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_“人造太阳”计划论文

2006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_“人造太阳”计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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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继2005年春季欧盟峰会在“里斯本战略”实施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决定重启“里斯本战略”的第一年。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在第六研究框架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之上,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即将出台,欧盟在加强基础研究、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和普及电子政务,以及加强对高等教育改革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在推进并且实施伽利略计划和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等重大科技项目方面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1.科技政策动向

(1)强力推出第七研发框架计划,加强基础研究

2000年,欧盟里斯本峰会一致通过了“至2010年,欧盟将创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社会”的宏伟战略。

为实现“里斯本战略”的目标,2002年3月在巴塞罗那举行的欧盟高峰会上,欧盟各成员国的元首与政府首脑一致通过了一项令世人普遍关注的重要决议,即至2010年,欧盟的研发总投入要从现在占GDP的1.9%提高到占GDP的3%,其中2/3来自企业界。为达到建设欧洲研究区并进一步实现里斯本战略的目标,欧盟除了鼓励各成员国制定并实施各自的与欧盟政策相一致的改革措施以外,大力推动即将于2007年开始实施的第七研究框架计划的制定,以期在欧盟层面上整体推进里斯本战略的实施进程。

目前,该研发框架计划的主要框架和总预算已经获得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初审批准,待上述两机构在年底前最后批准并确定各研究主题的经费分配方案后,即可于2006年年底前发出首轮招标,于2007年初开始实施。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经费预算虽然由于欧盟全盘预算缩减未能达到欧盟预想的支持强度,但与第六研发框架计划相比(175亿欧元),还是有了较高的增长。作为欧盟落实里斯本战略的重大举措,欧盟第七个研发框架计划无疑将对欧洲未来的科技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与以往研发框架计划不同的是,第七研发框架中设立了原始创新题目,这是欧盟加强基础研究的重大举措。在该题目下,欧盟将成立一个欧洲研究理事会。该理事会将仿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做法,对欧盟成员国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该理事会每年基金将达10亿多欧元,专门用于扶持欧洲青年科学家和青年科学家团队,从事基础性、前瞻性的科研。目前,该欧洲研究理事会正处于筹建过程中。

ERC的基本原则是激发并促进涵盖整个科学领域的、跨学科的(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由研究人员自主发起的最优秀(革命性的)的前沿性研究;利用竞争机制并采用同行评议的做法,在欧盟已有的框架计划研究主题资助和欧盟各成员国国家研究计划的基础之上,使得欧盟层面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更上一层楼,同时又不与其他研究计划重合。ERC的同行评议工作,将由知名科学家、学者组成的独立的评议委员会主持,同时有来自外部专家的支持。

2006年年底至2007年初,随着第七研究框架计划的启动,ERC将首先在两个层次上进行项目招标。第一个层次为独立研究学者启动项目基金。此基金支持的对象为目前在欧洲的或者即将到欧洲从事其研发工作的欧盟联系国(系指与欧盟签有经贸合作协议、享受欧盟成员国共同体贸易同等待遇国家,如北非摩洛哥等国家)的、处于事业初创阶段的青年科学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10年),而不管其国籍。此基金所针对的是目前欧洲所缺少的年轻一代的科学工作者,协助其建立独立的事业并完成向独立的、成熟的科学工作者的转变。根据设计,ERC将每年支持大约200个启动基金项目,每个项目基金数目为每年10万~40万欧元,每个项目运行5年,总经费投入在每年3亿~3.5亿欧元左右。这样,在历时7年的第七个研发框架计划完成时,ERC希望该启动基金将会在改变整个欧洲研究文化以及激发欧洲研究机构和大学的活力方面引发巨大的变化。

第二个层次为ERC高级研究人员基金(ERC高级基金)。此基金的对象为启动基金所支持的青年学者以外的所有研究人员。有关该基金的具体设计和操作指南尚在酝酿之中。

根据ERC所公布的指导原则,上述两项基金,均采用自下而上的运作方式,涵盖所有的科学领域(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即构成了ERC的核心工作。作为一个新建的基金组织,ERC将在不断摸索、积累经验过程中,在与广大科学工作者合作中,逐步建立其平衡、有效、稳步的运作方式。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欧盟第七个研发框架计划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大型综合性研发计划,无疑将对欧洲未来的科技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2)加强欧洲高等教育改革,为建设欧洲知识经济培养创新人才

2006年5月10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题为《启动大学现代化日程:教育、研究和创新》的文件(教育创新文件),为全面改革欧盟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拉开了帷幕。

欧洲大学的潜力是巨大的。欧洲目前有高等教育机构4000多所,拥有1700万学生和43万研究人员。如果能充分开发并利用这些资源,欧洲的大学能够在欧盟实现里斯本战略、建设欧洲知识区、扩大就业和实现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然而,欧洲大学目前的状况如何呢?

知识的创新、传播和应用是制衡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研究和创新三位一体,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然而,欧洲大学体系在这方面的表现则不尽如人意。

针对这些问题,欧盟提出了如下9项措施:

·打破围绕在欧洲大学外面的各种屏障;

·使得欧洲大学享有真正的自主权并真正承担起自己的义务;

·为大学提供鼓励措施使其与企业界建立起结构性的伙伴关系;

·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具有适合的技能与能力的人才;

·铲除资助教育的障碍并使得教育和研究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加强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并提倡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

·加强大学与社会间的互动与关联关系;

·承认并奖励优秀;

·提高欧洲高等教育和欧洲研究区在世界上的地位并使其更具有吸引力。

文件提出:要通过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特别是欧洲研究理事会资助机制)、欧盟框架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多种渠道增加对于高等教育的投入。文件还要求欧盟各成员国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国内教育制度与欧盟要求相协调的相应改革,增加对于高等教育的投资,加强并改善高校本身以及政府对于高校的管理,提倡高等教育与企业界构建伙伴关系,鼓励人才有序流动,提高教育质量,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建设,将蕴藏在欧洲大学内部的巨大的知识与创造力释放出来,为实现里斯本战略有关就业与增长的战略目标、为建设欧洲知识经济区培养大批的人才而做出努力。

(3)巩固产学研纽带,加强创新体系建设

① 构建欧洲技术平台,为技术转化搭桥铺路

欧洲技术平台是2002—2003年在欧盟出现的新事物,是相同领域内的工业界、学术界、大学、专门研究机构和金融界,以及非政府组织和民众团体(通称利益相关者集团)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构建的松散的产学研联盟。该组织形式一出现,便得到了欧盟的大力支持。

面对全球化时代,科学研究是解决一系列人们遇到的挑战和机遇的钥匙。对获取知识的投入又是解决诸如经济增长、就业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据统计,2005年工业研发指数表明,欧盟国家私营企业在研发领域的投入非常低:世界前700 家在欧洲以外的大公司与在欧洲的公司的研发投入增加比例分别为7%和0.7%。如何增加企业对研发的投入、加强欧盟工业界的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制约欧盟国家经济增长的瓶颈之一。正是在这样背景下,欧洲技术平台在欧盟的大力支持下应运而生。

成立欧洲技术平台的首要目的是提升欧洲工业界的竞争能力。技术平台的各方成员通过围绕本领域若干至关欧洲未来发展、竞争力提升和持续发展的课题制定研发优先领域、时间表以及行动计划,对其中长期研发活动予以规划。在制定规划时,各技术平台所关注的是相关技术的经济影响力、社会关联性、公共利益以及是否可以在欧洲层面上创造更多的附加值等。在确定优先领域之后,技术平台各参与方将制定出一个战略研究计划并将据此实施。

除了将各个相关利益者和集团凝聚在一起,在众所关心的领域制定共同的中长期战略研究合作计划之外,技术平台在构建欧洲研究和创新区以及展示合作增值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战略研究计划(SRA)的制定,技术平台对欧洲研究政策的制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各技术平台的战略研究计划的影响不但贯穿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的各个领域和整个形成过程,也对各成员国、地区乃至国际研究组织和私营企业研发部门的研发工作和计划产生重大的影响。

目前,在欧盟支持下成立的技术平台数量已经达到30个,涵盖了诸如氢能和燃料电池、纳米电子、纳米技术在医学方面的应用、可持续化学、全球动物健康、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林业技术、先进工程、工业安全、移动和无线通讯技术、药品、食品、嵌入式系统、空间技术、航天研究、网络和电子媒体、软件及其服务、机器人、光学技术、钢铁、未来纺织物、未来制作技术、建筑技术以及零排放化石能发电厂技术等领域。每个技术平台均由30~50家企业、金融界、学术界等组成,比较大的技术平台成员达到了200余家。 这些技术平台大都已制定了其领域的战略研究计划并开始进入实施阶段。不同技术平台之间已经开始进行交流与合作,一些新的技术平台正在孕育之中。作为一种新型的产学研研究型网络组织,欧洲技术平台正方兴未艾。

②组建欧洲技术研究院为创建欧洲知识区培养创新型人才

2006年2月,欧盟委员会宣布了即将筹建欧洲技术研究院的决定。这一决定是由欧委会巴罗佐主席建议、在欧盟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其实质是整合目前在研究和高等教育领域分散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欧洲建立一个将教学、研究与创新机制融为一体的“卓越中心”,以应对目前欧洲高等教育和研究人员短缺的局面,为实现欧盟所制定的里斯本战略奠定人才基础。

拟议中的欧洲技术研究院的架构将由两个层面,即管理委员会和一批“知识社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院的战略制定、评估以及预算管理等。知识社区将由分布全欧的合格的大学或研究部门的优秀团队组成,紧密结合教学、研究和创新工作,从事全球性的、跨学科的战略性研究工作。

知识社区将是拟议中的欧洲计划术研究院最具特色的部分:它具有比网络组织更加紧密的性质,是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界的联合体,是创新、研究和教育的联合体,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将它们凝聚到一起。这些知识社区以合同的形式与欧洲技术研究院相关联,但在运营方面享有极大的自主权。

针对欧洲目前所面临的长期经济和社会问题,欧盟建议欧洲技术研究院将从2008年起开始运行,到2013年将建立6个知识社区。2008—2013年度的预算为24亿欧元。其经费来源包括各个渠道,如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竞争和创新项目基金、结构基金、私人企业投入等等。作为欧盟落实里斯本战略、创建欧洲知识经济区的重大举措,欧洲技术研究院的组建在为欧洲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人们将拭目以待。

2.重点研究项目及重点领域的进展

(1)保障能源安全,加强能源领域研究

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欧洲安全、竞争、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的绿皮书。欧盟领导在3月春季高峰会上重点讨论了该战略。

能源是人类生命之源,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基。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步伐加快,成员国大幅度增加,欧盟已成为世界上第二个耗能大户。欧洲自身能源资源匮乏,全球能源需求量猛增,价格暴涨、内外市场失衡,能源基础设施老化、能源研发进展缓慢、环境压力增大等种种原因导致欧洲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需要增加能源投资,以更新陈旧老化的能源基础设施,适应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据专家测算,在未来的20年中,欧洲需要在能源领域投资10000亿欧元。

·欧洲能源进口占其总需求量的50%,如不采取措施、任其发展,在未来的20~30年,其能源进口将达到占其能源总消耗量的70%,严重威胁其能源安全。2006年年初俄罗斯与乌克兰关于天然气价格之争更使得能源安全问题凸现。

·天然气供给告急。目前,欧洲的天然气主要依靠从俄罗斯、挪威和阿尔及利亚三国进口。按其现有发展速度,未来25年中,其天然气进口量将占其总量的80%,将严重影响欧洲人的正常生活。

·世界能源需求量猛增,严重制约欧洲能源进口。从1994年起,世界石油需求量增加了20%,年增长率达1.6%。与此同时,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断增加,至2030年将增加60%,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

·石油和天然气价格暴涨。近两年,欧洲的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几乎增加了两倍,造成了电价的波动。加强能源研发与创新,提高能效,节省能耗已成为欧洲紧迫的任务。

·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据专家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效应气体排放已使全球平均温度提高了0.6度。如不采取措施,至本世纪末,全球平均温度将上升1.4℃~5.8℃。到那时,全球各地区,包括欧洲,将面临经济和生态体系的大灾难。

·欧洲尚未建成一个具有充分竞争性的能源内部市场。这样一个市场的存在,可以降低能源价格、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欧洲的能源供应安全。

鉴于以上原因,欧盟认为,欧盟各国必须团结一致,应对能源价格、能源安全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威胁,必须建立欧洲共同能源政策,建立欧盟内部的能源市场,用一个声音说话,才有可能克服其所面临的各种能源问题。

为确保其能源供给安全,提高能源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发展可持续能源,欧盟制定了六大政策和一系列具体措施。其六大政策是:

——能源发展必须为欧洲经济增长和就业服务;

——欧盟各成员国需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共同建立确保能源供给安全的欧洲统一内部市场;

——为确保能源供给安全和具有国际竞争性,欧洲必须遵循有效、可持续、多元化的能源发展方向;

——欧洲须坚定不移地奉行与气候变化作斗争的长期战略;

——鼓励和支持能源开发与创新;

——制定欧洲对外能源政策,以一个声音说话,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努力解决世界能源领域的各种问题。

欧盟所制定的一系列有关保障能源安全的具体措施包括了诸如:开放欧洲能源市场、完成欧洲电力和天然气内部市场的研究与规划;创建欧洲电力和天然气统一网络、促进统一网络的快速发展;加大投资、加速已经老化的电力生产设施的更新与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尤其是加速清洁煤、氢能和燃料电池等新技术的研发、减轻环境压力;重新评估核能在欧洲能源市场上的作用及其安全;制定与气候变化作斗争的行动计划;大力提倡节能和能源使用多样化;制定能效计划,争取在2020年使建筑、办公、运输和工业等领域能耗降低20%;提倡利用新能源发电、并使其产量占总能耗的21%;与能源生产商和能源消耗大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解决世界能源问题做出贡献;使欧盟对外能源政策与总体对外政策相融合,加强与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在气候变化、能效、新能源、新技术开发、能源投资及世界能源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的合作等。

面对能源市场的新形势和能源安全问题,欧盟认为,坚定不移地推动欧盟成员国间的科技联合,激活研发与创新活动是确保欧洲能源共给安全、提高能源可持续性和增强能源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国策,也是实现里斯本战略目标的根基。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欧洲在能源领域的研发与创新水平已居世界前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通过能源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使燃煤电站的产量增加了30%;

·通过六个研发框架计划的连续实施,能源研发与创新有了新的突破,涌现了许多新技术和新工艺,解决了不少科技难题,有力地促进了欧洲在新能源、洁净煤、能源运输、提高效能以及核能等领域新技术的应用;

·欧洲节能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节能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使能耗大户,如建筑、运输、农业、工业、材料等领域的耗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清洁能源新技术的应用降低了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缓解了环境的压力;

·研发与创新活动强有力地促进了能源新技术市场的开拓,尤其是高产量、低排放的能源新技术在不久的将来可望形成数十亿欧元的国际市场;

·培养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研发与创新队伍;

·打造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生产和能源新技术出口企业。

为进一步鼓励能源领域的研发与创新,欧盟的能源战略在这方面又做出了新的规划,明确规定了如下一系列政策与措施:

——努力研发新能源技术,加速生物能、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转让、试验与应用;

——加大先进核能技术的研发,与国际社会一道周密筹划和实施ITER计划;

——各成员国密切合作,共同执行好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中的能源项目,力争有新的突破;

——加大研发二氧化碳捕获和贮存新技术,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认真实施欧洲能源技术战略行动计划,不仅为欧洲未来提供能源新技术,还要为欧洲和世界能源新技术市场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确保欧洲能源企业的新一代技术和工艺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各成员国、各地区的能源研发计划须与欧盟的总体研发战略接轨,避免重复浪费,不断提高欧洲能源整体研发与创新水平;

——建立欧盟能源研发与创新平台,把生物燃料、氢能、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清洁煤及电网等领域的研发与创新纳入到该平台中,制定欧洲共同研发与创新战略、政策和措施;

——在能源研发计划与财政方面,欧盟与各成员国须紧密配合,共同集成最急需项目,明确分工、相互交流、合理利用有限的人力和财力;

——充分调动欧洲投资银行的积极性,努力促进能源研发为欧洲和世界能源新技术市场的开拓做出更大的贡献;

——认真执行“欧洲智力能源”计划,为排除适应新的、有效的能源技术应用中的非技术障碍提供必要的手段和机制。

综上所述,可以清晰地看出,欧盟制定其能源发展战略既是严峻的国际能源形势所迫,也是大势所趋,其最重要的战略目标是确保欧洲能源供给安全。欧盟能源战略计划的实施,必将对国际能源市场以及研发、特别是新能源的研发,产生巨大的影响。

(2)制定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加速欧洲电子政务普及

2006年4月,欧盟颁布了题为《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加速欧洲电子政务普及、为全欧洲服务》的电子政务行动计划(i2010行动计划)。

该行动计划是在欧盟2005年欧盟所制定的《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数字经济计划规划了三大战略为其重点:

——完善欧洲单一信息区建设,努力建立一个开放型的、具有竞争力的信息和媒体市场;

——强化信息与通信研发和创新投入,振兴欧洲经济,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

——改善欧洲信息社会条件,强有力地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民众生活质量。

可以看出,强调经济增长、提高就业水平,是2005年数字经济计划的主旨,也是里斯本战略所要实现目标的根本。而2010行动计划可以看作是在电子政务领域对该数字经济计划的具体落实方案。

在i2010电子行动计划中,欧盟强调将与各成员国合作,在2010年前在以下五个领域里实现行动计划所规定的目标:

——电子政务将惠及每个欧洲公民:只有让每个人都享受到其益处,电子政务才可以说是真正发挥了作用。欧盟将和各成员国一道努力,使得所有公民,不论其性别、年龄、国籍、收入水平或是否残疾,均可以享受到一系列诸如数字电视、个人计算机、移动电话等数字技术服务。

——提高效率:公共服务涉及到全欧盟所有4.7亿人中每个公民,2000万个公司以及数十万的行政机构。政府开支占据了全欧盟45%的国民生产总值,而这都需要以赋税的方式缴纳。英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解放了其50%的工作人员,使其可以从事面对面公众服务或其他工作。行动计划要求到2010年,所有成员国要通过采用信息通讯技术大幅度减轻行政负担、显著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电子采购: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采购量每年高达欧盟国民生产总值的15%,或大约15000亿欧元。各成员国已经承诺到2010年将在所有领域实施电子采购,或者实现至少50%的电子采购,据估计每年可节约400亿欧元。行动计划将为实现全欧盟跨国界大规模电子采购制定具体路线图。

——提供全欧洲的安全的电子服务网络:为公民提供遍及全欧洲的安全的电子服务网络,不管其旅行或者移动到哪里。欧盟各成员国已经同意到2010年建立相互可以识别的安全的国家电子公共行政管理服务和网址。欧盟将采取各种措施协助各成员国实现这一目标。

——加强广大民众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到2010年,电子政务的普及将使得广大民众更加方便、更积极地参与到欧盟和其成员国的民主决策过程中来。

(3)积极推进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建设

ITER计划是一个通过核聚变方法进行能源生产研究与开发的国际性合作计划,其目标是揭示核聚变电力生产科学与技术的可行性。该计划的倡议于1985年提出,1988年开始实验堆的研究设计工作。经过13年的努力,耗资15亿美元,在集成世界聚变研究主要成果的基础上,ITER工程设计于2001年完成。该工程将历时35年,其中包括建造阶段10年、运行和开发利用阶段20年、去活化阶段5年。这是一项总预算为100亿欧元的大型科技研发计划,是目前世界上仅次于国际空间站的又一个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这一计划将集成当今国际上受控磁约束核聚变的主要科学和技术成果,首次建造可实现大规模聚变反应的聚变实验堆,将研究解决大量的技术难题,是人类受控核聚变研究走向实用的关键一步,因此备受各国政府和科技界的重视和支持。目前参与ITER计划的国家有:欧盟、日本、俄罗斯、加拿大、韩国、美国、中国和印度。参与合作的七方,包括了世界上掌握核技术的主要国家,覆盖了一半以上的世界人口。

2006年5月24日,ITER计划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参与合作的七方代表在会议上草签了包括《建立ITER国际聚变能组织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计划协定》等文件在内的一揽子相关文件。11月21日,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联合实施协定及相关文件正式签字仪式在法国巴黎总统府爱丽舍宫举行。法国总统希拉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出席了签字仪式。来自欧盟、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的高级政府代表团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代表各方在协议上签字。

目前,合作各方参与计划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已经初步确定,欧盟正在筹建负责其管理该计划运行的管理机构——“欧洲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和聚变能源发展联合体”(简称ITER联合体、该机构将设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以推进并落实有关ITER计划的具体实施,待完成ITER等有关协议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备案等相关手续后,该计划有望于2007年正式启动,ITER试验反应堆将在法国南部的Cadarache开工建设。ITER计划的开始实施,对于利用受控核聚变技术造福人类, 具有重大的意义。

(4)伽利略计划稳步推进

伽利略计划是欧盟于2002年3月26日正式批准的一项战略科研计划,其目标是至2008年建成一个由30颗卫星组成的覆盖全球的欧洲卫星无线电导航系统。该系统的精确度、可靠性及安全性均优于目前美国的GPS系统。该系统将为世界所有用户提供服务。

2005年12月28日伽利略计划首颗卫星(GIOVE-A)成功发射。2006年1月12日欧洲地面站接收到该星发出导航信号,欧空局的报告显示,首颗星的设计目标全部实现,包括占频、星载铷钟检测、轨道环境测试、位置信号精度、与美国GPS系统的兼容等。2006年1月19日,欧空局和伽利略工业公司签署了价值9.5亿欧元的伽利略开发阶段(IOV)的总合同(包括4颗卫星)。这标志着IOV工程的正式启动,预计:这4颗星将于2008年底升空。

欧盟为实施伽利略计划所成立的伽利略联合体(GJU),原定于2005年5月解体。其管理职能和工作将由欧盟新成立的伽利略监督机构(GSA)接替。后由于GSA筹建拖期,GJU期限延期到2006年年底。目前,GJU和GSA正在进行工作交接。GJU原来负责管理的研发工作将全部由欧空局接管。

3.全面开展国际合作,促进欧洲研究区建设

(1)欧盟科技合作政策与重点

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欧盟一贯坚持的政策。欧盟认为,为了建设欧洲研究区、提高欧盟的竞争力,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发挥影响,就必须与各有关国家和地区(欧盟国家以外的第三国)建立广泛的联系并开展互利的合作。欧盟认为,通过国际合作,不但可以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合作者共同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而且可以通过科技合作这个载体增强与合作国家的友好关系,从而使其支持欧盟在一系列全球科技问题上的政策和立场。

按照地缘政治的原则,欧盟将其国际合作的对象和重点划分为如下4组国家和地区:

①欧盟周边国家:包括地中海国家,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以及西巴尔干地区国家。欧盟认为,与这些国家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对于巩固欧洲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有益处,因而将与这些周边国家的合作列在优先地位。

②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和新兴的经济体国家):包括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欧盟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科技领域的进展对于其经济和社会的未来、对于世界均衡发展和全球事务至关重要。透过与这些国家的历史和文化联系,欧盟可以运用其在科技、工业和社会方面的优势能力,发挥并显示其主导作用。扩大与这些国家的科技交流,还可以改善与这些国家的关系,并在一系列全球问题上获得其支持。欧盟把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经济大国当作其重要的合作伙伴,要在平等和可持续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与这些国家的科技合作关系。

③工业化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欧盟已经与其中的一些国家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与尚未签署协议的国家的有关谈判正在进行之中。

④国际组织:包括国际卫生组织、国际粮农组织、联合国环境署、经合组织、联合国各种专业大会、8国集团等一系列国际组织和机构。欧盟及其成员国作为众多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成员,在为实现这些组织的目标做出贡献的同时,通过与其合作,也可以达到分担风险、共享资源的目的。

遵循上述原则,通过研发框架计划等机制,欧盟在实现联合国千年目标、气候变化、清洁发展机制、能源(包括: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防御禽流感和重大疾病、伽利略计划、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等重大科技领域和项目以及信息、农业、生物技术、纳米科学和技术等领域中,与全球有关国家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国际合作。

研发框架计划是欧盟与第三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主要载体。欧盟已经决定,2007年初即将开始实施的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中的10个研究主题领域将全面向第三国开放。原有的国际合作项目(INCO)将不复存在,而代之以国际合作项目在所有研究领域的遍地开花,也就是说,国际合作将贯穿于第七研发框架计划的各个主题和全过程。与此同时,欧盟还将针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所谓新兴经济国家在某一特定领域的实力,有针对性的发布只面向该国家的课题招标或者与该国家实施共同招标。欧盟还将采取措施简化项目申请手续和审批过程,以利于更多的第三国研究人员参与。

(2)对华科技合作态势

中欧科技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一个逐步扩展和丰富的过程。双方于1998年签署并于2004年续签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为双方开拓新的合作渠道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科技部与欧盟科研总司、信息社会与传媒总司、能源交通总司等均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机制,并分别于1991年、1996年和1998年先后成立了科研、能源与交通、信息社会等3个工作组,指导并协调上述3个领域的合作。中欧科技指导委员会机制运转良好,自2000年以来已经举办了5次会议。

双方合作规模和范围也在稳步扩大。仅以即将结束的欧盟第六框架科技计划为例,中国科学家已同欧盟同行一道,共同申请并执行了(或正在实施中)130个左右的科技合作项目,双方的合作领域涵盖了信息、能源、生物技术、农业、材料科学等诸多领域,并在移动通讯、材料、食品安全、抗击非典等领域出现了一大批符合中欧双方战略利益的大型项目。中国已成为参与欧盟框架研发计划最踊跃的非欧盟国家。中国是欧盟伽利略计划的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和欧盟的环保、医药以及社会科学领域的合作正在稳步开展。欧盟及共成员国已经成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

2006年10月,根据中欧之间达成的协议,中欧科技年活动在欧盟总部启动。在活动启动后的一年当中,双方将分别举办一系列的包括展览、论坛、研讨会在内的活动,展示中欧间科技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展示中欧间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和互补性。中欧科技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中欧科技界的相互了解,拓宽并深化中欧间科技合作,从而将中欧科技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2006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题为《欧盟—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更多的责任》的对华政策文件。在有关加强双边合作部分,文件指出,中欧“双边合作很紧密,中国是在第六个研发框架计划项目下较广泛地参与欧盟科研计划的最重要的第三国之一”,应“增强科技合作并保证质量”,显示了欧盟对华科技交流的重视。文件还指出,双方应“巩固和提高合作的显示度”,“使双方有效地突出重点,确定优先领域,比如:应对不断出现的传染病,或者开发清洁能源技术等热点问题。使双方更为简便地评估不断加强的互惠互利规模,同时也为与成员国进行更为有效的协调建立基础。”文件还针对鼓励欧洲研究人员参与中方研究项目方面提出,“在资助欧洲研究人员参与中国科研项目方面加强共同规划,确保互利互惠,提高灵活性。双方应增加研究人员的流动性,例如:在科研框架下通过特别资金来予以推动”。可以预料,在参与欧盟前几个研发框架计划的基础上,中欧间的科技合作,在伽利略和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等大项目的带动下、在第七研发框架计划实施期间,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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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_“人造太阳”计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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