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社会与军政府关系探析_军政府论文

政治社会与军政府关系探析_军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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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10)02-0121-09

政学会是从民国元年国民党分化而来,继承其自由派传统①,活跃于政坛,是中国近代政治舞台上一个重要派别,对北京民国政府的政治变迁发挥了重大作用②,进而对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军政府是孙中山为护法而在广州成立,政学会积极参与筹建,实有助成之功,并向革命体制内的政治权力迈进一步。稍后,政学会又促成西南护法各省联合会议,力主改组军政府,实行分权主义总裁合议制,并阻止孙中山等再次改组军政府的努力,体现资产阶级自由派与革命民主派的政见分歧。

一战爆发时,北京民国政府奉行中立政策。1917年2月,美国宣布对德绝交,并照会中国采取一致立场。围绕对德问题,国内各政治派系之间展开角逐,导致府院冲突。5月23日,段祺瑞被免职。围绕组阁问题,政学会取放任立场,认为徐世昌、王士珍、李经羲三人均可同意,其领导人谷钟秀和张耀曾因是段内阁成员决不留任,认为“立宪政治,本应当使新人物上台,以流通政界之空气,免使人心厌倦最为必要,原任总长蝉联殊为不宜”③。黎元洪多次请李经羲进京组阁,但李提出须偕同张勋到京就职,张向黎提出“解国会;段复职;去群小;参与宪法;大赦帝党”等条件④。6月1日,黎下令调张进京,13日,发布解散国会的命令。次日,张勋偕李经羲等进京。政学会拥戴的岑春煊不满国会被解散而致电黎,“改组国会,按之法律,毫无根据;征之事实,实违民意。共和国家,命根所系,惟在法律与民意”⑤,意在要求恢复国会和法律。

7月1日,张勋等复辟帝制。谷钟秀通电京畿驻军:“诸公手握数万重兵,近在咫尺,号令一下,不难收张、康而戮之,拔总统于危难,拯共和于既倾。”⑥又致电各省:“钟秀为民国一分子,一息尚存,决不忍见帝制余孽复祸乱家国”⑦,捍卫共和、反对复辟的立场非常鲜明。然而,帝制复辟却为段复出提供时机。次日,黎元洪下令特任冯国璋代行总统职务、段祺瑞为国务总理,并命令段兴师讨伐复辟。14天后,复辟宣告结束,段进京任职,17日,内阁名单公布。新内阁采纳研究系召集临时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的意见。政学会则主张恢复旧国会和约法,提出“凡事不依法解决,则纲维决裂,秩序凌乱,国事必益陷于纠纷而不可救。……恢复国会,即所以保障约法”⑧,“恢复旧国会,速定宪法,以便依法产生新国会并解决政治上一切难题。”⑨同时,两广、四川及云、贵等省均主张恢复旧国会,反对召集临时参议院,与政学会相呼应。

为反对帝制复辟,孙中山南下广州,认为“唯西南六省,为民国干净土,应请火速协商,建设临时政府,公推临时总统,以图恢复”⑩。段祺瑞拒绝恢复国会而召集临时参议院后,孙中山立即揭起护法旗帜。7月17日,他抵达黄埔并发表演说:今日政局“非帝政与民政之争,非新旧潮流之争,非南北意见之争,实真共和与假共和之争”(11)。稍后,他通电全国讨逆护法,指出今日之患“非患真复辟者之众,正患伪共和者之多”(12)。因黎元洪解散国会、张勋复辟,国会议员或滞留天津,或南下上海,孙中山致电他们:“唯西南诸省,拥护共和,欢迎国会。诸君宜自行集会于粤、滇、湘各省,择其适当之地以开议会,而行民国统治之权。如人数不足,开紧急会议亦可,责任所存,万勿放弃。”(13)其后,国会中的政学会议员与其他议员纷纷南下护法。

21日,程璧光率海军第一舰队离沪赴粤,宣言此行目标有三,“一曰拥护约法,二曰拥护国会,三曰惩办祸首”,强调“所求者共和之实际,非共和之虚名”,“必使已僵之约法,回其效力;已散之国会,复其原状。”(14)8月初,舰队抵达黄埔,受到各界欢迎。政学会舆论极力呼吁护法,指出一国政治可让步,而法律绝不可让步,“国之所以能维系于不敝者,必有一物焉,……即法而已。……恢复旧约法,则丝毫不能相让。今日之对于恢复国会也亦然。盖约法无解散国会之条,苟不恢复即约法失效,而遂失其维系之物。”(15)

8月中旬,到达广东的议员一百五十余人,其中政学会有六七十人(16)。政学会舆论继续高呼“南部军民之所争者,一言蔽之,约法问题”,主张“恢复国会完成宪法,以固共和之本”(17)。然而,段并不倾听各界呼声,仍“藉对外宣战以借款,藉借款以对内宣战。然后决行其临时参议院之主张,以巩固其迪克推多之政体”(18),致使南北对立愈演愈烈。

因南下议员尚不足开会法定人数,孙中山与之商定召开“国会非常会议”以组军政府,推举政学会吕志伊、王有兰等起草组织大纲,并通电西南:“同人等昔受国民之托,职务未终。今被国贼之驱,责任难弃。用依约法,自集于粤。人数未满法定,本难遽行开会。唯念时局之危,间不容发,西南散处,意志辄殊。对外则冯、段宣战,我将何以处德奥?对内则黄陂孤陷,我将何以设政府?凡荷重要,亟待讨论,爰绎主权在民之用,师法人国变之例,特决定本月二十五日于广州开非常会议,以谋统一,以图应变。”(19)

25日,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开幕,议员一百五十余人出席。孙中山到会致贺词,强调“今北部为叛党所据,遏绝民意,乃相率而会于粤东,举行非常会议,由此而扬谠论,纾嘉谟,建设真正民意政府。”(20)29日,第二次会议通过《国会非常会议组织大纲》,规定:国会非常会议以现任国会议员组织之;国会非常会议至内乱戡定、临时约法之效力完全恢复时为止;军政府组织大纲由国会非常会议制定并宣布之(21)。31日,第三次会议通过吕志伊、王有兰等起草的《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中华民国为戡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特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三人,由国会非常会议分次选举之,以得票过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临时约法之效力未完全恢复之前,中华民国之行政权由大元帅行之;大元帅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军政府设外交、内政、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非常会议分别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之;军政府设都督若干员,以各省督军赞助者任之(22)。可见,军政府组织大纲体现集权制的思想,有利于尽快实现戡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的目标。

9月初,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唐继尧、陆荣廷为元帅。孙中山致答词谓:“文以国会诸君不释之故,不得不统摄军政。任职以后,唯当竭股肱之力,攘除奸凶,恢复约法,以竟元年未尽之责,雪数岁无功之耻。”(23)10日,他在广州就职大元帅,布告天下:“文虽驽钝,犹当荷戈援枹,为士卒先,与天下共击破坏共和者。”(24)当日,国会非常会议通过孙中山提名的各部总长:伍廷芳任外交总长,唐绍仪任财政总长,张开儒任陆军总长,程璧光任海军总长,孙洪伊任内政总长,胡汉民任交通总长。军政府又任命章太炎为秘书长、李烈钧为总参谋长、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等。这样,在政学会议员积极参与、支持下,以护法讨逆为目标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宣告成立。

孙中山希望获得西南各省支持以护法,西南各省虽表面上给予配合,但实为滇、桂系所控制。护国战争之后,唐继尧、陆荣廷乘机扩充势力范围,前者控制云南、四川,以“西南领袖”自居,后者升任两广巡阅使,控制两广军政大权,并且桂系军力已超过滇系,成为西南最大的军事力量。

然而,西南各省政治权力结构几乎等同于“袁世凯模式”(25),较北京民国政府稍差之处,是资产阶级自由派在权力结构方面所居地位不够明显,意识形态要素不够突出。然护国战争时,资产阶级自由派云集西南,反帝制意识形态领先全国。此役之后,进步党北上依附段祺瑞,国民党内自由派力量在国会中一直为西南张目,黎元洪则倚之为外援。只是陆荣廷与唐继尧两霸不成一统,自由派力量周旋其间,西南霸权缺少一位象征性首领。岑春煊则为合适人选,他与西南地方实力派交往密切,曾加入国民党,和欧事研究会、政学会关系密切(26)。二次革命以来,他是国民党内自由派拟奉为可与孙中山相抗衡的领袖。论资历、辈分,陆荣廷、唐继尧、龙济光均出自岑门下,且本人并没有力量实体系统可资凭恃,所以,护国战争军务院时期他成为各派力量都能接受的唯一领袖人物。

国民党系统的议员南下护法,各有打算。政学会等于回归故土(27),如鱼得水。陆、唐初借孙中山意识形态优势,加强西南霸权政治地位,但基本是地方自保的政治权力结构,与孙中山北伐统一的政治路线并不一致。政学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支持北洋霸权中的冯国璋“南洋系统”与段祺瑞争夺中央霸权,以减弱段武力统一给其造成的军事压力,可谓一项优选。政学会主导的国会非常会议,追求的仍是议会政治。政学会清楚此时孙中山与西南各省的分歧,自身又有与西南交好的有利因素,因而采取了更多与西南地方实力派相呼应的举措,意在推进西南各省统一、联合并企图控制之。

1917年4月,陆荣廷应黎元洪之邀入京,政学会专门召开欢迎会,张耀曾致词,阐明护国战争时政学会与陆荣廷共患难的事实,政学会“不独事成敬公,即事败亦敬公”(28),并强调以陆的精神作为该会的精神。甚至认为政学会“数年以来多养晦无闻,今日能稍稍奔走政界,以效其微力于国家者,要皆陆公之赐”(29)。这一识见未必准确,却能说明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政学会与地主阶级当权派的陆荣廷关系之密切。

唐、陆被选为军政府元帅却均不就职,唐提出“奉辞元帅名义”(30)。各部总长仅张开儒就职。因此,大元帅“权日蹙,命令不能出府门”(31),而且,军政府“无收入来源,极为窘困”(32),尚未组建一支正规军队,程璧光因财政困难脱离孙中山。尽管军政府宣告成立,实际是既无政府又无军队,可谓有其名无其实,究其原因则主要是为唐、陆排挤所致。

军政府处于困境,而政学会却与唐、陆交好,这为政学会施展政治抱负提供了空间与时机。10月21日,政学会议员联合其他议员致电唐、陆,陈述军政府成立前未征询西南意见,成立后“效果尤鲜”,主张保留军政府名义而改组内部,“另设各省军事联合会议”,推孙中山、陆荣廷、唐继尧、唐绍仪、伍廷芳、岑春煊“主政其间”。岑春煊建议陆极力促成西南各省联合会议,陆复电程璧光、莫荣新:“联合条件极所赞同,即请公决,速行组织为盼。”(33)唐认为惟有组织联合会议,方可巩固西南,一面请孙中山“速派军事代表组织会议”,“一面联电唐、岑、伍三公出任政务委员。”(34)政学会成员又强调“西南各省同为自主之主体,同为独立之政府,地位处于平等,责任期于同负,固无别设军政府之必要”(35),大造西南联合的舆论声势。然而,孙中山不知内情,仍希望获得西南支持以完成护法讨逆任务,“务期联合西南各省为一大团体”(36),同意成立西南联合会。

1918年1月15日,西南护法各省联合会议召开成立大会,推举岑春煊为议和总代表,伍廷芳为外交总代表,唐绍仪为财政总代表,唐继尧、程璧光、陆荣廷为军事总代表。20日,政学会同仁主笔的《中华民国护法各省联合条例》公布,主要内容为:(1)组织护法各省联合会的目的,为拥护约法,保障国会,征讨祸首,勘定内乱,以固统一之基础,促进宪法之成立。(2)联合会议的代表,“由护法各省自主政府及海军所派出者各一人”、“民国元老”组成。(3)联合会议所在地,暂在广州。(4)加入护法各省联合者,有不得脱离之义务,加入者未经联合会议的许可,“不得募集外债,或与外人订立以土地矿山公产作抵之契约”,“不得为停战之宣告,或和平条例之提出”。同时,《护法各省联合会议组织条例》颁布,具体内容有:(1)联合会议受护法各省各军之委托,对外对内执行政务,其职权为办理共同外交,订立契约;监督共同财政,办理内外公债之募集;统筹军备,计划作战;议决停战议和事件;裁决各省之争议事件。(2)联合会议推定军事总代表、外交总代表、财政总代表、议和总代表,“轮值主席”,署名公布执行联合会议所议决或裁决事件。(3)各总代表分别聘任军事、外交、财政、议和各参赞若干员,各总代表有特别事故不能列席时,以参赞代理,但不得代理主席。(4)联合会议设秘书长一人,由各总代表联任。(5)联合会议之经费,由护法各省支给(37)。西南护法各省联合会议成立后,遭到孙中山的抵制。

正当西南护法各省联合会议与孙中山争执之际,尤其是西南与北洋在湘战对抗之时,岑春煊发表时局意见,希图调停南北和解,“西南之师,护法自卫,并无侵入北方势力之野心。……北方如能不袭合肥以北洋派统治中国之策,因南方之新趋势而利导之,则危机立解,和议可成。”刊载该电的上海《中华新报》称其为“解决大局之指针”(38)。又谓:“西南海陆各军,原以护法为职志,所争祇约法问题,酌理衡情,宁无和平解决之道。”(39)

政学会重要人士李根源早想拥戴岑春煊,岑与陆荣廷既有部属关系,岑、陆与李又有护国军务院的渊源,唐继尧与他们也有军务院的相交。适逢唐、陆与冯国璋有谋和之意,政学会对北方的政策与唐、陆恰好一致,所以滇、桂两系自然要利用政学会的意识形态能量,但政学会议员在国会非常会议中只占少数。于是,在岑春煊的策划下,政学会的杨永泰、郭椿森、汤漪等联合直系吴景濂、褚辅成等议员倡议改组军政府。

孙中山力图争取西南支持以完成护法,当唐绍仪等就军政府改组问题与其讨论时,他原则上表示同意。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规定:“甲、将军政府原采之单独制,改为合议制,改大元帅一职,为政务总裁若干人,组成政务会议,地位平等,责任同负。乙、护法各省各军,仍旧派出代表,组织联合会,统筹军备,计划作战,其议决事件,由政务会议施行。”(40)如此改组,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军政府的集权主义性质,则为孙中山不能接受。他通电指出“一切解决,悉听国会”(41)。此时,政学会控制国会非常会议,4月10日,军政府改组的提案获通过。次日,孙中山声称“对于改组一事,根本反对”,因“约法规定为元首制,今乃欲行多头制”(42),元首制即集权制,多头制则为分权制,与他的预想根本不同,因此,他稍后重申:“改组事,余始终反对,以法律上万难通融也。”(43)

然而,政学会旨意既定,置孙中山的反对意见于不顾。5月4日,国会非常会议开会,政学会议员提出《修正军政府组织法案》供表决,经激烈辩论后以微弱优势通过。孙中山即刻发表辞职通电。后来,相继二读、三读通过《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20日,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军政府总裁,唐绍仪、唐继尧、伍廷芳、孙中山、林葆怿、陆荣廷、岑春煊(按得票多少)当选。废大元帅制,采总裁合议制,设主席总裁,实为分权主义内阁国务员集体负责制的西南版(44)。政学会以分权主义的总裁合议制取代大元帅的集权制,正体现资产阶级自由派与革命民主派的政见分歧。

分权主义总裁合议制的建立,以各总裁的就职为重要体现。伍、林最先发布就职通电:“军政府系采合议制,由政务总裁七人组织政务会议,行使其职权,是廷芳、葆怿现虽就职,仍俟各总裁共同负责,始能行使职权。”(45)社会各界纷纷敦请其他总裁就职,李烈钧、李根源谓:“请蓂帅、干老、悦公即日宣告就职,以徇众望。”(46)吴景濂通电说:“此次军府之改组,鉴于时势之要求,对内对外刻不容缓,现政务总裁选出,并由本会公推代表分途迎迓,请其从速就职,以维大局。”(47)他特别致电唐继尧:“国家安危,在此一举,西南半壁,系公一身,务期早日宣告就职,共维大局。”(48)唐接电后宣布:“继尧身在戎行,苟利国家,敬从众议,深望诸公同符合德,切实进行,谨表赞同。”(49)但后来以“自己须躬赴前敌,未能移节东来,共襄大计”为由,派赵越村为全权代表出席政务会议(50)。

当军政府的代表赴沪促请岑春煊时,他当即承诺就任,在《敬告国人书》中指出:“始终以息宁为职志,惟国民之人格,不可不存;始终信调剂为良药,惟天地之正谊,不可不伸。正谊、人格之所由伸存,当首明爱和平与甘征服为两事,求统一与擅威权为背驰也。今坐视战祸绵延,生灵涂炭,不为挺身促进平和之计,人格之谓何?一方明明以护法护国为前提,一方必欲挟金钱万能之暴力以相凌压,正谊之谓何?”“段氏不死,中国必亡”,表达对段祺瑞北洋势力残杀人民、摧残国会的愤慨,他应西南之约就任总裁是“昭伸公理之道”(51)。7月3日,岑春煊一行抵粤,表示“谨基护法靖国主义”,提出“开正式国会、设政务会议二事”,主张“先立一西南具体机关,方足以与北方言和言战”(52),次日,就任政务总裁。

5日,军政府召开会议,伍、林两总裁出席,政学会的李根源、杨永泰、李述膺及其他要人参加,会议指出:“目下总裁已就任者业达半数以上,北方政府依然无所反省,且进而诉诸暴力,当此时局阽危,民命无讬之时,护法之义举,刻不容缓。”(53)当日,改组后的军政府宣告成立。政学会舆论予以很高评价和期望:“自今以后我中华民国由无政府而进为有政府,我西南义师散漫而趋于统一,而护法靖国之大计,并从此日益巩固,失效之法律不难恢复,凌夷之纲纪不难重整。”(54)军政府设有各部,但部长“由各总裁分别兼任。已拟定伍兼外交部,岑兼内政部,林兼海军部,陆兼陆军部,唐继尧兼参谋部,孙亦必兼另一部。”(55)政学会的王有兰等负责起草军政府内部各机关组织条例。

孙中山不满改组之事而迟迟不就职,其他总裁及议员纷纷向其致电,伍、林谓:“今兹军政府改组,乃为大局计,所选总裁公亦列席,盍早日旋粤莅职,共肩重任,以促进行而收护法之效。”(56)国会议员致电曰:“现伍、林、陆三公,业已就职,专候公来,合策共济,务恳尅日命驾,以慰群望。”(57)并且,军政府派两名代表赴沪“敦促唐少川、孙中山两总裁就职”(58),岑春煊还派三子赴沪欢迎两人回粤就职。迭经军政府及各界催促,孙中山派孙洪伊、胡汉民为代表回粤,赞襄政务会议。为此,议员表示祝贺:“闻允就职,海甸欢腾,以共和之先导作护法之指南,国家前途实利赖之引瞻节旋”(59)。

对于陆荣廷,7月10日,岑春煊派王有兰赴南宁“敦请干老即日东来”(60),后又遣国会议员梁士谟兼程西上谒见陆荣廷。然而,他仍希望“与陆干老把晤,将各重要问题当面解决”。22日,在冷遹、张群等陪同下,岑春煊赴广西会晤陆。通过商谈,“对于西南大局上之主张,彼此意见如一,不外以武力贯彻护法之宗旨”。然而陆“欲出其全力以捍卫国家,故决意将总裁职务,委托莫督代表”,因此,“为军事上积极之进行,此则陆总裁暂不东下之真因”(61)。

召开政务会议,需选出一位主席总裁。军政府改组之初,诸要人多次开会讨论,“协议之结果,推岑春煊为军政府主脑。”(62)陆荣廷最先通电:“谨依组织法推举岑公春煊为总裁主任,即请总裁诸公一致主张,即速推戴。”(63)稍后,李根源谓:“敦促云老即日就主席职,早开政务会议,以策进行。”(64)四川总督熊克武通电:“西林勋高德重,望洽寰区。……伏冀早日就职,展布就猷,以慰云霓之望,而收统一之功。”(65)因此,岑春煊是众望所归的人选。

8月18日,第一次政务会议召开,伍、林、岑及各方面代表出席,通过八项提案,其中一项是伍总裁提议推举岑总裁为主席,获一致赞成。(66)25日,第二次政务会议召开,任命汤漪、林森、禇辅成、彭允彝、曾彦、赵世钰六人为军政府参议,王有兰、俞凤韶、金兆炎、欧阳振声、李述膺五人为军政府秘书。参议和秘书皆为两院议员,且多为政学会成员。军政府并以政务会议之名发表通电:“推春煊为主席。”(67)

至9月底,军政府各部相继办公,人员陆续任命,一套完整的权力运作体系逐渐建立。因北京民国政府召开新国会和选举新总统,10月,国会两院在广州开会,通过军政府代行国务会议职权摄行大总统职务执行条例。(68)此后,军政府“承国会委托代行国务院职权摄行大总统职务”,强调为尊崇法制、维持统一起见,所有护法各省任免文武官吏,“应由军政府以命令行之,一则表示政令之齐一,一则证明联合之真诚”(69),实际是进一步加强军政府的权力运作。岑春煊又提出“军政府为西南各省军事统一机关,必须拥有实在兵力,方能组成一强固有力之政府”,决定“编练陆军一师,直接由军政府节制”(70),并获护法各省赞同,师长一职则选定冷遹担任。因此,改组后的军政府既有政府又有军队,实较之前有巨大进步。

军政府改组后随即就南北和议展开周旋。1919年1月11日,国会召开两院联合会,议决军政府改为护法政府,“其组织与职权及时效,仍照现军政府原案之规定。”(71)之后,护法政府继续与北方展开和议,但双方的上海会谈无果而终。孙中山遂辞去军政府总裁之职,10月10日,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支持孙中山的国会议员提出改组军政府的要求。政学会议员则主张网罗各派人才,改组军政府秘书厅机关,与国会随时协商,并联络海内各派提携救国,以一定的方针与北方对抗,“对根本改组军府说,认为破坏西南,表示反对。”(72)多数议员同意政学会这一主张。28日,政学会的议员开会,议决宪法完成后组正式政府,主张“维持军府现状,促其刷新”,并为此与各派联络。正是政学会的积极疏通,“议员百余人通电反对改组军府,主张合力制宪,俟颁宪后组正式政府。”(73)孙中山等再次改组军政府的主张因政学会的反对而搁置,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与自由派的矛盾与分化进一步凸现。

1917年7月,段祺瑞第二次组阁后拒绝恢复约法和国会,致生南北两个政府对立。军政府成立过程中,政学会的议员纷纷南下支持护法,积极参与筹建,吕志伊、王有兰等起草了军政府组织大纲并获通过,因此,政学会“对护法军政府的建立有助成之功”(74)。国会非常会议的召开和军政府的成立,有力推动了护法运动,政学会紧紧抓住时机,积极参与政治权力重组以获取政治上更大的发展空间。

政学会以护法为目标,促成了西南护法各省联合会议,“护法各省联合会议,虽无政府之名,却有政府之实”(75),实现了西南一隅的统一。护法各省联合会议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挤和架空了孙中山为大元帅的军政府及其领导权,但没有经过国会非常会议而于法无据,遭到孙中山等强烈抵制,并未延续多久即告消逝。不过,政学会又提出改组军政府的主张。

在政学会及其拥戴的岑春煊的极力推动下,改组后的军政府宣告成立,实行总裁合议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既有政府又有军队,较之前有巨大进步。然而,此时军政府实际变为桂系霸权主义一手把持的西南分权主义中央机构,岑春煊因与陆荣廷的关系而成为主席总裁,政学会因与桂系的关系密切则渐成西南政治权力结构“袁世凯模式”中资产阶级自由派一翼的代表。尚未就职的总裁相继委派代表出席政务会议,体现改组后的军政府仍能保持形式上的完整,因此巩固了西南和军政府的形势,为共同对抗北洋势力并与之和议提供了必要的准备。政学会通过改组军政府获取了更多的政治权力,更极力推动南北和议,为全国政局的暂时稳定进而推动北京民国政府的政治变迁发挥了重大作用。

孙中山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领袖,护法的最终目标是解决国体问题,军政府确立的大元帅制所代表的是集权主义,与资产阶级自由派所追求的分权主义不相一致。然而,无论护法各省联合会议还是总裁合议制,都是政学会极力促成的结果,体现的是分权主义。因此,政学会与孙中山之间主要是政见的分歧,而非个人恩怨,分权主义议会政治始终是中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政治目标。

注释:

①(44)刘景泉:《北京民国政府议会政治研究》,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484、424页。

②刘景泉、林绪武:《政学会与北京民国政府的政治变迁》,天津:《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第136页。

③《谷九峰君之出处谈》,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5月30日,第2版。

④《专电》,上海:《申报》,1917年6月2日,第2版。

⑤《岑西林先生致大总统电》,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6月28日,第2版。

⑥⑦《谷钟秀致近畿各师讨逆电》,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7月5日,第3版。

⑧《惟法救国》,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7月8日,第2版。

⑨《广州电》,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7月17日,第2版。

⑩(11)(13)(20)(23)(24)(36)(41)(42)《孙中山全集》第四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11、114~115、118、133、136、140、237、348、442~443页。

(12)《孙中山先生抵省后之广东》,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7月25日,第2版。

(14)《海军宣言讨逆通电》,上海:《民国日报》,1917年7月23日,第2版。

(15)《双方让步之界说》,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7月22日,第3版。

(16)李根源:《我与政学会》,北京:《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第88页。

(17)《时局宣言》,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8月11日,第2版。

(18)《段内阁之成绩》,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8月9日,第3版。

(19)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三、四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第1074页。

(21)《军政府公报》第二号,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6年,第1页。

(22)《军政府公报》第一号,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6年,第1~2页。

(25)指地主阶级当权派与资产阶级自由派联合共和,并以暴力调控取代皇权调控,是民初共和政体的三种体制性模式之一。

(26)政学会成立之初,岑春煊自西南返回上海,政学会一致主张岑春煊为西南重镇恢复共和的首领,劳苦功高,自当用本会名义前往慰劳并致欢迎(《政学会》,上海:《中华新报》,1916年12月2日,第3版),政学会与其关系可见一斑。

(27)政学会自成立后,国会议员纷纷加入,属于云南籍参议员入会的有王人文、李文治、孙光庭、李正阳、吕志伊、赵黥、何畏等7人,众议员有张大义、张华澜、由寄龙、陈时铨、段雄、王员、刘楚湘、陈祖基、曾文书、刘炳蔚、李华秋等11人。此外,尚有张耀曾、李根源、李曰垓、杨□、缪嘉寿、谢树□、寸品升诸要人(《政学会中之滇人》,上海:《中华新报》,1916年12月31日,第3版)。1916年12月25日,为纪念护国战争一周年,社会各界在北京举行集会,“演说会之主干为政学会,而今日公园之会场,乃无处不见有政学会三字也,各功人照片之上有‘政学会制’四字,入场券之上有‘政学会送’四字……因是之故,旁观者有政学会大出风头之语。平心论之,政学会之主干人物,无不与西南起义有至密切之关系”(《云南起义纪念日之盛况》,上海:《中华新报》,1916年12月30日,第3版),可见政学会中属于西南人士的为数不少,有利于该会与西南的联系。

(28)《政学会之欢迎大会》,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4月8日,第2版。

(29)《政学会欢迎陆督军志盛》,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4月11日,第2版。

(30)《唐继尧辞元帅电》,上海:《中华新报》,1917年9月29日,第3版。

(31)《太炎先生自订年谱》,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33页。

(32)(74)(75)孙彩霞:《新旧政学系》,北京:华夏文化出版社,1997年,第68、60、72页。

(33)《西南联合会议之进行》,上海:《民国日报》,1918年1月20日,第6版。

(34)《唐继尧力主在粤成立军事联合会致孙文陆荣廷等征求各方意见电》,昆明:《云南档案史料》,1983年第1期。

(35)《汤漪君最近之主张》,上海:《民国日报》,1917年12月1日,第6版。

(37)《中国大事记》,上海:《东方杂志》,第十五卷第二号(1918年2月),第213~213页。

(38)《岑西林阐明调和真义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1月10日,第3版。

(39)《岑西林对于南北之最后忠告》,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1月31日,第3版。

(40)《革命文献》第四十九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1969年,第394页。

(43)《革命文献》第七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资料编纂委员会,1978年,第23页。

(45)《伍林宣布就总裁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6月3日,第3版。

(46)《二李敦请各总裁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6月3日,第3版。

(47)《议长电促总裁》,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6月7日,第3版。

(48)《吴议长催促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5日,第2版。

(49)《唐总裁赞同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5日,第2版。

(50)《唐总裁推定全权代表》,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4日,第3版。

(51)《岑西林敬告国人书》,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3日,第3版。

(52)《岑总裁抵粤之详情》,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1日,第2版。

(53)《军政府宣告成立》,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2日,第3版。

(54)《视军政府成立》,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5日,第2版。

(55)《伍总裁领衔通电布告全国》,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5日,第2版。

(56)《伍林二总裁请孙中山就职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6月27日,第3版。

(57)《议员电催孙中山》,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9日,第2版。

(58)《议定进行方略》,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6日,第2版。

(59)《议员电祝中山就职》,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21日,第3版。

(60)《派员欢迎总裁》,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7日,第2版。

(61)《岑总裁躬自赴桂》,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30日,第3版。

(62)《岑总裁抵粤之详情》,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11日,第2版。

(63)《推西林为主任总裁》,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20日,第3版。

(64)《请西林就主席》,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8月5日,第2版。

(65)《熊总司令请举岑总裁为主席电》,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8月12日。

(66)《军政府告成后之新气象》,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8月28日,第3版。

(67)《积极进行之军政府》,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9月1日,第2版。

(68)条例规定:第一条、国务会议由各总裁组织之,第二条、凡以大总统名义发布之命令文告,由各总裁连署,第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两院谈话会纪事》,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10月29日,第2版。

(69)《统一官吏之任免》,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10月29日,第2版。

(70)《军府编练直辖军》,上海:《中华新报》,1918年7月30日,第3版。

(71)《军政府改为护法政府之通电》,上海:《中华新报》,1919年1月16日,第3版。

(72)一苇:《论取消密约》,上海:《中华新报》,1919年10月25日,第2版。

(73)《专电》,上海:《中华新报》,1919年11月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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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与军政府关系探析_军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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