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摩西的《中国文学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摩西论文,中国文学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黄人(摩西)《中国文学史》,其编撰时间比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的出版年代(1910年)整整要早六年,应属国人所著第一部本国文学史。孙景尧先生《沟通——访美讲学论中西比较文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王永建先生《“苏州奇人”黄摩西评传》(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二书,分别列有专章,集中评介这部具有开创意义的著作,但未引起学界足够注意。本文拟再作些介绍,并且呼吁重印该书。
成书过程
黄摩西《中国文学史》,苏州大学图书馆藏有两套,一套二十九册(缺一册),另一套三十册(其中一册为抄本),后者很可能是海内外现存的唯一全帙。书由国学扶轮社出版,有光纸竖排铅印。开本:20cm×13.2cm;每面12行、行29字。总计约160万字。每册首页右侧均题“中国文学史 东吴大学堂课本”。未印出版时间。全书内容,前有“总论”、“略论”、“分论”,其后即为上世、中世、近世文学史,迄于明代。每一历史阶段以及章节多有绪论、结语;大量篇幅为作品选,其间杂有按语、点评、注释。
按王永健《摩西评传》:东吴大学堂正式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首任校长为美国人孙乐文(David Lawrence Anderson)。同年,黄摩西即受聘为该校“国学教习(教授)”。据其同事徐允修于民国十五年(1926)所著《东吴六志·志琐言》(利苏印书社出版)云:
光绪三十年,西历1904年,孙校长以本校仪式上之布置略有就绪,急应厘定各科学课本;而西学课本尽可择优取用,唯国学方面,既一向未有学校之设立,何来合适课本,不得不自谋编著。因商之黄摩西先生,请其担任编辑主任,别延嵇绍周、吴瞿安两先生分任其事。一面将国学课择要编著;一面即用誊写版油印,随编随课。故编辑之外,又招写手四五人,逐日写印。如是者三年,约计所费已达银元五六千,所编《东亚文化史》、《中国文学史》、《中国哲学史》等五六种。孙先生以此事着手业经三年,理应择要付印,因由黄先生将《文学史》整理一过。此书系其自己手笔……惟发抄各家程式文时,致涉繁泛。书虽出版,不合教课之用。正欲修改重印,先生遽归道山,遂致延搁多年。今春,有王均卿先生(系先生之老友,在中华书局任编辑者),愿负修改之责,完成合适之本,付诸铅印,不日即可出版矣。
上述记载说明,摩西《中国文学史》应有三种版本:(一)“随编随课”,“逐日写印”的油印本,属于当年用于教学的内部讲义。(二)由黄先生“整理一过”,且已“出版”,但“不合教学之用”的一种版本。(三)摩西死后,由王均卿修改整理的“合适之本”。现存的国学扶轮社本当然不是油印本,但也不可能是王均卿整理本(这两种本子至今均未发现),因为其内容恰恰留有“发抄各家程式文”“致涉繁泛”、作品选读的其他部分也相当庞杂、章节体例不够统一等粗疏特征。故可认定:这正是摩西在逝世之前“整理一过”,“虽出版”但“不合教学之用”的那个版本。摩西卒于民国二年(1913),国学扶轮社成立于宣统三年(1911),摩西即为创办人之一,由他主编的《普通百科新大辞典》亦由国学扶轮社出版(1911年5月印行)。由此可知摩西《中国文学史》的正式出版时间,应该略迟于林传甲本。但是,据王永健先生介绍,光绪丁未(三十三年)四月(1907年6 月)出版的《东吴学报》第十一期和同年年底亦由东吴大学出版的《学桴》第二年第一期上,曾经连载摩西《华离期及暧昧期横决力及反动力》一文,注曰:“节录正科第一年讲义”,属于这部《中国文学史》的重要部分。所以,其“节录”的公开发表时间,仍然早于林传甲本。
摩西学贯中西,《中国文学史》中包括他的许多学术见解,这在清朝末年是非常新颖、独特的。下面仅就文学观、文学史观和方法论略作述介和解读。
关于文学观
摩西在该书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文学定义”中说:中文里的“‘文学’之名,始于孔门设科。”尽管与后来的概念不完全相同,但是由流溯源,略名考实,“则虽谓中国文学皆范围于孔门诗礼之中而不过,无不可也。”但是,到了二十世纪之初的当时,不仅中国文学已经发生了由简而繁的巨大变化,而且西方文学及其文学观念也已传入中国,“故欲定一‘文学’之界说”,极为困难。他在叙述中国文学发展历史时所采取的策略,是“姑就历史之习惯,以定其称谓之异同”。但是,作为全书引论,他要着重介绍的则是当时西方学术界流行的、中国读者感到十分新颖的文学观念。
在论述“文与文学”的关系时,摩西首先引述日本大田善南《文学概论》所介绍的巴尔扎克、阿图诺、狄比图松、科因西哀四种文学定义,以为均有不够明了之处。接着,他以烹苦斯德《英吉利文学史》对于“文学”的界说为基础,对照薄士纳《比较文学》、朋科斯德《文学形体论》等西方著作的相关内容,从“文学之目的”、“读者之标准”、“表显之技巧”、“文学之精髓”、“文学之资料”和文学对于美的要求六个方面详加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美构成文学的最要素”,“而美则属于感情,故文学之实体,可谓感情云。”文学应求“不变不易之美”,“趋时者非美,违时者亦非美;偕俗者非美,戾俗者亦非美。此种消息,固难为率尔操觚者言焉。”因为,这既是艺术情趣问题,又是美学理论问题;既是艺术风格问题,更是艺术实践问题。同时,摩西也强调了“真”、“善”两个要素的重要性:“远乎真者,其文学必颇”,“反乎善者,其文学亦亵”(《总论·文学之目的》),所以,文学之美也是应与“真”、“善”相统一的。
以“美”即“感情”为文学第一要素,这是贯穿摩西《中国文学史》的一个主体观念。还有一个主体观念则是——“自由”乃文学之本性。
摩西在该书《总论·文学史之效用》中说:“文学为语言思想自由之代表”,“今古中外,苟以文学名家者,未有不具不羁之气概,爱智之精神者。”而“语言思想之自由,政治、习俗固未尝明为制限,而亦不能制限也。”他之所以将中国的“上古文学史”称为“文学全盛期”,主要理由即在于此一时期的中国文学,曾经达到过“极大自由”的高峰,其标志就是以楚辞为代表的“南方文学”。摩西说:春秋之世有“公”无“私”,“政治上能矫其弊者惟秦(秦穆始霸,其所用蹇叔、百里奚、山余、公孙枝诸人,皆借才异地,无一右族),故秦卒代周。文学上能矫其弊者惟楚,故南北学派分峙,而使春秋以上阀阅之文学,一变而为战国处士之文学;博物数典之自然文学,一变而为穷理尽兴之爱智文学;樽俎坛坫折冲之文学,一变而为名山大川传人之文学。冲决周公、孔子以来种种专制之范围,人人有独立之资格,自由之精神,咸欲挟其语言思想扫除异己,而于文学上独辟一新世界,而志均力敌,遂亦成为连横合纵之大国。”“是则非战国之能造此文学,实文学之能造此战国也。”这是对文学之“自由本性”及其作用、意义的刻意揄扬。(按摩西对于周公、孔子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又是充分肯定的,详后)作为文学观,对于“自由本性”的关注成为摩西考察文学历史动力和运行机制的一个主要的理论焦点。有意思的是,这个观点还在逻辑上蕴蓄着颠覆“真、善、美统一论”的能量;对此,摩西固然并无自觉,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基于上述文学观,摩西反观中国古代文学,以为虽具悠久之传统、“典重雄奇之本质”,但有两大弊端:一曰“佞”,二曰“诞”。“佞”是专制的恶果:“下之事上,贱之事贵,以反逆为大恶,以媚兹为义务,歌功颂德,既便于口吻,掩过饰非,遂流于记载。”而所谓文者,竟至“愈郑重则愈失真,愈冠冕则愈无当”!“诞”是迷信的流毒,同时又是“佞”的一种变态:“盖佞者虽屈于威力而阿谀以取容,其心实有不甘,遂别出一术以隐为抵抗,或挟最高之天权,或挟最尊之师权,或挟最信仰之鬼神权,上与君主分席。其始或出于不得已,虽明知其诡谲,而姑用以自振,日久成习,则渐多无病之呻吟,且以不经为矩矱;而君主之黠者反利用之,以为粉饰太平之具,以塞觊觎非分之萌。既佞既诞,愈诞愈佞”,“上下互售其欺”,因而成为文学第二大弊!
必须指出,摩西是主张“文学或不免于诞”,亦即认为文学必然要有“铺张扬厉,神奇变化”的,“然必肆而能敛,奇不诡正,斯有所征信而垂后。”他作为弊端而攻击的“诞”,实质不指文学想像,而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国民劣根性。为了说明这一点,他把中国古代文学放到世界文学史里加以比较:“观于世界文学史,则文学之不诚,亦初级进化中不可逃之公理。创世之纪,默示之录,天方夜谭,希腊神话,未尝非一丘之貉,不当独为我国诟病。惟彼之贤于我者,华与实不相掩,真与赝不相杂,而除一上帝外无赞美之文,除几种诗歌小说外无神怪之说,即间有之,而语有分寸,尚殊奴隶之卑污;事有根据,不等野蛮之迷信。故其国民,皆以诚为至善,以诳为极恶,外交内政昭如划一,以固其国础。文学未始无功焉。”由此可见,摩西对于文学之美、文学之情感性的认识,又是以“立诚”与否为判断标准的。
关于文学史观
摩西在《总论·历史文学与文学史》中谈及“历史”与“文学”及“文学史”的区别时指出:若将“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加以考察,可以看到“文学之演进,诚散见于历史中,而历史只能吸收之,而不能包括之”;若将“文学”作为一个宽泛概念加以考察,又可发现“历史”亦“多含文学性质”,甚至可以视为“文学之一部分”,然“历史”所注重者,毕竟“在史实不在词藻”。另一方面,若将“历史”作为一个综合的概念加以考察,则其“分类,有自然的,有精神的,前者为种族、地理、物产等,政治、宗教、教育诸史,则属于后者,文学史亦其一也。”若将“历史文学”也作为一个综合概念加以考察,则其“分类,有模范的,有叙述的,前者为文谱、文论等,而文学史则属于叙述。”他又在《总论·文学史之效用》中指出:作为“精神”的、“叙述”的历史,文学史的效用,即在于“就既往之因,求其分合沿革之果,俾国民有所称述,学者有所遵守。”以上属于文学史的共性,即任何国家的文学史都必然具有的性质。
“文学史”在当时的中国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一种没有前例可循的著述类型。所以,摩西详细分析了我国旧学既“重文学”又“独无文学史”的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弊端:由于没有文学史,我国历来“所以考文学之源流、种类、正变、沿革者,唯有文学家列传(如文苑传,而稍讲考据、性理者,尚入别传),及目录(如艺文志类)、选本(如以时、地、流派选合者)、批评(如文心雕龙、诗品、诗话之类)而已。而所持者又甚狭,既失先河后海之旨,更多朝三暮四之弊”,难免“执近果而昧远因,居一隅而失全局”;以至进入二十世纪,仍“有己而无人”,“多美此而剧彼”,“无世界之观念”,阙“大同之思想”。此“皆因无正当之文学史以破其锢见也”。可知摩西撰写这部《中国文学史》,其立意不仅在于“保存国粹”,而更在于希图以此突破国人锢见,促进“世界观念”之形成。
只有把中国文学史置于世界文学史中加以考察,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它的缺点,也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它所具有的独特“世界地位”和宝贵的“世界价值”。所以,摩西在揭露中国文学弊病的同时又指出:放眼全球,可与中国比肩的国外古文明,只有“巴比伦与埃及”;“印度、犹太”、“希腊、罗马”,均已属于后起者了。上述诸国“当时之文学,虽极发达,要其继续,不过百年。”至于“今之英、法、德、美,虽以文物睥睨全球,而在千百年前,方为森林中攫噬之图腾,乌有所谓文学者?故以文学之谱牒言,独我国可谓万世一系,瓜瓞相承,初未尝稍杂以非种,即或求野求夷,吸收新质,要为文学生活上营养之资,而不能乱文学生殖上遗传之性。今虽过华屋而叹陵夷,窥明镜而羞老大,然一息犹存,当有待盖棺而论定;百足相辅,安见不一旅之中兴?”这段论述的意义,不仅在于体现着国粹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从学术角度揭示了中国文学史所具有的延续数千年而未被取代的“原生性”和“本土性”特征,这是全球独一无二的。摩西提到的那些文明古国,其“原生”文化都遭到过灭绝或断裂的命运。至于欧美诸国的文化,也都具有非原生、非本土的断层背景。例如英国,不列颠的原住民是克尔特人(Celt),但是自从该岛被罗马人、萨克逊人先后占领之后,罗马一基督教文化就取代了克尔特人的本土文化,而罗马—基督教文化的本源,又可追溯到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然而在希腊、犹太本土,其原生文化却又早就衰微了。上述文化生态与中国是判然有别的。将中国文学史置于各自有其利弊的、不同文化的“世界语境”之中加以比较和考察,使摩西编撰的第一部本国文学史甫一面世,即已高屋建瓴而令人耳目一新。
摩西既以“自由”为文学之本性,他在考察中国文学的发展轨迹时,必然就把“自由”与对“自由”的制约这两种因素的矛盾,视为贯穿整部文学史的基本矛盾和动力。在摩西的视野里,制约文学自由的因素固然包括政治,但绝非仅仅限于政治——他认为:甚至在“文学”刚刚萌芽时,制约因素就已包含在自身之中了。他在《略论》中说:“文学之名目,虽立于有文字之后,而文学之性质,早具于无文字之先。”没有文字,文学固然无法遗传,但“拘牵于文字,反易涣文学之精神”,所以,“离绝文字,固不能见文学;瞻循文字,亦不足为文学。”以此言之,文字不就是制约文学自由本性的一个因素吗?当然,在封建社会里,制约自由的主要因素还是“专制”,但是摩西又未笼而统之地一概否定“专制”。他在评述“上世文学史”时提出“行政权”和“文学权”两个概念,并且根据具体的历史背景,分析它们对于特定时期的文学所产生的复杂作用。他说:中国文学,权舆于春秋之世,其时周公兼掌“行政”、“文学”二权,属于最大的专制者。但是,“专制之才莫大于周公,专制之法亦莫良于周公”——由于“寓平等于不平等之中”,故在周公治下,不仅政治举措含“限制君权”之意,而且文学上也“有专制文学之外形,而无专制文学之实际”。孔子则为“革周公文学权之命者也”,虽无行政权却掌握了文学权,以“与行政权抗行”;故“当孔氏时,有专制文学之实际,而无专制文学之外形”。周、孔的“专制”虽各有其流弊,但都对促进“周、秦之交”的文学“全盛”起过积极作用。秦、汉之后,文学虽“全入于专制范围内”,元气日衰,但其“外形常为统一,而内容则支离破碎也。……盖统之者本无实力,受统者又非出于真意”(《总论·文学史之效用》),所以“横决”、“反动”之力并未消亡,中国文学历史舞台上的活剧只会演得更加跌宕起伏。作为史家,摩西对中国文学史的动力是把握得十分准确的;由于他的视野非常开阔、观点和方法相当辩证,所以不会陷入后人深受其害的庸俗社会学的泥沼。
关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分期,摩西并行不悖地使用了两种划分方法:按第一种方法,分为“上世”、“中世”、“近世”三大阶段;按第二种方法,分为“全盛期”、“华离期”(按“华离”为犬牙交错之貌)、“暧昧期”三大时期(明代为“第一暧昧期”,清代为“第二暧昧期”,所以王永健先生认为应是四大时期)。第一种方法主要反映时间概念,第二种方法主要反映性质概念,实则二者可以视为“一体两名”:对历史阶段的界分都是一样的,然而后一方法意义更大,因为前一方法的“界点”实际由它决定,而其界分标准,则基于摩西提出的“历劫”论。他在《略论·暧昧期》中说:春秋战国之后,“我国文学有小劫一,次小劫三,大劫一,最大劫二。祖龙之焚坑,一小劫也。南北朝之分裂,五季之奴虏羼处,蒙古之陆沉全国,为三次小劫。汉武之罢斥百家,为一大劫。”明、清之暴虐,则为二“最大劫”。将这些论述与其历史分期相较,有如下图:
附图
摩西对秦皇、汉武的评价判然有别。他认为秦皇焚坑,针对的是“昧于时世,尚持战国时称先则古之习,聒而不休,欲与一统君主作螳臂之抗”的儒者。“故焚坑之祸,挟书偶语之禁,不过扫除一星之余烬耳!其事本极平常、极琐小,为统一行政上一种手段……在秦不为过举,在诸家实由自取。”此一举措,“盖因有淘汰之功”,“求其最后之果,则为诸家之功臣”也。至于汉武独尊儒术,则“阳为爱护之,而阴实囚役之也”,是“挟孔子以号令天下也”。所以,“秦之坑儒坑其身,汉之坑儒坑其脑;秦之焚书焚其现在之文字,汉之焚书并焚其未来之思想。”这就是摩西称秦皇为“小劫”、汉武为“大劫”的理由。既然如此,为什么仍将汉代列入“全盛期”呢?就《略论》所述考察,至少有三个原因:其一,炎汉盛世,实奠定于文、景之治,汉武则享其余荫者也;其二,“汉虽提倡儒术,而百家之说仍流传于社会”,故文学仍有相当自由之象;其三,当时又有“史迁特起,最录百家,能尽其渊源正变而为之支配,其事业足与尼山相媲。”尽管如此,汉武之毒,毕竟性状剧烈,“兼以魔醉,史迁虽竭力补救,而元气已衰退”矣!摩西这些见解,确乎议论奇伟,洞见肺腑,至今读来,仍觉痛快淋漓。
关于方法论
摩西在《总论·文学史之效用》中谈及文学的自由本性时曾说:
……至若诗歌、小说,实文学之本色。故三代典籍,每多有韵之文,而《虞初》、《齐谐》,亦为最古之史乘。前者所以生音乐之精神,后者所以穷社会之状态。体制虽有变更,而目的未尝或异。馀若客嘲宾戏,呈诡辩之才;石鼎锦图,极文心之巧;典午清谈,为两宋南宗、北宗之滥觞;舒王经义,树有明甲科、乙科之正鹄。此皆文学之不循故辙而独辟一区者,虽无当于大道,要不失审美之旨。而述文学统系者,往往摈不与列。由前而言,则失之太广;由后而言,则又失之太狭。广则不能通者而强求其通,狭则本可通者而屏不使通,而其极均至于不通。虽曰政治、习俗实使之然,此语言思想之自由,政治、习俗固未尝明为制限,而亦不能为之制限也。示以文学史,庶知返乎?
按这段话里的“客嘲”,当指东方朔的《答客难》和杨雄的《解嘲》,班固则曾仿其体而作《答宾戏》;“石鼎”当指联句诗(见《韩昌黎集》);“锦图”当指回文诗;“典午”原指司马职官,此处指代两晋。摩西列举自汉至明“不循故辙”而出现的四种“无当于大道”的文体,说明若要厘清它们与“故辙”的来龙去脉,必须注重“会通”,从而提出了文学史方法论的一个重要课题。
“会通”亦称“通变”,刘勰《文心雕龙》有专篇论之,其源则出于《易》。《易·系词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王弼注:“因而制其会通之道也。乘变而往者无不通也。”孔颖达疏:“阴阳变化而相裁节之谓之变也,是得理之变也。因推此可以变而施行之谓之通也。”“通”与“变”是互为依存的,没有“变”也就无所谓“通”。摩西强调的是:文学史的任务既是“就既往之因,求其分合沿革之果”,那么史家就必须善于把握“因”“果”之间的有机联系,即“因”如何变为“果”的“理”。倘若胶着于“因”,例如只用上古诗、骚和《虞初》、《齐谐》的标准去套后起的文体,所见固然“广”矣,但对“宾戏”、“石鼎”、“清谈”、“经义”那样“不循古辙”而生的新文体,就会显得不合辙;合不上辙而硬要去合,就是“不能通者而强求其通”。反之,倘若胶着于“果”,将“宾戏”等作为唯一标准,去推究文体渊源,则视界必狭,当然讲不清诗、骚、《虞初》、《齐谐》与之有何关系,这就是“本可通者而屏不使通”。过去“述文学统系者”之所以对“宾戏”等“往往摒不与列”,当不出于上述两种原因。史家只有把“因”如何变为“果”的规律考察清楚,“推此可以变而施行之”,才能达到“会通”。这是对我国传统辩证思维方法论的出色继承和应用。
与此同时,摩西又用进化论作为考察中国文学历史演进规律的理论工具,并且也十分强调把握进化论中辩证方法的重要意义。他在《分论·华离期》中引用了西方学者的一段话:
文治之进化非直线形,而为不规则之螺旋形。盖一线之进行,遇有阻力,或退而下移,或折而旁出,或仍循原轨。故历史之所演,有似前往者,有似后却者,又中止者,又循环者,及细审之,其范围必扩大一层,其为进化一也。
接着,摩西就用这样的方法来分析“中世文学史”:“文学至秦汉后,似有中道而划、一蹶不振之势。其实止者自止,行者自行,退者自退,进者自进。其止也,正其所以行也;其退也,正其所以进也。……故统一之形虽如故,而实质已乘涨力而四出。……其力为横决,而其象为华离。……在思古者诚不无荡析崩坏之嗟,而未始非文学舞台上第二级之演进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观点和方法,摩西虽以明、清两代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两次“最大劫”,同时他又充分肯定这两个时期在小说、戏曲、制艺和汉学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方孝标、龚自珍等具有反抗性、前瞻性的作家的意义,并且预言:蕴蓄于“暖昧期”内的“文学之反动力”,必定会将中国文学推向更高一级之演进。
凡此,均为摩西综合运用“会通”和“进化”辩证方法,研究、阐释中国文学史的特出范例。
十九世纪后半叶,西方诞生了一个全新的学科——比较文学。摩西在他主编的《普通百科新大词典》里,曾准确地介绍过比较文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的性质和任务。如前所述,在其《中国文学史》的总论和分论中,则不仅介绍、引用过薄士纳的专著《比较文学》,而且经常运用这一学科的观点方法,从宏观角度观察、评价中西文学历史现象的异同;在对各历史阶段作家作品的评介中,还有许多从微观角度运用比较文学观点方法的实例。至今,中国比较文学界的多数学者仍然认为这个学科在我国的产生,始于1907年鲁迅发表《摩罗诗力说》,殊不知摩西《中国文学史》的撰写和传布时间更早。应该说,黄摩西是我国首先介绍比较文学这一学科,并运用其观点方法研究中国文学史的先行者。他所做的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首先运用平行比较的方法审视、研究中国文学史,更在于为开创跨文化研究的学术领域和建立文化相对主义的语境,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
该书简目
摩西《中国文学史》原无目录,内文体例比较混乱。第一册标明“第一编总论”、“第二编 略论”,“编”下均列小标题而不列章节;第二册为“第三编 文学之种类”,下列四章,“章”下只列小标题而不列“节”;第三册为“第四编 分论”,下列“第一章 文学之起源”、“第一节 文学之定义”,其后即无章、节(除第七册突然又见“第一章”、“第一节”外)。王永健先生曾整理目录一份,统一补加章、节序次、标题,全书脉络因而得以清晰呈现。但王先生将上、中、近世三大时期的文学史作为三章,与“文学之起源”并列,归入第四编,如此处理,尚可商榷:其一,“三世文学史”不宜视为“分论”;其二,以每一“世”为一章,过于庞大、臃肿。本目录系根据笔者原始查阅笔记,参考“王目”体例整理而成,限于篇幅,压缩为简目(节以下具体内容均从略)。鉴于原书已有“上世文学(史)上之上”、“中世文学史上之上”等标题,因即据以分出第五至十一编,并从而划分各编章节。虽亦未必尽善,但大结构毕竟稍为匀称。统计数字难免存在疏误,尚希读者见谅。
简目
中国文学史 东吴大学堂课本
(第一册)
第一编 总论:文学之目的/历史文学与文学史/文学史之效用/结论
第二编 略论:文学之起源/文学之种类/文学全盛期/文学华离期/暧昧期/第二暧昧期/文学之反动力
(第二册)
第三编 文学之种类
第一章 文(叙文体33种,自“命”、“令”至“经义”等;附50种,自“告身”、“内批”等至“下火文”、“撒帐词”等;前有“正义”)
第二章 诗(叙诗体8种,前有“正义”)
第三章 诗馀(叙词体4种,前有“正义”)
第四章 词馀(叙曲、通俗小说及南北宫调,前有“正义”)
(第三册)
第四编 分论
第一章 文学之起源 第一节 文学定义/第二节 文字之起源/第三节 音韵/第四节 书体/第五节 文典
(第四、五、六册)
(上世文学上之上——此题原位于第四册开端)
第二章 文学之胚胎 第一节 诗歌/第二节 神话/第三节 格言
第五编 文学之全盛上期(上世文学史上之上)
第一章 六经 第一节 诗之文学(附琴操)/第二节 书之文学(附逸周书、国语)/第三节 礼之文学/第四节 乐之文学/第五节 易之文学/第六节 春秋之文学(附文献)
第二章 儒家 第一节 儒之名义/第二节 儒之品类/第三节 儒之源流/第四节儒教之所以无力之由/第五节 儒之文学
第三章 道家 第一节 老子/第二节庄子/第三节 列子/第四节 墨子
第四章 其他 第一节 法家/第二节兵家/第三节 古小说
第六编 文学全盛中期(上世文学史上之中)
第一章 南方文学 第一节 楚辞概论/第二节 离骚/第三节 其他
第二章 秦汉文学 第一节 秦之文学/第二节 两汉文学(概述)
第七编 文学全盛末期(上世文学史上之下)
第一章 史学文学——史记 第一节史记之大旨/第二节 史记之特色/第三节史记之文学(附司马迁自序)
第二章 西汉司马迁以前文学家代表并文 第一节 贾谊及其吊屈原赋/第二节 司马相如及其大人赋/第三节 董仲舒及其士不遇赋/第四节
淮南王刘安及其招隐士一首/第五节 邹阳及其狱中上梁孝王书/第六节 枚乘及其复说吴王、七发八首
第三章 西汉司马迁以后文学家代表并文 第一节 王褒及其僮约/第二节 刘向及其请雨华山赋、上战国策叙/第三节 扬雄及其太玄赋、博士箴、酒箴
第四章 东汉文学家代表并文 第一节 桓谭及其上世祖表/第二节 冯衍及其与妇弟任武达书/第三节 班固及其封燕然山铭/第四节 崔駰及其博徒论、酒箴/第五节
张衡及其周天大象赋、髑髅赋/第六节 马融及其樗蒲赋/第七节 蔡邕及其青衣赋、短人赋、陈太球丘碑、陈太球丘庙碑、篆势、隶势/第八节 孔融及其荐祢衡表、肉刑议/第九节 祢衡及其鹦鹉赋/第十节 王充及其无形篇选录/第十一节 戴文让及其失父零丁
第五章 两汉诗 第一节 西汉诗(选7人34首)/第二节 东汉诗(选2人5 首)(上古终)
(第七、八、九册)
(中世文学史上之上——此题原位于第八册开端)
第八编 文学华离期上(中世文学史中之上)
第一章 概述晋至宋元文学之弊
第二章 两晋六朝文学 第一节 因于前代之文体/第二节 特创及分裂之文体(每类均有绪论、结语)/第三节 魏晋文(共选76人140篇, 每类均有绪论)/第四节 两晋诗赋(共选18人84首)附晋窈眇文
(第九至十三册)
第三章 南北朝文学 第一节 南北朝文学家代表(共选55人)/第二节 南北朝杂文(自宋至隋,选80人187篇)/第三节 南北朝诗赋(自宋至隋,选44人365首)/第四节 魏晋南北朝小说(选5种54则)
(第十三至十九册)
第九编 文学华离期中(中世文学史中之中)
第一章 唐代文学 第一节 唐初盛文学家代表(共选66人)/第二节 唐中晚期文学家代表(共选87人,含方外5人)/第三节
唐骈文(共选15人58篇)/第四节 唐散文(共选20人59篇)/第五节 唐诗(内含少数歌词,共选202人1821首,其中“闺秀”17人35首、“方外”12人36首)/第六节 唐新文体(共选56人87篇)
第二章 五代文学 第一节 绪论/第二节 五代文(选2人2篇)/第三节 五代诗(共选41人,内含闺秀、方外;188首,内含歌词)/第四节 五代诗馀(共选24人146篇,含闺秀1人)
(第二十至二十二册)
第三章 两宋文学 第一节 两宋文学绪论/第二节 北宋文学家代表(共选53人)附北宋诗派之分/第三节 北宋散文(共选40人46篇)/第四节 南宋文学家代表(共选64人)/第五节 南宋散文(共选11人12篇)/第六节 两宋新文体(共选46篇)/第七节 两宋诗(共选200人364首,人有重复)/第八节 两宋诗馀家人名表(共选56人,含闺媛3人)
(第二十三册)
第十编 文学华离期下(中世文学史中之下)
第一章 辽、西夏、高丽文学 第一节 辽诗(选10人14篇)/第二节 西夏诗(选1人4篇)/第三节 高丽诗(选3人8篇)/第四节 辽诗馀(选2人2篇)/第五节 高丽诗馀(选1人9篇)
第二章 金代文学 第一节 金文学家代表(共选19人)/第二节 金文(选1人7篇)/第三节 金诗(共选49人208篇)/第四节 金诗馀(选12人17篇)
第三章 元代文学 第一节 元文学家代表人名(共选46人)/第二节 元文(选3人8篇)/第三节 元诗(共选81人103篇)/第四节 元诗馀(共选26人32篇)/第五节
金元曲(录金元乐府曲目,并选元曲作家187人,皆以四字评其人之势格)
(第二十四至三十册)
(中国文学史近世——此题原位于第二十四册开端)
第十一编 文学暧昧期(近世文学史)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明代文学(第一暖昧期)第一节 绪论/第二节 明前期文学家代表上(共选37人)/第三节 明杂文(洪武至正德)(选11人22篇)/第四节 韵语(共选65人402首)/第五节 明前期文学家代表下(共选54人,含方外9人)/第六节 明杂文(共选42人103篇)/第七节 明次期诗录附诗馀(共选231人1034首,含闺秀7人15首、妓5人7首)/第八节 明之新文学——曲、制艺、小说(节选曲本31部120折,散曲7人18首;制艺家152人,杂论32条;列述最流行之章回小说八类)
——下阙清代文学史(第二暖昧期)
重印建议
王永健《摩西评传》曾引钱钟联先生《梦苕庵诗话》记摩西同事金鹤冲所述云:“摩西性极懒,作字尤谲诡,类虫书鸟篆,人不能识。《文学史》一书当时逐日编纂,用为校中讲义,往往午后需用,而午前尚未编就,则口衔烟筒,起腹稿,口授金丈,代为笔录。录就后,略一过目,无误陋,则缮写员持去付印矣。”对照原书既丰厚博大、精彩纷呈又体制混乱、疏漏不少之状,上述说法是可信的。
关于摩西《文学史》的局限和不足,王永健先生在其著作中论之颇详,本文不赘。原书除漏标“编”、“章”、“节”目次以及存在少数史料判断错误外,还有如下问题:
1.朝代或标或不标,因而导致混乱。例如第十二册“(齐)”下所列诸作,至“武帝围棋赋”已入梁矣。
2.作者类别或标或不标,因而导致混乱。例如第十七册标曰“以下闺秀”,而至“寒山诗录七首”已入“方外”矣。
3.文类或标或不标,因而导致混乱。例如第十七册标“试律诗”以下者,至少至“昭宗巫山一段云”,即非“律诗”而为“诗馀”矣。
4.作品标法不一。前皆按“作者名+文题”格式,后则按在同一作者第一篇题下标名、其后则不标之格式。
5.所选作品或有漏标作者名者。例如第廿四册明代“韵语”下列《清夜》至《……寄胡教授仲申》六题,均未标作者,亦未标“佚名”或“无名氏”。
6.各朝或各类文体之前一般皆有引论(或径标曰“绪论”、“正义”),之后或有结语,然亦不尽统一。例如,唐代(十四、十五、十六册)即无此类引论;第二十册有大标题曰“两宋文学绪论”,第七册有同级标题曰“综述”,而其他同类引论并无此类标题。
7.浏览中已发现不少文字、符号脱漏或讹误。例如第二册页一“项氏曰……”有上括号而不见下括号(其他册亦有类似情况);第二册页廿七因折角而漏印数字;第五册页一误“中国文学史”为“中国文学使”;第六册“文学全盛末期”下之小标题“中学文学”,当为“史学文学”之误;第十六册某页“桃合”当为“姚合”之误;第廿八册某页“吴易”当为“吴易”之误,等等。
鉴于原书存在上述问题,出版整理本有很多困难。从文献性考虑,不如梓行影印本,前面应有一篇较详细的“出版说明”和一份落实到人名、文题的详细目录。正文若能添加校注最好,但须功力深厚、态度认真、作风严谨之专家,方能胜此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