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济:规模估算的原因、效果和方法_货币需求论文

地下经济:原因、影响及规模估计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下论文,规模论文,原因论文,方法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550(2001)03-0058-06

地下经济的定义及规模

地下经济(underground economy),也称影子经济(shadow economy)、隐藏经济(hidden economy)或非正式经济(informal economy),是指在一国内为了逃避税收、劳动力市场监管等“市场摩擦”因素而在官方GDP统计之外进行的经济活动的总和。由于地下经济对于一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效果、经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劳动力市场运行状况都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理论界一直都在研究地下经济的界定、产生原因、影响、规模大小以及对其进行限制的方法。

回顾国外相关文献,对地下经济产生的原因、影响效果及国别比较进行了较深入分析的主要有Adam,Feige,Schneider,Tanzi以及Thomas等人。他们对地下经济的界定各有不同,这一方面反映了他们对地下经济的内涵和外延认识不同,另一方面也与他们采取的不同的地下经济规模估计方法相对应。Feige(注:Fcigc,Edgard.(1986),"A Rcxamination of the Underground Economy in the United Statcs",Staff Papcr,p.33.)对地下经济的定义是:“所有对现实GDP作出贡献但未被官方计算的GDP所记录的所有经济活动”。Thomas(注:Thomas,James J,(1999)"Quantifying the Black Economy:Measurcment Without Theory Yet Again?",Economic Journal,pp.109,456.)

表1: 地下经济类别剖析(注:Giles,David E.(1999),"Mcasuring the Hidden Economy:Implications for Econometric Modeling",Economic Journal,pp.109,456.)

则将地下经济定义为:“以市场交易为目的的,逃避了官方GDP估计的合法及非法的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及交易”。而Giles选择了对地下经济进行阐述式定义,列出了地下经济活动的主要类别,见表1。

由表1可见,地下经济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对地下经济的研究及衡量要求研究对象具有较高的可观测性和可判定性,所以一般的定量研究将地下经济界定为“所有本身合法的产生价值增量但未被官方GDP进行记录并施以税赋的经济活动”,即“狭义的地下经济”。本文中引用的所有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方法及数据都以“狭义的地下经济”为准。

表2 全球主要国家地下经济规模比数表(注:Schneider,Friedrich etal(2000),"Shadow Economies:Sizes,Causes,and Consequence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

(1990~1994年平均数)

估计地下经济的规模一般都采用“以本币表示的地下经济总值除以同期官方GDP”这个指标,即“地下经济规模比数(the size relative of underground economy)”。常用的估计方法有实际投入法和货币需求法,这在本文第四部分将进行详细论述。表2给出了Schneider运用货币需求法对20世纪90年代初全球主要国家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的结果,表3则给出了Bhattacharyya计算出的从1960年到1998年7个西方国家地下经济的规模增长情况。

表3 七个西方国家地下经济规模增长情况

 (1960~1998年)

1960~1995地下经济

 1996~1998地下经济

规模比数②

  规模比数③

 1960~1995

国家

1960 1995

 1996 1997 1998

 年均增长率

奥地利 0.5% 7% 6.5%

7.1% 7.1% 7.3%

丹麦

4.5%17.5%

13%16.6%16.4%16.9%

德国2% 13.2%

11.2% 13.2%13.4%13.5%

挪威

1.5% 18% 16.5% 17.5%18% 17.9%

瑞典2% 16% 14%16.2%16.3%16.3%

瑞士1% 6.7%5.7%6.5%6.5% 6.5%

美国

3.5% 9.5% 6% 9.3%9.4% 8.9%

资料来源:根据Bhattacharyya(1999)整理,采用的估计方法为货币需求法。

② Bhattacharyya,DilipK.(1999),"On the Economic Rationale of Estimating the Hidden Economy",Economic Journal,pp.109,456.)

③ Bhattacharyya,Dilip K.(1999),"On the Economic Rationale of Estimating the Hidden Economy",Economic Journal,pp.109,456.)

表2显示了全球主要国家地下经济规模比数都在8%以上且差别悬殊,其中美国和日本的该比数都在10%以下,而尼日利亚、埃及和泰国的该指数却达到了70%左右。表3反映了7个选定国家的地下经济在1960~1998年间都在以较高的速度增长,地下经济已成为一国宏观经济统计工作和政策制定所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地下经济发展的原因

导致地下经济产生与扩大的因素很多,除了各种经济因素之外,还有多种微观社会学因素和心理因素,比如人们的纳税积极性和个人对一国税制公平程度的判断等。正是由于从事地下经济活动还是官方经济活动是个人的自主选择,所以全面分析地下经济发展的原因,要求一套涉及宏观经济学、微观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跨学科分析方法,由于这样一个跨学科分析模型尚无文献系统地提出,所以我们重点分析推动地下经济发展的经济因素。

1.税收负担

逃避税收是地下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因,因而促使个人或家庭转入“无申报、无纳税”的地下经济或在官方经济工作时数之外从事地下经济活动。Tanzi(注:Tanzi,Vito(1999),"Use sand Abuses of Estimatcs of thc Underground Economy",Economic Journal,pp.109,456.)指出,在地下经济劳动力供求的均衡模型中,边际个人所得税和间接税的上升会导致地下经济劳动力供给上升,而官方经济工资率上升会引起税后收入增加从而减少地下经济的劳动力供给。另外,Tanzi还指出,地下经济实际雇佣人数不仅与税率高低和政府对逃税的查处惩罚力度有关,还受一国税制复杂程度影响,因为一套比较复杂的税法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合法避税机会从而减少加入地下经济的动机。1989年奥地利税制改革降低了边际所得税率,但到1992年奥地利地下经济规模比数却由1988年的5.3%上升至6.1%,这主要就是因为奥地利在减税的同时也对税制进行了修订和简化,消除了几个比较重要的提供合法避税机会的税收减免条款,从而刺激了人们转入地下经济以实现逃税。

2、劳动力市场监管程度

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程度,比如有关每周工作时数、法定退休年龄、营业执照、外国人工作限制的法律条例的严格程度,都会缩小个人在官方经济中的选择空间,同时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监管使劳动力供求双方都产生了转入地下经济的动机。Johnson(注:Johnson,Simon etal(1998),"Regulatory Discretion and the Unofficial Economy",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对76个发展中、转型及OECD国家的研究表明:(1)劳动力市场监管较严的国家其地下经济规模比数都高于监管较弱的国家;(2)当一国的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每上一级(共五级,第一级为极弱监管,第五级为极强监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的地下经济规模将平均上升8.1%;(3)对官方经济地下化影响最直接的不是劳动力市场条例本身的多少,而是执法的严格程度:俄罗斯1992年以来每一任新总理都致力于消除地下经济,纷纷制订了一系列打击偷漏税和黑市劳动力交易及外来移民非法就业的措施,但由于执法乏力,俄罗斯的地下经济规模仍然不断扩大。

3.社会转移支付

与地下经济发展相关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失业救济类支付。由于失业人口一旦重新就业并进入官方经济就不能再领取救济,因此当失业救济的金额较大时,失业人员领取救济并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总收入要比进行官方经济活动的收入要大。结合表2可看出,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失业救济慷慨国家”其地下经济规模的确高于美国、瑞士和英国这些失业救济数量较少、限制较严的国家。过分慷慨的失业救济还是一国劳动力市场刚性的原因之一,因此结构性失业与地下经济往往会并存,这在西班牙、葡萄牙、北欧国家及法国得到了充分的验证。这种并存说明,欧洲高失业率国家相当一部分官方失业人口实际上在从事地下经济活动,与他们相结合的其他经济资源并未处于闲置,所以只要通过调整税收和社会转移支付等制度就能较快地实现部分地下经济活动官方化,使官方失业率在短期内实现一定的下降。

4.公共服务质量

这里的公共服务既指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也指政府机构的运转与服务。当公共服务的质量下降,比如公共设施破旧失修,政府行政部门官僚作风导致办事效率下降,贪污、摊派与收受贿赂增加时,企业和个人就倾向于转入地下经济以逃避腐败和行政低效带来的额外成本。这往往会导致一国税收减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行政部门人员素质培训的资金数量下降,从而进一步导致公共服务的质量恶化和官方经济的地下化。这也说明为什么前苏联诸共和国和东欧转型国家都呈现“高税率及非税务性负担高——税收总额下降——法制薄弱——腐败盛行——地下经济繁荣”的“恶性均衡”,而OECD国家及亚洲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却呈现相对的“税赋低——税收总额高——法制健全——行政廉洁——地下经济规模小”的“良性均衡”。

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的影响

由于地下经济具有“无记录”、“无纳税”的特征,理论界对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活动在以下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已达成共识:

1.官方经济不断转入地下使一国的税收和社会福利支付(如雇主依法对养老基金的缴纳额)总额下降,这会导致一国财政状况的恶化及可能的税率上升,从而进一步刺激地下经济的扩张,削弱一国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2.地下经济的存在降低了官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比如GDP、GNP、官方失业率、个人及家庭平均收入、居民消费总支出等。同时,对于欧盟委员会、IMF及世界银行等一系列超国家经济机构而言,各成员国相差巨大的地下经济规模使得各成员国间宏观经济数据的比较更难以进行,给经济政策的协调提出了挑战。Tanzi还指出地下经济会造成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和劳动生产率下降速度被高估。

3.地下经济从劳动力市场上吸引了大量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其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也与官方经济的一部分产业形成了事实上的竞争,由于地下经济企业在税收上的优势,这种竞争在农产品贸易或本地销售的工业品等领域尤其不能忽视。

但是,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一直最为关心的、理论界目前争论最多的还是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持负面影响论的学者有Johnson等人,他们认为如果一个经济体中的法定税赋不是处在最佳的水平上且税收执法力度不足,则地下经济规模的增长会导致官方经济增长率的下降;Johnson然后根据7个拉美国家的有关经济统计数据,计算出了地下经济增长率与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率指数的负相关关系,并将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率作为官方经济增长率的间接反映指标,证明了地下经济每增长1%,官方人均GDP的实际增长率就平均下降1.2%。持正面影响论的学者主要有Schneider等人,他们通过研究财政政策对官方和地下经济的影响发现,如果地下经济活动被查处的可能性足够低,即地下经济的进入成本足够低,则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能同时促进官方经济和地下经济的增长。Schneider接着指出,地下经济与官方经济的同步发展不是偶然的,地下经济的增长也不是以官方经济增长率的降低为代价,事实上,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的增长作出了贡献。这点可以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解释:地下经济通过满足城镇居民在特定经济条件下对某些服务和小规模制造业的需求,从而增加了官方经济中的市场竞争和企业家精神,这有利于提高官方经济的经济效率并减少了政府参与零碎性经济活动的必要住,增加了社会实际生产资金的积累,促进了一国社会及经济体制不断作出调整与协调,从而有利于官方经济的增长。Schneider还通过对西欧5国地下经济的研究指出,66%的地下经济收入在获得后便立即在官方经济中支付了出去,尤其刺激了耐用消费品和劳务的消费,而且地下经济每增长1%,官方人均GDP增长率就平均上升0.7%。可见,关于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增长率的实际影响效果,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需要有一个能包含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周期及税制等多种因素的模型,才能比较令人信服地阐述并证明影响效果到底怎样。

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方法

“地下经济规模比数”能较好地反映一国地下经济的规模及其增长,但该比数首先要求明确1年内地下经济活动以本币表示的总值是多少,所以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对于观测地下经济的发展和检验宏观经济政策对地下经济的影响都是至关重要的。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方法主要分为直接估计法(也称微观估计法)和间接估计法(也称宏观估计法),现分述如下:

(一)直接估计法

直接估计法中最常用的就是调查法,即通过抽样问卷调查来对地下经济的规模、结构及从业人员的情况进行估计。Feige、Adam在对挪威和丹麦的地下经济进行估计时就使用了调查法。但调查法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受调查人一般倾向于回避有关其地下经济活动的问题,因此调查法受被调查人合作意愿影响的程度较大。另一种较常使用的直接估计法就是审计法,即通过审计来衡量一国居民实际开具的支票总额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总额间的差额,以此推算出地下经济的规模。这种方法所需的数据可以从一国的统计当局获得,但审计法存在着以下缺陷:审计法汇总的支票数据仅反映了日常交易中使用支票的那部分经济活动,因此即使在应税收入总额真实的条件下,对地下经济的规模也会相应地产生低估。正因为调查法和审计法都存在低估,所以一般将直接估计法的结果作为一国地下经济规模估计的下界,而更详细的估计则依赖于各种间接估计法。

(二)间接估计法

各种间接估计法都是运用有关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来对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常用的间接估计法有通过分析国民收入与国民支出差额进行估计的“国民收入/支出差额法”、通过分析官方及实际劳动力人口差额进行估计的“劳动力人口差额法”以及建立在实际GNP与名义GNP差额基础上的“交易法”,这3种方法各有优劣,曾被用于对北欧、意大利以及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但目前使用最多、可信度较高且常被OECD国家官方采用的估计方法还是货币需求法和实际投入法。

1.货币需求法

Tanzi在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了使用货币需求法对地下经济的规模进行研究,随后各种货币需求法被广泛运用于对美、日、西欧地下经济的研究当中。Johnson和Schneider分别使用了货币需求法对OECD国家的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Johnson和Schneider使用的货币需求法的思路是大致相同的。他们首先假设地下经济活动都以现金结算的方法进行交易(以防留下供监管当局追查的线索),则货币需求量的增加就能反映出地下经济规模的上升。为了将地下经济增长引起的货币需求量增加孤立出来以用于计算地下经济规模,Johnson和Schneider分别构造了一个跨期的货币需求方程,以Schneider的方程为例,该方程将常规的影响货币需求量的因素如收入的增长、支付习惯的变化、利率水平的变化等都进行纳入和控制,同时在计算时还对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税制复杂程度等因素加以考虑。Schneider使用的货币需求回归方程的形式为:

这是由对货币需求方程

;其中C/M[,2]表示现金持有量与货币供应量M[,2]的比率;TW表示加权平均税率;WS/Y[,t]表示工资与薪水在国民收入的比例(反映支付及货币持有偏好的变化);R表示储蓄存款利率(反映持有现金的成本);Y[,t]/N表示人均国民收入。

Schneider接着指出,得出货币需求回归方程之后,任何不能为上述几个常规因素解释的货币需求量的增加都可以归结为是由那些导致地下经济增长的因素的变化所引起的;然后选定一个假定税收、监管等因素处于最低值的“零地下经济”的基期,再假定地下经济与官方经济中的货币流通速度一样,则地下经济的总值及地下经济规模比数就可以算出。货币需求法的计算过程详见Schneider原文,关于M[,1]和M[,2]的选择见Johnson原文。

货币需求法虽然目前使用较广泛,但该方法本身的一些缺陷是不难看出的:

(1)地下经济中有一部分交易不是通过现金来进行结算的,Feige指出美国在1983年大约只有80%的地下经济活动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因此包含了易货交易的实际地下经济规模比货币需求法估计的结果要大。

(2)Schneider和Johnson及其他类似的研究只将税收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程度作为导致地下经济发展的因素,而未考虑社会转移支付等问题,这也使货币需求法会产生低估。

(3)货币需求法假设地下经济和官方经济的货币流通速度相同,这一点是缺少理论或经验数据支持的。

(4)假设一个“零地下经济”的基期是不现实的,而放松这一假定会导致规模估计值进行上调修正。

2.实际投入法

实际投入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考察在假定“电力消费——GDP”弹性一定的条件下,电力消费增长量与官方GDP增长量的差别来估计地下经济的规模与增长。

Lacko(注:Lacko,Maria(1999),"Hidden Economy an Unknown Quantity?Comparative Analyseis",Working Paper 9905,Economic Dept,Austria.)运用实际投入法对OECD国家的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了估计。Lacko先进行了大量假设,比如假设一定比例的地下经济与家庭的电力消费有关,以及需要电力的地下经济活动总值与不需要电力的地下经济总值增长速度比固定等。详细的计算过程可见Lacko原文,而其估计方法的核心就是以下两个方程:

其中i表示第i国,E[,i]是i国平均家庭用电量,C[,i]是i国平均的家庭电力消费之外的消费额(以按购买力平价换算的美元表示);PR[,i]是i国每度电的居民价格(以按购买力平价换算的美元表示);G[,i]是i国需要使用电力取暖的月份的相对频率;Q[,i]是i国电力以外的能源在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例;H[,i]是i国地下经济的人均产出;T[,i]是i国个人工资及薪水、公司利润、商品及劳务税收之和与官方GDP之比;S[,i]是i国公共福利支出与官方GDP之比;D[,i]是i国每100个有工作收入者负担的无收入者数。

现在实际投入法受到的批评主要有:

(1)不是所有的地下经济活动都需要电力投入,而且用电/不用电的地下经济活动其比例难以确定。

(2)地下经济活动不一定在家庭范围内进行。

(3)S[,i]即社会福利支出与GDP的比例在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地下经济的影响程度难以确定。

(4)同货币需求法一样,实际投入法难以确定一个无地下经济存在的基期。

国外和国内理论界对于中国大陆的地下经济现状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由于中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国外理论界认为,目前只能尝试性地对中国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经济进行剖析和测算。我们不难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比如缺少一个成熟的国民支票体系),直接估计法在中国城市是难以实行的;同时由于中国电力的生产和消费存在巨大的地域差别、区域性电力过剩与短缺并存、市场电力价格与补贴价格并存,所以实际投入法的操作难度也很大。对于掌握了国家宏观经济数据的中国政府部门而言,货币需求法和国民收入/支出差额法应该操作难度较小,而且Schneider就引用了Jin K.Hyun在1998年运用国民收入/支出法对中国台湾省1996年地下经济规模进行估计的结果。笔者认为目前研究中国地下经济规模的另一个较可行的估计方法就是劳动力人口差额法。在对正式就业人口、长期失业人口、暂时下岗人口以及城市半就业性流民等数据进行十分细致的界定、区分与修正后,进一步的计算可以初步揭示中国地下经济的现状与趋势。 Owen Lippert(注:Lippert,Owen,Michael Walker,ed.(1997),The Underground Economy:Global Evidences of its Size and Impact,Vancouver:The Fraser Institute.)对劳动力人口差额法的原理、操作及局限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三)关于地下经济规模估计方法的质疑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通过回顾各种地下经济规模估计方法,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货币需求法、实际投入法还是其他估计方法,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弱点,即这些方法都缺少一个坚实的阐明地下经济与官方经济明确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其估计结果的应用价值是不明确的。从Tanzi到Schneider等人都侧重于研究估计方法本身的修正和估计结果的差异,并未鲜明地指出数值本身对于经济决策的意义所在。一国在1999年的地下经济规模比数是12.56%还是22.56%,其本身并不能作为改变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只有地下经济的变动趋势才能说明一定的宏观经济运行特点,比如数年持续上升的规模比数意味着税赋和监管在不断加强,因此可考虑经济自由化的举措。但各种估计方法既没有将最适度的税赋、监管水平纳入模型中来,也没有考虑一国当时所处的经济景气状况对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所以即使是具有一定趋势性的估计结果其用处也是十分有限的。此外,到目前为止,对地下经济的定量研究还没有结合微观的经济行为来讨论地下经济对官方经济的影响,即没有考察是谁在从事地下经济,从事的是什么活动,在什么地点从事这些活动,又是怎样将这些活动隐藏于官方经济之外的。如果不能较好地回答上述问题,日趋复杂的估计方法本身的“完善”与“再完善”是无法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的。Thomas在对各种估计方法的自身缺陷进行了回顾之后,指出目前对地下经济规模的估计只是一种“无理论的衡量(measurement without theory)”:估计结果一方面无法与个人经济行为理论挂钩,无法揭示地下经济的微观基础及反地下经济政策的作用机理。另一方面也没有确立地下经济与官方经济间一种“可观察的、可预测的”明确联系。但正如Thomas所说,这两方面的不足与地下经济本身的隐蔽性密切相关,对地下经济的估计就如同是“在雾中的街道上捕捉身旁的声音”,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无疑也为辨认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收稿日期:2000-09-29]

[修回日期:2000-12-31]

标签:;  ;  ;  ;  

地下经济:规模估算的原因、效果和方法_货币需求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