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几个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经济增长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高速增长面临通货膨胀压力的条件下,中央“五中”全会提出转变增长方式的政策导向,是从供给角度实施总量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有助于减轻经济增长过程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依赖于作为经济增长主体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行为的转变,而这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市场机制的有效调节作用,取决于资源约束型经济向需求约束型经济的转变。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它们的经济增长也经历过一个数量扩张的阶段。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就曾说过,在机器大工业兴起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曾处于数量型的增长时期。正是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资源约束型经济向需求约束型经济转变,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上升,才促使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的目标和行为,由主要追求产量扩张转为日益注重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和质量。要推动我国经济由资源约束型经济向需求约束型经济转变,提高市场机制对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调节作用,关键在于加快改革开放。我认为,在“九五”期间,要重点推进的改革开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尽快扭转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和效益低下的局面
市场机制的形成及其调节功能的增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重要市场主体的企业之行为合理化,否则,即使市场体系形成了,市场机制也难以正常运行和有效起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现行的国有企业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并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为什么国有企业的规模经济、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均明显好于非国有企业,且集中有大量的科技人才,却反而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主要因素?这除了某些客观原因之外,根本问题在于企业制度变革滞后。企业制度不合理使企业不能对市场机制的调节作出正常反应,或者说导致市场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因此,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来促进企业转变增长方式,首先要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由于国有企业制度变革特别是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涉及面广,影响性大,近期可以先在加快政企分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做较大努力。但需要加以明确的是,这几个方面实际上都是与产权问题和产权制度相联系的。如政企分开要以政资分开为基础,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也需要明晰产权关系。如果不尽快通过推进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去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始终得不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局面难以真正改变。并且,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解决不好,非国有企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势必受到很大影响。因为它们能够从国有企业模糊的产权关系中获得很多好处和有利条件,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从国有资产获利或向国有企业转嫁损失,而一个产权模糊的企业是难以与一个产权明晰的企业展开竞争的。
应当指出,明晰产权关系决不等于搞私有化。因创立产权经济学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斯教授认为,历史并没有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作出证伪,中国可能会找到某种替代的财产制度,这种财产制度在公有产权的基础上,通过明确界定各产权主体的地位和关系,建立起市场交易。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也认为,只要分清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实现了真正的自负盈亏,就可以形成一个正常的市场主体,而与所有制的性质并无直接关系,公营和私营都是没有区别的。很多曾获诺贝尔奖的美国经济学家都认为,从目前中国的情况看,全面的私有化,无论是其可行性还是必要性都是值得怀疑的,从国际经验看,混合经济比全面私有化要好。国内的经济学家,绝大多数更明确地反对把产权制度变革与私有化的思路联系在一起,认为在坚持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基础上推进产权制度变革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公司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企业制度变革的历史经验和理论探索充分表明,以此为基础才能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而接受市场机制的有效调节,这样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而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又必须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前提,因此,尽快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就成为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为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我认为,近期可以推行一种国有产权承包经营——企业公司制改组的模式。具体改革过程包括:(1 )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没有“上级主管”的国有产权经营公司; (2)对产权经营公司实行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承包经营国有产权;(3 )建立产权承包经营过程的利益约束和风险承担机制;(4 )由承包经营国有产权的公司取代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同时,改变单纯依靠试点推进改革的方式,实行中央统一规划和地方推进改革的方式。由中央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要求,确定产权变革和企业改制的总体模式或基本模式框架,然后让地方在这个框架内实施具体改革,并在借鉴和创新的基础上探索各具特色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模式。
二、在加快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推动非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变革和提高发展层次
非国有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加快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市场竞争的程度,对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作出了贡献。实证分析表明,非国有企业的增长效率(综合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及其贡献率)明显高于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非国有企业一般没有国有企业那样沉重的历史包袱,在税收等方面也有不少优惠或有利条件。从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看,大多数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仍低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量的乡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仍相当差。随着这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及其比重上升,企业经济素质的提高和技术进步的加快将成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增长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进行相应的企业制度变革,非国有企业尤其乡镇企业必须建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工业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这种企业制度变革既依赖于市场机制的调节,也要靠政府政策和法规的引导。
在发展中国家,有两个重要因素妨碍企业采用新的生产技术,这就是企业规模较小和缺乏某些必要的互补性投入。二者都与生产函数的不可分性和技术进步的轨迹有关。对于我国的乡镇企业来说,这两个方面的制约是相当突出的。由于企业的规模较小,许多重要的资本物品不能使用,新的技术发明得不到运用,因而小企业在采用新技术方面比大企业遇到更多的困难。同时,采用新的生产技术要求更换原材料的种类、新的零部件和维修设备,要求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提高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而这些互补性投入要素在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中往往是不能全部具备或不容易得到的,互补性投入的缺乏使乡镇企业的技术改进和技术应用比国有企业更困难。解决的途径,一是可以促使乡镇企业与大型的工业企业相结合并协调起来(但应注意不能抑制了乡镇企业的经营活力),采取股份公司或企业集团的形式,以克服采用新技术的规模约束和互补性投入的制约。二是必须促使乡镇企业尽快提高生产者的知识和技能,使生产者的素质与技术进步的过程相协调。应当指出,提高规模经济水平和生产者的素质,还是提高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
我国的非国有企业尤其乡镇企业的发展正有方兴未艾之势,它们的迅速发展是解决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和保持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希望所在,同时对国民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影响也日益增大。只有以适当政策推动这些企业进行制度变革和提高发展层次,才能全面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提高市场机制对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调节作用
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和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是推动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最重要基础。但是,近几年由于经济超高速增长,市场需求过度扩张,通货膨胀较为严重,加上企业体制尚不合理,市场机制在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和效益方面的调节功能受到很大影响,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的作用甚至有扭曲的态势。因此,应当在控制经济适度增长和加快企业制度变革的条件下,通过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来提高市场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调节作用。这主要包括:
第一,推动市场体系的系统和协调发展。市场体系不完整或某个市场片面发展,都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甚至妨碍市场正常运行。我国的市场体系,除消费品市场较为发达,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较快外,其他要素市场基本上尚未形成或很不健全,特别是作为市场机制运行基础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发育程度仍很低,明显不能适应产品市场变动引起的市场机制运行并发挥调节功能的需要,也影响了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连锁关系和相互作用。各种要素市场很不健全,主要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但几个基本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过低或发展过于缓慢,则与相关体制改革的滞后有很大关系。如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发展缓慢,与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进展较慢有关;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发育迟缓且发育不正常,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银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影响;技术市场不能较快发展,也是由于科技体制改革滞后以及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的阻碍。因此,要促使这些基本要素市场较快发育和形成,关键在于加快相关体制改革的进程。只有使最基本的市场体系尽快确立和系统发展,才能使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中具有整体效率,使市场机制能够发挥正常的调节功能。另一方面,要注意市场体系由低到高的有序发展进程,重视各种要素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这些较复杂的市场的过快发展,要持谨慎态度和采取适当措施。国外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认为,在有关法律和监管手段不健全的条件下,过早发展这些高难度的市场,存在着一定危险,很可能弊大于利。要防止市场体系的发展出现失衡,导致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其弊端却过度发展的情况。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在推进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整体性和协调性。
第二,加强市场规则的作用。市场规则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市场机制运行和发挥调节功能的基本条件。市场规则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和道德规范三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市场规则规范和约束着资源所有者、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三类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规范和约束生产经营者即企业的市场行为,包括规范企业的正当竞争,约束企业的合理逐利等。市场规则发挥作用需要三个条件:一是规则的合理建立;二是规则的执行和管理;三是广泛的社会监督。市场规则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是影响我国市场机制调节功能的一个主要原因,而问题出在哪里呢?从市场法律法规的建立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相继制订和出台了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从总体上说还很不系统和不健全,但主要的方面已基本上建立起来了。问题在于,不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较差,过于严厉和复杂的法律并不是好的法律。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如果法律执行过程所耗费的资源远远大于法律本身得到的好处,这些法律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实施,而这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市场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管理看,问题十分突出,可以说大多数法律法规没有得到较好实施,主要原因是执法和管理队伍较为薄弱,素质太差,腐败相当严重,同时权力机构和政府官员对执法过程的非法干预也带来了很大影响。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法律法规不能正常施行,大大地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观念的强化。从执法过程的社会监督看,由于各种社会性监督机构不健全,舆论监督的影响受限制,执法监督的社会风气尚未形成,作用仍很小。这样看来,作为市场规则最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对企业这个最重要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约束作用尚未真正形成,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自然受到很大妨碍,特别是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因此,要促进市场规则的形成和作用,必须通过进一步推进有关改革,加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及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执法和管理队伍的力量,提高其素质,治理其腐败,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并加强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的法律观念,提高全社会的监督意识。
第三,进一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保护主义妨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影响了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和市场规则的合理形成,特别是影响了市场竞争过程的正常展开和优胜劣汰机制的有效作用,使一大批地方企业能够在这个保护伞下稳定地实行数量型扩张和重复低层次发展,而不是把增长方式和投资重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的轨道上来。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地方利益的相对独立化,以及利益分配格局与资源配置过程的联系。应当以完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为中心,推进利益分配体制的改革,淡化利益分配机制与资源配置形式的关系,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利益关系。在这个基础上,要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调节作用,必须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打击干扰市场机制作用的违法行为,不仅要继续消除地方市场的封锁和割据状态,而且要进一步禁止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不正当竞争的保护以及对市场统一管理和执法过程的干扰。
四、实施对外开放的战略转变,在扩大开放中提高开放质量和效益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对外开放度已相当高,基本上完成了数量型扩张的阶段,目前已到了实行战略性转变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对外开放应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并进行一系列相应的体制变革和政策转换。
从对外贸易看,要改进外贸经营效率,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主要靠两条:第一,加强进出口商会的作用。外贸垄断和过度竞争是影响我国外贸效益的一对矛盾、两大弊端,消除弊端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完善进出口商会的作用。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验看,进出口商会在为国内企业服务和协调外贸经营,从而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提高对外竞争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应加强进出口商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引导大多数企业加入行业商会,加强商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提高商会的服务效率和协调能力。第二,加快大经贸格局的建设。目前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并且形成两张皮的状况,明显影响外贸经营的效益。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形成大经贸格局,即组建贸工(农、商、技)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发展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看,通过这种形式发挥大经贸优势,对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和降低营销成本,具有很大的作用。应当推进外贸体制及相关体制改革,为加快大经贸格局形成和大型外向型企业集团发展创造条件。
从利用外资看,要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效益,关键在于:其一,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和法律环境,逐步推行国民待遇政策,更多地吸收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高技术投资。其二,进一步开放利用外资的领域,利用外资的范围由肯定法转为否定法,只明确规定外资不能进入的某些领域,其余的全部放开,同时允许外商的高新技术投资以外资控股和让出部分市场为条件,更多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项目。其三,通过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外资较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和基础产业部门,并对低层次、高污染项目加以必要控制。其四,在完善有关法律和健全执法监督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惯例,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资金到位、利润转移和避税行为的监管。
五、在推进宏观调控机制的转轨和完善的基础上,提高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调控能力
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加强宏观调控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九五”宏观调控的任务主要有两个:一是以反通货膨胀为中心,防止需求膨胀和结构失衡;二是以加快技术进步为中心,调整投资重点和优化产业结构。前者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创造环境条件,后者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物质保证。要实现如上目标,必须进一步推进改革,加快宏观调控机制的转换和完善,并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的综合运用。对于不同的调控目标,经济、法律和行政三种手段的运用应该有所侧重,互相配合。提高经济和法律调控的比重而降低行政调控的比重是宏观调控机制转变的一个基本趋势,但现阶段,至少是“九五”期间还不能忽视行政调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控制经济超速增长来说行政手段还相当重要。但行政调控的对象要由国有企业转向地方政府,控制其助长本地区经济过度扩张的行为,或盲目扩大投资以追求政绩的倾向。二是各种宏观政策的相互协调。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关的各项政策,如需求管理政策、产业结构政策、技术进步政策等要注意相互协调,防止一项政策的力量被另一项政策的影响所抵销。如需求管理的总量性政策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性政策,是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重点以及外贸外资等结构性政策的基础而不能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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