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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多·弗兰克(Viktor E.Frankl,1905—),维也纳著名的精神病理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一生致力于生活(生存)的意义对人的存在的重要性研究,提出了他的意义意志理论。
一、弗兰克理论的基本观点
意义意志理论的基本观点是:
1.人有意义意志。
弗兰克激烈反对把人描绘成由生理本能、童年的冲突或任何别的什么外部力量决定的。他认为人的本性在于探明其生存的意义。这种生存的意义存在于外部世界与人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
基于这种看法,弗兰克提出了意义意志这一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它指的是人探索理解生存的目的意义,或生存的理想和价值,揭开自己生存的目的秘密的一种持续的需要或动机。用弗兰克的话说就是“人们围绕着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生存意义的搏斗。”〔1 〕这种意义意志比快乐意志和权力意志更为深刻得多地根植于人们心中,它实际上是导致某种类似于“活下去的价值”的东西。弗兰克用自己在集中营中的生活经验来证明这一点。弗兰克以他自身的体验为例:被抓进奥斯维辛时,正准备出版的《医师与心灵》一书的原搞被没收,“当时似乎已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继续活下去,我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又失去了灵魂的产儿。我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一个疑问:我是否在这样的情形之中,生命是终极的虚无而无任何意义?”〔2〕弗兰克奋力去寻找答案。他很快确信, 如果生命的意义只是依赖于某些偶发事件,那人生终究不值一活,为了他的心理学研究,为了再次写出这本书,帮他活着度过了集中营的严酷,克服了令人崩溃的危机。”〔3〕
弗兰克认为这种追求意义的企图(意义意志),尽管它受物质世界的影响,但却不是由外界的物质世界引起的,也不是像弗洛伊德的本能欲望那样由生物因素所决定,它似乎是一种精神的或心灵的。它不同于心理自卫机制。人能够为着其理想与价值而生,也能为着其理想与价值而死。也就是人能为那生活的意义而生,也能为着那意义而死。人所追求的是心灵的或精神的满足,而不是生物本能欲望的满足。
2.意义意志是自由的。
人去追求并实现什么样的意义,这是个人自身选择的结果。虽然“人受制于一定的条件,可能是生物学的、心理学的,也可能是社会学的。在这种意义上说,他决不是自由的。他并不能自由脱离某种东西,而是自由去做某种东西,也就是说,在所有那些条件面前自由地取一种立场”。也就是说人虽不能改变环境条件,但却可以选择自己对待外部世界和自身的一种态度和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意义意志是自由的。在弗兰克看来,“一个‘人’并非许多事物中的一件事物,‘事物’是互相牵连决定的,而‘人’最终是由自我决定的。他要成为什么——在天赋资质与环境的限制下——他就成为什么。”〔4〕人成为什么, 是有选择自由的。同一个人有发挥两种作用的可能性,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即人是一个善恶的混合体。选择追求积极的意义就是选择了善性,就可能在社会中发挥好的积极作用;选择追求生活中的消极意义,就是选择了恶性,就可能在社会中发挥坏的消极作用。
3.生活是有意义的,但需要个人自己去发现。
弗兰克认为,生活的意义必须且只能靠个人自己发现。没有别的什么人或物能提供个人生活的意义和目的。意义不是被提供、强加或塞给个人。它只能靠自己去发现,一旦发现,就坚持下去,这就是个人的责任。同时,意义必须在外部世界中去寻找,必须在个体实践活动中通过“忘我”即超越自我才能实现。人在效力于某事或热爱着某人之中实现着他自身。他越是在他的使命中升华献身于他的伙伴,他就越是一个人,越是成为他自己,从而他本身也就在忘却自己,在其中超越自己。
依照意义意志,人渴望发现并实现意义。找寻、发现意义的过程,就是人自身体认到自己的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即找到活下去的理由),看到自己对外部世界产生影响发生作用的一个认识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同时伴随有紧张、痛苦或兴奋、自慰、快乐的心理体验。不能发现意义就紧张、痛苦,反之就兴奋、自慰、快乐。
4.发现意义的途径和价值。
弗兰克认为,人们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途径去发现意义,并实现人的生存价值。这就是:
(1)创造与工作。通过个人向世界提供某种创造物的方法, 来发现并实现人存在的创造价值。
(2)体认价值。通过个人从外部世界吸收经验的方法, 也可以发现并实现人的存在意义,即通过接受经验来体会认识自身存在的价值。
(3)受苦。 生命的存在及生活并不只是由崇高而丰富的经验构成,其他的因素也会影响我们的生活,如疾病、死亡、人生磨难,或如弗兰克在奥斯维辛所遇到的情境。此时没有美好的事物可以体验,也没有机会去表现创造性,只有痛苦。在这种情况下,弗兰克认为我们可以在痛苦中发现意义。当一个人遭到一种无法避免的情境、必须面对一个无法改变的命运时,他就等于得到了一个最后的机会,去实现最后的价值,即苦难的意义。
5.意义意志对健康人格极其重要。
弗兰克认为,健康人格发展的最终标准是:实现意义意志,即沉浸在超出我们自己的某人或某事之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我们自己。生活中,一种情境需要我们去主动地塑造命运,另一种情境可能要求我们做的是去接受命运,去忍受磨难。与弗洛伊德的消除内部紧张的观点相反,弗兰克认为,人应保持一定的紧张水平,而不是消除内部紧张。紧张是一个人发展、超越自身的推动力,对意义的探索会提高而不是降低内部紧张程度。弗兰克把这种紧张的增加,看成是心理健康的先决条件。
二、对弗兰克心理学理论的评价
弗兰克心理学理论是由他自己的体验提炼出来的,是经历了严峻的集中营——奥斯维辛生活现实的考验而发展起来的。在心理学上,弗兰克的贡献不仅仅是创立了意义治疗方法,更重要的是他对人性的理解,对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看法。这些对于当今社会现实中的人具有启发作用。
1.意义意志为认识现代人的心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今天人们面临的心理问题,不是弗洛伊德的性本能和阿德勒的自卑感,而是人的生存意义问题,他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理解具有心理学的意义,对现代人的心理困惑有启发或缓解的作用。人有追寻生命的意义的基本动机,这是人具有的最原始最强大的力量,是它去推动人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也是它去推动人去超越自我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弗兰克那里,意义意志所追求的是一种“忘我”的,即为某物或某人而生存的意义,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积极的意义。意义不是别的,是为某物某人所发挥的效用,因而追求实现意义,也就是超越自我,去关注他人。这可以使人走出自我,关心外部世界,也可以使人的生活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若心中只有自己,就无法实现生活的意义。对于心理健康抑或纯粹的生存而言,这种意义意志也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人不是因为低层次的需要没有满足引起的困扰,而往往是因为对生命认识不清或误解导致的。失去了生命的意义或是找不到生命的意义,人的心理健康就会因此受到损伤,就会出现生存空虚。遇到艰苦的岁月,人就没有了生活下去的理由。
2.意义意志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作用。
弗兰克关于意义意志是自由的观点,在这一特定的时代很有价值。他重视人的生活意义问题,指出人的本性就在于探明其生命的意义,人有追求并实现意义的意志。他强调在人性中精神(心灵)的重要性,认为人虽然没有决定是否存在的自由(生不由己,死也不由己),但却有决定以何种形式存在的自由,即选择自己存在的方式或样式的自由。一个人是成为品德高尚的人,还是成为卑鄙小人,全是个人自己选择的结果。同样的境遇人有不同的反应,形成不同的具体的人性。对人的行为至关重要的是对外界环境的态度,如何对环境作出反应,怎样采取行动的自由。这一点是值得提倡的。我们今天似乎比较强调环境的影响作用忽视人自身的主动性。事实上,人也可以影响环境,变不利环境为有利环境。即便不能改变环境,我们也可以改变自己对环境的态度和反应方式,从中去找寻积极因素,让生活充满意义。
但弗兰克并没有对遗传、环境、精神三者关系进行进一步研究说明。虽然他也了解遗传和环境的限制作用却也只是轻描淡写。在他的理论中,遗传和环境是没有地位的。弗兰克实际上不是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而是从一个成熟的社会个体出发,来论述意义意志的自由性这一问题的。从这一角度看,在一定环境中,人是有选择自由的。不过,他过份强调人的抉择作用,认为心灵的作用是决定的,个体发展的状态和所采取的行为是主观选择的结果。那么人依赖于什么来选择善与恶,即选择的内部机制是什么,人对外界环境的反应基础是从何而来的,或者说人的反应态度从何而来,依据是什么,这些方面弗兰克都未能作出回答。这可以说是他理论的薄弱之处。事实上,个人的选择应该说是以其思想品质与心理品质为基础的。任何一个都是社会的人,都是在自己独特的遗传基础上,在社会活动中通过与人交往来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和行为准则的。或者说现实的人是对外界环境因素的顺应与同化的结果,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可以说没有人能够逃过社会环境的影响。只是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旦被人内化,便具有了相对独立性,开始参与个体对外界的反应,成为人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的心理基础和行为反应模式。弗兰克实际上是忽视了这一过程。
3.发现意义的途径和方法是值得肯定的。
弗兰克提出的发现意义的方法和途径,它不论是对神经症患者,还是对正常人来说,都是具体的,可实施操作的,极易被普通人所接受。人只有通过自己的行动和活动去实现和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才能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意义,否则生活将是令人沮丧或空洞的。人应在自我超越中去体认生命的价值。即使在苦难来临时,人也可以通过改变对苦难的看法接受苦难,在苦难中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这是一种平实的人生观。人们全部的日常生活都有其真理性与价值,意义总是具体情境中的具体意义,每种情境对任何人来说都有某种特殊意义存在,意义会随情境而变化,因人而异,并不存在什么不为我们提供某种意义的情境。实际上,生活从来没有停止,也不会停止为人保存某种意义,人可以从个人的角度,将某种哪怕毫无出路的情景转变为某种成就,因而即使痛苦也提供了某种意义。
显然,发现并实现意义,可以帮助人解决面临的人生价值问题。有时即使不能使问题得以解决,却也可以让其消除,让它不成为问题。例如不能治愈的癌症,可以把它当作癌症治疗研究,使个体成为社会癌症研究的载体,或是将其看作是对人忍受痛苦极限的考验,那么忍受癌症的打击,是有意义的。个体就不会把癌症看成一个问题。这大概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如果能发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哪怕生命垂危的病人或面临绝境无法摆脱的人,这种意义也能导致人表现出伟大的胆识和尊严,不惧怕死亡,就像那些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为了理想信仰,为了他人,为了人的尊严,在敌人的屠刀下,誓不低头庄严死去,去实现他最崇高的生命意义和价值。这使我们能够理解那些不屈不挠坚强地活着和不畏强暴勇敢地死去的人们。
不过弗兰克一再强调意义不能被创造或制造,只能被发现,这可以说是他理论的又一薄弱之处,实际上,意义也是可以被创造的。如人的培养过程就是为了增大意义,更大地发挥个人的作用,个体的努力也可以扩大意义,或从“无意义”中见出意义,这不仅仅是发现过程,也是个体通过主观努力来提高自身意义的过程。
4.弗兰克对待痛苦的态度值得提倡。
弗兰克有关对待痛苦的态度的论述,是很现实,也是值得提倡的。生活虽然美好,但生活本身却复杂得多,也艰难得多。人生会有痛苦,人会遇到不利的情景或险境,会遭受挫折,那由痛苦、罪过、死亡所组成的悲剧性三位体,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面临的。尤其是死亡,让人知道自己会死去,生命是短暂的,也因为如此,死亡使生命或每个人的存在真实、绝对、具体。死亡的威胁能赋予生命最积极的现实意义,生命的短暂性又使得人的存在的意义更有生机和更具现实性。在人的生命历程中,承认痛苦是生命的一部分,认清痛苦能为人提供成就机运,敢于面对痛苦,并承担痛苦,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观。
5.弗兰克关于健康人格的看法是可取的。
弗兰克关于健康的看法,是与众不同的。他认为心理健康必须保持一种内部世界的紧张状态,即有心灵动力。这种紧张会推动人去寻找发现意义,没有这种紧张。人就没有了活动的动力,人便容易出现心灵性神经症。一定程度的紧张是心理健康不可或缺的条件。人和要实现的生命意义之间始终有一段距离,人在不断地追求发现并试图实现意义,这就使人产生内在的紧张。正是这种紧张保证了生命意义的鲜活性。当然,并非所有的内部紧张都有利于心理健康,只有因追求生活意义所引起的紧张,才是健康人格所必须。但弗兰克并没有进一步说明紧张水平(程度)对健康人格影响。对健康人格的研究,也没有提及健康人格的社会价值标准,只要发现并实现意义,就是健康的,不管那意义是否真的具有社会价值。可见弗兰克并不重视社会价值问题,而是过份看重个人的看法。这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可见弗兰克意义意志理论具有极大现实意义,有很多独到之处,但也有其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注释:
〔1〕〔2〕〔3〕弗兰克著,朱晓权译(1991), 《无意义生活之痛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69、9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