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问题的制度分析_比较优势论文

中国产业问题的制度分析_比较优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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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465(2002)05-001-06

目前,中国的产业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我国在全球经济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为使中国最终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大国,本文将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产业问题。

一、中国产业的现状分析

从全球经济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产业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农业的生产率低下

从第一次产业(主要是农业)来看,中国的农业在世界上可以说是就业人数最多的国家,但是中国的农业却十分落后,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十分低下。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主要农产品(粮食和棉花)的国内价格水平均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受耕地面积缩减、对土地的投资减少及土地质量下降、农业耕地经营规模过小且零碎分散(中国农村户均耕地面积仅0.4公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粮食的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结果导致粮食价格也随之迅速增长。据匡算,目前我国大米、小麦、玉米、大豆、高粱等大宗农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已分别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30%、70%、50%和60%。这意味着,我国主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实力已迅速下降。同时,由于政府对粮食流通实施直接干预,垄断粮食供给,结果使粮食价格被扭曲,优质不能优价,劣质不能低价,这就导致我国粮食质量的低下,从而使我国粮食产品的竞争力更趋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同时,我国农民的收入却在下降。由于中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因此,农民收入的减少将对中国社会经济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影响。

(二)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不高

从第二次产业(主要是制造业)来看,我国制造业的比重较大。据估计,中国制造业约占全球制造业的40%,钢铁、水泥、纺织等产量均名列世界前茅,但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不高。我国工业在技术及创新能力方面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影响到生产规模、成本、质量、品种等许多问题。

中国虽然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及小规模制造和传统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如家电、纺织服装品(注:目前,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尽管居世界首位,但却存在着产品品种单一、款式落后、高附加值产品所占的比例甚低的问题。此外,我国的纺织、煤炭、冶金、石化、建材、机电、轻工等行业还存在着生产能力过剩的问题。)、普通日用消费品、鞋类、皮毛制品、玩具、自行车、钟表、缝纫机、五金制品、箱包件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这些产品多属中低档,加工层次浅,产品附加价值低,产业的关联效应不大。而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上我国则不具备比较优势。

虽然我国机械行业已有一定基础,且机械产品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产品,但我国的机械行业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重复建设严重、技术与设备水平较落后、技术含量低及工艺落后的问题。如我国主要机械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还不到5%,低水平的老产品占75%。电子计算机、船舶、空调设备等虽处于成长阶段,但都还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在技术、品牌、信誉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且这些产业的技术水平较落后,没有形成国际市场竞争力。至于电冰箱、蓄电池、钟表、机车等产业虽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整体竞争力落后于国外企业。而且,中国的许多行业,如电话机、照相机、轮胎外胎、日用精铝制品、发电设备、室内空调、农药、化学原料、微波炉、洗衣机、内燃机、机车、彩电、金属切削工具机、冰箱等生产能力过剩,设备大量闲置。这表明这些行业内部存在着大量的不具经营效率的生产厂商(如我国虽是电视机生产大国,但我国并不掌握电视机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还得依赖进口),而在精密加工机械、精密化工、航空、精密医疗仪器设备、生物制品等高新技术产业上,我国则更为落后。

特别突出的是中国的汽车制造业,由于长期受政府的保护,加上我国的汽车工业技术水平低,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我国汽车的价格大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同时,由于我国基本上不具备自主开发整车的条件和能力,我国汽车行业明显缺乏国际竞争力。除较为典型的汽车工业外,我国的石化、化工、造纸、电子、钢铁、冶金、制药等行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成本高等问题,(注:中国每吨钢的生产比世界先进水平多耗能0.2-0.3吨。)且这些行业的科技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十分低下,许多产品(如医药、化工产品等)基本上是仿制品,这些行业是我国的比较劣势行业,而这些行业(如石油、石化、电力、汽车、冶金、医药、电子等)恰恰又是我国目前盈利较大、提供财政收入较多的行业。因此,一旦这些行业陷入困境,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财政收入,从而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

(三)服务业十分落后

从第三次产业(主要是服务业)来看,中国的服务业则十分落后。中国的服务业不但比重小,而且竞争力弱。据WTO统计的服务部门多达150多种,而中国所能提供的服务只有40多种。目前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35%,世界平均水平为50%,发达国家为60%—70%,(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货物贸易,这使得国际贸易不断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倾斜。西方发达国家正是推动这种服务贸易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出口服务产品已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为40%以上,而美国的这一比重则为70%—80%。我国的服务业基本上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为主,与高科技结合的程度低。特别是,中国在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业领域(如金融、保险、电信、通讯、航空运输、技术、知识产权、数据处理等方面)还没有发展起有效率的企业,且这些领域基本上都由国有企业垄断,因此,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不高,服务质量较差,严重缺乏国际竞争力。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资讯化的趋势不断加快,特别是以信息、通讯和计算机技术等资讯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信息密集型产业迅速发展,而我国在这方面则更显落后。总之,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服务贸易体系,因此导致服务贸易水平的严重低下。由于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因此,服务业的落后也严重限制了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

总的来说,中国有三类行业处于比较劣势:(1)生产率低的行业,如农业;(2)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3)受政府保护的行业,如金融、电信等服务业。

(四)存在着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问题不只是农业及服务业十分落后,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不高,而且还存在着各地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

所谓产业结构趋同,是指我国各地到处都存在着生产相同产品的产业,或者说各地产业结构相似,全国各地没有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状况而将本地资源集中在发展本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或产业上,以实现专业化生产,并通过与外地的比较优势产品相交换而获得国内贸易利得,出现各地都同时生产同一类产品的奇特现象。如我国有30个省市区生产电力、食用植物油、饮料酒、毛线、锯材、家具、水泥等;29个省市区生产硫酸、化肥、塑料、钢材、锅炉、泵、拖拉机;28个省市区生产烧碱、合成氨、轮胎、平板玻璃、铁合金、机床、风机;27个省市区生产农药、铝、电缆、电话机、彩电;26个省市区生产铜;25个地区生产内燃机、表。另有20至24个地区生产丝、自行车、洗衣机、空调和钟等。据测算,我国中部和东部的工业结构相似率为93.5%,西部和中部的工业结构相似率则为97.9%。(注:童频.用市场规则唤回国企的春天[N].金融时报,1999-11-16(3).)

各地产业结构趋同,意味着中国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意味着中国的资源配置不符合中国各地的比较优势,意味着国内资源完全没有实现合理配置。这不但导致国内产出的损失,而且使得中国这个大市场的潜力无法发挥,整个经济事实上承担着巨大的效率及产出损失,从而阻碍了我国生产率的提高,降低了我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人为地削弱了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能力。

二、我国产业落后及结构不合理的根源是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

事实上,对我国产业落后及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内学者已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而且我国政府也采取了各种手段力求改善我国的产业结构,但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直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这是为什么?这里面一定有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由于产业结构是资源配置的结果,而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来说是产权界定及产权交易的结果,因此,产业及产业结构的形成实质上也是产权界定及产权交易的产物。既然如此,本文就从产权制度这个角度来探讨中国产业落后及结构不合理的根源所在。

(一)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阻碍了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由于我国是在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这一产权制度的框架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这就必须保证每户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所承包的土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等,结果导致农村土地的分散经营,从而人为地导致中国的农业生产成本过高。

为解决农村土地的分散经营问题,我国曾多次出台有关的政策,鼓励农村土地转让,以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但是,在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下,农民认为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转让出去意味着可能会失去对农村土地所拥有的平等权利。因此,农民宁愿将土地弃耕抛荒也不愿将承包地转让出去。事实上,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农户个人之间也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转让。由于农村土地难以转让流动,因此,农村土地一直没有实现规模经营的目标,结果也就难以解决中国农业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

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来看,“集体所有”中的“集体”概念十分模糊(即到底是指乡集体、村集体?还是村民小组?这一点并不明确。我国《宪法》也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主体是不明确的。同时,由于农村土地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因此,这就导致我国农村缺乏对土地进行资本或技术投资的主体。此外,由于农村“集体”中的每一个农民都对农村土地享有平等权利,因此,虽然国家不断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但随着家庭人口的变化,农村也不得不重新调整耕地并重新分配各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以维护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使得农民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极不稳定。这样,农民也不愿在土地上进行长期的投资,结果导致我国的农业生产力难以大幅度提高。

由于我国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及生产力落后,导致我国农产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从而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又导致我国农民收入的下降,从而降低了我国农村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这反过来又加剧了农业的落后。这种“农产品价格上升与农民收入下降”同时并存的怪现象成为阻碍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大难题。

(二)现行的产权制度不利于我国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形成真正的比较优势

我国之所以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汽车、石化、化工、造纸、电子、钢铁、冶金、制药、计算机技术等)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业领域(如金融、保险、电信、通讯、航空运输、技术、知识产权、数据处理等)上不具备比较优势,其直接原因就在于技术的落后。

而中国的技术之所以落后,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作为我国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能力,是因为在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中,现行的国有产权制度无法使没有独立财产的国有企业真正地最终承担亏损或破产的财产责任。这样,国有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内在压力而为避免亏损或破产的命运不断降低成本。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国家),国有企业之间不可能有真正激烈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因为同一个所有者内部不可能产生真正“优胜劣汰”或“你死我活”的市场竞争),这样,国有企业就没有外在的压力,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没有真正的内在和外在压力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因为只有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才是降低成本的最根本、最有效、最持久的方法)。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内部人”对采用先进技术所形成的资产并不拥有所有权,技术并不能通过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变成有回报的投资(杨小凯,1998),因此,国有企业的“内部人”也没有内在的动力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这一切从根本上决定了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压力、动力及能力,结果导致我国难以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形成比较优势。可见,中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之所以难以形成比较优势,完全是由于制度因素造成的。中国的根本问题不是技术的落后,而是制度的落后。

(三)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和市场分割的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

在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中,由于国家控制着绝大部分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产权,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国家的各级代表,也必然有权代表国家控制本地区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产权。这样,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不但代表国家掌握着本地区的行政权力,且代表国家掌握着对本地资源的财产权利,而拥有财产权利就使得地方政府自然掌握了经济权力。显然,集行政权力和财产权利于一身就必然会使政府“一方面是裁判员,另一方面是运动员”。这是因为,拥有行政权力使政府成为天生的“裁判员”,从而可以制定决定胜负的游戏规则,而拥有财产权利又使政府理所当然的可以扮演“运动员”的角色,从而可以决定资源的配置。

在既能制定决定胜负的游戏规则,又能决定资源配置,从而可以直接组织或管理本地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就自然既有责任同时又有机会推动本地的经济增长,而中央政府也会将该地区的经济增长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业绩的一项指标。在并不承担经济决策的财产责任(因政府官员的个人财产有限)情况下,各地方政府必然会不顾一切地立足于本地,争项目、争投资,以刺激本地区经济增长,结果自然会导致各地重复建设和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

在各地产业结构趋同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必然会实行地方保护政策,建立各种公开的或隐蔽的市场壁垒,实行地区垄断,排斥外地企业的竞争,限制外地产品的进入,或阻止本地资源向外地的流动,结果又导致中国国内市场的分割,严重阻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从而使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及中国大市场的潜力无法发挥。

以上分析说明,我国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及市场分割的根源在于现行的产权制度,在这种产权制度的框架内,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措施,都不可能根本解决政府的垄断问题,不可能根本解决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和国内市场分割这些问题。

(四)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不利于形成产业结构的自行理顺机制

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也不利于形成产业结构的自行理顺机制,从而也就不利于及时解决产业结构的失衡问题。这是因为,所谓理顺产业结构,实际上就是通过市场的自行理顺机制促使一些企业退出产品已供过于求的行业,同时刺激新的企业进入产品供不应求的行业,以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品供求的均衡。但由于国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不是独立的产权主体,国有企业的产权属国家所有,因而国有企业之间是无法进行产权交易的(因为自己同自己进行产权交易是没有意义的),国有企业的产权不能交易意味着国有企业不能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或某一行业,也就是说,那些产品已供过于求或甚至销售不出去而导致亏损的国有企业也因不能够自由退出而继续存在。这意味着我国的产业结构是很难形成自行理顺机制的。此外,在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中,由于政府为了保护自己的所有者权益而对许多行业实行政策性的垄断,结果导致许多产业不能自由进入,这就进一步加大了产业结构的调整难度。

总之,以上分析说明,导致我国产业结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在于国家控制了绝大部分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产权,在于作为我国主要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在于农村土地的产权不明确。

三、产权改革与中国产业的高度化及结构的合理化

既然导致我国产业落后及结构不合理的根源是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因此,实现我国产业高度化及结构合理化的惟一办法是从根本上改革中国现行的产权制度。

根据我国现实,我国产权改革的基本内容应该是:(1)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使我国的微观经济主体都成为真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并规定各所有者的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一律平等;(2)为解决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不明确问题,同时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可对农村土地实行国有化的产权改革,(注:也许有人担心,宣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会使农民感到其权益受到了损害,从而有可能引起巨大的社会震动,这种担心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农民十分清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他们个人所有的,在不影响其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权益情况下,农村土地到底是属于集体所有,还是属于国家所有对他们个人来说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影响的。)但同时应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长久地租赁给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并规定农民对其所租赁的土地有继承权,以保证农民得到真正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此外,为保证农村土地能流动到收益最大的用途上或最有效率的生产者手中,以实现农村土地的最佳配置和有效利用,国家还应规定农民对其所租赁的土地具有一定的处置权或转让权(但将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则除外)。

(一)产权改革将自动实现我国农业的市场化和现代化

由于产权改革将使我国的农民真正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权,因而农民在土地上进行长期投资所创造的收益就完全属于自己所有,这样就能真正调动我国农民对土地增加资本和技术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将使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同时,由于农民对土地拥有一定的处置权或转让权,为最有效地利用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农业产量,农民就会有内在的动力和压力,自动地相互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将各农户分散耕作经营的土地重新组合起来以实行规模经营。这样,我国农村土地的分散经营问题就会得到彻底解决,从而将使我国农业的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

在农村土地属国家所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并不像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条件下那样,意味着失去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所拥有的平等权利。因此,那些在农业生产上没有比较优势的农民也愿将自己所租赁的土地转租给那些愿出高价从自己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以使自己获得一笔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所需的资本。这样,就既有利于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资本短缺问题,并使农业对我国第二、三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资本贡献和劳动贡献,同时又将促使我国的农业土地不断从效率较低的农民手中向效率较高的农民手中转移,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最佳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提高农业产出。在这个基础上,我国过高的农产品价格也会逐步下降,这有利于大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农村要素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将不断地流动,以便更合理地组合起来,从而以更低的要素投入成本来最大限度地生产农产品,在这个基础上,我国农村就会自动出现通过市场机制而形成的现代化大农业企业或具有规模效益的家庭农场,这将自然实现我国农业微观基础的重新构造,从而使我国的农业真正实现产业化和现代化。

(二)产权改革将会使我国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

由于财产所有权是影响财产积累的最有力因素,因此,在任何人的财产都“神圣不可侵犯”的情况下,人们自然会产生置产的愿望、投资的信心及积累的动力。同时,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由于企业的投资者将对企业财产拥有真正的所有权,企业的所有者或经理人员就会真正有巨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通过不断地扩大内部积累和投资以不断扩大企业的净资产,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这样,我国的资本积累率和资本形成率就会大幅度提高。在这个基础上,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就会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步形成比较优势。

另一方面,由于产权改革使我国的所有企业都拥有独立的财产,因而必须真正独立承担亏损或破产的财产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所有企业就自然会有真正的内在压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而且,产权改革将创造出众多相互平等竞争的企业,在众多企业相互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中国的企业也只有通过不断地降低成本以降低产品的价格,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可见,产权改革将使中国的企业有真正的内在和外在压力,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而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此外,由于产权改革将使人们对开发技术所形成的财产拥有所有权,这样,人们就会有真正的动力不断地开发和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就自然会逐步在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业领域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并使中国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体系。

(三)产权改革将创造产业结构的自行调节机制

由于产权改革将会自动限制或消除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管制或人为干预,使政府不可能再运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或行业,不可能再运用行政权力人为地阻止市场主体自由进入市场或行业(除了自然垄断行业以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既不能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同时又不能限制本地生产要素流向外地,这就有利于促使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从而改变我国市场长期分割的不合理状态。同时,由于产权改革还将使我国所有的企业都成为真正独立的产权主体,因而使企业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企业完全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或某一行业,这就能真正创造出“资源自由流动,产业自由进出,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此外,产权改革还将创造出真正的市场价格机制,使我国的价格能准确地反映效用、相对稀缺性、机会成本及真实的市场供求状况,从而能正确地反映各产业的盈利或亏损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并力求避免亏损或破产命运的我国企业,就会有巨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及时进入因产品供不应求(如新开发的产品或高科技产品等)因而导致价格及利润率上升的“朝阳行业”或新兴产业,或及时退出产品已供过于求,因而导致产品价格及利润率下降的“夕阳行业”,从而使我国的产业结构形成真正的市场自行理顺机制。这种市场自行理顺机制将会自动地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并从宏观上保证稀缺的资源能用于生产最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保证社会最需要的产品由成本最低的企业生产,从而使中国的比较优势及中国大市场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将极大地提高中国的国家竞争力,并最终将真正成为世界经济大国。

总之,以上分析充分说明,只有产权改革才能真正解决中国产业落后及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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