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安全控制效益评价的工人生命价值评估&以我国煤炭行业职工生命价值为例_煤炭行业论文

基于职业安全管制效益评价的工人生命价值估算——以中国煤炭行业工人生命价值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论文,价值论文,生命论文,为例论文,管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众多行业,劳动者在作业中存在意外的职业伤害风险。对政府职能而言,这不仅是市场失灵,在本质上更是一个市场无能问题。[1]虽然政府必对此管制,但受公共事务多目标和资源稀缺性约束,职业安全管制的资源配置便与其他公共事务存在竞争,比如与教育投资、贫困救助等等项目竞争,因此政府管制必须讲究效率,即要权衡其成本和收益。管制的直接成本在财政预算中一目了然,其间接成本因有市场价格也较易估算,但如何科学估算职业安全管制的收益,却因涉及人的生命价值难题而一直成为该类政策效益研究的瓶颈。虽然从道德意义上说,人命无价,但在实际生活中对人命估价古已有之,近现代更是发展出了两种较为成熟的方法,即人力资本法和支付意愿法。两种估算方法各有优劣,并分别在不同实际领域采纳。不过,我们认为在职业安全管制领域,两类方法不可偏废,需结合起来运用,[2]为此本文拟作初步尝试。下面将根据两个研究小组独立调查所得数据,并分别运用人力资本法和支付意愿理论中的条件价值法,对我国煤炭行业工人的生命价值进行估算,通过综合调整和解释得出结论。

一、煤炭行业工人生命价值的人力资本法计量分析

(一)相关文献述评及问题的提出

人能够创造财富,这自然是人的生命之价值所在,因此人力资本法就是将个人创造的财富资本化,来评估人的生命价值。近代对人的生命价值关注,最早是从威廉·配弟开始。他在其代表作《政治算术》中就提出了人的经济价值思想,并运用生产成本法计算出当时英国人口的平均货币价值为80英镑,而成年人的货币价值是儿童的两倍。[3]配弟之后,经济学家威廉·法尔(Farr,1853)采用收入现值法研究生命价值,推动了该理论和方法的进一步发展。之后,两位德国经济学家及统计学家维特斯坦(Wittisten)和恩格尔(Engel)对人的生命价值理论作了进一步探讨:前者主要从生产成本法的角度研究了人的经济价值;后者把生产成本法和收入现值法结合起来,从人的终身收入和终身成本统一的角度研究了人的经济价值,并首次采用了生命表方法计算出不同年龄段人的生产成本和预期收入的现值。雅各布·格林(1885)第一次将人的生命价值应用到了人寿保险领域,他指出保险的基础是人的生命价值;而侯伯纳则对生命价值在人寿保险领域的应用做了系统研究,他将人的生命价值定义为,被保险人赡养家属的收入的资本化。[4]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也开始用人力资本法研究中国工人的生命价值,由于评估目的、时间及所选价值变量的不同,估算的生命价值有很大差异:最低6万元,[5]高有72万元不等,[6]庞梦雨则在前人计算公式中加入受害者自身责任系数和伤残程度系数,而分别计算了从10岁到60岁不同年龄段的生命价值,例如30岁年龄段的生命价值分别对应为:132.70万元、44.71万元。[7]这些大都主要是研究职工伤亡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亦即企业对职工应付的赔偿额。

简而言之,人力资本法是将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看作一种“资本”,然后按其未来创造的预期价值来衡量人的生命价值。但是,不同研究者根据不同的出发点,选择不同价值创造,如有的以个人收入,有的以企业利税等来代表个人创造的财富,应该说都有自己的合理之处。但从本文的角度即职业安全管制效益角度看,这些选择是不适宜的,因为以此计算的生命价值不可能涵盖个人生命价值的巨大外部性,而据此计算的生命价值就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职业安全管制的政策效益。

(二)模型构造

一个人健康地活着,不仅为自己和企业创造收入,而且还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例如为国家创造税收,为社会创造GDP,等等。因此个人的生命价值有很大的外部性。据此,从职业安全管制效益的评估角度,将生命价值定义为:在预期剩余工作年限里个人为自己和社会创造的预期总价值,它大致等同于个人创造的GDP或GNP。基本测算公式为:V=Y,V是人的生命价值,Y是个人在预期剩余工作年限里为个人和社会创造的价值。由于测算的是未来创造的预期价值,因此,具体的计量模型为:

健康和安全管制的公共政策不是针对某个具体个人,而是针对某个特定的群体,如煤矿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因此,模型的构造应适用于目标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的平均生命价值评估,即“平均人”概念的生命价值。为此,对模型有关变量给出以下定义和解释。

变量a,可以取评估基准年份发生安全事故死亡者的加权平均年龄。按此定义,从平均死亡年龄到退休年龄这段时间少创造的价值,也就是政府进行健康和安全管制而避免死亡事故所带来的政策收益。a也可以取评估基准年份目标行业从业者的加权平均年龄。按此定义,健康和安全管制收益即为劳动者从年龄a到退休年龄这段时间预期创造的价值。取前一定义,是从避免价值损失角度来估算管制收益,而取后一定义,则是从保护价值创造角度来估算其收益。因此,从管制效益角度,两种评估在理论上没有本质区别,虽然实际上两个数值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因而生命价值评估结果可能不同,但从理论上来说,这种差别可忽略不计。其次,在统计上不易获取平均事故死亡年龄数据,而后者则容易得到其统计数据。所以,本文把a定义为基准年份目标行业从业者加权平均年龄。

变量b为预期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而我们取该退休年龄。

为j行业个人产值,由评估基准年份的该行业人均产值确定,等于该行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该行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亦即该行业的人均GDP。从价值分配的角度来说,无论是个人收入、企业利润还是国家税收,都来自于GDP。因此,用人均GDP能真实全面衡量行业中工人创造的价值量。

预期个人产值增长率g由预期经济增长率确定。在模型中加入产值增长率,即是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人的生命价值。

贴现利率r,由预期实际利率确定。实际利率r由名义利率i减去对应的通货膨胀率π得到,即实际利率r名义利率i-通货膨胀率π。名义利率为银行人民币存款定期1年期基准利率,如果1年中利率经过多次调整,则通过对各期利率的加权平均得到该年的年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则通过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得出,如t年的通货膨胀率

(三)数据的选择、处理和说明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工业行业分类标准,选择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作为我们的目标行业。由于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了该行业绝大多数企业,能很好地反映整个行业的综合情况,因此,本文的研究样本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的规模以上企业的从业人员。在数据选择上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数据的实时性;二是数据的可获得性,因此,根据目前能获得的最新且完整的数据,选择2008年作为评估基准年份。

对于a来说,由于事故死亡者的数据平均年龄不仅缺少公开的统计数据而且也难以抽样调查获取,因此本文选择从业人员的平均年龄作为变量a。根据对北方某大型煤炭企业员工的抽样调查(这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941份,而有效年龄问卷为863份),得到的年龄分布信息见表1。

通过表1得出a为35,对于退休年龄来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主要是从事井下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因此按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定为55周岁。

为2008年煤矿开采和洗选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人均产值,由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得到。但《2009中国统计年鉴》中没有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这一指标,于是我们用《2008中国统计年鉴》中这一指标的统计值4696.33亿元乘以国家统计局2008年统计公报中公布的该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2008年工业增加值较上年的增长率19.1%,得到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规模以上企业2008年的工业增加值为5593.33亿元。然后再从《2009中国统计年鉴》得到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502.38万人。由此,我们便可以计算出2008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均工业增加值约为11.13万元。

首先获取最近10年的历史数据,然后根据历史数据的规律为其确定一个合理的预期值。为简化计算过程,这个预期值即为以后年份的平均值,也就是说评估基准年以后年份相关变量的数据取值一样。

对于人口死亡率来说,从1999年到2008年间,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而且在过去10年里一共增加了0.6个千分点。我们假设人口死亡率的这一变化趋势不变,那么未来20年里就会增长1.2个千分点,所以未来20年的平均值取7.66‰,即=7.66‰。

对于失业率来说,前10年的变化可分为两个阶段。从1999年到2002年呈明显的递增趋势,而2002年以后变得相对平稳,数据在4.0到4.3之间波动。假设未来20年失业率也相对保持稳态,则取波动区间的平均值为预期失业率的平均值,即=4.15%。

对于经济增长率来说,从1999年到2007年间都是逐年增长的,到2008年开始回落,据统国家统计局2009年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的经济增长率进一步回落到8.7%,说明经济增长率是不可能一直上升的,而且可能呈周期性上下波动。因此,本文将中国未来约20来年预期的平均增率确定为8%,即g=8%。

而对于实际利率来说,过去10年里数据有正有负,呈上下波动趋势。我们假定未来的实际利率也呈这一波动态势,因此取过去10年历史数据的平均值作为预期实际利率的平均值,即r=0.73%。

(四)生命价值估算

为更清楚地展现生命价值的评估计算过程,定义变量为j行业从业人员在年龄x时人均产值,即

相应的生命价值评估模型可以简化为:

通过前面的阐述已经得到生命价值评估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数据,接下来将数据带入模型估算煤矿工人在不同损失年限的生命价值,见表3。

二、煤矿工人生命价值的条件价值法计量分析

(一)相关理论及其文献述评

支付意愿方法,是根据为降低死亡风险而愿意支付的代价之关系来衡量人的生命价值。实际上亚当·斯密早在《国富论》中以级差工资形式就提出这一思想,但系统而准确地表达该思想的是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Schelling)。他认为,这一问题可表述为:“为了降低死亡的概率,社会的支付意愿是多少?”[8]因此,它代表了一个统计意义上的生命价值(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VSL),公式即为:VSL=支付意愿/风险降低标准。之后,人们发展出三种不同的计量方法:一是预防支出法,即利用理性的决策者在降低死亡风险与购买其预防设施费用之间的交易行为来衡量生命价值的方法;二是特征工资法,即利用劳动力市场中死亡风险高其工资也高的现象,通过控制其他变量,经回归分析找出工资差别的风险因素来计算生命价值的方法;三是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它是在模拟的市场条件下,利用问卷设计或实验的方式,以获得他们对非市场物品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或者失去非市场物品的受偿意愿(Willingness to Accept,WTA),以衡量非市场物品货币价值的方法。

条件价值法的思想,较早由Ciriacy Wantrup提出,但是,Davis首次将CVM运用于旅游休闲资源的价值评估。[9]之后,CVM很快被推广,成为一种评价非市场物品最常用和最有效的分析工具之一。1986年,美国内政部将CVM推荐为测量自然资源和环境存在价值和遗产价值的基本方法。Viscusi等较早运用该方法估算美国人的生命价值,为970万美元。[10]CVM由于是模拟市场,为了能准确获取人们真实的支付意愿,学者们发展出很多的引导技术,但主要有开放式(Open-ended)和封闭式(Close-ended)两种,其中封闭式问题格式包括二分式选择和不协调性最小化。1993年,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家领导的研究表明,封闭式问卷形式要比开放式问卷形式获得的研究结果更为可靠,并推荐封闭式二分式为CVM研究的优先问题格式。[11]目前,二分式已发展出单边界、双边界等多种问题格式。近年的研究表明,双边界二分式CVM的研究结果更精确些[12](本文也趋向于使用这一技术)。

赵妍等利用VSL半对数测度模型对煤矿工人的生命价值进行研究,并计算出煤矿工人的生命价值为348.95万元。[13]但也有人认为,在中国很难运用工资风险法、消费者行为法和条件价值法来估算统计生命价值,因而主张使用非集计模型来导出统计意义的生命价值。[14]所以,虽然20世纪90年代末条件价值法就被引进到我国,但主要用于对资源和环境价值的评估,很少用于生命价值的实证研究。2008年,梅强和陆玉梅首次运用条件价值法,对我国非煤矿山、建筑和化工三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受偿意愿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在借鉴国外关于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关系的经验基础上,认为中国工人的生命价值均值(WTP)为532.72万元,置信区间为507.65万~557.78万元。[15]

(二)调查设计和实施

本次调查选择在北方某大型国有煤矿,分预调查和正式调查两次开展。预调查对于合理设计调查问卷核心问题尤其是投标值起着关键性作用。预调查采取对一线工人面访式调查,随机对一线工人发放调查问卷,主要目的是确定核心问题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投标值如何设定。本次预调查共发放5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支付意愿问卷中,4人为0元,46人愿意出资即支付意愿为正,因此,正WTP占受调查者92%;受偿志愿问卷中,有6人不愿意去即WTA抗议率占被调查者12%,3个无价,因此41个人有正受偿意愿,即WTA为82%。

预调查后,研究小组对预调查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后,将正式的调查问卷设计为两个部分:一是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性别、年龄、月收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条件等五个方面的影响工人意愿的基本因素。二是意愿表,即从WTA和WTP两个方面设计双边界二分式的问卷。其基本程序是:先为被调查者设定一个合适的投标值,如果被调查者回答“是”,表明被调查者的意愿等于或大于(WTA)或小于(WTP)给定的投标值;如果回答“否”,则表明被调查者的意愿小于(WTA)或大于(WTP)给定的投标值;然后根据第一次的回答结果,再提供第二个投标值。WTP的投标值区间为20元~1500元,共10个投标值;WTA的投标值区间为100元~5000元,共9个投标值。总样本量在各个投标值上平均分配。问卷的核心问题,对于WTP是:如果企业加大安全预防投入,预计工作危险性减少一半(即假如以前工作危险性是万分之二,那么改进后就降为万分之一②),您是否愿意接受如下减少的收入?对于WTA是:假设邻近有另一家煤矿企业③,其危险性高于你所在企业的一半,您是否愿意接受如下增加的收入?

做了这些前期准备工作后,201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在该煤矿井下一线工人发放了1000份正式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41份,占问卷总数的94.1%。问卷回收率比较高,抗议率低,说明本问卷真实地反映了工人的意愿。

(三)基本信息调查结果分析

利用如下多元回归方程:

从表4数据来看,WTP和WTA模型的回归方程拟合均较好。从显著性检验结果和回归系数的符号来看,它们与投标值都呈显著性正相关,通过了经济学检验。其中月收入、工作条件显著影响WTP;而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工作条件显著影响WTA。上表中标注**符号表示结果显著相关,其中年龄,工作条件和受教育程度与WTP呈负相关,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条件与WTA呈正相关,一线工人的收入与WTA呈负相关。这些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从统计结果看,一般男性比女性支付意愿强些;一线工人的年龄越大和收入越高,越愿为提高工作安全性支付一定量的工资;一线工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也愿为提高工作安全性支付一定量的工资;工作条件越差即越危险,也越愿为提高工作安全性支付一定量的工资。

(四)工人意愿及生命价值分析

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的回答主要有四种:“是是(YY)”,“是否(YN)”,“否是(NY)”,“否否(NN)”。因此被调查者的回答结果概率函数可用Logit函数形式分别表示为下面四个公式:

公式的似然方程为下式:

对上式分别求出关于x、y、z的偏导,可得x、y、z。因此,被调查者的平均支付意愿公式(同理,可得平均受偿意愿公式)为:

利用Fortrancode编程语言编程,通过数据处理,得到双边界模型点估计WTP和WTA的值分别为:=386.63(元)和=4076.63(元);95%的置信区间WTP和WTA分别为(362.35,426.93)和(3675.13,4836.62)。

利用如下统计意义上的生命价值计算公式:

我们计算出中国煤矿行业工人,在支付意愿下的生命价值均值为386.63万元;在受偿意愿下的生命价值均值为4076.63万元。而WTP下的95%的置信区间为362.35万~426.93万元,WTA下的95%的置信区间为3675.13万~4836.62万元。

三、讨论和总结

用人力资本法估算的煤炭行业工人生命价值为435.75万元,明显比国内其他研究所得数值更大。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我们选择的价值创造是行业GDP,而不是个人收入或企业税利等,由此估算的生命价值自然较大;二是动态观点,即根据未来预期产值的增长来估算生命价值,例如,增长率若改为7%,则估算的生命价值便为388.40万元。固然我们只能根据历史数据来为预期赋值,而赋值本身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未来实际发生的情况肯定与预期是有差距的,而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作动态修正,这是一个过程。

用条件价值法估算的煤矿工人的生命价值:WTP下的生命价值均值=386.63万元,WTA下的生命价值均值=4076.63万元,相差约10.54倍,这显然大于国际权威认定的合理值,即7倍(Horowitz and McConnell,2002)。其可能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调查的单位是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其作业风险远低于全国煤矿作业的平均数,虽然在调查受偿意愿时,事先给定了一个假设的危险性增加值,但被调查者很可能潜意识地高估风险,因而促使他们提出更高的受偿意愿值。如果这一原因属实,那么按国际权威的7倍值计算,由此计算的中国煤矿工人WTP下的生命价值就为582.38万元,而WTP下的95%的置信区间为:525.02万~690.95万元。

综合以上两种方法估算结果的讨论,我们认为中国煤炭行业工人生命价值区间为:400万~600万元是较为合理的。

最后需要说明,本文研究的生命价值,是为政府制定职业安全管制政策时作参考,并不涉及个人的生死抉择与交换,更与人命道德观无涉,所以,本文估算的生命价值只是概率意义上的估值,以为职业安全管制效益评估提供参考。例如,2010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死亡593人,2011年1月5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要求,2011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要比上年减少10%以上④。那么,如果为此而相应制定并采取某项针对瓦斯事故的管制政策来实现其管制目标,即减少60人事故死亡数,那么按中间值500万元的生命价值计算,则该项管制政策预计能减少3亿元的价值损失。所以,只要该项管制政策预计成本小于3亿元,那么其政策便是有效率的,从而将增加社会福利。

①价值创造能力的丧失可以是暂时的和永久的,例如失业是暂时丧失,死亡则是永久丧失。

②统计分析表明,2008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1086人,而当年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从业人员为474.1万人,由此计算死亡率为0.229‰,死亡数据源于张涛等著的《2001—2008年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报告资料统计分析》一文,《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9年第2期;从业人员数据源于中商情报网:《2005—2011年中国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从业人数增长趋势图》,http://www.askci.com/data/2011/09/151640847063.shtml。虽然死亡率数据并非十分精确,例如稍为偏小或偏大,但是问卷设计以万分之比例作为中国煤矿行业死亡风险的增减变量是不会有错的。

③由于考虑到被调查单位对安全的敏感性,故作此假设。

④源于《中国要求今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0%以上》一文,新华网北京2011年1月5日电,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01/05/c_129496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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