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项目内石方开挖利用探讨与研究论文_周更文, 方邦伍, 蔡好, 张宽,,陈文豹

关于工程项目内石方开挖利用探讨与研究论文_周更文, 方邦伍, 蔡好, 张宽,,陈文豹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 233010

摘要:工程项目内往往会遇到山体石方开挖,特别是道路工程较多。在石方开挖中如何解决政府性收费问题,以及土石方平衡、碎石加工利用、大形势下加工碎石环保问题等都成为很多项目部困扰的问题,本文重点结合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二标段实例探讨与研究上述问题。

关键词: 山体开挖 资源费收取 石方平衡利用 碎石加工与环保问题

1、项目概况

S404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二标段共有1#、2#、3#、4#四个山体需要开挖,石方开挖工程量为69.94万m³,设计利用开挖石方,相应回填石方量69.94万m³,挖填平衡。由于目前环保压力巨大,周边石料厂纷纷关闭,导致碎石价格居高不下,且难以购买。公路工程需要碎石量大,石方加工利用将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2、政府性石方资源费收取问题的解决

由于碎石价格较高,石方加工碎石利润可观,当地区政府要求收取石方资源费,多次要求区国土局及公安部门去施工现场执法,强行停工,收取资源费用。

国土资源部1998年190号文《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第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国土资源部1999年8月19日(国土资函【1999】404号文)回复广西自治区地矿厅的复函又明确了第二条的目的是鼓励建设单位在建设中充分利用已批准占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减少异地开采,以利于环境保护。

青海某法院对强行征收的判决案例:国内政府有强行征收的诉讼案例判决结果为:不应征收。法院判决:撤销当地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S404项目公司通过多次和政府部门沟通,加强协调,最后由市法制办出具文件。最终处理建议:按照上述规定,S404等三家项目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需要而开挖石方,并将就地采挖的石方用于本工程建设,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纳资源补偿费。

鉴于此,“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就地开采石方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是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纳资源补偿费。”

3、土石方平衡问题

原设计S404二标段共有石方开挖利用量为69.9万m³,按图要求回填路基、大塘及水库填方较深的断面等,山体分布分部于1#、2#、3#、4#山头。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由于碎石价格较高,作为普通填料填于路基,实在浪费。S404二标段在项目策划时就策划开挖石方加工利用,将产生较大的利润。

具体做法是同主体路基相同比例的灰土代替石方路基填筑,开挖石方全部用于加工碎石。粗略估算:3%灰土每立方米控制价66.14元(含利润,保守估计),山体开挖石方一方可以加工碎石2吨,每吨市场见120元,石方爆破加工碎石费用约50元每方,可见每方石方利润:120×2-66.14-50=123.86元。按69.9万m³计,本项目可获利润69.9*123.86=8657.81万元。

可以看出,本项目石方开挖利用加工碎石利益巨大,充分利用好土石方平衡的重要性,将开挖石方全部用于加工碎石才是利润挖潜的最大关键点。

而项目部没能很好的按策划要求再优化实施,施工过程中没能好好的加工利用,还购进了大量碎石。目前,路基已施工完成无法回填,但约剩余20万吨的石料堆存于路基上,影响了道路路基施工,还需协调政府帮助处理“过剩”石头,造成开挖出来的石方极大浪费:20÷2×123.86=1238.6万元。

4、碎石加工与环保问题

石料开采没有很好的加工成碎石利用,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环保要求严,项目部没能重视加大环保投入。项目部石料开采、加工扬尘问题严重,现场只有一个很小的雾炮机,只能做秀,抱侥幸心理,环保要求紧了就立即停工。

目前中央多次环保督查,宿州地区又是重灾区,多次被环保部问责,问责人数较多。环保工作做不好,不但要停工,还要处理人。S404项目部就多次被市、区环保局等单位处罚,要求停工,使得石方加工无法继续,有时晚上悄悄加工,效率大大降低。而项目部只把环保督查看的重,认为是环保检查的原因,检查就停工,没有重视加强环保措施,增加环保投入,使得碎石加工在环保达标的条件下加班加点施工,保证项目部水稳和沥青面层有充足的碎石利用,不需要外购。

现状是环保不投入,碎石加工缓慢,随着工程进展,碎石无法满足工程需要,项目部又大量的从市场上高价购进碎石进行补充。另一方面大量的开挖石方无处堆放,堆放到路基主线上,严重阻碍了施工。由于石方属于国有资源,不允许项目部私自对外出售,项目公司及项目部不得不协调政府等部门,将石料归还于政府。

结语: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就地开采石方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是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缴纳资源补偿费的。施工前,要做好策划,并做好土石方平衡利用,确保石料开采加工不浪费,最大限度的挖掘项目利润。施工过程中,在大环境下,要加大环保投入,算好环保投入与碎石加工巨大利润的差距,环保投入小,碎石加工利用产生巨大经济利益。施工企业在做好项目的同时,利益最大化才是关键。

论文作者:周更文, 方邦伍, 蔡好, 张宽,,陈文豹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3

标签:;  ;  ;  ;  ;  ;  ;  ;  

关于工程项目内石方开挖利用探讨与研究论文_周更文, 方邦伍, 蔡好, 张宽,,陈文豹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