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务论文,青年论文,家庭论文,大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446(2012)04-0072-07
一、问题的提出
家庭义务,又称家庭义务感(Family Obligation),是指支持、帮助和尊重家庭成员的态度和行为的集合,是一种家庭功能性联结的体现。它强调青少年个体是家庭这一较大社会团体中一员,有相应的角色和责任,是心理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1][2][3]。家庭义务感的内涵界定体现为三个方面[2][3],分别是:其一,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在集体主义文化中,家长经常要求子女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帮助做家务、照顾其他家庭成员等;其二,尊敬家人。主要指尊重父母等长辈的权威和意愿,在重要的事情上征求他们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其三,未来对家庭的支持。青少年履行对家庭的义务不仅表现在当前,而且还延伸到其成年、工作以后的生活。例如在经济上支持家庭、照顾年迈的父母,还有关照即使已经成年的兄弟姐妹等。
大量的研究表明,家庭义务感的发展是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一环,对个体的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性发展和自我实现有重要的影响[4][5][6][7]。其中一个方面体现在,家庭义务感对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幸福感有重要的影响[4][8][9][10]。最近一项在美国各地开展的对新移民家庭和美国原生家庭的大规模调查显示,与来自强调个体主义价值观的国家(如欧洲裔)和美籍原生家庭的青少年相比,来自家庭本位的集体主义文化的新移民家庭的青少年(如华裔等)有相当甚至更好的心理适应水平[5]。研究者指出,如此显著适用水平可能归因于这些青少年的原生文化强调家庭责任重要性的价值取向。因为重视家庭责任和家庭义务感,意味着青少年与其家庭具有强有力的情感和支持性联结,这对于在新环境面临社会适应和心理调适问题的家庭成员而言,无疑是重要的社会支持资源和心理保护因素。对美籍华裔青少年家庭义务感与抑郁症状的纵向研究也表明,家庭义务感是预防和减少抑郁症状的重要保护因素[4]。因此,开展关于青少年家庭义务感的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回顾以往的研究发现,目前国内关于责任感、义务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伦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等学科领域。而国内心理学对这一课题的探讨集中在以道德认知发展的范畴。这一取向使目前的有关研究呈现两个特点与不足。其一,研究内容集中在道德认知和判断的总体抽象层面,缺乏对具体领域道德认知的探究;其二,研究对象主要是处于道德认知形成阶段的少儿,对青年人义务感的研究,尤其是具体领域的义务感发展状况的探讨甚为欠缺。以心理学的社会态度研究策略为取向对义务感进行的实证研究,目前仅有王美萍、(2001)Fuligni和张文新(2004)对内地高中生的家庭义务感发展基本状况进行了初步的考察。
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进入成人初显期(emerging adulthood)或者说青年期(youth adulthood)。这是一个对人生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时期,是同一性的建立、独立能力自主性的发展、责任感的成熟,以及选择和确立未来发展方向与生活意义的心理社会发展阶段[6][11][12]。如此,这一阶段的青年(youth adult)可能把精力投入到与同伴的交往、个人的学业、事业的追求,以及自我价值的探索等方面。相应的对家人的关注与对家庭的支持水平可能随之下降。也就是说,伴随个体独立性的增强,其家庭的义务感可能减弱。有趣的是,对美籍华裔青少年的研究并不完全支持这一假设。一项纵向研究调查发现,美籍华裔青少年的家庭义务行为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但是其家庭义务感的态度水平没有明显的变化,基本保持稳定[4]。另外,Fuligni等的研究显示,从青少年晚期进入成人初期的青少年,其家庭义务感水平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有所上升,而且这一结果不但出现在华裔青少年群体,还出现在了包括欧裔在内的多个族群的美籍青少年样本[8][13]。
虽然关于华裔青少年群体义务感的研究结果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启发价值,但是鉴于美国的社会文化是典型的以个人主义文化为导向,其文化价值观和社会生活常态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性,而国内尚无对于进入青年期或成人初显期(特指从18岁至25岁的发展阶段)的青少年家庭义务感状况的研究。加之如前所述,家庭义务感对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性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处于这一特殊发展阶段青少年的家庭义务感状况予以探讨。
综上所述,本研究拟通过对内地大学生的实证研究,探讨其家庭义务感的发展现状和基本特征,为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心理社会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为责任感的培养和大学生公民教育,以及青年大学生的适应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研究依据。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研究的施测对象来自武汉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及东莞理工学院等4所高校的在读学生,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这些学生来自理、工、文史、社科等学科20多个专业。研究对象的抽样分布情况见表1。
(二)测量工具:《家庭义务感态度测量》
采用Andrew J.Fuligni等(1999)编制的“家庭义务感态度测量”(Measures of Attitudes Toward Family Obligation)测量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问卷由“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对家庭的尊重”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3个分量表组成,共24项题目。其中,“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分量表包括11项题目,内容涉及被试回答是否应该更多的从事11项家庭活动,如“帮忙做家务”、“帮忙照料(外)祖父母”等。采用李克特5点计分,1代表“总不”,5代表“总是”。“对家庭的尊重”分量表包括7项题目,如“对父母非常尊敬”,“在选择所学专业或工作方面听从父母的建议”,被试回答其认为上述行为的重要性。采用李克特5点计分,1代表“完全不重要”,5代表“非常重要”。“未来对家庭的支持”分量表包括6项题目,如“未来在经济上帮补父母”,被试回答其认为这些行为的重要性。采用李克特5点计分,1代表“完全不重要”,5代表“非常重要”。通过计算各个分量表项目的总平均分,来反映被试在该部分的得分。3个分量表在原问卷中的内部一致性系数α分别为0.87,0.82和0.81。
研究者翻译和修订了问卷的中文版,并对其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适用性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问卷中文修订版的“家庭义务感态度测量”问卷具有较高的项目区分度,良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和良好的结构效度。其中,总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α是0.893,3个分量表的α系数分别为0.861,0.828和0.744。可见,《家庭义务感态度测量》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中具有适用性,可以将其用于测量分析中国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状况。
(三)数据收集与统计
本研究采用问卷法对大学生进行施测,共发放问卷318份,回收307份,有效问卷303份,有效回收率为95.3%。由研究者本人或心理学硕士研究生主持施测,解释问卷的各部分构成和答题注意事项。被试的取样主要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施测和以自习室整群抽样实测两种方式进行,完成作答后现场回收问卷。
使用PASW(SPSS)18.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基本状况
为了了解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的基本状况,对被试的“家庭义务感态度测量”的得分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
从结果可见,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较强,三个维度的得分都高于平均分(2.50),其中“对家人的尊重”维度得分最高,均值达到4.076。
(二)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特点
1.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性别差异
采用t检验,对男女被试的家庭义务感得分进行平均数比较,结果如表3。
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维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t=2.901,p<0.05),女生比男生更重视对现在家庭的帮助。在其它两个维度的得分上,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
2.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年级差异
采用均值比较和单因素方差检验,对各年级大学生在家庭义务感的得分进行分析比较,结果如表4所示。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对家庭的尊重”两个维度上没有显著差异,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的得分差异显著。
进一步采用LSD检验的事后检验显示, “未来对家庭的支持”存在显著差异的年级主要是大一与大三(md=-0.299,p=0.010),大四(md=-0.250,p=0.031),研二(md=-0.324, p=0.041),大三与研一(md=0.309,p=0.020)。
3.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户籍差异
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生源地分别来自城市或农村的被试在家庭义务感各维度的得分进行分析比较。结果如表5所示。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3个维度的得分都高于城市的大学生,并且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两个维度达到差异的显著性水平,其中“未来的支持”上的差异极其显著。
4.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在家庭背景变量上的差异分析
首先,对是否独生子女的大学生家庭义务感水平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非独生子女的大学生在家庭义务感3个维度上的得分均高于身为独生子女的大学生,并且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两个维度达到差异的显著性水平。
以被试在3个维度上的得分,分别进行3(家庭类型:双亲家庭*单亲与母亲生活*单亲与父亲生活)×5(家庭经济:富裕*良好*一般*较差*很差)的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家庭类型在3个维度上的主效应都不显著;家庭经济状况的主效应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显著,在“对家庭的尊重”上主效应边缘显著;家庭类型和家庭经济状况对“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的交互效应显著。如表7、图1和图2所示。
图1 家庭类型和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前支持”上的交互作用分析图
图2 家庭类型和家庭经济状况在“未来支持”上的交互作用分析图
以被试在3个维度上的得分,分别进行5(父亲文化程度)×5(母亲文化程度)的方差分析,结果如表8所示。父母受教育程度在家庭义务感的3个维度上主效应和交互效应都不显著。
四、讨论与分析
(一)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基本状况
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总体状况良好,3个维度的得分都高于平均分。与国外的同类研究数据相比,国内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得分高于美国的同龄人群[4][5][8]。在一项对美籍华裔青少年的研究中,样本的家庭义务感得分在3.07-3.12之间[5]。另外,国外的有关研究发现,生活于美国的亚裔,尤其是华裔青少年的家庭义务感也显著的高于欧裔等其它族群的同龄人[2]。
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文化对父母和家人尽义务的伦理道德的重视,以及对于以家庭本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而非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强调。另一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以家庭为本位的集体主义观念对于个体发展的深远影响。正如有关研究所指出的,强调家庭责任的重要性的价值取向可能已经成为来自集体主义文化背景的亚裔青少年自我图像的重要组成部分[14][15],家庭主义取向的价值态度是这些青少年发展自我同一性的整合因素之一[16]。
(二)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性别差异分析
研究发现,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维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女生的得分高于男生。在其它两个维度的得分上,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一方面,王美萍等对山东地区的高中生进行的研究结果显示,被试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对家人的尊重”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3个维度都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女高中生的得分均高于男高中生。另一方面,美国对各族裔青少年的有关研究都显示,家庭义务感不存在显著的男女性别差异。
对于上述看似矛盾的结果,我们认为结合研究对象的背景情况来分析,有其合理性。首先,从宏观的文化生态背景来看,美国是典型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占主导的社会,更强调个人的独立性和价值,对于性别角色的期待也更为多元和平等。而中国是典型的集体主义取向社会,其中以家族为本位的道德伦理体系虽然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变迁中有所式微,但其对每个中国家庭与个体的影响仍然重要而深远。中国文化强调个体对于家庭尤其是父母尽孝义的文化价值,并通过日常的言传身教使在家庭中成长和发展的个体得以社会化。因此,我国的青少年的家庭义务感较强。从个体发展的微观层面来看,大学阶段是个体发展独立性和自我同一性形成、巩固的关键时期,因而不论男女在这一阶段的独立自主性都将有所增强,而对家庭的依赖也相应减弱。加之,与高中阶段相比,青年大学生对于性别角色的期待有更为成熟的认识,对男女角色义务的理解可能更趋于平等。因此,在“对家庭的尊重”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两个维度上,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而“在当前对家人的支持”维度,无论是出于自觉或是被要求,女生都可能在家中干更多的家务,更常被要求或期许照料家人,而社会和家庭对于男性履行家庭义务的看法可能更倾向于日后的养家糊口。因而,在青少年阶段,女生比男性提供更多的对于家庭的实质性帮助。
(三)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户籍差异分析
研究结果支持研究假设,即来自农村的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各维度得分均高于城市的大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乡家庭在收入方式、生活水平和思想观念上的差异。一方面,随着当今中国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加之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媒体和资讯的快速普及,市场经济对传统小农经济及以其为根基的家庭本位传统思想观念有不小的冲击,农村个体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思想观念、价值需求等都有所改变。而无论是来自城市还是农村的大学生,在同样的大学求学背景中,其获取知识、追求自我实现、发展独立性和自主性以及社会交往方式等方面都没有本质性的区别。因此,来自农村和城市的大学生在家庭义务感的发展上有一定的趋同性,这一点更可能体现在“对家人的尊重”上。也就是说,城乡大学生都深知家庭的重要性,并尊敬家人。比如尊重父母等长辈的权威和意愿,在重要的事情上征求他们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等。
但是,另一方面,城市和农村在经济收入水平和生产生活模式上仍存在明显的差异。以2010年前3季度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季收入统计数据为例,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每季总收入为15 756元,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现金收入为4 868.9元(国家统计局,2010)[17]。正是这种经济生活水平的较大差异,使来自农村的青年大学生比城市的青年大学生在目前和将来都更为重视对家庭的支持和帮助。因为客观的生活现实使农村的青年大学生更能体味到父母为供养他们上学所付出的艰辛,而且也使其家人更为期待子女在未来工作之后能在经济等方面给予家庭支持和帮助。所以,与城市的青年大学生相比,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更为深切地体会到自己对家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结论
(一)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基本现状
我国青年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较强,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对家人的尊重”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3个维度上的得分都显著高于项目的平均分。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文化中对父母和家人尽义务的伦理道德的重视,以及对于以家庭本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而非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强调。另一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以家庭为本位的集体主义观念对于个体发展的深远影响。
(二)青年大学生家庭义务感在背景变量上的差异
大学生家庭义务感的发展状况是不均衡的。具体来说:(1)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维度上的得分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女大学生当前对于家人的支持和帮助得分显著高于男大学生,另外两个维度的得分则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2)大学生家庭义务感没有显著的年级差异;(3)在生源的户籍差异上,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3个维度的得分都高于城市的大学生,并且在“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两个维度达到差异的显著性水平,其中“未来的支持”上的差异极其显著;(4)在家庭背景变量的差异分析中,“当前对家庭的支持”和“未来对家庭的支持”两个维度在是否独生子女,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类型的交互作用上差异显著,而“对家人的尊重”在这些变量的差异比较中都没有显著的差异。此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对大学生的家庭义务感水平也没有显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