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香刑》日译本中译者主体性的表现论文_许锦程

《檀香刑》日译本中译者主体性的表现论文_许锦程

(哈尔滨理工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 要:文学翻译中,译者作为原作者与目的语读者之间的桥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译者主体性在译作中的发挥,影响了译作的结果。本文从译者主体性角度出发,选取莫言作品《檀香刑》和吉田富夫的日译本『白檀の刑』为文本,试分析译者主体性在译作中的影响。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 《檀香刑》 日译本

1.前言

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主体,在翻译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译者对于语言能力的驾驭直接关系到译作的优劣。许均(2003)指出所谓译者主体意识,指的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体现的一种自觉的人格意识以及在翻译过程中的一种创造意识。这种主体意识的存在与否、强与弱,直接影响着整个翻译过程,并影响者翻译的最终结果。[1]本文选取莫言作品《檀香刑》与吉田富夫的日译本『白檀の刑』(上、下)为对照文本,通过比较原作与译作,找到译作中译者主体性在具体翻译应用上的表现,并进行分析。译者主体性在《檀香刑》日译本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2.译者主体性在《檀香刑》的表现

2.1文本的选择

译者是贯穿整个翻译活动的行为主体,在翻译过程中起着最重要、最核心的作用。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所表现的的特征为主观能动性,即“翻译什么”、“为什么翻译“,译者带有目的性进行翻译活动这个行为,就涉及到了译者对翻译文本的选择。因此译者主体性首先体现在选材的主观能动性上。邓婕认为,社会意识形态对译者的译作选择有着影响作用,但这种影响作用不是绝对的,译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鲜明的爱憎和审美标准,这种个人的喜好有时甚至可以超越社会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2]尤其在这个信息开放的时代、资源共享的时代,笔者认为译者可以跨越其他因素的制约,主观地选择译作。

《檀香刑》作者莫言于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在此之前,莫言的作品早已被翻译成英语、德语、日语、法语等多国语言被世界大众所熟知。《檀香刑》作为莫言“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的作品,他抛弃了受到西方文学影响的魔幻现实主义,为在作品中保留比较多的民间气息和比较纯粹的中国风格,是属于比较有特殊意义的一部文学作品。日本学者吉田富夫翻译过了莫言的多部作品,作为莫言作品译作最多的日译者,对莫言作品的把握可以说是很有经验,是唯一一位获得莫言认可的翻译作家。首先,吉田在莫言的作品中,感受到了“故事性”。“翻译这些作品,让我深深地感到,和产生与欧洲的所谓近代文学相比,这里的确展现着一个非常异质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故事性’吧。”[3]他认为,在莫言的作品中,通过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莫言笔下刻画出人物形象在这些故事中得以确立,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使得每一个人物都有其“故事性”,成为了吉田眼中莫言小说的魅力所在。与“故事性”相并列,莫言作品吸引吉田的第二个原因,是莫言在作品中所描绘的世界是货真价实的农村。吉田富夫自小在日本广岛的一个山村中长大,长期的乡村生活经历成为他与莫言结缘的重要因素。他对莫言作品中蕴含的乡土下的人性有着深深的体会,在莫言作品中浓厚淳朴的乡土气息使得吉田富夫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些因素潜移默化地成为了译者的潜意识,产生影响,译者作为翻译的主体发挥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选择了所要翻译的文本。因此,在文本的选择上,译者主体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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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翻译策略的选择

文学翻译活动是并不只是一个单纯地语言转换的过程,也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翻译是译者不断做选择的过程,都需要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抉择和处理。不管是文学作品还是非文学作品,都由词语所构成,并且遵循着:词→句子→段落→篇章的层级结构来进行。译者主体性也体现在在语言转换的操作上。

2.2.1词汇的翻译

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也是跨文化交际的行为。原语文本和目的语文化必定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止要将词汇的意义正确的表达出来,也要让目的语读者明白这些词汇中所蕴含的的文化意义。《檀香刑》这部作品讲述的是清朝末年的民间故事,因此作品中存在着大量的在特定背景下出现的词汇。更由于两国语言环境的不同,为了让目的语读者更加清晰明了地了解故事情节脉络,译者在词汇翻译的过程中多使用标音并添加注释的方式,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例如,原文中出现“顺口溜”这个词汇,在日文中相对应的词语本应是[はやり文句],但在译作中作者使用当用汉字“順口溜”,并以振假名的方式标注「シュンコウリュウ」,随后在括号内附上注解[調子のよい語呂合わせを楽しむ遊び]。“花生”一词在日语中应表示为[落花生],本可以直接翻译,但译者仍保留了原作中汉字的形式“花生”,并也以振假名的方式进行标注「ホワション」,在后面的括号内标注[落花生]。如上文中类似的词汇还有很多,在日语中都可以找到与其意义想一致的日语词汇,但译者并未直接进行翻译,而是选择了异化的翻译策略,保留汉字用假名标音,保留了原语的语言文化风格使目的语读者也能够感受到原作中传达的意蕴。译者在此类词汇下的翻译突显了译者主体性的作用。

2.2.2 短语的翻译

《檀香刑》背景为农村,故事人物也基本上为底层人民,作者叙事故事情节时偏向口语化,直接将最原始最淳朴的通俗语言直接写入文学作品中。文中多用俗语,歇后语等短语,对于原语读者来说很容易理解。但由于两国由于语言方式和文化的不同,为译者准确地将短语的含义传达给目的语读者增加了难度。译者在翻译这些形式的短语时,多采用了归化的方式。例如,“凤毛麟角”多为比喻珍贵而稀少的人或物的意思,译者直接借用日语中「珍しい」一词进行翻译替换,让目的语读音可以直接了解其意义。再例如“狗眼看人低”这一短语,是形容一个人高傲自大,看不起人,是讽刺那些以貌取人的人。根据词短语含义,译者直接借用日语中「バカにしてくれる」这个含义,更加直接地表达了短语的含义,让目的语读者一目了然短语所传达出来的意义。原作中出现的短语,译者依靠自身的知识背景能力,用归化的手段将其转换成目的语言,在原作短语的意义在译作中可以同样完整保留下来,让目的语读者能够清晰明了地感受到原作作者所传达出的文化信息,凸显了译者作为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的作用。

2.3 译者的文学创造性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担当者双重身份,既是原著的读者,又是译文的翻译者。在文本的选择和翻译策略的选择上,都发挥着译者主体性的地位。而表达是翻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安德烈·勒非弗尔认为,“翻译是改写,改写是制控。”文学翻译活动即是改写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一种新的创作。解构主义认为,文本没有终极意义,意义都是暂时的。翻译过程中,由于中日两种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翻译必然会总造成语境的重构。语境的重新构建使得原作的文本在目的语语境中失去了之前的意义,译者作为翻译的主体,让译文在目的语境中重新产生了意义。而语境的重构消除了原作的原创性,使得完全对等的翻译无法达到,为了弥补这种无法消除的“不完全对等”,译者在翻译文本的过程中,需要运用自身的文学创造性来淡化这种“不忠实”。译者的文学创造性即是译者主体性的表现。译者的文学创造性表现在语言表达和文化传递上。在正确翻译文本的同时,译者在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化转变,要通过自身的倾向表达出来,将作为文化传递载体的语言重新进行编排,使得既利于目的语读者理解,也能传递作品中的文化内涵。

3.结语

综上,本文从文本的选择、翻译策略的选择和译者的文学创造性三个方面,分析论述了在文学翻译活动中,译者作为翻译主体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对译作产生的影响。可以看出译者主体性始终贯穿于翻译活动,无论是微观的语言转换还是宏观的文化内涵的传达,译者作为翻译主体都显现出其主观能动性。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可以掌握好平衡,在原作的基础上正确地发挥译者主体性,最大先限度地将原汁原味的原作展现给目的语读者。

参考文献:

[1] 许均. “创造性叛逆”和翻译主体的确立[J]. 中国翻译. 2003.

[2] 邓婕. 译者主体性与翻译策略[J].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06.

[3]吉田富夫. 徜徉在莫言的文学里[J]. 东岳论丛. 2014.

[4]莫言. 檀香刑. 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5] 莫言.吉田富夫译. 白檀の刑(上、下).中公文庫.2003

作者简介: 许锦程(1991.06—),女,黑龙江省哈尔滨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理工大学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2015级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日语语言文学

论文作者:许锦程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7年12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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