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

入世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

徐爱华[1]2002年在《入世后我国银行有效监管研究》文中提出银行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不仅是银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一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环境下,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共同奋斗的目标。 本文以入世与银行有效监管的一般分析为基础,以我国银行监管的现实情况为前提,借鉴、汲取了《巴塞尔协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银行监管的国际经验,从外部监管的角度,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入世后我国银行有效监管的问题。 首先从对入世与银行有效监管的一般分析中得出了入世后银行有效监管必将面对新的调整这一结论。接着对入世与银行有效监管的国际化进行了简单考察,详细评述了银行监管的国际准则,这些准则是入世后我国必须遵守的,对我国银行有效监管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然后对入世后我国银行有效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做了深刻的剖析,认为加入WTO后我国银行有效监管应科学定位于银行业处于安全、竞争、效率的动态均衡中,并就如何实现动态均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WTO框架下我国人民银行仍应行使金融监管职能和建立人民银行牵头监管下的金融监管模式的建议。最后提出了提升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具体对策思路:如建立市场机制的金融运行格局、培育银行有效监管的市场基础、构筑银行有效监管的组织体系、完善银行有效监管的法律制度等。

袁怀宇[2]2001年在《入世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入世意味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这种开放将会加大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的难度,影响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调控,甚至冲击现行的金融体制。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必须结合我国金融业自身的特点,遵循国际金融监管惯例实施有效监管,才能充分应对入世后的新变化。本文深入分析了入世后央行监管可能面临的问题,然后在比较分析国外金融监管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这两大国际银行业监管准则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最后富有建设性地提出了从明确监管目标、坚持监管原则、完善监管主体、健全监管法律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加快监管电子化步伐、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加强国内叁大监管体系之间的合作、加强国内与国际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和灵活运用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十个方面构建新型的中央银行监管制度。

崔鸿雁[3]2012年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叁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杨祎[4]2007年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银行诞生以来,各种风险就好像潘多拉魔盒中的魔鬼一样一直伴随其左右。本文选题的目的就是通过在分析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理论的发展历程,比较世界部分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经验与教训,和借鉴部分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做法,对照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差距,以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状况和监管法制环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对策与思路,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能力,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其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银行业之所以能够为现代社会作出这么多贡献,主要是因为它们愿意承担风险。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与生俱来的应有之意。从国外的巴林银行事件,到国内的1998年“海发行”、1999年“广国投”以及2005年佛山市商业银行的退市,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大要案频频爆发,都让国内外银行业经营者深切体会到银行风险和危机离我们不远。未来银行业的竞争将集中在风险管理能力上展开,风险管理能力成为构成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元素,而且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盈利的来源就是承担风险的风险溢价,而且强化内控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成为培育现代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能否实现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衡量各家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因此,伴随全球金融经济一体化,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的今天,加之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深入,国际银行业风险的传导机制形成,为此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和控制,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显得十分重要,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就成为国内外银行业当前面临的首要课题。这就是本文选题的目的和重要现实意义。全文分为八章:第1章,导论。首先通过部分国家发生的严重金融风险以及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发生风险而导致的巨大损失为切入点,分析了研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其次介绍了本文论证所用方法:比较方法、定性与定量法、历史方法和法经济学方法等。最后说明本文选题的角度、侧重的研究方面:即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和风险防范。第2章,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传统理论。本文以历史年代为线索,介绍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传统理论的发展历程。银行业风险监管的理论基础是在市场自发运动调节与政府的调控中产生的,任何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都是在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进行选择。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货币监管和防止银行挤提,以及是否需要建立中央银行等问题,而30—70年代则是基于市场不对称性理论和金融脆弱性理论,提出了须要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监督管理。70年代以后以“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要求放松对金融机构的过度监管,最后指出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这对矛盾二者对立统一,促进了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逐步发展。第3章,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最新发展。重点分析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改变化历程,阐述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原则的特点:即强调了风险监管框架叁大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之间的平衡,以及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最后查找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巴塞尔新协议风险管理的差距。第4章,国际银行业风险监管模式比较。以比较研究方法,分别选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个别亚洲国家(地区)关于银行业风险监管的模式,介绍了各国的经验教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着重选择了当代发达国家中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英国和日本模式,发展国家中选择了澳大利亚、新加坡的风险监管模式,亚洲中选择了我国香港的风险监管模式、邻国印度的风险监管经验等。通过比较发现都有各自的特点,我国不能够盲目地全部照搬,但是许多有针对性的风险监管措施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所借鉴,如对混业经营的风险监管、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实行总资产占比约束、地点定点和分支行数目实行限制、鼓励设立法人机构等具体措施。第5章,金融危机、入世竞争与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本章首先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中金融危机意识的重要性,以及面对入世后国内外商业银行竞争所要采取的积极对策。其次考察和比较分析了部分国际活跃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教训,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体提高风险防范具有正向的借鉴意义或参照对象。最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监管水平的挑战:在剖析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实际情况,对CAMELS系统作出了参数权重修正。第6章,重点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状况。从微观角度,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面对的潜在风险种类。针对商业银行风险集中度较高的资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表外资产风险等入手分析,探讨了它们的概念、特点和形成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这些风险防范的思路和对策。特别是对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考察了国际信用风险资本法、巴塞尔内部评级法、CreditMetrics等模型:在查找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问题后,分析了美国摩根大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的做法的启示。第7章,主要讨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制环境。主要审视和检查了我国商业银行机构准入、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业务准入以及银行业机构退出机制的法制环境。主要是制度上的不健全,滞后;执行中没有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管理;处罚中的轻描带过,存在以内部纪律处分代替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对机构罚款代替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等问题。为此一是建议制定对监管者的监管制度框架;二是建议国务院应当根据《破产法》的授权加快出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行政法规,同时建议尽快修改《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使之配套金融机构破产规定,逐步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退出的法制环境。第8章,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对策。一是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更新监管当局的理念,确立新的监督管理原则,即以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为核心,并且以此建立起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全面风险监督管理的原则和理念;二是建议修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目标和任务:即我国银行业监管应当建立以全面风险监管为主要目标的监管目标体系,强调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其第一要务,建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框架体系,制定以全面风险管理和防范为目标的公司治理结构,筛选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建立商业银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叁是建议创立国际、国内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有效性。国内,搭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以及人民银行对监管资源、结果共享平台,建立几部(会)间的信息交流网络和重大事项协调机制,而且由国务院负责牵头以保证其效力,以加强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等混业经营的监督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的国内外竞争能力,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国际间,建立各国部长级监管信息沟通定期会晤制度,签署双方或多方监管备忘录,建立区际、国际金融或银行监管机构协调机制,由联合国授权巴塞尔委员会负责协调各国风险监管的制度修订,形成风险监管方法手段的共享机制,构建国际金融危机防范预警机制。本文主要从商业银行内部的公司治理和外部的监管当局的监管着手分析,从多角度、多视野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建立,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其可持续稳健经营。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1.提出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防范体系的政策建议,以及国际国内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对策。2.根据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实际,提出了对“CAMELS”即“骆驼体系”的风险权重进行修订的意见,借鉴国际经验对信用风险监督管理的模型进行了分析。3.提出建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并筛选和确定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结合我国银行业风险情况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参数进行调整,并对不同风险行别实行分类或差别管理。4.建议在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下设立首席风险官(CRO),这样自上而下的设立风险管理岗位和职位,落实权责利,建立激励相容的风险管理体系。5.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全面风险监管的对策思路。6.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提出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目标和任务修正。本文的不足之处和今后努力的方向:1.对国外商业银行风险分析仅仅局限于现有材料,缺乏实地学习、考察和实证分析的素材和实践,有待进一步努力。2.本文虽然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较为系统的对策和思路,但是否合理,有效,有待实践印证。3.本文偏重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不很够,同时实证分析欠缺。4.本文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察论证不足。

杨丽[5]2006年在《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监管研究》文中提出2006年底我国将履行入世的承诺,对银行业全面开放!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银行业采取了逐步开放的策略,与此同时本土银行业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改革。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金融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的今天,如何防范风险,化解危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由政府出面,成立相关机构对银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 首先,从银行风险入手,作者想通过本文的写作详细地梳理银行业监管理论,明确银行业监管的理论基础。由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业自身的负债经营和财务杠杆作用,使得银行业本身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可以说银行产生之日就是银行风险形成之时,两者是相伴而生的。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对银行风险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才能积极应对银行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接着本文说明银行业本身所具有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在短时间内迅速予以解决。符合这种要求的就是强制力的政府。 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使我国银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能够使我们拓宽银行业改革的思路。因此,紧接着中本文利用一般与特殊、内因与外因的分析方法将发达国家的监管理论与我国银行监管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在金融全球化和银行业即将全面开放的背景之下,要在我国建立一套健全的监管体系以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应包括两部分内容,即市场约束条

曾文革[6]2003年在《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也在进一步深化。我国为了发展经济,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引进外资银行后,外资银行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金融风险。外资银行的风险对于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银行的数量会大量增加,经营限制进一步减少,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成为我国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我国的情况看,自我国改革开放恢复引进外资银行以来,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也进行了相关立法,但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金融法制的健全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各种原因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立法还不尽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外资银行风险控制基本问题的分析,探讨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和各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及立法实践,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现状对我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立法完善进行思考,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的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立法,提出完善我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政策法律措施和构建我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机制的思考和建议。外资银行风险控制及其法律问题具有丰富的内容,它包括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基本问题、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和政治学基础,各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及立法实践。从完善法制的角度上讲,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了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完善等多方面的内容。鉴于本文主要探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制的的完善,本文主要从东道国的角度对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法律问题及相关国际合作进行论述。在论述中,笔者根据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分析的需要采用了历史分析、经济学分析、政治学分析、法理分析、比较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系统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力图对于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进行多角度的论述和跨学科研究,对于该问题提出理论思考和立法执法建议,为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制建设提供参考。本文共170000字,分为5个部分: 第一章 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概述 该章首先通过外资银行的各种定义界定外资银行概念的内涵,论述外资银行从早期该跨国银行业到近代跨国银行业、现代跨国银行业、当代跨国银行业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发展趋势以及外资银行对作为东道国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论述外资银行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包括外资银行经营风险的内涵和形成机理、外资银行经营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发展趋势以及外资银行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市场约束、政府管制等风险控制措施。该部分论述的目的是论述我国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涉及的的基本问题,为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的分析奠定基础。 其主要观点为:从外资银行活动的实践看,外资银行是相对于本国银行而言,凡是由外国资本建立的或有外国资本参股的银行都属外资银行: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在于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并避免引进外资银行对东道国的消极影响,外资银行监管的重点应当是对外资银行风险的防范;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不应是一项单一的金融监管措施,而应当是各种风险控制政策和措施的综合体和系统工程;外资银行风险的复杂性和要求我们对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理论、宏观环境、控制手段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创新。第二章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 该章从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层面分析了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理论基础。首先,从金融监管理论的演变引申出与监管理论具有相关性的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理论。在此基础上逐一论述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理论、社会利益理论、追逐论、管制新论、金融深化和金融约束理论、国际金融体系失缺理论,并对上述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经济学理论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评述。其次,在评述20世纪金融危机后提出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政治学理论问题。在论证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相互关系的的基础上,分析银行业对外开放对于东道国金融安全的影响,论述加强外资银行风险控制对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意义。该章论述的目的在于从经济学和政治学理论的不同角度对于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原因、必要性紧迫性作出充分论证,为外资银行的风险控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其主要观点为: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原因不仅涉及一般银行监管的理论原因如金融体系脆弱理论,也涉及外资银行在跨国经营需要风险控制的理论原因,如金融深化和金融约束理论、国际金融体系缺失理论等,这些理论共同对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原因作出说明;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经济学理论说明外资银行风险控制具有必然性,外资银行风险控制的措施还有为金融体系的安全网建设提供制度基础的作用;由于外资银行风险的产生和扩散和传递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资银行风险控制不能照搬任何一种金融监管理论和风险控制措施,而应当随着外资银行发展的国内国际状况的变化不断推进风险控制理论的进步并?

肖刚[7]2001年在《“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多哈会议,中国成功加入WTO,至此圆满结束了长达15年的“入世”进程。面对“入世”后全新的开放型金融环境,要保持我国总体金融业的稳定,必须全面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 回顾20世纪金融业的发展与监管制度的演变,我们发现这样一种规律,即金融业发展的不同时期都对应着监管制度的相应调整。金融业与监管之间经历了:自由竞争——放任管制——危机——严格管制——创新——放松管制——自由化的发展轨迹。 始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在对现今的自由化提出严重警示的同时,也进一步表明了各国应加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新一轮监管体制的调整迫在眉睫。 我国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但银行业内在的制度性、经营性问题及各种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如委托—代理机制不健全、行业垄断程度过高、内控制度缺乏、不良贷款率高企和经营效益不佳等。转轨经济条件下构建成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也由此暴露出诸多问题、包括监管目标不明确、监管信息不对称、“大区行”制度有效性不足、监管主体缺位以及人力资源堪忧,等等。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冲击,中国加入WTO后,应认真刨析监管体制的现存弊端,积极分析“入世”后,银行业监管体制、理念、方式及法律构架等面临的种种挑战,从自身银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顺应当前金融全球化发展的潮流,构建一套高效可行并能与国际银行监管惯例相接轨的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

俞靖[8]2007年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研究》文中认为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增长具有强大的推动力。而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制的核心,其稳定与安全关系到一国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与安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使银行在经营理念、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引发了银行业的动荡和危机。加强银行业监管,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管体制成为一国银行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银行监管职能以来,我国的银行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体制相比,我国银行监管体制还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使得我国银行业经营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如何通过有效监管,充分发挥银行业在金融深化和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支撑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向前发展,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安全,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为背景,以商业银行监管体制为研究对象,探索构建了商业银行监管法律体制、组织体制和调控体制叁位一体的研究框架。在概述国内外银行监管理论的基础上,本文首先提出了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必要性,为后文的研究提供了思想源泉和理论支撑。随后简要回顾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进程,从法律体制、组织体制和调控体制叁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现状以及在金融运行和银行监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予以了肯定。紧接着又从以上叁个方面指出了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缺陷,并从全球金融一体化、入世及金融创新迭起等角度提出改革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时间的紧迫性和形势的严峻性。为了给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持和成功经验,本文以商业银行监管体制较为发达的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例,从法律体制、组织体制和调控体制叁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国际比较,分析了叁国监管体制演变过程中呈现出的一些共同特征,总结了银行业监管发展的国际趋势。最后,在吸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监管体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从法律体制、组织体制和调控体制叁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政策建议。

李琪[9]2005年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加强和改进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是关系我国金融经济稳定与安全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关系经济转轨时期中国金融经济能否持续增长、顺利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问题。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线索,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入手,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现阶段转轨经济的特点,借鉴他国金融监管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对策和措施,为完善金融监管提供参考。本文的主要观点是:(1)我国金融监管所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机构自身的弊端,因此,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根本举措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等改革步伐。(2)针对当前分业监管体制所存在的不足,考虑到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借鉴他国经验,我国应适时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在过渡时期,应采取完善主监管制度和由银监会负责对混业经营的临时监管等措施。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导论主要包括选题原因、文献综述、内容框架、研究方法及突出特点四个部分。第一章对金融监管作了一般考察,是全文的基础。主要介绍了金融监管的对象、依据和内容等几个方面,并以改革开放、1992 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为分界点,简介我国金融监管的历史演进。第二章提出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首先,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国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严重滞后、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等;其次,金融监管本身也存在问题,如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信息披露滞后;此外,由于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金融国际化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如金融机构业务多样化、国际资本流动、高科技和网络化、金融业并购浪潮等,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正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第叁章是对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存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首先,经济转轨时期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的弊端,如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模糊和证券市场政府干

汤凌霄[10]2003年在《跨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从东道国角度,研究跨国银行监管问题。受巴塞尔委员会监管理念的启发,为突出监管的宗旨,作者将“系统性风险”作为跨国银行监管“理论和逻辑的起点”。系统性风险的产生,源于宏观经济和银行业自身两方面因素。本文仅从监管所能控制的因素——银行业自身——寻找系统性风险的根源。得出的结论为:银行的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以及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银行风险迅速蔓延、市场信心失落甚至崩溃。这与从监管的一般理论出发得出的结论基本相似,从而为以监管来解决跨国银行突出的信息不对称和负外部性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 对于“如何监管”则是沿着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叁个环节来展开。监管实践以及监管研究均采用这种顺序。但作者认为,采取逆向顺序进行研究似乎更为妥当。之所以将市场退出监管,即“金融安全网”置于监管流程的首位,是因为:第一,金融安全网能够稳定市场信心,是直接应对和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不可替代的环节。第二,金融安全网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其容易演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防范金融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就为市场运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提供了理论依据。第叁,市场退出监管是当前国际上尚未统一的、研究最薄弱的环节,作者将市场退出监管置于监管环节的首位,有利于引起研究者的兴趣与重视。 因此,从理论线索看,作者循着这样的思路:金融安全网主要针对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系统性风险;市场运营监管主要针对由信息不对称以及金融安全网而导致的道德风险;而市场准入监管主要针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金融安全网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市场运营监管和市场准入监管则立足于将系统性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实践线索看,本文首先从历史的高度对跨国银行的国内监管和国际监管进行了总体考察,随后又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美国、日本、欧盟,对其外资银行监管现状,进行了重点考察。 无论是监管理论,还是国别、国际监管实践,无论是历史考察,还是现状分析,其目的均是为了探寻和解决中国当前外资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外资银行系统性风险来自两方面:一是与发达国家相同的,由外资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引起的;二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即由外资银行挤压具有内在脆弱性的中资银行,导致其倒闭而引起的。这两种系统性风险决定了中国外资银行监管的理念和方法。就监管全局而言,监管宗旨应从防止单个银行的倒闭向防范系统性风险转变;监管目标应从片面强调金融稳定向兼顾金融效率转变;监管取向应从替代和消灭市场向完善和补充市场转变;监管责任应从集于政府一身向分散于银行、存款人、债权人、行业组织等经济主体身上转变;监管手段应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监管方式应从限制性向风险性转变。就具体的外资银行监管而言,在市场准入环节,应率先与国际接轨,实现准入条件的审慎化和准入机构的多元化;在市场运营环节,继续援引一些有效的限制性监管方式,逐步建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控制风险为目的,强调政府监督外资银行的内控机制和培育市场约束力量的审慎性监管方式;在市场退出环节,逐步建立风险性的市场退出机制,即建立针对单一银行的立即纠正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应急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从而实现退出形式的多元化和市场化、退出成本的分散化和最小化。

参考文献:

[1]. 入世后我国银行有效监管研究[D]. 徐爱华. 湖南大学. 2002

[2]. 入世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D]. 袁怀宇. 湖南大学. 2001

[3]. 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

[4].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研究[D]. 杨祎. 四川大学. 2007

[5]. 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监管研究[D]. 杨丽. 中央民族大学. 2006

[6]. 外资银行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研究[D]. 曾文革. 西南政法大学. 2003

[7]. “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D]. 肖刚. 浙江大学. 2001

[8].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研究[D]. 俞靖. 郑州大学. 2007

[9]. 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研究[D]. 李琪. 中共中央党校. 2005

[10]. 跨国银行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D]. 汤凌霄. 厦门大学. 2003

标签:;  ;  ;  ;  ;  ;  ;  ;  ;  ;  ;  ;  ;  ;  ;  ;  

入世与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