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代回族教育的特点_元史论文

论元代回族教育的特点_元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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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元一代,东迁回回人一方面接受传统回回教育,保存和发展了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另一方面,也积极学习研读中国传统文化,接受儒学教育。元代回回教育的这种特征,在元代多民族教育中独具特色,有其特定的历史意义。以下就元代回回教育中的回回文化教育和汉文化教育两种形式分别述之。

元朝统治者从本民族的利益和特定的民族观念出发,非常重视西域诸民族教育的发展。自蒙古国时期就大批远道东迁的回回人,由于具有优良的文化和高超的技艺,受到蒙古统治者的赏识与重用,故元朝建国后,先后在中央设置西域星历司,回回司天监,西域医药司,广惠司,大都、上都回回药物院,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等众多文化教育部门,征用大量回回人任职、就学于其中,传授西域天文、数学、医药及语言文字知识,培养专门人才,以资国用。回回司天监是元朝西域天文历算的研究与教学机构,有元一代,不仅进行了大量的天文观测和历算研究,而且注重回回天文历算人才的培养,使得与中国传统天文学有较大差异的回回天文学得以一脉相承,流传于世,推动了中西天文历算的交流。“掌回回医药”的广惠司,在元朝负责“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在京孤寒者”,(注:《元史》卷88《百官志》。)其所属有大都回回药物院和上都回回药物院。在这里任职、行医的大部分是回回医师,他们在按其传统医疗方式医治病人的同时,“大兴医学,以激后进”,(注:(元)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4《宣徽使太保定国忠亮公神道第二碑》。)对回回医药学的教育与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

元代回回传统教育最显著的特征是官方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的设置和其语言文字的教授。文化教育的多样性是元朝区别于以往朝代的重要特征之一。仅就文字来讲,元朝官方就通用汉文、蒙古文和回回文三种文字。早在蒙古国时期,蒙古人就已经使用多种文字。据徐霆《黑鞑事略·疏证》记:“鞑人本无字书,然今之所用,则有三种:行于鞑人本国者,则只用小木,长三四寸,刻之四角……此小木,即古木契也。行于回回者,则用回回字,镇海主之。回回字则有二十个字母,其余只就偏旁上凑成。行于汉人、契丹、女真诸亡国者,只用汉字,移剌(耶律)楚材主之。”同书又云,在汉文文书的年月之前,镇海常“亲写回回字,云付予某人。此盖专防楚材。故必以回回字为验。无此则不成文书”。这一时期,北方燕京城里“市学多教回回字及鞑人译语”,一般“会译语,便做通事”。(注:(南宋)徐霆:《黑鞑事略·疏证》。)

这里的回回字到底为何种文字,因史无详载,众说纷纭。据元人王恽记载,回回字,又称“普速蛮(元代波斯语穆斯林的汉语音译)字”,时曾任回回译史的麦术丁,“其所译簿籍,捣治方厚,尺纸为叶,以木笔挑书普速蛮字,该写众事。纸四隅用缕穿系,读则脱而下之”。(注:(元)王恽:《秋涧先生大全集》卷80《中堂事记》。)学者们以此记载为据,多以回回字为波斯文字。而元人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也有关于回回字的记载:“回回字,其母凡二十有九。横行而写,自前向后,复归于前。”(注:(元)陶宗仪:《书史会要》卷8。)陶宗仪不仅指出了字母数,而且明确说明了其书写规则,此外,他还在书中载录了这29个回回字母。学者由此研究以为,其中的28个为阿拉伯字母,(注:参见刘迎胜:《丝路文化·海上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6页。)剩余1个则为两个字母的连写形式。陶宗仪的这份回回字母表,与镇海所主、麦术丁所书的回回字是否有关,尚不很清楚,但它可能与回回国子学或回回国子监的语言文字教学有一定联系。

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忽必烈批准尚书省奏议,设立回回国子学,由翰林学士益福的哈鲁丁负责教授亦思替非文。到延祐元年(1314),由于实际需要,扩大其规模而设置回回国子监,设监官“笃意领教”。史载回回国子学中主要教习一种称为“亦思替非”的文书。元《通制条格》中有这样的记载:“至元二十四年正月初八日,总制院使桑哥、帖木儿左丞等奏:前者麦木丁说有来,‘亦思替非文书学的人少有。这里一两个人好生的理会得有,我则些少理会得。咱每后底,这文书莫不则那般断绝了去也么?教学呵,怎生?’道有来,么道。奏呵,麦木丁根底说者,交教者。么道圣旨了也。钦此。”(注:《通制条格》卷5,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80页。)此麦木丁,应为《元史·世祖本纪》中的麦术丁,他系元世祖至元年间重臣,官至中书省平章政事。由《通制条格》的这一记载看,麦术丁属下有一两个人会亦思替非文书,而他本人只是稍通。麦术丁怕将来这种文书失传,遂要求政府设置官学,教授亦思替非文。世祖诏准麦术丁的奏请,并令他负责这项工作。据《元史》云,两年以后,“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夫富民之子,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日肄习之。’帝可其奏。是岁八月,始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设监官。以其文字便于关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笃意领教。泰定二年春闰正月,以近岁公卿大夫子弟与夫凡民之子入学皆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已给饮膳者二十七人外,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禀膳,并令给之。学之建置在于国都。凡百司庶府所设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注:《元史》卷81《选举志》。)由中央政府专门在大都设置回回国子学、国子监,予以建制,配以学官、助教,供给饮膳来看,元朝对学习亦思替非文是高度重视的,因而引得公卿大夫、平民子弟纷纷入内学习。

那么,亦思替非文字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字呢?学者们历来多以阿拉伯文或波斯文称之。但实际情况是,阿拉伯文与波斯文为元初东来回回人使用的主要语言,且元朝政府各部门均设有专职的回回书写、回回译史,以专掌波斯文或阿拉伯文文书译写。而据麦术丁称,当时能通亦思替非文者仅有一二人。可见,它并非阿拉伯文或波斯文。今据伊朗德黑兰大学穆扎法尔·巴赫蒂亚尔《亦思替非考》一文得知,“亦思替非”是一种特殊的文字符号,用于国家文书之中,有特定的写法与规则,国王及政府有关财务税收的诏书、清算单据、税务文书等都用这种文字书写,而以一种称为“思亚格”(Siaq)的方法计算。对于擅长此道的人运用及识别这种文字并不费力。这种文字类似缩写符号或象形文字,只表意而不标音。(注:参见叶奕良主编:《伊朗学在中国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页。)

穆扎法尔对亦思替非文字的论述颇为详尽,这与《元史》中“以其文字便于关防取会数目”的记载是相符的。元廷以回回善理财,往往任其管理财政,处理经济事务,故亦思替非文字应该是当时一些回回人使用的专事财产税务核算与管理的一种特殊文字。回回国子监既然以教习亦思替非文字为主,那么其中的“思亚格”计算方法也就成为监生的必修课程。

与汉国子学和蒙古国子学一样,回回国子学亦属中央级专门学校。按规定,其招收的主要对象为随朝百官子弟之俊秀者,而且由政府出资给以学养。庶民子弟愿入学者,则除限定名额外,费用尚需自理。据《新元史·选举志》载:“文宗以后,中央势力大衰,西北三蕃渐失其统驭能力,交通几乎断绝,亦思替非之用亦稀,故以待制兼掌之,而回回学士亦省也。”这一方面说明,至元代末年亦思替非文书的教学因中央与西域三大汗国间关系的脱离,用途已不大,习学者也渐少;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印证了亦思替非文确为应用于税务核算与财产管理的专业文书,即“便于关防取会数目”的文书。

回回国子学除教授亦思替非文书外,尚开设有回回语言文字学等课程,为政府培养专业书写、翻译人才,“凡百司庶府所设(回回)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注:《元史》卷81《选举志》。)蒙元时代大量回回人入华,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力量,他们在元代政治舞台上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按元制,除设专司回回人军政事务的机构(回回炮手军近上万户府、回回哈的司、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诸色目人匠总管府等)外,中书省和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等中央主要机构及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士台、大都留守司、上都留守司、太仆寺、大司农司、宣政院、宣徽院、中政院、储政院和各行中书省都设有回回书写、回回译史、回回令史、回回掾史和回回架阁库管勾等回回专门职务。他们是用回回文处理公文,管理财务,起草、翻译文书的专职人员。元廷规定:“诸内外百司有兼设蒙古、回回译史者,每遇行移及勘合文字,标译关防,仍兼用之。”(注:《元史》卷102《刑法志》。)看来,元朝官方之所以通行回回文,与元和西域伊利汗国之间频繁的文书往来也有关系。而这些需具有一定回回专业语言文字能力的官员,即由回回国子学加以培养。

回回国子监培养对象主要为回回人,但也不乏有汉人入监习学者。如梁暗都,“本汉人梁斗南之孙。奉国朝旨,学西域法,因名是。”丁国范先生以为此“西域法当指回回人理财之法”,(注:丁国范:《至元大德年间的“赛梁秉政”》,《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12-13期。)也即回回国子监教习之亦思替非文字。但不知何故,至元三年(1337),朝廷却诏令“禁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注:《元史》卷39《顺帝本纪》。)

元代传入中国的阿拉伯文图书著作甚多,元人王士点和商企翁在《元秘书监志》中记载:“至元十年十月,北司天台申:本台合用文书经计经书二百四十二部。”(注:(元)王士点、商企翁:《元秘书监志》卷7。)这些书籍中,包括天文、历算、数学、医药、历史、地理及文学等类,其中许多关于语言文字的书籍很可能是回回国子监的教材。清人刘智曾在他的《天方性理》和《天方典礼》两部著作中,载录了许多这些“自元世载入”的回回书籍。其中有《米幅他合·欧鲁密》,阿拉伯语意为“学问之钥匙”,这是一部语文书;《母格底墨·额得壁》,阿拉伯语意为“学问之基础”,刘智意译为《字义类编》,这是一部按阿拉伯语字义分类编排的著作;《索哈合》,阿拉伯语意为“完整的、正确的”,刘智意译为《字正》,是一部有关阿拉伯文的教科书,专讲正字法;《特尔林·穆特二林》,阿拉伯语意为“求学者之训导”,刘智意译为《为学须知》,这是一部阿拉伯语初级启蒙书。(注:参见(清)刘智:《天方性理·采辑经书目》、《天方典礼·采辑经书目》。)这些阿拉伯语言文字著作的传入,显然是为元朝的回回语言文字教学服务的。

回回国子监作为专门培养回回财经和语言文字专业人才的官学,为元朝政府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当时著名的回回学者,如马九皋、沐仲易、丁野夫、玉元鼎等,都曾为回回国子监监生。许多翰林院、秘书监的回回文士,中央及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回回令史、回回译史、回回书写、回回掾史,也都是回回国子监培养的。他们在各自的部门中,为元朝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蒙古统治者在统一中国和管理国家的过程中,非常注意汲取和借鉴辽、金统治的经验,他们在不断完善自身文化传统的同时,重视优越、完备的中原文教制度,并在其统治的广大地区大力实行“汉化”教育,朝廷尊崇儒教,兴办学校,推行科举制度,使得元代汉文化教育事业在各民族中有了长足的发展。元政府当时就于蒙古、西域军士所在诸卫、司中,多设儒学教授,以敦促教化。如在回回军士集中的西域亲军都指挥使司中,就设有“儒学教授一员”。(注:《元史》卷86《百官志》。)至元统一中国时,具有一定文化层次的西域回回人及其后裔,已经散居中华各地,其中不少人由于世代居住中原,深受中国文化的薰陶,他们“学于中夏,慕周公、孔子之道”,(注:(元)吴澄:《临川吴文正公集》卷6《玉元鼎字说》。)接受儒家教育,并受到中国传统礼俗的感染,从名氏、居室、立身处世及文学艺术创作等各个方面均效法汉俗,即“乃事笔砚,读书属文,学为儒生”。(注:(元)赵孟祐:《松雪斋文集》卷6《薛昂夫诗集序》。)陈垣先生以为:“西域人之读书,大抵在中国一二世以后,其初皆军人。宇内既平,武力无所用,而炫于中国之文物,视为乐土,不肯思归,则唯有读书入仕之一途而已。”(注: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卷2,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元朝汉国子学正式设立于至元六年(1269),主要以学习四书五经及周敦颐、程颐、朱熹理学为主。国子学生员选自随朝蒙、汉、色目官员及近侍子弟。数额其初限定为100人,伴读20人,其中蒙古人占一半,色目、汉人为一半,至大四年(1311),生员增至200人,延祐二年(1315),再增100人。按国子学考试制度,蒙古、色目生员,每岁孟月、仲月各试明经一道,季月试策问一道。“辞理俱伏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伏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每年末通计其分数,积分至8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名额为40名,蒙古、色目各占10名,汉人20名。(注:参见《新元史》卷43《选举志》。)由此看来,元朝国子监为当时有志于汉学的各族学子大开求学之门,回回人既为色目人中重要的一分子,就学于国子学者当不在少数。其中名著者有:玉元鼎,本名阿鲁丁,字元鼎,遂以字行,至大、皇庆间(1308-1311)入国子学,从教育家、国子监丞吴澄(后任祭酒)受业,至治、天历间(1321-1328)为翰林学士,著有《古今历代启蒙》一书;札剌里丁,史载以国子生登进士第,得授翰林编修;(注:参见《正德松江府志》卷32《遗事》。)马合谋,亦由国子生而荣登进士。(注:参见《嘉靖进贤县志》卷5《职官志》。)

元朝科举制实行较晚。世祖至元初,曾欲仿前代而行科举,但未能实行。直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方正式实行以科举取士的制度。据《元史·选举制》记载,元朝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乡试(行省考)、会试(礼部考)、御试(殿试)三级。开试时,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考。乡试、会试,蒙古、色目人共考两场,比汉人、南人少考一场,殿试时,虽然四种人皆试策一道,但规定汉人、南人字数须1000字以上,蒙古人、色目人则仅限500字以上。蒙古人、色目人所考题目也较之汉人、南人为易。按例,全国于乡试中选取300人,以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各取75人。乡试取中后,再赴礼部会试,共取100人,也以四种人各取25人。殿试一般取56人,同样每种人取14人。殿试后,监试官同读卷官按考生成绩分为三甲进奏,作二榜,蒙古人、色目人为一榜,称“右榜”;汉人、南人为一榜,称“左榜”。若“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且能“中选者,加一等注授”,即比汉人、南人加一等授官。这就为色目人中举、入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元朝对色目人的科举优待,在某种意义上激发了许多回回人积极投身于汉文化的学习。这时的考试命题主要出自朱熹的《四书集注》以及其他经史,考生答题要求以程朱理学为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回回人接受儒家思想教育。而色目人与其他民族同等的录取比例,又使元代产生了一大批回回进士、回回举人,从而客观上推动了回回汉文化教育的发展。元人马祖常《石田集》曰:“延祐初,诏举进士三百人,会试春官五十人,或朔方、于阗、大食、康居诸土之士,咸橐书橐笔,联裳造庭而待于有司,于是可谓盛矣。”(注:(元)马祖常:《石田集》卷9《送李公敏之官序》。)顾嗣立《元诗选》亦元:“自科举之兴,诸部(族)子弟,类多感励奋发,以读书稽古为事。”(注:(元)顾嗣立:《元诗选》初集庚《顾北集序》。)仅据《元统元年进士录》(注:见于《元代史料丛刊·庙学典礼》,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载,在元统元年(1333)录取的100名进士中(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各25名),回回人就占了12名之多。据元代登科录统计,自仁宗延祐二年(1315)到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凡51年,进行科举考试(会试)15次,除元统元年录取人数满100外,其余各科均不足100人,且左、右榜人数亦不相等,共录取进士1081名,(注:参见祝晏君、叶林生:《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页。)每科平均录取72人,数量并不多,但回回人一次科举考试中就产生出12名进士,其所占比例当不在少数。此外,已知见于记载的元代回回进士尚有很多,见于下表:

人名 登科时间 授官及任职

备考

哈八石

 延祐授国安州判官《至正集》

二年乙卯科卷88

塔海延祐官至嘉定宣慰司

 《金台集》

五年戊午科卷2

铁闾至治元年辛酉科

 授余姚州同知《至正四明

续志》卷2

伯笃鲁丁

至治元年辛酉科

 任浙东廉访副使等

《吴礼部集

》卷18

完泽溥化

泰定元年甲子科

 授归安县丞 《两浙金石

录》卷16

捏古伯

 泰定元年甲子科

 官新城县达鲁花赤

《安雅堂集

》卷2

默理契沙

泰定元年甲子科

 仕履不详

《正德松江

府志》卷22

沙班泰定四年丁卯科

 授建安经历等《翠屏集》

 卷4

萨都剌

 泰定四年丁卯科

 任镇江路录事司达

《至顺镇江

鲁花赤

 志》卷16

获独步丁

至顺元年庚午科

 授镇江路录事司达

《揭徯

鲁花赤

  斯全集》

 卷7

荣僧至正十一年辛卯科

官至江浙行省枢密

《书史会要

院经历

 》卷7

吉雅谟丁

至正十七年丁酉科

曾任昌国知州《元诗选》

三集庚编

迈黑磨德

登科时间不详任庆元路录事司达

《至正四明

鲁花赤

 续志》卷2

海鲁丁

 至顺元年庚午科

 曾任职信州 《元史》卷

  196《获独步

丁传》

穆鲁丁

 至顺元年庚午科

 曾官于建康 《元史》卷

  196《获独步

丁传》

札剌里丁

登科时间不详授官不详

《正德松江

府志》卷32

爱理沙

 至正间进士 授官不详

《元诗选》

初集辛编

马合木

 登科时间不详官新建县达鲁花赤

《万历南昌

府志》卷15

马合谋

 登科时间不详授官进贤县达鲁花

《嘉靖进贤

赤 县志》卷5

安鲁丁

 登科时间不详曾任贵溪县丞《云林集》

 卷2

纳速剌丁

登科时间不详任淮东廉访司书吏

《元史》卷

194《纳速

剌丁传》

众多回回进士的出现,是元代回回人广泛接受汉文化教育、研习汉学的结果。在元代回回人中还产生了许多一门数进士的家庭。如穆鲁丁、海鲁丁、获独步丁“兄弟三人,皆忝进士”。(注:《元史》卷196《获独步丁传》。)这在当时汉人中亦属稀有。

翰林学士院是元朝文士、儒臣集中的中央官署,掌起草制诰、诏令,纂修国史及备咨询,设立于至元元年(1264)。至元四年(1267),改为翰林兼国史院,登科进士多被授职于此。天历二年(1329),元朝又置奎章阁学士院,聚集蒙古人、色目人及汉人、南人文士,为皇帝进经史之书,考前朝统治得失,并为蒙古贵族子弟讲授经学。学士院还曾受命编纂《经世大典》。元朝在这两处重要机构供职的回回学者亦不在少数,他们多为汉文化修养深厚的博学洽闻之士,如散曲家玉元鼎、阿里耀卿,学者赡思、伯颜、乌马儿,文士奕赫抵雅尔丁、桓泽都、迭里威失、谙都剌、伯都、拜住,诗人乃贤等,都曾为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翰林编修官等。像亦福的哈鲁丁、伯帖木儿和买奴等还曾担任翰林院的最高长官——翰林承旨。大量回回文臣、儒士的涌现,说明元代回回人中通经重道,尊崇儒学的风气颇盛。

元代还出现了许多积极办学,弘扬儒学,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回回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平章政事时,修建了云南地区第一座孔庙。后来他又在孔庙中置学舍,创建了云南地区第一所学校,使云南各族子弟接受教育,以敦教化。在赡思丁倡导下,大理、楚雄、曲靖等地也先后兴办了学校,使云南一时文风大兴。《元史纪事本末》就此评道:“时云南俗无礼仪,男女往往自相配合,亲死则火之,不为丧祭,子弟莫知读书者。赛典赤始教民跪拜之节,婚姻行媒,死者为之棺槨奠祭,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置学田。其后赛典赤子忽辛相继为行省右丞,复请下云南诸路,遍立孔子庙,选经学之士为之教官,而文风始兴。元世学校之盛,远被遐荒,亦自昔所未有。”(注:《元史纪事本末》卷8《科举学校之制》。)官至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的赛典赤·乌马儿,也大力倡导教育,先后在泉州、兴化两处兴建学校,并设置学田,以助学用。伯笃鲁丁任职浙东时,曾修复永嘉石门洞书院,他告诫诸生:“书院据穹林雪瀑之胜,既新美矣。尔曹游歌于是,有义理之融液,无纷华之轇轕。执业而兴,充义而得。得之在我,求之在人。是惟圣师成物之仁,而亦宪臣励学之意。”并鼓励诸生“学贵自得”,“有学有政,需用于时”。(注:(元)柳贯:《柳待制文集》卷15。)马九皋,又名薛超吾,居官20余年,为官宽缓,颇有政声,且崇敬汉学。在其任池州路总管时,曾大力倡导汉学,关于州学建尊经阁一所,据《重修池州路学记》载:“尊经阁,前总管薛超吾所建者,特为壮伟。”(注:《嘉靖池州府志》卷9。)

私人办学在元代已较普遍,而回回人在兴办私学、传播儒学方面同样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官至回回炮手总管的勖实载,在驻军河南伊川鸣皋镇时,奉儒家学说,好珍藏典藉,费时10年,以其家资建书院一座,仁宗亲赐为“伊川书院”。另有伯颜者,名师圣,字宗道,曾受业于宋进士黄坦,潜心钻研朱子之学,后设家塾,从学者甚众。至正四年(1344),授为翰林待制,编修《金史》。书成,因病归里,从学者随之涌来,“所居有小斋曰‘友古’,学者云集,村落寄寓皆满。其后来者日众,则各为小房环所居,百有余间,檐角相触,骈集如市”。(注:《正德大名府志》卷10《文类·伯颜宗道传》。)此外,元代回回人中也多有任地方“儒学教授”之职者,如买闾,字兼善,曾先后任尹和靖书院山长、嘉兴路儒学教授;伯颜,字子中,至正间中乡试,得授龙兴路东湖书院山长,后改建昌路儒学教授;哲马鲁丁,字师鲁,泰定三年为镇江路儒学教授。这些回回儒士长期研习儒学经典,广招各族子弟,以深厚的汉学造诣,为元代儒学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总之,回回文化教育与汉文化教育并举发展,是元代东迁回回人文化教育的一大特征,也是元朝文化教育较之以往丰富多彩的重要表现。它不但丰富了中华文化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扩展了元代教育的领域,而且推动了民族间文化教育的交流。回回人对汉文化的汲取、接受,促进了其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使之最终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重要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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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代回族教育的特点_元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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