对比(在消除了可能影响价格但不是由非关税措施引起的其它因素的影响后)将表示所有非关税措施的净效应,从中能导出关税等量(AVEs,Ad-Valorem Equivalents),并可以用这个结果进一步分析非关税措施对资源分配的影响,这个结果也能用来和关税对比并用在模拟模型中。
较早的研究利用从贸易数据中得到的单位价格推导出了价格差异,见Sazanami,Urata和Kawai(1995),Knetter(1994)和Swagel(1995),单位价格能在很详细的分类水平上提供合理的价格差异估计,但在高度加总的水平上,因为产品差异较大而无法获得精确的测度。后来的研究多依赖于最终产品的零售价格数据,如Bradford(2003;2005)利用八个发达国家详细、全面的价格对比推导出了贸易保护的测度,Dean,Feinberg和Signoret(2008)利用城市水平的零售价格等数据直接估计了非关税措施对价格的影响。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个理想的方法,因为价格影响是非关税措施的一般特性,价格对比能分离出在一个市场中出现的所有非关税措施的净效应,而研究者不必确认那些非关税措施是什么。实际上,这是难以实现的,该方法有若干缺陷。首先,价格数据并不总是容易获得,经常难以获得相同产品的两个价格测度,另外,也需要考虑运输成本和批发及零售利润这样的因素,这些数据也难以收集。第二,这种估计方法通常对设定的进口品和国内产品之间的替代假设很敏感,产品差异会使价格对比更加复杂。最后,如果同时存在多个非关税措施,价格对比测度了这些政策的价格效应,而没有提供各自的影响大小或其特点方面的信息。
(三)数量影响测度
这种方法旨在寻找非关税措施导致更低贸易流的证据,或贸易促进政策及活动导致更高的贸易流的证据,它似乎是一个更好的测度非关税措施影响的方法,如Jager和Lanjouw(1977)指出的“数量测度优于价格测度之处在于其能表示我们实际上想知道的有关非关税措施的效应,也就是它减少了多少贸易。”数量方面的贸易数据比价格数据更丰富且更具国际标准化,所以,一般而言,任何国家的所有产品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分析。对政策制定者来说,对贸易流的影响可能比对价格的影响更有兴趣,该方法常用在特定政策的分析中,包括标准、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
这种方法基于国际贸易中的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引力模型或具有这两者的混合特征的模型。如Kee,Nicita和Olarreaga(2004,2008)以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为基础估计了非关税措施的数量影响,随后又把这种数量影响转化成了价格效应,最后利用这些结果估计了三种类型的贸易限制指数,Helpman,Melitz和Rubinstein(2004)的实证框架使用引力模型检验了特定非关税措施的贸易影响,Henn和McDonald(2011)利用一阶差分引力方程估计了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新歧视性措施对贸易的影响。
本质上,所有这些方法都试图用估计的回归方程中产生的残差代表非关税措施或使用各种虚拟变量测度非关税措施。也就是说,目的是反映与比较优势的偏离并因此识别贸易干预影响贸易绩效的产业和国家。虽然这种测度方法提供了非关税措施的贸易影响方面的证据,但也存在一些重要问题。首先,只有当满足一系列很不现实的假设时,理论贸易模型才能决定贸易模式。当假设不满足时,这种模型就不能正确预测特定产业和国家的贸易。其次,这些方法实际上只能进行产业或国家之间的对比,它们不能告诉我们贸易模型与自由贸易的偏差有多大。此外,如果非关税措施限制贸易无处不在,这种影响可能被嵌入在回归参数中,而不是反映在用于表示非关税措施的残差或虚拟变量中。
(四)模拟测度
在经济学中,模拟方法提供了检验一个大致而不是精确的政策变化的影响的可能性,相当于自然科学中使用的控制实验。该方法从完全标准化的一个既定市场或一组市场开始,包括与基本经济原则一致的经济条件描述,这种结构可以确保标准经济理论的适用。这里,模拟方法指的是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方法。一般均衡模型表示产业和国家之间的联系,部分均衡模型被用于分析特定的产品或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就忽略了其中的一些联系。模型可以包括政策措施如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量,这些都能在一系列检验中改变。因此,改变关税或非关税措施水平的一次模拟将同时影响模型中所有市场中的价格和数量,以与经济理论一致的方式,生成对各种经济因素如出口、进口和经济福利等影响的估计。
这种方法的重要研究,如Gasiorek等(1992)及Harrison等(1994),模拟了在后马斯特里赫特时代欧盟的法规协调效应。Andriamananjara等(2004)提供了在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中研究非关税措施影响的较全面的研究,它们利用估计出的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量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中模拟了选择的非关税措施消除后的福利效应。Fugazza和Maur(2008)在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中首次提供了一个真正全球范围的、详细的非关税措施影响的测度,其思路与Andriamananjara等(2004)相同。
这种方法获得的结果通常对因果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解释,因此,模拟方法在估计政策变化的影响和解释这些变化发生的原因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包括成千上万个方程的大型一般均衡模型中,使这个模型的内部运作太复杂以致无法理解,而且也需要预先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外,模拟方法的结果依赖于计量经济模型中得到的价格和收入弹性、分析者的判断或这两者的结合。
四、非关税措施的数据库
为了更好地测度非关税措施及其影响,需要大量全面、可靠的数据。然而,收集非关税措施数据不仅过程复杂而且成本较高,当前各种全球和地区组织都在努力收集非关税措施发生方面的信息。由于被一国出口商视为障碍的措施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另一个国家的政府强加的规则,所以可以用以下两种方法收集非关税措施方面的信息:政府公布的潜在的妨碍贸易的通告(法律和规章),这个方法的使用频率最高;出口商报告的其在外国市场面临的壁垒。这两种方法都具有潜在的偏差,显然政府不愿意公布潜在有争议的法律和规章,而出口商可能会高估其在国外面对的非关税措施的影响。现存的非关税措施数据库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UNCTAD TRAINS数据库
1994年,UNCTAD建立了一个TRAINS数据库,这个数据库逐渐发展为当前公开可获得非关税措施信息的最全面、最完整的数据库,也是唯一的跨国和时间序列数据库。对于每种措施,它提供了公布国家(进口国)、受影响的产品和措施的分类代码。开始,该数据库专门从措施实施国家(也就是进口国)收集信息,例如世贸组织或官方期刊发布的通告中所包含的单个国家的管制变化方面的信息。随着非关税措施变成越来越重要的贸易壁垒,UNCTAD和世贸组织发起了一个联合计划以收集新数据,它包括两部分:扩展了的官方来源部分;以代表性出口公司的访谈为基础的主观部分。后来,与世界银行合作,研究者可以通过世界贸易整合解决方案应用软件进入TRAINS数据库。由于该数据库是包括大量国家的大规模数据库,所以常被用于计算国家和产品之间非关税措施的频率比率或进口覆盖率,如Bora,Kuwahara和Laird(2002)。
但是,这个数据库有两个主要的局限。第一,过时且相当不完整。这个数据库理论上应该包括165个国家(把欧盟视为一个国家),实际上,只能获得约100个国家左右的非关税措施数据,而且并不都是近几年的。另外,对零值的解释也存在困难,因为这并不一定反映了相应的国家或产品没有非关税措施,而可能是由于数据缺失。第二,没有提供非关税措施的限制性方面的信息。虽然如此,由于它是唯一的跨国和时间序列非关税措施数据库,仍能提供很多非关税措施方面的重要信息。
(二)GTA数据库
在近期全球金融危机引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为了增加可能影响贸易伙伴的商业利益的国家措施方面的信息,2009年6月,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PR)与世界各地的独立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了全球贸易预警(GTA)数据库,GTA数据库提供了当前全球经济衰退期间出现的各种非关税措施方面的信息,包括每个措施的实施国家、受影响的贸易伙伴、受影响的产品类别、执行和取消的时间,每种措施都在GTA网站上进行了客观的描述,并提供了来源,Henn和McDonald(2011)对危机期间非关税措施的分析中所使用的数据就来自于这个数据库。此外,GTA还考虑了已经提出但还未执行的重要政策倡议,因此,GTA提供了“早期警告信息”。GTA没有进行调查措施影响的统计评价,而是用现有的贸易、投资和其它有关资料确定哪些贸易伙伴的商业利益可能受任何宣布的或实施的国家措施的影响。
GTA数据库具有这样几个特点:(1)全面性。不局限于被现存的世贸组织覆盖的措施,因为这次全球经济衰退期间采取的一些措施显然超出了现有的世贸组织协议,通过识别那些可能受国家措施损害的贸易伙伴,GTA补充并超越了世贸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监督范围。(2)透明性。允许政策制定者、政府官员、出口商、媒体和分析家报告、调查歧视性的措施,而且将按实施国家、受害贸易伙伴和部门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公告等形式的政府措施。另外,第三方也能报告可疑的国家措施。(3)及时性。提供最新的信息和通知评论,这将帮助确保20国集团不会重复之前的历史错误,通过保持世界贸易体系的信心,阻止以邻为壑的行为并维持出口在未来世界经济复苏中的贡献。
(三)特定非关税措施数据库
近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特定新数据库,比较有影响的是临时贸易壁垒数据库。这个数据库来源于2005年建立的全球反倾销数据库,后来经过几次修订,不断增加国家并扩展政策工具范围,2010年5月,这个数据库更名为临时贸易壁垒数据库,目前包括五个基本的特定政策数据库:全球反倾销数据库、全球反补贴税数据库、中国特定保障数据库、世贸组织争端数据库和全球保障数据库。这个数据库首次尝试使用原始的国民政府文件整理产品、公司、调查程序和这些政策工具的历史使用(自20世纪80年代起)结果方面的信息,其提供的信息覆盖了95%的特定进口限制贸易救济工具。
另一个应用较广的数据库是世贸组织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提供了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健康方面的信息。这个系统是一个内容全面的数据来源,使用者可以获得并跟踪成员国政府报告给世贸组织的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世贸组织成员国政府提出的具体贸易问题、世贸组织的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委员会的文件、成员国政府的咨询点和通报机构方面的信息。
五、小结
在过去几十年间,有关非关税措施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研究内容日益丰富,研究方法不断完善,加深了我们对非关税措施相关问题的了解。但是非关税措施种类多样、内容繁杂,新措施也是层出不穷,所以存在较大的研究难度。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也没有一种分类方法包括所有的非关税措施。对非关税措施的测度更是一个艰难的任务,尽管如此,学者们已经提出了多个测度方法,这些方法所需数据、测度内容等不同,且具有各自的优缺点,所以要根据具体的研究问题和目的选择相应的方法。非关税数据对更好地理解及测度其对贸易、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等的影响是不可或缺的,现有的数据库仍需要继续扩充数据的范围并改善数据的质量,也就是扩大国家的覆盖面,及时更新、标准化已有数据,并使其与关税率或贸易流等数据相匹配。
另外,很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遭受的非关税措施最严重,所以要特别关注那些对发展中国家贸易产生重要影响的非关税措施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我国遭遇外国非关税措施的次数及受其影响的产品范围均在全球名列前茅,近期的金融危机爆发后这种现象更甚,但截至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多停留于某项非关税措施对我国的影响的定性描述层面,今后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实证分析及对非关税措施进行整体研究,这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指导我国进行国际贸易谈判和制定国际贸易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