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西安 710061
摘要:近些年,我国各个行业都在迅速进步,其中,国有大型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当今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不断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向前发展,国有大型企业在采购方面的重要性愈加显露出来。我国大型企业集团的采购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采购以及生产材料与固定资产的更新采购。具体而言,我国的新增固定资产的投资采购要尝试着不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进行招标。为了更好地促进交易工作的开展,从而更好地降低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采购费用,我们应该在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招投标机制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交易双方的信息还存在的一些不对称等方面的问题,继而更好的将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招标工作推向公开、公平、公正,这样做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内腐败问题的产生,还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国有大型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继而更好地带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大型国有企业;招标管理;工作探究
引言
自从《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国有企业在采购中招标已经普及,集团企业对属下公司招标管理也有一个逐渐深入和完善的过程,时至今日已经形成了适合各自集团的不同管理模式,当然,这种管理模式也在随着集团公司本身管理形态的改变和国家招标法规的变化不断地在继续完善当中。
1国有大型企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企业的招标范围按照规定可以分成必须的招标项目和企业自主确定的招标项目两个方面。所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必须招标的项目,而所谓的企业自主确定的招标项目,顾名思义,即按照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招标目录等。这也是采购中浮动比较大的主要项目。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中包括的项目主要有:在招标与投标法中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商务部所制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与投标实施办法中列入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卫生部从全局高度考虑的需要集中招标采买的重点药品、一些主要科研项目主要涉及政府的财政拨款、还有一些其它方面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同时,可以进行一定程度变通的企业自主招标的项目主要包括:企业在正常的生产与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固定资产的主要维修与更新服务,各种所需要的材料配件的采买,各种技术开发的主要过程中涉及到的服务类产品却又不在国家规定的必须采买的范围内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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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大型企业招标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2.1国企招标管理体制存在缺失
现阶段,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健全,企业的招标工作也有了较大的进步,然而招标体制依旧存在缺陷,难以满足时代的需求,其落后性非常显著。体制的缺失会给招标工作带来许多严重的影响。比如对招标中串标的理解不够深入,定位不准,惩罚力度较轻,而且过于随意。在相关条例情节严重的,就存在一个问题,即情节严重是何种程度,并未给出详细的规定,导致部分企业利用条例的漏洞,有效规避了原本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还有政出多门,管理工作不够细化,导致对招标工作的监管效果不佳,在部分招标活动中,首先是他们给出的部分规定与体制和国家规定的招标体制存在冲突,有些还是相悖的,如此就导致了体制监督的缺失,导致监管不到位。
2.2内控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落实
国企在招标活动中,开标的时候,存在投标企业缺席、评标人被暗中指定的问题,而且评标人通常是保持固定的,并没有彻底落实《招标投标法》中的有关规定,或者存在有应招标但未招标的情况。同时,国有企业在招标活动中的内控管理过于形式化,内控管理工作没有意义,例如不相容岗位职工的操作等,以上问题皆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2.3内控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国企在招标活动中,开标的时候,存在投标企业缺席、评标人被暗中指定的问题,而且评标人通常是保持固定的,并没有彻底落实《招标投标法》中的有关规定,或者存在有应招标但未招标的情况。同时,国有企业在招标活动中的内控管理过于形式化,内控管理工作没有意义,例如不相容岗位职工的操作等,以上问题皆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
3针对国有大型企业招标管理的改善措施
3.1明确责任,实行招标负责制
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招标管理制度明确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搭建科学合理的招标管理及运作组织机构最好成立专门的招标监管机构或牵头部门,建立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招标管理模式监管机构最好独立不要参与具体的招标事务仅对招标程序、纪律进行监管受理招标投诉查处招标违规行为组织招标工作检查,进行招标效果后评估。具体招标工作由采购或使用单位(内部招标人)负责,实行招标负责制在单项招标工作开始前明确招标总负责人和技术,商务负责人对招标结果和招标质量全程负责避免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甚至出现质量纠纷等问题时推委扯皮。组织机构的设置应防止权力集中要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控制有效的招标监管机制但也要防止机构庞大,审查环节繁杂降低工作效率要对招标管理相关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各司其职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3.2依法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
将责任一一明确到各个部门,从而更好地实行招标的负责制。企业主要应该尝试着从必须招标的范围与规模的标准中贯彻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与运作机构,最好是能成立专门的招标的监管机构或带头单位,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管理,进而更好地实现招标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设置的招标监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是不能参与到招标的具体事物中去的,它要做的,只是对招标涉及到的主要程序、主要纪律进行一个合理的监管,另外,这些部门要收到招标投诉部门关于查处招标过程中的一些违法行为的检查,继而更好地进行招标效果的评估,为下次更好地进行招标工作做好扎实的准备。
结语
在我国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两级招标管理体系中,核心设置在了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其中包括组织制度、招标方式、代理方式、发布方式以及招标程序等众多方面。在不同层次以及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招标管理体系与方法确保了在招标过程中所有环节的统一性,更有利于工作的流程化展开,同时,给招标活动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统一的依据,更好地保障了两级招标管理体系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规范运行,我国主要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都应该相应地聘用独立的律师事务进行法律方面的文件解释与监督管理,同时,还要牢牢将其制定于集中规模招标的全过程中,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形成二维的矩阵,更好地将预防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保障整个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运行。同时,还要积极建立多层次、多方参与以及全过程的监督体制,从而,更好地将各种形式的招标都统一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招标的各个环节都按照要求顺利进行,继而更好地推动整个经济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武孝东,卢炜,梁欣,等.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探索[J].法制博览,2016(20):305-307.
[2]武英.国有企业招标监督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7(15):67.
论文作者:王莉,孟凌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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