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地产行业竞争激烈主要体现在对房地产土地资源的竞争。房地产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更多的项目资源,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股权收购;法律法规;经济管理
引言
目前,城市中心区的部分优质土地资源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对土地进行开发,或者在开发过程中的被搁置。通过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实现对房地产项目的收购与盘活,成为了房地产企业获得更多项目资源的重要途径。
1、关于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方式,即通过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间接收购项目的方式。
股权收购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手续比较简单。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只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依法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收购方即可享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而掌控整个项目。二是省时、省钱、高效。对于收购方而言,间接收购比直接收购可以少缴交契税,以及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许多交易税费。加上股权转让手续办妥后,收购方即可以利用标的公司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无需再另行成立房地产公司。因此,对于暂时还不符合转让条件的项目,或符合转让的条件,但投资方急于开发的项目,可采取股权收购方式。
股权收购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难以控制债务风险。
为此,如果标的公司的管理尤其是财务比较混乱,债务较多且难以确定,标的公司的股东经济实力又比较弱,无法提供有力的担保,则需谨慎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
2、采取股权转让的前期尽职调查
2.1全面了解拟收购公司、项目或土地的具体情况。收购方最好委托律师对标的公司和标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1.1、审查标的公司的状况。
例如,审查标的公司的资质,看其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开发标的项目的相应资质;审查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其是否正常营业等情况;审查标的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审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审查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审查标的公司是否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审查标的公司的股权状况。
2.1.2审查标的项目的状况
例如审查土地状况,项目所在地块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用途是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还是办公用地,是否拖欠土地出让金,是否出现土地闲置的状况等。项目所在地块是否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证,转让方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转让时转让方是否已完成了法定要求的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被抵押查封情形等。
2.2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风险评估。
应当委托第三方对标的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对标的项目进行资产评估,以防范财务风险,确定收购价格。收购方还应组织律师、会计师(或审计师)、工程师等联合“会诊”,对项目收购进行风险评估。
3、签订完善的股权转让协议
3.1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标的的基本信息,转让对价,工作进度安排,排他协商条款,保密条款,诚意金条款,意向书解除或终止条款等。
3.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有: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b、标的公司概况、原有股东及其所持的股权比例;c、转让标的;d、转让的先决条件;e、股权转让比例;f、股权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的划分和处理;g、价款及其支付方式;h、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i、经营管理条款;j、过渡期安排条款;k、交接手续;l、担保条款;m、保密条款;n、违约责任;o、协议解除或终止条款;p、争议解决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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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标的公司的不良资产、风险较大资产或收购方无意经营的财产,经双方协商,也可以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予以剥离,双方应对剥离资产的确定、价值、交接方式与时间等内容进行明确的安排。
3.3确保交易程序完备合法。
交易双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例如,交易双方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同意收购或转让的决议;交易一方是国有企业,或者其股东是国有企业的,还需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等。
4、股权收购的风险防范
4.1防范标的公司的法律风险。
这里重点谈标的公司债务(含或有债务)的风险防范,主要做法是:
1、由转让方向收购方全面披露并书面确认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包括担保债务;
2、委托第三方对标的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3、由转让方股东出具债务承诺书,并签订担保合同,对交易前标的公司的债务进行担保;
4、在报纸上对标的公司进行债权公告;
5、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对股权或项目转让款项进行监控;
6、留存一定比例的转让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
7、其他必要措施。
4.2控制标的项目的法律风险。
如果项目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要尽快补交;对于项目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转让条件,如果已经符合条件,则要求建设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如果未符合条件,则需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投资。项目未办妥有关证照、手续的,应由转让方和收购方共同配合办理。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有如果已经被抵押或者查封的,收购方要么终止收购,要么与转让方一起共同与有关债权人协商,设法涂销抵押权,或解除土地或在建工程的查封。
4.3防范税务风险
无论是收购方还是转让方,都要遵章纳税。收购方应通过第三方审计,查明标的公司有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充分了解项目或标的公司收购转让所涉及的税费,并可要求转让方出具税务承诺书。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工作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还要做好手续、登记等工作。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处理好标的公司的人员及工作交接工作。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土地资源日益短缺的城市中心区,通过股权收购争取更多项目资源,促使企业收入稳步发展,是房地产企业可采取的重要途径。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合法完善的兼收并购机制,推动房地产企业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学术交流,2013(9):88-92.
[2]王守鹏.浅析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财经界,2014(29):49-49,51.
[3]胡锋,王新峰,隋尧玉.探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4).
[4]许乐敏.当前时期下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研究Q].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4⑶.
[5]王向前.分析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04).
[6]赵洁.房地产经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⑴.经济师,2015(01).
论文作者:李春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5
标签:标的论文; 公司论文; 项目论文; 股权论文; 债务论文; 条款论文; 土地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