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处理论文,差距论文,东西论文,中央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区域自治是有中国特色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处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对于增强中华民族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的、多民族聚居区域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活动,担负着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政令统一的义务。同时,自治地方也享有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的自治权,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地安排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事业。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中央的关系通常表现为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处理好这个关系的总原则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局利益的集中,又要切实保障在本民族的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中央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自治地方的利益和合理要求,给其以积极管理、自主发展的活动空间;自治地方则要正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服从和顾全大局,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全局是由一个个局部组成的,个别局部的变化,往往也会影响全局,对全局产生重大作用。因此,要重视各个局部在全局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认识和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和特殊情况,中央在政策上应给予自治地方一定的倾斜,充分发挥自治地方的优势和自主权,加快其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多年来,我们的民族团结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经受了考验,各族人民肝胆相照,休戚与共,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边境线最长、交界邻国最多的一个省区,是祖国西部的战略屏障,是通往中亚、南亚的重要门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可以说,新疆的发展和稳定不仅是自身的需要,而且关系到全国的大局,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加快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对我们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保障国家的安全和边防的巩固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把一个贫穷落后的旧新疆建设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新新疆。尽管由于地理、历史的原因和其他制约因素,使得新疆现在的发展相对滞后,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但是我们有166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地上有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地下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加上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经过四十多年的开发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已建成全国最大的商品棉基地和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已形成石油、电力、煤炭、轻纺、食品、机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工业体系,建成以公路为主体,铁路为骨干,航空、管道相配套的交通网络和通达世界各地的通信网络。尤其是东起我国连云港,横贯亚欧大陆,途经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波兰、德国、荷兰等国,把太平洋海岸与大西洋海岸连接起来的大动脉——亚欧第二大陆桥的全线贯通,必将对亚欧两大洲经济文化交流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区已与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成功地举办了七届乌洽会,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这表明,新疆已经具备了非常好的发展条件。最近中央又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发展优先发展新疆的战略构想,更是给我们带来了快速发展的极好机遇。
笔者认为,加快新疆经济发展步伐,缩小我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关键是尽快把资源、地缘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兄弟省区的帮助,更应当立足于我们自身的努力。目前,国家对新疆的投资力度正在加大,主要用于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工业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及水土开发和粮棉基地建设。我们应当努力用好这些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在加强“硬投入”的同时,应当重视“软投入”,即重视政策倾斜。就政策方面来说,新疆是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又是一个自治区,有一定的特殊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经济管理权限上应当有别于其他省市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中央政府应当赋予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在政策上放得更宽一些,努力激发我区的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这与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是一致的,也是在民族地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应有之义。国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新疆多渠道融资,以资金流带动物流、人流、信息流,以开放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发展,推动我区经济步入快车道,实现历史性跨越。
加快经济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中西部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没有改革开放,就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经济实力就难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就难以提高;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就难以进行,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要维护新疆稳定,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使新疆尽快改变落后面貌,使各族人民尽早富裕起来。应当看到,对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来说,即便经济搞上去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也会搞分裂,这是他们的反动本性所决定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对广大群众来说,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就人心思定。如果经济发展长期滞后,就会给那些搞分裂的人提供口实;如果人民群众总体生活水平比不上兄弟省区,比不上周边国家,就很难保持新疆的长治久安。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各族人民就会更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更加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标签:新疆历史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