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发展论文,民族地区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导言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四川民族地区自古就是“汉藏走廊”和“治藏依托”,国家领导人多次指出:“稳藏必先安康”。加快四川民族地区的发展意义重大。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处于长江、黄河源头的四川民族地区的区域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提供生态环境产品。”这对该区域的经济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
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四川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既有区位、生态、资源、政策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也有经济落后、市场发育度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相对劣势。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民族地区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也较低,金融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和制约。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时期,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状况及区域经济功能定位的要求,其经济发展除自身努力外,将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投入。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并对生态效益型经济适当加大商业性金融的投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四川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
四川是一个多民族的内陆大省,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全省现属民族自治的地区主要有凉山彝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简称“三州两县”,共50个县(市),总人口606.1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1%,幅员面积达30.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62.3%。(见表一)
表一:2000年西部及四川民族地区概况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渊源、自然地理条件、宗教文化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社会经济环境。与省内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有其自身的比较优势,也有其相对劣势。
(一)比较优势
1.区位生态优势,维护了川西及长江流域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四川民族地区位于长江和黄河上游,不仅是全国三大林区之一(甘孜州森林覆盖率11%,阿坝、凉山及峨边、马边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而且还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有10个纯牧区县和38个半农半牧区县),草场面积达2.55亿亩,这是建立和保护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乃至全国良好生态环境的主要资源。民族地区的森林资源,是长江流域的“绿色屏障”,不仅为长江流域提供水源,而且调节着全流域的气候和水资源供应平衡,是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之一。民族地区的草原位于长江和黄河上游,是从西北干旱区向西南湿润区过渡的地区,是重要的江河水源涵养区。然而由于乱砍乱伐、过度放牧,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到1999年底,全省退化草地面积已达848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地的50%。保持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逐渐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国家1998年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1999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同时全国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也在抓紧进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功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向其他地区提供以生态环境为代表的公共产品将是四川民族地区的主要任务。
2.资源优势,使民族地区极具生态开发潜力。
省内民族地区的生物矿产、水能牧草及旅游等资源十分丰富,在全省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见表二)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用率并不高。矿产资源利用率不到30%。水能资源也因交通不便等原因未得到很好开发,水电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甘孜州有3729万千瓦的水能蕴藏量,目前装机容量仅为30多万千瓦。旅游资源也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省内民族自治地方的多个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中,除了九寨沟、黄龙、卧龙、四姑娘山、海螺沟-贡嘎山、理县米亚罗、红原-若尔盖大草原等开发力度较大外,其他还有许多不为人们熟悉的景点,如马边大风顶、黑水卡龙沟、叠溪-松沟坪等。然而,资源的开发利用并不等于资源的滥采滥伐,西部大开发后,民族地区资源的开发将由以往的粗放式开发转向生态环保型开发,既能促使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又能保证民族地区生态的可持续性。
表二:四川民族地区资源概况
3.国家扶持的政策优势,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针对四川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国家给予了诸多政策和资金支持。1995年召开全省第二次藏区工作会议,落实了对藏区发展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8个骨干项目;截止1998年末,国家、沿海发达地区、省内自筹资金分别投入四川藏区资金6.4亿元、2000万元、6000多万元;继二郎山隧道开通后,又先后投资兴建了铜钟电站、福堂电站、红叶二级电站、九寨黄龙机场、鹧鸪山隧道等工程,康定机场也在筹建之中;2001年民族地区农网建设与改造第一期工程完成16.8亿元的投资计划。总投资40多亿元、总里程4282公里、涉及47个县市的建国以来最大规模公路建设工程投入实施,备受关注的三州通县油路建设于2002年底基本完成;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民族地区将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开工,包括:“九五”期间西部十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紫坪铺水利工程,投资16.5亿元的都江堰——汶川公路改造,投资4亿元的茂县——九寨沟、映秀——四姑娘山输电线路建设,投资1.7亿元的阿坝州名优水果商品化开发项目等。在金融方面,国家也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1980年设立了“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983年设立了“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专项低息贷款”。1984年对甘孜、阿坝、凉山等11个贫困地市50万困难的农牧民发放“两棉”赊销无息贷款。1986年设立了“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重点扶持17个牧区贫困县。1988年设立“牧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和“贫困县县办企业优惠贷款”。1989年设立“温饱基金人民银行贷款”;同时,对需要发展的民贸企业及乡镇企业等,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在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后,国家对民族地区外汇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偿,并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这些特殊优惠政策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
(二)相对劣势
1.社会形态落后,商品经济意识淡薄。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性。1949年以前,甘孜、阿坝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凉山和峨边、马边则是奴隶制社会。新中国成立后,三州两县从奴隶社会和封建农奴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虽然“一步跨千年”实现了社会制度的跃进,然而由于缺乏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农牧经济只是简单向工业经济实现了过渡,社会形态根本上仍处于较落后的状态,缺乏商品意识和商品经济观念,商品经济不发达,有的偏远地方基本上仍保持着原始自然经济形态,制约了其经济的发展。如不少民族地区仍保持着把牛羊当作财富象征的传统观念,许多农牧民虽然牛羊成群,但不杀生,不出售,任其自生自灭,使以牛羊为主产品的畜牧业发展滞后。以阿坝州为例,牲畜出栏率只有16%,商品率不到20%。
2.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自我积累能力差。
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依然较低。据统计,2001年,民族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7亿元,占全省的5.37%;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1318元,与全省农民人均水平相差669元。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民族地区财政严重入不敷出,自我积累能力非常弱。2000年,四川民族地方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比为1:4;2001年,财政收入10.86亿元,财政支出45.57亿元,收支逆差达34.71亿元。50个少数民族县(市)全部为财政赤字县,金川、小金、道孚、理塘、白玉、石渠等县的财政收支比均在1:20以上,其中石渠县的财政收支比高达1:51。2002年,省内民族地区有20个县被确定为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占全省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的56%。
3.经济结构单一,仍以传统产业为主。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均以传统的农业、畜牧业和林业为其主导产业。在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功能明确后,这几大传统产业都需要以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为中心,进一步提高产业档次,并调整发展方向。目前,民族地区的农牧业依然采取靠天种养的传统方式,生产效率低下,产业化进程艰难;林业是支撑四川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主要产业,许多地方是典型的“木头财政”。天然林保护、生态保护和退耕还林等三大工程启动后,民族地区财政和农牧民的收入受到较大影响。1998年阿坝州财政收入就减少8800万元,峨边县财政收入减少50%左右,甘孜州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减少200多元。改变传统林业开发方式,建立和发展生态林业显得尤其迫切;畜牧业在甘孜、阿坝州地方经济中占20%以上的比重。在一些纯牧业县,牧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95%以上。由于观念落后、交通商贸不发达,牲畜的商品出栏率极低,仅为30%左右。可喜的是,近年来,由于重视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民族地区的旅游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以阿坝州为例,1998年旅游业对阿坝州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30%以上。1999年接待游客1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旅游业及其带动的相关产业收入)7.2%亿元;2001年旅游人数达到242万人次,旅游收入12.34亿元;甘孜州2001年的旅游人数也达到60多万人次,是3年前的10倍多。
4.基础设施落后,瓶颈作用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制约省内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重要因素。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有1000多公里,位居全国前茅、西部第一,但是占全省面积62%的三州两县仅凉山州新建了不足百公里的高速公路。阿坝州每百平方公里公路里程仅为6公里,甘孜州通车公路里程每百平方公里仅为4.7公里,居全省最末位。现有的公路也存在等级低、灾害多、通过能力差等问题。2001年民族地区本地电话用户26万户,仅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4.25%。至今仍有部分乡镇未通公路、电话和电。由于基础设施薄弱,交通通讯不畅,信息闭塞,商品流通不畅,群众观念落后,使资源优势不能有效地转变为经济优势。
5.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
体现在:一是凉山州的经济实力明显强于甘孜和阿坝州。2001年,甘孜、阿坝两州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为67.78亿元,仅为凉山州国内生产总值的42%,两州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为8.91亿元和7.82亿元,加起来尚不及凉山州一个县级市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两州的居民储蓄总额为36.67亿元,仅为凉山的44.7%。二是凉山州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优于甘孜和阿坝州。凉山州(尤其是安宁河谷)由于地处攀西经济区,毗邻西部最大的钢铁基地攀枝花,受益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三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发展较快,成昆铁路纵贯南北,雅攀高速公路已开始分段施工建设,民航开通了到成都、西安、昆明、广州的航线。而甘孜和阿坝州所处的四川藏区属于典型的“四不沿”地区,即:不沿海、不沿边、不沿江、不沿线,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对外交往少,市场容量有限,内陆性、边远性和封闭性特征明显。三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河谷地区、低海拔地区和公路交通沿线发展较快,而高寒山区和交通闭塞地区则发展极为缓慢。2001年,甘孜州18个县中,关内4县(康定、泸定、丹巴、九龙)国内生产总值为14.06亿元,占甘孜州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1%,而关外14个县的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3.51亿元;阿坝州的汶理茂3县国内生产总值17.51亿元,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的43.5%,而金小马3县的国内生产总值为6.36亿元,仅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的15.8%。凉山州17个县(市)中,原属西昌地区的安宁河流域8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11.56亿元,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的69.56%。
6.政策倾斜力度相对不足。
多年来,国家对四川民族地区给予的优惠政策和支援,一直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与其他类似地区相比,倾斜优惠力度仍显不足。凉山州17个县市中就有1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同处攀西地区的攀枝花市相比,凉山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获得的国家重点建设投资远远低于后者。投入不足,项目少,是省内民族地区长期落后于周边地区的重要原因。同时,与西藏、宁夏自治区相比,省内民族地区人口是西藏的2.3倍,比宁夏多44万;面积是宁夏的457%,国内生产总值是西藏的180%;但固定资产投资、中央财政支持和金融机构贷款却相对较少。(见表三)
表三:2000年四川民族自治地区与西藏、宁夏自治区情况对比(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四川统计年鉴》、《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辖区概览》。*预算内。)
二、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现状及其面临的困难
(一)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省内民族地区金融业得到较快发展,在将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过程中,金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受制于民族地区落后的经济条件,民族地区金融整体发展水平也较低,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金融发展速度较快,但总量较小。
几十年来,民族地区金融从无到有,发展速度较快。以凉山州为例,2000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7.33亿元,比1952年增长2761倍,年平均增长17.95%;各项贷款余额70.68亿元,比1952年增长7068倍,年平均增长20.28%。但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较低,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货币化程度低,金融总量相对较小。2001年末,四川民族地区各项存款余额243.2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5.16亿元,分别占全省存贷款余额的4.6%、3%。从贷款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看,民族地区仅为0.57,远低于全省1.02的比例。贷款增速也赶不上经济增速。以凉山为例,2001年,全州金融机构贷款增速5.29%,与国内生产总值9.7%的增速相差4.41个百分点。
2.金融机构数量少,类别单一。
由于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小,根据市场原则设立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基于成本效益考虑,往往不愿在民族地区设立机构网点,使民族地区呈现出金融机构单一的特点。2001年末,四川民族地区有各类金融机构1002个,平均每个县不到20个,远远落后于全省每个县市近80个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从金融机构类别看,国有商业银行除凉山州较为齐全外,甘孜、阿坝只设有农行和建行,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还在持续减少。甘孜、阿坝州政府以下的县大都只有农行网点和农信社两家金融机构,且基层农村信用社中一人社或二人社的现象突出,仅阿坝州一人社就达到40.76%,一人社和二人社占71%。政策性银行只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由于其业务局限于粮棉贷款,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见表四)
表四:2001年末四川民族自治地区金融统计 单位:亿元
甘孜 阿坝 凉山
峨边、马边
合计
金融机构个数
226
337
37762 1002
存款余额 40.14
49.6 141
12.5
243.24
贷款余额 15.56
347
74.4
10.5
135.16
存差
24.58
14.9 66.6
2.0
108.08
3.金融信贷投放力度逐年加大,但投向不尽合理。
近年来,民族地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逐渐加大,投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支持农牧业生产和发展农村经济。行社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逐年增加。二是加大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三有一不”企业的信贷支持。截止2001年底,阿坝州水电开发总公司和岷江水利电力有限公司的贷款余额就达7.4亿元。三是支持以农村电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仅阿坝州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就已投资1.56亿元。2001年末阿坝州基本建设贷款余额36799万元,比年初增长84.52%。四是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实施以项目为中心、靠产业化带动的信贷扶贫战略。仅凉山州扶贫专项贷款1999年就比年初增加2.07亿元,增长31.73%。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把开发性扶贫与信贷商业原则相结合,发放了8.5亿元扶贫贷款用于果蔬产业化开发,使凉山州盐源县10多万农户受益。五是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九五”末,凉山州国有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的贷款比“八五”末增长4.47倍。六是拓展消费信贷,启动个人消费市场。2001年末,阿坝通过开办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为主的消费信贷,发放个人消费贷款8153万元,比年初增长2倍多。总体来看,民族地区的信贷投向重点突出,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但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民族地区信贷投向就显得不尽合理,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如可根据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功能定位的要求,适当加大对旅游、生态资源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成功转型。
(二)民族地区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市场发育程度低,使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1.市场发育程度低,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四川民族地区除凉山州的一些地方外,市场发育程度均较低,基本上属于典型的“市场失灵”区域,由于比较成本收益的巨大差异,资源尤其是生产资本不可能自觉自愿流向民族地区。目前,除个别地区、个别项目外,四川民族地区总体上是“资本流不进来流得出去,金融资金外流趋势明显”。同时,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结构,收缩撤并机构,上收信贷权限,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多存少贷,资金通过上存上级行形式大量流出,民族地区存差逐渐扩大。据统计,2000年甘孜、阿坝、凉山的存差分别达14.4亿元、10.8亿元、46.64亿元,2001年存差继续扩大,三州的存差分别高达24.58亿元、14.96亿元、66.6亿元。其中凉山州上存资金额达38亿元,占存差的57%。
2.经济增长率低,商业性金融资金运用难。
在四川民族地区现有经济条件下,追求效益性的商业性金融经营较为困难,资金运用受到诸多制约。主要体现为:一是经济处于转型期,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培育中。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功能定位于提供以生态环境为代表的公共产品,经济正由粗放式的“资源开发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生态化的农林牧等产业正处于形成初期,商业性金融介入风险较大。二是传统产业普遍效益不佳。传统的农牧业普遍增产不增收,生产效率低,农牧民收入增长慢。而以往效益较好的森工企业又因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全部转为公益性企业,不再适合商业性金融投入。三是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不多。民族地区工业不发达,企业规模小,效益低,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很少。以阿坝州为例,2001年全州国有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中亏损面达37%。
3.政策性、商业性业务难分,制约了金融发展。
由于民族地区扶贫攻坚任务重,民族地区金融机构长期以来不得不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如扶贫专项贷款、两棉赊销贷款、以工代赈等,使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包袱沉重,经营困难,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以甘孜州为例,其农行承担的扶贫贷款就占全部贷款总额的41.87%,而扶贫专项贷款又多形成呆帐,使农行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另外,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大部分森工企业贷款将因此项政策性因素而无法回收。据统计,截止1998年9月1日,四川森工企业拖欠银行贷款11.66亿元,利息0.98亿元,合计12.64亿元,涉及工、农、建、农发行、开发行五家行,且主要集中在农行,进一步加重了农行的经营负担。民族地区信用社也存在类似情况,虽有支持三农、防范风险、求生存发展三项目标任务,但实行商业性考核,发展较困难。
4.信贷资金潜在风险大,制约了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信贷资产质量低,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能力。四川民族地区除阿坝州情况较好(2001年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较低,已被列为A级金融安全区),其他州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比例都较高,农信社的情况尤其突出。二是信用环境差,制约信贷资金的再投入。民族地区相当部分农民存在着借国家钱可以不还,坐吃国家救济的想法,银行贷款回收困难,制约了银行信贷的再投入。如凉山州农行2001年扶贫贷款余额为8.7亿元,呆滞、呆帐贷款就有5.7亿元。
三、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则与措施
(一)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民族地区特殊的经济金融状况,金融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时应遵循一些特殊原则,主要有:
1.财政为主、金融为辅的原则。
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对公共项目的无偿投入,而金融则是对有经济效益项目的有偿投入。民族地区的发展,除了其自身努力外,主要还要靠国家的扶持和帮助,坚持财政为主,金融为辅的原则。原因有:一是由于民族地区经济落后,自我积累能力较差,仅依靠其自身财力投入不可能实现经济的进步。二是由于民族地区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依靠市场原则解决发展资金的可能性不大。三是由民族地区的区域经济功能决定的。民族地区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生态产品,其生态社会效益是第一位的,而实现生态社会效益的巨大成本则应该由受益区域共同承担。本着“谁出政策谁给钱”的行政原则和“资源共享,成本共担”的市场经济规则,由国家直接或协调受益区间接对民族地区进行扶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则是理所应当的。四是民族地区适宜金融资金介入的领域不多。民族地区具有造血功能的产业不多,经济整体偿贷能力不足,而且由于历史、社会、地理位置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商品意识、金融意识淡薄,整个社会远未达到对金融有强烈需求的阶段。因此,民族地区的金融支持就应适应客观规律,配合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财政为主,金融为辅”的原则。如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大工程等方面均主要靠财政投入,应进一步加大对四川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而金融投入则主要体现在:配合国债项目落实配套贷款,对预期经济效益较好的生态型项目积极提供支持等。
2.依托区域生态产业结构,加大金融支持的原则。
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功能定位于提供和保护生态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类型和空间。民族地区将主要朝生态环保型产业结构发展,它有两方面特点:一是工业比重不会过高。四川民族地区除攀西平原外,大都不具备大规模发展工业的条件和能力,而利用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旅游业,则是明智的选择。二是第一、三产业比重相对较大。这是由民族地区特殊的经济功能决定的。民族地区不宜盲目套用三大产业结构合理比例理论。现代产业结构的合理比例,是在经济社会充分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逐步达到的,民族地区贫穷落后,城市化比例极低,根本不具备实现三大产业理论比例的条件,只有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结构,才能最大限度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支持要适应生态型产业结构的要求,发挥其反作用于经济的功能,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成功转型。如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绿色产品产业等。
3.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的原则。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要求国家加大扶持力度,金融支持方面也需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坚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原则。一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应主要用于商业金融根据市场原则不愿意介入的领域,具有贷款金额大、期限长、社会效益显著等特征。如开发银行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的开发等应给予大力支持。二是金融政策应体现特殊优惠性。如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等。三是商业性金融主要用于生态效益型经济的投入。如水电及相关产业、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等方面。
(二)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1.构建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建议对民族地区金融体系进行试点改革。建立健全以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和地方金融机构为基础,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一是在民族地区增设农发行的分支机构。可将经营环境差、亏损严重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合并到农业发展银行,使之成为农发行的基层网点。开展以政策性为主、经营性为辅的金融业务。将支农贷款、扶贫开发贷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保工程投资纳入农发行的信贷业务范围。二是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一步发挥农信社的应有作用。要因地制宜设置农信社网点,可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实际情况,按金融需求的大小将现有农信社进行归并和新设;要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性不良贷款剥离等政策扶持手段减轻信用社负担,增强其实力。
2.调整和完善对民族地区优惠倾斜的金融政策。
一是放宽贷款规模限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由国有商业银行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增加授权授信额度。二是实行优惠的存贷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政策。在民族地区进行存贷款利率浮动试点。扩大中长期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提高增量存贷款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允许开办支农储蓄,并提高利率,免征利息所得税。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放宽对金融机构再贷款的条件和期限,在民族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出现资金头寸不足时可发放再贷款支持;继续增加再贷款规模和再贴现指标,并将再贴现指标切块给民族地区使用。四是改进有关贷款发放和经营管理指标的考核办法,使民族地区商业银行考核指标有别于内地。五是实行差别准备金政策,降低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增加其可用信贷资金。六是对农业银行因承担政策性业务而形成的不良贷款予以部分核销。
3.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协助银行对债务的清收。企业和个人要增强信用意识,自觉遵守贷款管理的各项规定。金融结构对贷款户进行的信用评级不能全国一刀切,应区别标准,随时掌握企业的信用动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开展农村信用村镇的创建工作。继续做好小额信用贷款的宣传、发放和收回工作。应根据各乡村的实际,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确定信用贷款的等级和额度。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全社会的共同准则,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保障金融的安全稳健运行。
4.完善金融服务,有重点地加大信贷投放。
根据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发展的要求,民族地区以后将主要抓好特色农牧业、生态工程、基础建设、旅游、优势矿产和水能资源开发,充分培养和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生态经济效益。金融业要完善金融服务手段,拓展金融业务品种,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转换。目前民族地区金融支持的重点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总体要求,积极支持交通、通讯、能源、水利设施、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信贷投入总量增加的前提下,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比重,积极争取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对民族地区重点项目的贷款支持,并对贷款存量及增量指标作相应照顾和倾斜。对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所确定的贷款项目,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放配套贷款和贴息贷款,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和手续。
二是积极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民族地区金融业要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供支持和服务,对退耕还林(草)、植树造林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退耕还林的经济林建设给予经济支持,解决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给原森工企业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做好转产的有关工作。同时,要配合财政部门搞好金融服务,做好江河流域的水土治理,支持民族地区的退耕还草工程,做好牧区草原治理工作。可考虑配合畜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牧草产业。目前国内草产品市场需求每年高达1000万吨,潜在需求达6000万吨,但国内的供应能力却不足50万吨,市场缺口巨大,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三是积极支持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金融业要把为农牧民增收致富寻找门路与拓展信贷效益新的增长点紧密结合起来,借鉴东部地区灵活多样的农业经营方式,扶持特色果蔬肉禽产品和绿色环保食品,积极发展大户承包经营、专业户经营、公司加农户、定单农牧业、公司加农工和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农牧业经营方式,把粗放的农牧业经营方式改造成符合市场要求的科学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的现代农牧业。
四是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给予资金支持。金融业要在新增信贷总量中保持一定比例用于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促进其发展。重点支持民族地区旅游线路的开发和国家、省级旅游景区景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特色旅游;支持特色、优势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五是加大对水能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水能资源,大力发展水电及相关行业,为其工业发展提供廉价优质的能源,促进当地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同时,水电业的发展还可以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既稳定森林资源的保护,又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基本条件。因此,民族地区金融应顺应经济发展所需,有的放矢地加大对水能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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