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迈斯纳关于毛泽东人民群众观的论述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人民群众论文,论述论文,学者论文,斯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莫里斯·迈斯纳是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历史学教授,美国著名的中共党史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在其代表作《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中,迈斯纳给予了毛泽东对美好未来的不懈追寻以极高的评价:“中国毛泽东主义时代的思想史,对于试图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命运和乌托邦主义在现代世界中的作用的人们来说,仍然是至关重要的”①这是因为,“我们的时代,是共产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同样经历着可怜的目标贫乏和令人震惊的缺少幻想的时代”②。从一定意义上讲,我非常赞同迈斯纳的这种评价③。但迈斯纳在同一著作中对毛泽东人民群众观的论述却使我不得不提出质疑,因为,综观迈斯纳的有关论述可见,他对毛泽东人民群众观的论述是片面和不准确的。之所以会如此,归根结底是因为迈斯纳没有辩证地理解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或者说,他在理解中没有贯彻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而正如当代英美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美国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奥尔曼所说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正确认识一切事物的“惟一明智的方法”④。
一、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毛泽东那句众所周知的话,即“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⑤,使任何人都不可能怀疑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迈斯纳虽然没有引用毛泽东的这句话,但从其论述来看,他是承认毛泽东具有这种观点的。例如,在迈斯纳看来,“从一开始,毛泽东就没有借助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力中含有社会主义潜力的观点,而是从‘中国人民’中寻找社会主义的源泉”⑥。但问题是,在迈斯纳看来,毛泽东对人民群众才是历史创造者的确信,并非出于马克思主义,而是出于其“固有的民粹主义信念”。按照迈斯纳的观点,正是出于这种“民粹主义信念”,毛泽东才“认为真正的社会创造力属于人民自己”⑦。而这就导致毛泽东不能很好地把握对于人民群众创造力和创造性的信任度,以至于他的这种信任都过了头,使得他拥有“同民粹主义一样的对人民固有的潜力的特殊信赖,而不像典型的列宁主义,对群众自发性表示怀疑”⑧。既然按照迈斯纳的观点,毛泽东对人民群众的信赖都已经到了对其自发性都不表示任何怀疑的程度,迈斯纳得出如下结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即使是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1955-1956)、‘大跃进’(1958-1960)和‘文化大革命’(1966-1969)这类群众运动的粗略回顾,也充分表明……在很多重要的历史关头毛泽东实际上迎合了群众的愿望。”⑨
显然,迈斯纳只看到并夸大了毛泽东对人民创造历史的确信,而没有看到毛泽东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必然在肯定和信赖人民创造历史的同时,也会认识到客观条件对这种创造的制约。马克思在肯定“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同时,也肯定,“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⑩。迈斯纳对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并不陌生,而且他在同一著作中还将其作为“经典表述”加以引用。(11)那么,为什么他没有看到在毛泽东那里,人民也是在一定条件下创造历史的呢?这是因为,迈斯纳不能辩证地对待毛泽东的思想,总认为毛泽东的思想是一种乌托邦社会主义(12),而在他看来,“在乌托邦社会主义概念中,乌托邦社会的到来是听凭人类自由意志支配的,自由意志的运用是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13)。而在所有制约人民的创造活动的因素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事实上,正如著名的中国明清史专家、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魏斐德所正确地指出的,“毛泽东相信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他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创造的……但是,他又总是认为历史有自己的必然性”(14)。也就是说,在毛泽东的思想中,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人民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还必须遵循历史固有的规律,他们只能在正确认识和利用这些规律的前提下去创造历史。在这里,人民的“创造性”与历史的“规律性”是辩证统一的。但我们可以认定,迈斯纳本人要么没有很好地把握这种“创造性”与“规律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而是将二者割裂开来,并运用与“规律性”相分离的“创造性”去思考和论说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要么没有能够辩证地把握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只看到了毛泽东人民群众观中的人民“创造性”,而忽略了其中的历史“规律性”。
另外,正如我们将在下文中看到的,在毛泽东那里,虽然人民创造历史,但他们是需要得到正确的领导和教育的。美国著名的毛泽东研究专家、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施拉姆教授就在一定程度上比较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说:虽然毛泽东宣称“‘毫无疑问,历史不是计划者创造的,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然而,直至‘文化大革命’前夕,毛泽东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即群众只有得到正确的领导,才能发挥其创造历史的作用。”(15)就连迈斯纳本人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毛泽东总是认为,群众可能体现出来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由正确的领导者来引导,并通过适当的组织途径来指导。”(16)既然如上所述,那么,毛泽东又怎么可能像迈斯纳所认为的那样,不加丝毫怀疑地信赖人民的“自发性”、一味地“迎合”群众的愿望呢?
二、关于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诚如魏斐德所正确地指出的,在毛泽东的思想中,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共产党是群众的先锋队,更具有群众的意识,更能够理解群众的利益。因为,毛泽东“并非完全不同意这样的观点”: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做法,群众有些观点可能是不正确的,而只有党才能真正理解人民的利益;毛泽东甚至还坦率地承认党员因为具有党性而比无产阶级自身更具有无产阶级的意识。另一方面,共产党是群众的代表,党的合法性完全来自于人民群众。因为毛泽东明确地讲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17)总之,按照毛泽东的观点,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处在有机的密切联系之中。共产党既要“一切为了群众”,又要“一切依靠群众”。
然而,在迈斯纳那里,毛泽东上述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辩证统一的观点反而是有问题的。首先,迈斯纳认为,“毛泽东的‘相信群众’完全是非列宁主义的”,因为“毛泽东总是表示相信群众的自发性和智慧,这却是列宁既不具有也不曾表示过的”(18)。按照迈斯纳的观点,列宁在党与群众之间所做的选择是“绝对信任党和它的组织”,而毛泽东对共产党及其组织却不具有这样的“绝对信任”;对列宁来说,只存在一条基本的原则,即信任、服从党和党的领导人,而对毛泽东来说,却存在着两条根本的原理,即“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19)。其次,迈斯纳认为,毛泽东“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样的“双重信任”,至少是毛泽东主义时期中国共产主义政治形成的部分原因。毛泽东的做法总是首先鼓励人民群众自发性的革命活动,然后再对这些活动施加列宁主义式的组织控制。而“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只不过是这种现象的“戏剧性的表现”(20)。按照迈斯纳这样的观点推演下去,则“大跃进”这样的错误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浩劫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毛泽东的“双重信任”造成的,而如果毛泽东像列宁那样,只信任共产党,而不信任人民群众的话,那么,“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就有可能不发生了。最后,迈斯纳认为,毛泽东对人民群众的信任事实上削弱了他对共产党的信任,因为毛泽东关于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是“社会主义觉悟”的思想化身的信念,与其人民群众是知识和社会主义斗争的真正源泉的信念,是相抵触的,而且后者削弱和淡化了前者(21)。
如此来看,迈斯纳所主张的应该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按照他的观点,毛泽东本不应该将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辩证地统一起来,既信任共产党,又信任人民群众,而应该选择其一。而且,如何在二者中作出选择,迈斯纳的答案也是肯定的:只能信任共产党及其组织。只有这样的选择,才是“完全”“列宁主义”的选择,才是符合“列宁主义”的。
可见,由于迈斯纳没有能够正确把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至于他的论述至少存在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他没有能够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而是将两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了,此其一。其二,他以这种割裂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去思考和论说列宁的思想,误以为列宁也是将二者割裂开来的,而没有看到实际上在列宁那里两者也是辩证统一的——列宁在明确指出“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把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显然是绝对不行的”(22)的同时,还明确指出了:“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对于一个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我们需要的是能够经常同群众保持真正的联系的党”(23);没有看到列宁在“绝对信任党和它的组织”的同时,实际上也是相信人民群众的,因为否则不“脱离群众”而是“能够经常同群众保持真正的联系的党”就不可能存在。其三,虽然迈斯纳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但我从他的字里行间能够读出,他实际上是倾向于赞同他所认定的只“绝对信任党和它的组织”的“列宁主义”的,并不恰当地以是否符合这种“列宁主义”作为检验毛泽东观点正确与否的标准。可是,即便假定列宁主义真是如他所说,它又怎么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
三、关于领导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毛泽东说:“我们是干革命的,如果真正犯了错误,这种错误是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人民的事业的,就应当征求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意见”(24);“政策必须遵循群众路线,不能只是依靠领导。领导怎么能管得了那么多?……我们的政策是群众的政策”;“生为共产党员,死为共产党员,坐沙发吹风扇的生活是不行的”(25)。概括地讲,在毛泽东看来,领导必须依靠而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领导还是人民群众的引导者和教育者。恰如施拉姆所说的,与列宁的“灌输论”极为相似,毛泽东也认为,必须“使人民群众深信那些他们自己不可能系统阐发的思想”(26)。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斯塔尔也正确地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群众路线,“干部了解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而群众反过来又受到根据那些利益和要求形成的政策和‘路线’的教育。”(27)虽然毛泽东说,“我们相信群众,做群众的学生”,但从其论述来看,“做学生”的目的是“当群众的先生”(28)。一句话,在毛泽东那里,领导与人民群众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领导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做他们的学生;同时,领导必须教育人民群众,做他们的先生。
迈斯纳似乎也正确地认识到了在毛泽东的思想中这种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辩证统一关系。迈斯纳说:“尽管毛泽东主义学说强调需要组织和纪律,但那些按照纯粹的列宁主义标准可能具有组织和领导群众的必要意识的人却反复被敦促去‘和群众打成一片’,‘向群众学习’,老老实实‘当群众的学生’”;与此同时,他又说:“毛泽东总是认为,群众可能体现出来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由正确的领导者来引导,并通过适当的组织途径来指导。”(29)其实,在迈斯纳那里,毛泽东思想中的这种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辩证统一关系完全是一种奇怪的混合物。
按照迈斯纳的观点,毛泽东的人格和思想都是双面的:“作为列宁主义者的毛泽东坚决主张共产党员要领导人民,要做革命的先锋,而作为民粹主义者的毛泽东却宣布,‘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30)依此推论,在毛泽东那里,“领导必须教育人民群众,做他们的先生”是列宁主义的思想;而“领导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做他们的学生”则是民粹主义的思想。两者共处于毛泽东的思想之中,所形成的就不会是一种有机统一的联系,而只能是一种双面怪物。由此可见,迈斯纳实际上将毛泽东的思想中处于有机联系之中的辩证统一体撕裂了。
迈斯纳进而认为,“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和干部必须既当群众的学生,又当群众的先生,在能够教育人民之前,必须先向人民学习”……“这个学生——先生的两分法以多种形式十分突出地出现在毛泽东主义的著作里,它实质上是……民粹主义没能解决的关于革命知识分子作用的两难问题:即知识分子(或所谓的革命领导者)的主要责任是教育和领导群众还是向群众学习,和他们打成一片”(31)。这样,毛泽东的思想中那种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迈斯纳那里倒成了一个民粹主义两难问题导致的不幸结果。按照迈斯纳的逻辑,如果毛泽东本人不是一个“列宁主义者”与“民粹主义者”的双面人,而只是一个纯粹的“列宁主义者”,那么,在毛泽东那里,领导的主要责任是教育人民群众还是向他们学习这个所谓民粹主义的两难问题,就不存在了,继而毛泽东的思想中所谓的“学生——先生的两分法”也就不存在了。这样得出的就是一种泾渭分明、简单明了的结论:领导就是领导,就只要领导和教育好人民群众就行了;人民群众就是人民群众,好好地接受领导的领导和教育也就行了。我们常听到这样的说法:“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太累;把复杂的事情搞简单了,贡献。”然而,到底是否为贡献,还得视具体情况而论。至少在此我们需要追问:像迈斯纳这样将本来复杂而不应当予以简化的“领导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简化了,能被视为作出了什么贡献吗?
注释:
①[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②[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序言,第2页。
③田世锭:《美国学者论毛泽东政治思想的当代价值》,《学术论坛》2009年第3期。
④[美]奥尔曼:《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田世锭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03~204页。
⑤《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⑥[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48页。
⑦[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4页。
⑧[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2页。
⑨[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注释。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04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
(11)[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页。
(12)国内学者已经对迈斯纳的这种观点提出了批评,参见韩秋红、史巍:《毛泽东思想不是乌托邦社会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莫里斯·迈斯纳商榷》,《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年第3期。
(13)[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14)[美]魏斐德:《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李君如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5-296页。
(15)[美]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田松年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3页。
(16)[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
(17)[美]魏斐德:《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李君如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8页。
(18)[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1、90页。
(19)[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页。
(20)[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页。
(21)[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
(22)《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5页;《列宁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254页。
(23)《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5页;《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72页;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5页。
(2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18页。
(25)[美]魏斐德:《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李君如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9~280页。
(26)[美]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田松年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
(27)[美]斯塔尔:《毛泽东的政治哲学》,曹志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页。
(28)[美]魏斐德:《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李君如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3页。
(29)[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第89页。
(30)[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31)[美]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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