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的权利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产权论文,权利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类。在民法中,不论主张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义务为本位,或权利义务并重,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研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判断是否侵权、侵犯什么权、侵权有何责任,其焦点都是知识产权的权利识别。故对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的研究,可为判断侵权提供依据。本文即以此为主题,按照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分别探讨。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客体是技术和商品,这种载体具有较强的流变特征,人身依附性较弱;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延伸,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故对著作权须从人身权、财产权和其它权利等方面加以研究。
一、专利权
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依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某些行为,或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专利权的权利体系由下图表示:
(1)专利实施权
专利实施权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方法专利或依方法专利直接制造、使用、销售产品的权利。它是一种独占权,由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构成。每一种权利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己实施,二是禁止他人实施。其构成如下图:
①制造权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文件中记载的专利产品实际制造出来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即构成侵权。
②使用权指专利权人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产品。但使用权有两种例外:一是专利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在售出后使用权就消失了,即“权利用尽”;二是使用不知道是未经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使用权的效力只限于产品生产后的第一次使用。
③销售权指专利权人销售专利产品或销售按专利方法直接制造的产品的权利。销售权只能使用一次,若专利产品销售后,就无权干涉该专利产品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通称“销售权穷竭”。
④进口权即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进口权是专利授予国法律规定的,与进口产品的制造国或售出国是否享有专利保护无关,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用已在中国获得的专利或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即构成侵权。
(2)专利许可权
专利许可权即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其内容包括专利权人准许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根据签订的许可合同的内容,又可分为如下几种:
①独占许可权又称完全排他许可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和一定地域内,授予被许可方对该项许可享有排他的(包括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独占使用权。若合同有效期与专利有效期一样,就是转让;若合同有效期短于专利有效期,合同期满权利又回归专利权人。
②独家许可权又称排他许可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和地域内,排除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但不排除专利权人本人。
③普通许可权又称非独占许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和地域内,授予被许可方享有许可范围内的权利。在此,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的实施权和向任何第三方许可的权利。
④分售许可权又称为可转让许可权。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指定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以及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再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⑤互惠许可权又称交叉许可权。指在两项或两项以上专利技术实施中,技术上有依赖关系的专利权人所享有的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相关专利的权利。
(3)专利转让权
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定要求转让自己专利的权利。专利权的转让是专利权人行使自己专利处分权。专利转让后,专利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主体资格消灭。
(4)专利标记权
专利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自己专利产品或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使用专利标记权可以提高产品的信誉及竞争力,防止他人伪造。
(5)其他权利
其它权利是指专利权人除了享有上述权利之外,还享有诸如放弃权,即专利权人放弃自己专利的权利;起诉权,即当专利受到侵害时,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请求专利管理机关保护权,即发生专利纠纷时,有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权利等。
二、商标权
商标权指商标权人对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其核准注册的商标依法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方面的内容,即肯定意义上的权利,如商标专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续展权;和否定意义上的权利,如商标禁止权。其体系可用下图表示:
(1)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在所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即法律允许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充分的使用权,并可从中取得合法利益。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即构成侵权。
(2)商标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指商标权人可有偿地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但转让时必须办理合法的转让手续,证明商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转让。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转让后原商标权人主体资格消灭。
(3)商标许可权
商标许可权指商标权人享有的依法有偿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许可权的实施必须以签订合法的许可合同而实现。根据许可权利的范围大小,与专利许可权一样,其商标许可权可分割为商标独占许可权、商标独家许可权、商标分售许可权、商标普通许可权。但防御商标、集体商标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人使用许可的注册商标时,在商标上必须标明许可人名称或姓名、商标的真实产地。
(4)商标续展权
商标续展权指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保护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的申请续展注册的权利。只要商标权人愿意,该权利依法可以无止境地使用下去。
三、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它权利的总称。从作品的运行过程及其与著作权人的人身关系看,著作权可由著作权(或作者权)和著作邻接权(或传播者权)以及著作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交互构成,形成一个有别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特的权利体系。其结构如下图:
现主要从著作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来分析著作权的权利体系。
(1)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与著作权人人身不可分割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结构如下:
①发表权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诸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著作权中首要行使的权利,如果不行使该权利,其它权利均难以实现。由于发表作品就有一定稿酬,即发表权包含财产成份,故有人将其归于财产权部分。但此处因只局限于是否将作品发表的权利,其财产权的产生是在发表的法律事实之后,故笔者认为应将该权利归属于人身权。
②署名权指著作权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署真名、假名、笔名、艺名或不署名,完全取决于作者的意愿。作品署名是确认作者身份的主要法律依据,故署名权是作者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保护期不受时限。
③修改权指作者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无时限的权利。修改权一般是作者本人行使,他人行使必须由著作权人授权,否则即构成侵权。但报刊杂志社已声明其编辑可以对投稿者的作品作文字性删节、修改的,不构成侵权。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修改权的延伸,但它比修改权更进了一步,不仅禁止他人修改,而且还禁止他人使用作品时歪曲性的改变,它与署名权、修改权一样,保护期不受时限。
(2)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由于使用的方式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权利。其权利体系可由下图表示:
①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复制是作品的再现,而不是创作,它仅仅改变作品的载体或表现形式,而不是作品本身。
②表演权属于邻接权的一种,指以声音、表情、动作等创造性地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享有自己表演或许可他人表演其作品的权利。
③播放权指通过电台、电视台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④展览权是指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
⑤发行权是著作权人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复制品的权利。发行权包括著作权人有权确定发行的方式、范围,并有权选择发行者。
⑥制片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电视、录像等视听作品的权利。
(3)其它权利
其它权利指著作权人享有的除上述人身权和财产权外还享有的权利,包括诉权,即发生著作权侵权时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追续权,即在著作财产权尤其是美术作品财产权转让若干年后,因其增值而著作权人享有就其增值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的权利;赠予权,即著作权人有将自己作品赠送他人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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