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课程改革精神完善课程标准--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修订的几点意见(实验稿)_课程标准论文

坚持课程改革精神完善课程标准--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修订的几点意见(实验稿)_课程标准论文

坚持课改精神 完善课程标准——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的若干说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标准论文,全日制论文,义务教育论文,课改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2月9日至12日,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组织下,历史课程标准研制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2001年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进行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修订。现将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修订的有关问题做简要说明。

一、修订的主要依据

这次修订历史课程标准的基本依据,是来自各个历史新课程实验区的实践。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随后,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课程教材研究中心的统一部署下,2001年秋季,全国共有38个实验区实施课程标准的新课程。到2003年秋季,全国新课程实验区发展到1642个,占有建制区县的54%。

从近三年新课程的实验实践看,各实验区努力贯彻历史课程标准体现的课程改革精神,无论是教师的教育观念,还是学生的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历史课程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有待于完善的地方。

为了全面了解新课程实验区关于课程标准的实施情况,以便对课程标准做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从2002年开始,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组织下,有关人员相继在云南昆明石林、四川成都郫县、贵州贵阳、青海湟中、吉林省吉林、辽宁大连、黑龙江大庆萨尔图区、黑龙江宁安、海南海门、广西玉林、福建厦门、重庆北碚区、河北鹿泉、湖北武汉武昌区、湖南长沙开福区、北京海淀区、山东青岛、山东高密市等19个实验区,就2001年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共分12个问题,分别就课程的理念、课程的目标、课程的内容,以及实施建议中的教学建议、评价建议和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在调查中,还征求了实验区教师对课程标准的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历史课程标准研制组也做了一系列准备。2003年10月,历史课程标准组邀请全国各实验区的代表专门召开了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征求大家对课程标准的修订意见。

从前期调研工作情况看,有90%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历史课程标准做了充分肯定,认为课程标准较好地体现了新一轮课程改革精神,课程标准所构建的课程体系和所选择的内容,体现了义务教育课程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被调查者同时也指出了,历史课程标准的部分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来自新课程实验区近三年的实践,无疑是这次历史课程标准修订的主要依据。社会各界和一线历史教师关于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肯定和建议,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修订的目标和内容。

二、修订的基本思路

在社会各界对课程标准标准充分肯定的前提下,我们对课程标准修订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建设性地修订完善”的原则,基本保持历史课程标准所呈现的课程体系框架结构,对一些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所显现的不足加以补充。我们力争经过这次修订,使课程标准得到进一步完善。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1.关于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性质的定位,要更准确、更科学。

2.关于义务教育历史课程理念的阐释和课程目标的确定,要更明确。

3.关于课程内容标准的修订,要坚持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构建的课程体系(学习板块加学习主题),对部分不完善的内容,要拾遗补阙。

4.关于课程实施建议,要更加关注学生与教师的实际,要有利于教师的教学方法的改进与学生的全面发展,所提建议要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5.在文字的表述上,要更规范、更流畅。

三、修订的具体说明

根据社会各界和一线教师的建议,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了课程性质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历史课程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课程功能的认定,关系到课程目标的确定,而且关系到课程内容的选择。

从以往的基础教育历史教学大纲来看,在课程性质的定位上一直比较模糊。它忽视了初中历史课程与高中历史课程的区别,甚至让人分不清基础教育阶段的历史课程与大学历史课程的区别。《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曾力图改变这种现象,但在表述上仍不甚清楚。关于课程性质,讲的更多的仍是课程的功能,而真正关于“课程性质”,实际上只有“历史(7~9年级)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一句话。这一句话,实际上并没有清楚地界定义务教育历史课程的性质。

修改后的课程标准,关于“课程性质”增加了如下表述:“7~9年级历史课程是通过阐释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和规律,初步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如此表述,较原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的阐释上,无疑更清楚了。

(二)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课程理念的表述

《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在关于“课程理念”的阐述中,从课程功能、课程体系和内容、课程实施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思路和目标。实验区教师和社会各界对此做了高度评价,但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针对建议,关于课程理念做了两处修订:

一是关于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在原课程标准中,有如下表述:“初中历史课程应避免专业化、成人化倾向,克服重知识、轻能力的弊端,不刻意追求历史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对于这段文字表述,一部分教师误以为新的历史课程不要体系了。应该说,这是对历史课程标准的误解。“不刻意”追求历史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并非是不要课程体系。事实上,历史课程标准构建的“学习板块加学习主题”的课程体系,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历史发展脉络清晰、学习重点突出。

为了消除人们的误解,修改后的课程标准在关于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的理念中,强调了在“避免专业化、成人化倾向,克服重知识、轻能力的弊端,不刻意追求历史学科体系的完整性”的同时,还要“掌握历史发展脉络”。

二是关于历史教学评价的功能。原表述中要求“以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这种表述历史教学评价在实践中是难以操作的。现改为”历史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结果,也要关注学习过程”,实际上强调了历史教学评价应综合考查历史学习的全过程。

(三)把原前言中的“标准设计思路”修正为“课程设计思路”

原标准“前言”的第三部分是这样表述的:

《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设计的总体思路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所有学生都能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目标;高度尊重学生的个性,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能力和特长,为其获取更好的学业成就创造条件。

课程标准包括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四个部分,主体是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课程目标规定了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方面应达到的总体目标。内容标准规定了学生在上述三个方面应达到的具体目标。

内容标准分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六个学习板块,每个学习板块又分为若于学习主题。使用学习主题的呈现方式,可以更好的体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改变“难、繁、偏、旧”的现象,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同时又能兼顾历史发展的时序性与学习内容的内在联系,以反映历史学科的特点。

上述行文,实际上是关于历史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现调整为课程设计思路。调整后的设计思路突出了新课程的四个特征:

其一,强调了历史新课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指出:“历史课程应面向全体学生,使所有学生都能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目标;高度尊重学生的个性,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能力和特长,为其主动适应未来社会打好基础。”

其二,强调了历史课程三维目标的整体性,指出:“历史课程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实施过程中不应分割和偏废。”

其三,强调了教学评价在历史新课程中的重要性,指出:“教学评价是历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其四,简洁明了地勾画了历史课程新体系,明确规定:“7~9年级历史课程内容分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六个学习板块,每个学习板块又分为若干学习主题。学习主题的确定,应兼顾历史发展的时序性与学习内容的内在联系,改变‘难、繁、偏、旧’的现象,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更好地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

(四)对课程内容做了拾遗补阙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学习板块加学习主题的初中历史课程体系

这是修订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如下几方面:

1.增加了一些重要学习内容,使课程内容呈现的历史发展脉络更清晰,更贴近时代发展要求,更贴近学科发展趋势,更贴近学生生活。例如:

(1)在中国古代史中增加了“知道光武中兴的史实”和“知道隋统一的史实”。这实际上突出了东汉在建设大一统国家中的地位,突出了隋统一对隋唐时期的繁荣和开放的历史意义。这两个学习内容的增加,也使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更清晰。

(2)在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中,原课程标准只列举了陈独秀、胡适两个人,现增加了李大钊。

(3)在新中国科技成就中,增加了航天技术发展的史实。这一条的课程标准由原来“知道‘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籼型杂交水稻’的培育推广等标志性成果,以及‘863’计划的制定”,改为“知道‘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籼型杂交水稻’的培育推广和航天技术的发展等史实,了解新中国的科技成就”。

2.降低了学习难度。例如:

(1)将原课程标准“简述河姆渡遗址、半坡遗址等原始农耕文化的特征”,改为“知道河姆渡遗址、半坡遗址,了解我国古代农业的起源”。因为,对于初中一年级学生来说,要理解原始农耕文化的特征是非常难的。

(2)将原课程标准“了解宋代的社会生活”改为“以宋代城市中的衣食住行和风俗习惯等为例,了解宋代的社会生活”。因为,宋代的社会生活内容太泛,要让学生了解,是很难把握的问题。

(3)将“知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了解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基本原则”,改为“知道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认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因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问题是一个理论性很强的问题,让初中生理解较难。

3.表述更科学、更具历史性。例如:

(1)将“知道太平军抗击洋枪队的事迹”,改为“知道太平天国抗击外来侵略的史实”。因为,太平军抗击洋枪队仅仅是太平天国抗击外来侵略的一个事例。

(2)将“以科举制度的废除和京师大学堂的开办为例,了解近代新式教育发端的主要史实”,改为“以京师大学堂的开办和科举制度的废除为例,了解近代新式教育发展的主要史实”。因为,从历史发展的时序来说,京师大学堂开办在前,废除科举制度在后。

(3)将“通过国会纵火案和反犹暴行等事例,揭露德意日的法西斯暴行”,改为“通过法西斯的反犹暴行和对外侵略扩张等史实,揭露德意日法西斯的反人类本质”。因为,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揭露法西斯反人类本质,对学生更具教育意义。

(五)对课程实施建议做了更明了的阐释

实施建议是一线教师非常关注的问题。这次修订对一些原课程标准中阐释不甚明了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处:

1.在教材编写建议中,强调了要正确处理教科书与课程标准的关系,增加如下文字:

“历史课程标准是教科书编写的惟一依据。教科书编写者要认真研究历史课程标准,领会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严格按照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努力实现历史课程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总体目标。教科书可以增加‘内容标准’之外的知识,但这些知识要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达成课程目标,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2.在教学建议中,增加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的表述。

3.在评价建议中明确提出了评价的目标与方法,增加了如下表述:

历史教学评价应促进学生的全面、个性和终身发展,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发展学生的学习潜能。

评价应以历史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在历史教学过程中,各地应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对历史课程标准的上述修订,是基于对社会各界及实验区历史教师调研基础上,经过课程标准组反复研究的结果。

在此应当指出,对社会各界及实验区教师的部分建议,我们经过研究,并没有完全采纳。这部分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建议是针对教材提出的。例如:建议调整教材,拉近与课标理论的距离;建议多设计课后知识和能力训练题。这些建议都是针对教材提出的,我们只能要求教材编写者加以注意:

2.过分强调地区差异,要求制定不同版本的历史课程标准。例如:建议制定历史课程标准的城市版、农村版、沿海版、内地版;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提出教学活动建议。我们认为,关于解决地区差异性问题,更多的是要依赖实践层面去解决。作为国家的历史课程标准,是很难、也没必要去解决某一地区的教学问题。

以上所述,只是有关这次修订情况的简要说明。我们认为,这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始终坚持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比原先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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