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共谱同心曲 和谐花开彩云南——云南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经验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团结论文,心曲论文,花开论文,云南论文,彩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5个,16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毗邻而居,少数民族人口153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3.4%。全省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和实行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这些因素,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云南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造性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开创了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创造了民族团结和谐的“云南现象”,受到包括国际社会在内的广泛赞誉。
为认真总结云南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最近我们赴云南红河、迪庆、昆明、西双版纳等地作了专题调研,在与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接触中,我们深深感到,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是我国多民族社会主义大家庭和谐发展的缩影;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写照。云南民族工作经验十分丰富、弥足珍贵:
(一)坚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部署民族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从云南实际出发,7次作出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构建了一套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在云南做任何工作,考虑任何问题,都要从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边疆、山区省份这个实际出发。离开了这个实际,工作中就会出现脱离群众”的重要观点,并始终予以坚持。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针对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不断增多的新情况,省委省政府又向全省广大干部提出了“在云南,不重视民族工作,不研究民族问题,就不是一个合格领导干部”的要求,把处理民族问题的水平作为衡量各级党政组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重视民族工作成为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一切从多民族和各民族发展不平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一切重大决策不忘多民族实际,一切重要工作体现多民族特点。在作出可能涉及民族关系的各项重大决策前,首先摸清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以及同一民族在不同地区的情况,坚持把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可承受程度、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与坚持慎重稳进方针、推动改革发展的原则性与政策措施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效性。
(三)坚持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繁荣进步,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谋划民族工作,用发展的办法促进民族团结,用发展的成果巩固民族关系。把8个民族自治州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使其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全省人民作出“现代化进程中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庄严承诺,举全省之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布朗族、基诺族等人口较少民族短期内实现了整体脱贫。人口最少、世代聚居高山峡谷地带的独龙族同胞告别了不通电话、公路的历史。对其他少数民族贫困乡村实施扶贫攻坚大会战,使2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20多万贫困户告别了世代居住的茅草房、权权房。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边境地区群众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些举措,有力增强了各民族的凝聚力和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
(四)坚持大力发展繁荣民族文化,培育各民族共同理想,不断壮大民族团结的精神力量。省委省政府坚持用“多元一体、和谐发展”理念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在全国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民族文化建设精品工程,《云南映象》、《丽水金沙》、《印象丽江》、《勐巴拉娜西》等成为展示云南民族文化的精品剧目。努力打造以民族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旅游品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香格里拉等成为宣传云南民族文化的名片,“七彩云南”成为云南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和谐繁荣的代名词。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有力增强了各民族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促进了各民族尊重、开放、包容、和谐理念和共建美好家园理想的形成与发展,成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
(五)坚持用战略眼光和特殊举措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壮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骨干力量。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在公务员招录中对少数民族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在干部配备上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干部。从2003年起,采取“重点培养、小步快跑、交流使用”等措施,实现了全省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在省直机关至少有1名厅级干部的目标,独龙、德昂、阿昌、布朗等民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省直机关中首次有了本民族的厅级领导干部,成为各民族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标志。坚持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培养锻炼,全省16个州、市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中,有16位少数民族同志,县级党委书记中,少数民族占33%。少数民族干部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从1981年开始,省委就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后来的历届省委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这项制度,各州、市和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均设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县以上政府全部设立民族工作专门机构。在乡(镇)一级政府设立专、兼职民族工作助理员,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设立民族工作联络员。从1988年至今,省委省政府坚持向民族工作难点地区派驻民族工作队,帮助基层党委政府发展生产,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列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长期坚持在每年“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到省内外参观学习。切实尊重各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全省没有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七)坚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群众化、网络化,大力营造民族工作良好氛围。紧密结合全国民族工作和云南实际,在全省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民族政策专家巡回报告”、“民族团结网上谈”、“民族团结宣传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文艺汇演”、“我身边的民族团结之星”等活动。摄制播出《金凤花开》、《山间铃响马帮来》、《香格里拉》等一批深受各族群众喜爱的民族团结题材电视剧。从1994年开始,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被列为全省各级党校和干部学校必修课。从1997年起,在全国率先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全省46座广播电台每天用10个民族的15种语言广播,是全国少数民族广播语种最多的省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始终保持了声势大、亮点多、形式活、效果好的态势。
(八)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民族团结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统一、相促进。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兴边富民工程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民族团结工作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坚持推动和深化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社企共建、社学共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覆盖面。坚持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涌现出龚曲此里同志等一批代表不同时代特点、为全省各族群众所称颂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1983年以来,已先后召开5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九)坚持依法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制保障。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制定和修订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共计149件,民族工作全面步入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轨道。特别是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单行条例,对维护自治地方合法权益,推动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坚持不定期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除人大、政协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经常性检查外,省委省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民族政策大检查,有力推动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坚持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把各级民委建成“民族之家”。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这样一个观点:民族工作部门在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就是党委政府在少数民族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民族工作部门在党政机关中的地位,就是民族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坚持选拔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委主要领导,注重从民委培养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各级民委的职能不断得到加强。各级民委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主渠道作用和民族工作专业队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千方百计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办好事,成为说话有分量、办事有手段、社会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民族之家”。
云南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探索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伟大实践的生动写照。总结云南民族工作经验,我们得到深刻启示:
(一)必须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光荣传统,始终牢记多民族的基本省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总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对民族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而牢牢掌握了民族工作的主动权和民族关系发展的主导权,使云南民族工作始终保持强劲势头。这是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的根本原因。
(二)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地方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坚持把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走有中国特色和地方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才能确保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确保民族工作充满活力。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创造性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使云南民族工作始终充满活力,亮点频现。这是云南民族工作不只是某一时期比较好,而是长期比较好,不只是某些方面比较好,而是各方面都相对比较好的原因所在。
(三)必须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繁荣进步作为确保民族关系和谐的根本立足点和着力点。协调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繁荣进步,确保各民族共同利益最大化。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差距,不断发展各民族群众的共同利益,有力地调动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必须始终保持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和作风。云南在全国率先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率先制定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在边境地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率先制定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率先提出并实现25个以云南为主要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在省直机关至少有一名厅级领导干部目标,率先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率先制定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率先在中小学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率先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这一切,正是云南民族工作开拓进取、善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结果,也是云南民族工作始终充满活力的重要原因。
(五)必须大力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民族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切实打牢民族工作的社会基础和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团结靠大家,民族工作大家做”的理念,通过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等途径,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的民族工作责任意识,有效地动员了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民族工作,提高了民族工作社会化程度,形成了全社会共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总结云南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经验,我们仿佛置身于民族团结教育的生动课堂,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光荣传统教育,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创造性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能力和水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就一定能够谱写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更加壮丽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