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时间谓语的限制条件_谓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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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在汉语语法研究里,一般语法专著把“星期一”、“今天”等名词分析为同一类词, 都当作时间词来处理, 同样表示时点(例如朱德熙1982)。本文借用语义学和语用学有关“指示作用”(deixis)的概念,把两类时间词区分开来,并且认为其中一类时间词属于“指示词”(deictics),分析为有定名词。基于这一点,本文进一步提出有定名词不能做谓语,这个要求跟句子的某些功能原则有关。

一 顺序义的角色

在汉语里,除了动词和形容词外,可以做谓语的词类还有名词,例如(1)的“星期一”是名词,在该句子里做谓语, “今天”就是这个名词谓语的主语。在文献中,由名词做谓语的句子称为“名词谓语句”,如例(1)。做谓语的名词是很有选择性的,比如说, “今天”跟“星期一”倒过来说就不行,“今天”不能做谓语,如例(2)。

(1)今天星期一。 (2)*星期一今天。

为什么像“今天”一类表示时间的名词不能做谓语? 马庆株(1991)曾经对这个问题作过仔细的讨论,提出了顺序义理论的分析。在讨论名词谓语句的限制之前,先让我介绍顺序义理论和马庆株对汉语时间词的分类。

按照有无顺序义,马庆株(1991)把汉语的时间词分为两个大类:有顺序义的时间词和无顺序义的时间词。无顺序义的时间词是本身缺乏顺序义的时间词,不出现在一个系列当中,例如“生日”、“此时”、“那会儿”等词。至于有顺序义的时间词,它们都在一个系列中,例如“昨天、今天、明天”、“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等。

根据时间的推移性,有顺序义的时间词可以再分为两个小类:相对时间词和绝对时间词。

相对时间词的所指是变动不居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词所指的时间在时间坐标轴上也跟着变动。比如说,“昨天、今天、明天”是相对时间词,说话的时点总是“今天”,而“昨天”和“明天”所指的时间与说话时点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关系是不会改变的。

绝对时间词所指是固定的,与时间推移无关。例如,“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天”是绝对时间词,“星期一”只能指星期一,不能指别的日子;而且绝对时间词可以构成一个循环的系列,例如星期一到星期天是一周,星期天之后接着是另外的一个星期一,周而复始。其他的绝对时间词如“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一月、二月、三月”、“一点、两点、三点”等。

根据这些对汉语时间词的分类,马庆株(1991)认为在主谓结构里,相对时间词总是在前,而绝对时间词总是在后。换句话说,相对时间词不能做谓语。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话,(2 )的不合语法就可以解释为:“今天”是一个做谓语的相对时间词。(注:邢福义(2001)也有相似的论述,他认为时间名词“星期一”的指称是确定的,只能指特定的某一天;然而,时间词“今天”的指称是泛代性的,可以用来指任何一天。因此,他认为泛代性的时间词不能充当谓语。)

马庆株(1991)指出,如果无顺序义的时间词和有顺序义的绝对时间词同样出现在主谓结构里,无顺序义的时间词必须出现在绝对时间词之前。就是说,无顺序义的时间词不能做谓语。这一个提法主要是针对(3)和(4)语感上的差别:(4 )的不合语法是因为无顺序义的时间词“这个月”做谓语。

(3)这个月二月。 (4)*二月这个月。

虽然顺序义理论配合马庆株(1991)对汉语时间词的分类基本上可以很好地描述汉语名词谓语句的一些特点,但是我们还可能会对上述分析产生一些疑问:

(i)为什么相对时间词不能做谓语?

(ii)为什么无顺序义的时间词不能做谓语?

为什么汉语时间词谓语句要遵守这些规则?这两个要求彼此有没有关系?基于马庆株(1991)的观察,本文将尝试联系(i)和(ii), 并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解释时间词做谓语的条件,提出限制名词谓语句更深层的原则。

二 指示词的语义和形态

相对时间词(如“今天”)和无顺序义的时间词(如“这个月”)有什么共同的特点?本文认为,它们都属于“指示词”(deictics),也称为“指示词语”(indexical expressions), 具有指示的作用(deixis)。“Deixis”又译作“指别”或“直指”,源自希腊语,原意是指点。从语义上考虑,指示词是一种用于指向人物、时间或者地点的词类。指示词以说话者为中心,让话语跟某人物、时间或者地点发生直接的联系。它们的指向是相对于使用这些词时的言谈语境而言的,由语境决定,因而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注:有关指示词的理论背景,见J.Lyons(1995:§10)的综述性介绍和Fillmore(1997 )的详细讨论。有关汉语的介绍,可参看徐烈炯(1990:§13)和方立(2000:§1)。)

汉语指示词的例子有人称代词“我/你”、时间名词“现在/那时候”和“今天/昨天”等。这些指示词的指向并不具有确定的意义,它们所指称的客体需要通过语言行为在一定的言谈语境里发生关系。指示词的意义往往由说话者的特征、听话者的特征、语境的时地和说话的位置决定。比如说,如果说话的时间在一月一日,那么“今天”则指“一月一日”,“这个月”则指“一月”;如果说话的时间在二月一日,那么“今天”便指“二月一日”,而“这个月”就指“二月”。在适当的语境中,指示词如“今天”的指称对象不会含混和产生歧义,说话者和听话者都应该清楚。

在形态上,汉语某些指示词有一个指代词(demonstrative), 作为给听话者可以直接辨认指称客体身份的标记,具有指示的作用。指代词还可以配合一定的手势和姿势,在语境里直接指示所指称的对象。例如,“这里”的“这”、“那里”的“那”就是汉语典型的指代词。近指的“这”和远指的“那”,在实际语境里可以通过手势来区别。

至于“今天”的“今”,本文认为它也可以分析为一个指代词,间接的证据来自指代词的共现限制。我们知道一个名词短语里头不能同时有两个指代词。如果把“今”分析为一个指代词,那么(5 )的不合语法就应该跟(6 )的不合语法一样:两个指代词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名词短语里。例如:

(5)*这个今天 (6)*这个这里

请注意,虽然本文把“今”分析为一个指代词,但是,它不能跟名词自由搭配,它的搭配能力远远比不上那些典型的指代词“这/那”。除了“今天”以外,“今”可以搭配的名词不多,包括“今晨、今年、今春、今生、今人”等。不过,在其他汉语方言里,比如说粤语,“今”跟量词搭配稍为自由,粤语的例子有“今次、今趟、今铺、今匀、今餐”等。

假设本文对“今”的分析是对的,“今”是一个指代词。那么,“今天”的“天”和“今年”的“年”又有什么语法地位呢?丁声树等(1961)、陆俭明(1987)和赵强(2000)曾经论证“今天”的“天”和“今年”的“年”应该分析为量词。如果它们的分析成立的话,换句话说,“今天”就是一个“指代词+量词”的组合。(注:如果本文对“今天”的“今”的分析推广至“昨天”的“昨”、“明天”的“明”和“后天”的“后”,那么,它们都应该分析为指代词。不过,支持证据仍然有待研究。)

综上所述,除了纯粹从语义上考虑外,我们还可以凭名词的形态决定时间词的语义特征。如果在形态上时间词有一个指代词,它就应该分析为指示词,具有指示的作用。因此,无论从语义还是从形态来考虑,汉语时间词“今天”都应该分析为指示词。

至于时间词“星期一”,在形态上,它没有任何的指代词。利用同样的测试,(7)的指示词“这个”可以跟时间词“星期一”搭配, 反映了“星期一”不存在任何的指代词。在形态上,“星期一”跟“今天”应该是两类不同的时间词。

(7)这个星期一

在语义上,“星期一”不是一个指示词,并不具备指示的作用。如果说话者光说“星期一”,而又没有任何指代词或者语境资料的帮助,听话者是不能确定“星期一”的指向的。试比较(8)和(9)。所有听话者对(8)的理解都绝对没有问题。如果说话的时间是在一月一日, 张三的生日必定是在一月一日当天。但是,如果光说(9),以2002 年为例,张三的生日就有52个可能性!通过这样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时间词如“星期一”在语义上缺乏了一种表示指示的作用,跟“今天”不一样。

(8)张三的生日是今天。 (9)张三的生日是星期一。

根据本节的讨论,汉语时间名词和名词短语可以划分为两类:指示词和非指示词。“今天、今年、此时”等是指示词,而“星期一、春天、一月”等属于非指示词,不具备指示作用。

三 谓语的指示/有定限制

根据前文谈及汉语时间词的指示词与非指示词的分类,本文认为汉语名词谓语句跟名词的指示作用有关,所有名词谓语句都受到(iii )的制约。

(iii)指示词不能做谓语。

由于(iii)的限制,在名词谓语句里, 凡是具有指示作用的名词都不能够做谓语。因此,前文我们讨论过的不合语法的例子, 例如(2)的“今天”和(4)的“这个月”, 这两个做谓语的时间词都属于指示词,违反了(iii)。

有了(iii)这个限制, 我们就不必分别规定无顺序义的时间词和相对义时间词不能做谓语。从理论的层面来说,利用(iii )来解释汉语名词谓语句就变得更为简单和合理。

此外,(iii)除了解释时间词外, 还可以适用于时间词以外的例子。比较(10)和(11),有指代词的名词短语“这位先生”不能做谓语;至于(12)和(13)这两个例子,代词“他”不能做谓语。由于“这位先生”和“他”都属于指示词,(iii)马上解释了为什么(11 )和(13)不合语法的原因。至于(10)的“大学教授”和(12)的“山东人”,它们并不是指示词,没有违反(iii), 所以这两个句子都能够接受。(注:事实上,马庆株(1991)也承认表示籍贯的名词(例如“山东人”)似乎跟顺序义没有关系。理论上,没有顺序义的名词是不能做谓语的,(12)会因此被错误地当作不合语法。由此可见,本文提出有关指示限制的说法可以回避因顺序义理论所产生的问题。)

(10)这位先生大学教授。 (12)他山东人。

(11)*大学教授这位先生。 (13)*山东人他。

本文提出有关名词谓语指示限制的说法并不是一个权宜之计,相反,这个说法可以进一步得到其他语言的支持。

指示词属于有定名词(definites)的一种。所谓有定名词, 对于说话者和听话者来讲,其指称都是熟悉的和可以辨认的(C.Lyons 1999)。正如前文指出的,在适当的语境下,指示词“今天”的指称是非常清楚的,说话者和听话者不会产生不同理解。

有定名词有一个句法特点,就是它们不能做谓语。这一点,文献上对英语谓语的有定限制已经有过详细的讨论(Higginbotham 1987,Rapoport 1987,Stowell 1989等)。例如,在英语句子(14 )里“John”和“a fool”可以组成一个小句子(small clause),“John”是名词谓语“a fool”的主语。(15)不合语法是因为名词谓语“the fool”是一个有定名词, 而(16)的不合语法是由于名词谓语“that man over there”是一个含有指代词“that”的名词短语,语义上是有定的。(15)和(16)都违反了有定名词短语不能做谓语的限制。名词谓语必须是无定的(indefinite)。

(14)I consider John a fool.

(15)*I consider John the fool.

(16)*I consider John that man over there.

为什么指示词/有定成分不能做谓语?本文认为这个限制跟句法形式无关,它纯粹是一个功能上的限制。乔姆斯基(Chomsky 1998, 2000)也指出,句子除了必须符合形式限制以外, 还可能受制于某些功能的要求,呈现一些“表面的语义效果”(surface semantic effects),包括“主位-述位”(theme-rheme)、“主题-评论”(topic-comment)等对句子表层作解释的关系。

根据信息在句子里的分布方式,已知的信息(例如主位和主题)一般出现在新的、待传的信息(例如述位和评论)之前。从语用学的角度来看,在一般叙述语体里“主位-述位”和“主题-评论”的语序,体现了可处理原则(processibility principle),即从听话者熟悉的内容说起,再引出新的、重要的信息。(注:有关汉语句法新旧信息的功能分析,可参看方琰(1989)、张伯江和方梅(1996)等人的论述。)

如果我们假定谓语所表示的信息是新的、待传的,那么,由一个指示词/有定成分在一般叙述的主谓句里做谓语显然破坏了“主位-述位”的语序,也违反了功能上的限制。因此,符合(iii )的限制主要是为了满足语言功能性的要求。

四 小结

在汉语的名词谓语句里,某些时间词不能做谓语。本文基于马庆株(1991)的观察,进一步把无顺序义的时间词和相对时间词这两种条件合并,论证了汉语名词谓语实际上受制于指示限制,即,具有指示作用的时间词不能做谓语。除了解释时间词以外,本文还指出,凡是有定的成分都不能做谓语。

从功能角度来考虑,谓语的无定要求跟句子的新旧信息分布有关:已知的信息一般出现在新的、待传的信息之前,谓语一般由表示新信息的无定成分充当。因此,指示/有定限制并不是汉语名词谓语句特有的条件,而应该是人类语言共同遵守的有关信息分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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