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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上海高校“并轨”,新入学的大学生将全部实行交费上大学。为此,我们对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财经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上海大学、民办杉达学院等14所高校的大学生就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分,回收918份,回收率达到91.8%。其中,调查对象45.75%是来自城市,21.57%来自县镇,31.70%来自农村。
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上海高校收费现状
上海高校自八十年代初期实施向学生收取100元左右的学费以来,1996年上海高校收费的平均数在2500~3000元。其中,复旦大学为100~2300元,交通大学为2000~2500元,同济大学为2400~3400元,上海医科大学为2800~3300元,上海外国语大学为3600元,上海财经大学为3000元。
1、对高校收费的承受力
在本次调查中,对“均教育成本在10000元时,学生能承担多少”问题上,回答不能承受的无1人,约占总数40.99%的大学生表示能承受0.2~0.5万元的收费,另有24.07%的大学生能承受0.1~0.2万元的收费。还有约1.63%的大学生表示能够全部承担。(见表1)这表明上海大学生对高校收费制度已普遍接受,并已具备了一定的承受力。
表1 大学生对收费的承受力
2、承受度集中在0.2—0.5万元上
从表2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的承受度集中在0.2—0.5万元上,这说明如果上海将收费标准定在3500—5000元之间将基本符合来自城市、县镇、农村的学生实际。同时也表明我国沿海城市、县镇、农村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国民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市场经济的消费意识已初步形成。
表2 来自城乡中的本专科生收费承受能力的比较
3、对现行收费制度的评价
虽然有40.20%的大学生对收费制度的评价为“合理”,但仍有过一半的学生认为“不合理”和未表明态度(见表3)。认为“不合理”的学生意见主要集中在:①收费同目前家庭实际经济收入不符;②收费同目前高校的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不符;③收费与目前大学生资助保障体系不符(缺乏健全的贷学金、勤工助学、奖学金运行机制)。这说明大学生关心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所提的建设性意见也要求高教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高校收费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表3 大学生对收费的评价
二、大学生的家庭收入及其消费情况
1、半数以上的家庭收入在1—4万元以上
在调查中,半数以上的家庭年收入在1—4万元以上,说明近半数的大学生家庭基本能承担学费。其中26.15%的学生家庭年收入在2—4万元以上,29.30%的学生家庭年收入在1—2万元。(见表4)与城市相比,来自县镇、农村的大学生家庭收入相对低一些,其家庭年收入集中在10000—5000元以下。(见表5)
表4 大学生家庭年收入情况
表5 来自城乡学生的家庭年收入比较
2、半数以上的大学生年消费在5000元以上
调查中可看出,大学生年消费在5000元以上的居多,占总数的63.94%,而年消费水平在1000元以下—2000元的仅占总数的1.85%。
表6 大学生年平均消费概况
3、大学生的消费结构
调查中可发现,大多数学生的消费额集中在“吃”上,约占总数56.21%的大学生仅将10%的费用用在“学习用品、书本”上,另有占总数69.28%的学生将10%的费用用在“社交和娱乐”上。(见表7)
表7 大学生的年消费结构
三、对学生资助体系的态度
1、贷学金制需求上升
调查中,约占总数29.19%的大学生认为以学生贷款的形式支付学费最好;24.40%的学生认为用奖学金的方式支付学费;16.45%的学生认为以勤工俭学的收入方式支付学费最好;15.90%的学生认为以家庭拨款资助的形式支付学费最好;12.42%的学生认为以国家拨款助学金的形式支付学费最好。这表明,大学生中已呈现多样化的付费方式需求,建立贷学金制的需求呈上升趋势。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虽然目前上海高校贷学金发放的面较小,贷学金额还较低,相应的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但仍然受到相当部分学生的欢迎。
2、贷学金制度的运行与管理
关于贷学金的担保,大学生的选择思路较为开阔,呈多元化的样式。约占总数的42.92%的学生选择学校做担保或自己选择担保,这说明在相当一部分学生中,相信学校和特别有自信心。另外选择家长或亲友、选择政府和毕业后工作岗位做担保的不相上下,这说明贷学金作为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受到欢迎与支持。(见表8)
表8 较为理想的贷学金担保
而从表9中可以看到,约有37.80%的学生希望贷学金金额为个人全部上学费或学校收取的学杂费额;约有28.65%的学生希望贷学金的金额为3000—5000元,约有18.41%的学生希望贷学金额为2000—3000元,仅有12.20%的学生希望贷学金额为1000—2000元。学生所要求的贷学金额与现行贷学金额之间的差异,要求着政府管理部门及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贷学金额的标准。(见表9)
表9 较为理想的贷学金额
关于还贷方式,约有87.89%的学生愿意毕业时一次还清或按毕业后的工资比例偿还及在一定期限内分期还清。这说明大学生有着积极的还贷观念和意识。(见表10)
表10 较为理想的还贷方式
四、几点思考
1、要科学合理地建立收费制度与收费标准
高校收费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确定学费收费基本标准;②根据生源和人才市场需求调整学校或学科收费标准;③收费标准与物价指数升降浮动挂钩;④政府对基本收费标准上限进行宏观调控;⑤学校在基本收费标准范围内享有自主确定权;⑥收费管理应属地化。
2、对农林、师范等院校采取倾斜政策
可考虑的政策可有:①实行低学费,与其他院校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负责补齐;②提高专业奖学金的标准;③对困难学生,可减免学杂费,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一定比例,并拨专款补齐学校的差额;④提高这些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
3、实行一定比例的免还、减还贷款措施
对志愿到农、林、地、矿、师范行业的毕业生以及到边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免还全部贷款;志愿毕业后从事史、哲、物理、数学等基础学科工作的毕业生,可减还贷款的50%。同时对考取博士生、硕士生以及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予以一定的减还贷款。
4、开辟贷学金基金的来源渠道,健全贷学金的管理机构
可考虑组建教育发展银行、教育管理部门贴息贷款以及从学生家长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中支出一部分作为贷款基金的来源。同时健全管理机构及职能,加强贷款偿还的监督力度,可通过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回收学生贷款以及用人单位参与还款,并将回收款返还学生贷款基金。
5、建立国民高等教育储备金制度
家长可从某一年开始,每年根据当年全国大学的平均学费标准向银行存储一定比例的高等教育储备金,当孩子就读大学时由银行支付一部分学费,如果预计孩子×年后读大学,从高一年起每年根据当年高校平均学费标准一次性支付×分之一的储备金,连续×年。
6、进一步拓宽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
学校应建立勤工助学中心,将勤工助学活动延伸到校外,努力同社会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建立起联系。另外,可逐步将校内适宜学生做的工作岗位改由学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