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论文_张理平,陈伟

浅谈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论文_张理平,陈伟

福州消防支队 福建福州 350001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沿街商铺不断增多,本文从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从四个方面提出解决沿街商铺消防问题的对策,希望对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供帮助。

关键字:沿街商铺;安全;对策

1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沿街商业网点为载体的个体工商户不断壮大,经营业务不同的沿街商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小超市、五金店、快餐店、烧烤店、美容店、理发店等遍布大街小巷,这些小商铺在方便百姓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火灾隐患。尤其是2018年以来,我省各地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沿街商铺亡人火灾教训至深!因此,遏制沿街商铺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和监管对策已经成为当下公安消防部门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2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2.1居住与经营混为一体,合用现象普遍。在本世纪初,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县城尤其是许多乡镇建设的商贸城、产品批发市场,在设计之初就是将经营和住宿合用在一起,建筑层数一般为二到四层,底层用来营业,上层用来仓储或住宿,在做生意的同时也能安定家庭,正好迎合了当时的商户需求,目前此类商铺在乡镇还大量存在。对于近年来新建的沿街商铺或者住宅下的商业网点,一般为一到二层,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一些经营者为了省钱省事,将原本层高4至5米的一层商铺采用隔板擅自将店面随意分割,擅自加设隔层住人,破坏原有消防设施,导致许多沿街店面都是前面经营,后面仓储,隔层住宿,更有甚者会在店内生火弄饭,常年以店为家,“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普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2装饰装修采用可燃易燃材料,火灾荷载大。一般情况下,沿街商铺的面积多为几十至百来平方米,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加之这类商铺数量极多,转让新装频繁,消防部门也无暇兼顾。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多业主为了节约成本,空间利用最大化,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擅自分割空间做成夹层,这些夹层上往往堆积着大量的可燃易燃商品,或者摆放床铺、衣柜等用作住宿,有的为了突出造型设计,方便工艺手段,采用大量可燃高分子化合物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而且很多业主在装修时会改变遮挡甚至破坏原有消防设施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蔓延快,有毒烟气浓,人员逃生困难,后果不堪设想。

2.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火灾风险较大。很多沿街商铺的电气线路原设计容量只是按照一般照明用电设计,不少商户在租下商铺装修时,没有考虑到原先电气线路设计容量,为了经营、住宿的方便,乱拉乱接电线,用电非常随意,频繁使用大功率如空调、取暖器等设备,用电量大大超过了当初线路设计的负荷,加大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

2.4店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小商铺经营面积小,投资金额不大,大部分经营者经济实力不强,抱着做小本生意能省则省的态度和不会发生火灾的侥幸心理,对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重忽视,而且小商铺数量巨大,经营范围涵盖各行各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大多数店主没有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器怎么使用,发生火灾怎么逃生都一概不知,对于消防设施的配备不肯投入人力物力。近年来新建的商铺和商业网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稍好,但是实际中很多消火栓灭火器维护较差,缺配严重,对于年代较远的老商铺而言,消防设备基本为零。

2.5监管困难,消防管理存在死角。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沿街店面属“九小场所”,由派出所进行日常监管,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区物业协助。但实际工作中,小商铺的消防安全长期处于“无人抓、三不管”状态。一些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消防网格监管有名无实,场所缺乏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责任和压力“断档”,基层消防管理虚化落空。另一方面,这些店面小而杂,分布又广,基层派出所民警本身治安维稳任务繁重,警力不足,无暇兼顾,有些民警还反映在工作中对于存在隐患的业主进行处罚时又难以执行,只能进行劝导式的检查,监督效果不佳,导致长期以来沿街商铺的消防管理存在死角。

3解决沿街商铺消防问题对策

3.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审批环节。为避免出现小商铺不经消防审批而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情况发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安全先行。对涉及一定规模的店面的卫生、工商、住建审批等环节上,严格将消防安全是否合格作为发放证照的前置条件,明确各方责任,建立起可操作的准入体系。对新建建筑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存在火灾隐患的,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产证,工商部门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临街店面,坚决不许营业,立足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的土壤。

3.2夯实责任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沿街商铺点多线长面广,仅靠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进行整治很难取得实效。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切实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好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督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街道落实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组织实施好消防安全检查、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平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适时对基层消防网格力量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和发现、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3.3全面排查整治,强化人防技防措施。针对近期我省沿街商铺“小火亡人”事故多发的态势,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并积极协调市场质量监管、安监、治安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对辖区沿街商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具体火灾隐患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由于沿街商铺数量巨大且多为收入不高的群体经营,不宜一律机械式地采取罚款、关停、查封的措施,这样群众抵制情绪极大,且容易回潮,而应更多地注重解释服务工作,倡导人性化执法,帮助经营者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从消极应付转变为主动整改。消防部门应发挥防火技术上的优势,对店家合一的火灾隐患整改予以指导。

3.4加强乡镇专职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防群治。目前,建成时间较长、设计本身存在一定缺陷的沿街商铺在我省许多乡镇还大量存在,场所“三合一”现象普遍且整改难度较大。这些场所室内消防设施基本为零,室外消火栓也由于规划维护等原因欠账严重,完好率低,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在夜间,县城消防力量难以快速到达处置,小火变大火,可控变亡人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对于距离较远的乡镇,县一级人民政府应当督导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公安部门予以指导培训。同时,可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模式,将沿街商铺与周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连在一起,共同纳入区域联防队伍,利用好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扑救力量,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响应处置。或者让沿街的小商铺互为支援,将相邻的数家编成一组,每组至少有两家商铺配备梯子、破拆工具(可快速剪断防盗窗)、水带水枪灭火器等。一旦任何一家发生险情,邻居闻讯便迅速报警、迅速集结,快速扑救初起火灾。

参考文献:

[1]孙旋,袁沙沙,刘文利,巩志敏.商业综合体内复式商铺消防设计研究[J].工程质量. 2015(05)

[2]李欣.商铺区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城市建筑. 2013(24)

[3]康志涌.浅析住宅小区沿街商铺设计[J].山西建筑. 2010(24)

作者简介:张理平(1987.7-), 男, 福建福安,本科,福州市马尾消防大队十级助理工程师。

陈伟(1983.7-)男,福建福州,本科,福州市晋安区消防大队九级助理工程师。

论文作者:张理平,陈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6

标签:;  ;  ;  ;  ;  ;  ;  ;  

浅谈沿街商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论文_张理平,陈伟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