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不宜贪大求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贪大求全论文,社会保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应对社会保障做出狭义而非广义的界定,这是确保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社会保障应只设养老和医疗两大项
社会保障的项目设置要少而精,不应像社会保险那样“贪大求全”。我国社会保障应只设养老和医疗两大项,其中养老项目中包含老年保障、遗属保障和伤残保障。设置遗属和伤残两项,既便于同《劳动保险条例》衔接,也能增强社会保障的吸引力,并能真正防范部分家庭因主要劳力伤残或亡故而落入贫困。社会保障不应像社会保险那样,对退休年龄做出硬性规定,而只明确享受老年保障和医疗照顾的年龄。根据全球趋势,这个年龄限定于男女一律65岁较为适宜。
二、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目前除了暂不吸引纯粹的务农人员外,所有在单位就业的人员,包括在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就业的人员、进城农民工,以及非组织化就业的人员如自雇人员、自由职业者,都允许参加社会保障。开征社会保障税就是顺理成章的。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应根据精算确定,最好能控制在工资收入的15%以内,并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自雇人员、自由职业者负担全部。社会保障税应被纳入中央税种,由国税局统一征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实行现收现付、全国统筹。
三、狭义的社会保障减轻个人单位和国家各方负担
同社会保险费相比,个人所负担的社会保障税要低得多。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设定,参保人负担的费率超过11%。而参加社会保障,只用7.5%的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障税,节省下来的3.5个百分点,还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这对参保人来说,等于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企业或雇主参加社会保障,所需负担的社会保障税税率,最多不超过7.5%,比参加社会保险减少22.5个百分点。企业或雇主也将是社会保障的受益者。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将离开农村,到城镇就业或定居。实行狭义的社会保障,既能够使这个群体融入城镇,不再感到自己是“二等公民”,又能够使政府降低城镇化成本。
标签:社会保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