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和平的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和平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冷战结束后,人们一直对东亚(包括东北亚与东南亚两个地区)的安全问题很担心,但是自1990年柬埔寨战争结束以来,整个东亚地区却没有发生过国家间的战争,成为冷战后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和平地区。(注:在本文中,“战争”指一定规模的军事暴力行为,而非小规模军事摩擦,因此“和平”是指没有战争的安全状态,不做“和平”与“非战非和”的区分。)这种现象促使学者们研究冷战后东亚和平持续了13年的因素是什么。对东亚和平有影响的因素当然是多方面的,我无法穷尽它们,但我们可以发现那些核心要素,以便设法巩固和加强它们。本文试图从非均势核威慑的角度分析东亚和平体系的核心因素,回答东亚靠什么维护长期和平。
一、对东亚和平体系的多种解释
在20世纪90年代末,学者们就开始研究东亚地区和平是如何维持的,主要有三种解释:中美地缘均势论、伙伴关系互动论、复杂利益牵制论。这三种解释对理解东亚和平体系都有启示性作用,但也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一)中美地缘均势论
一些地缘政治学者认为,冷战后的东亚地区和平是靠中美在东亚地区的地缘均势维持的,即中国作为大陆强权维护东亚大陆的和平,而美国是海洋强权维护了东亚海岛国家的和平。(注:Robert S.Ross,“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East Asia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3,No.4,Spring 1999,p.82.)东亚国家按地缘关系在中美之间选择一方作为安全依靠对象,如大陆国家朝鲜、韩国、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乃至俄罗斯选择中国为安全依靠;而日本、中国台湾地区、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文莱等则寻求美国的安全保护。(注:Ibid.,pp.83—86.)虽然中美在朝鲜半岛和台海地区有安全利益冲突,但双方在这两个地区没有生存性的利益矛盾,因此都愿保持现状。(注:Ibid.,pp.111—114.)有的韩国学者将东亚和平归结为三个因素,即西方战争和冲突不再输入到东亚、大国在东亚的力量对比总体是均衡的、国家目标转向经济发展。这种多元解释者认为美国虽然是世界超级大国,但在东亚它的作用是有限的,不是东亚霸主,与东亚其他大国形成力量均衡的格局,并将力量均衡视为东亚和平的主要原因。(注:Kyung-Won Kim,“Maintaining Asia's Current Peace,”Survival,Winter 1997/1998;Vol.39,No.4,pp.52—53.)
中美地缘均势论给我们的启示是:东亚地缘政治的特殊性,使大国不能在冷战后像在其他地区那样轻易地决定用战争方式来解决安全冲突问题,但地缘均势论的核心变量——东亚地区均势或中美之均势——不符合冷战后东亚大国的实力对比以及大国战略关系的实际情况。也就是说,冷战后东亚地区的战略格局并非是均衡态势。
冷战后,中美在东亚并未形成均衡态势。从实力上讲,冷战结束以来,中国总体实力与美国不是一个等量级。199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9580亿元人民币(约3650亿美元),约为当年美国GDP总额(56718亿美元)的6.4%。(注:《世界知识年鉴1992/1993》,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50、136、707页。)到2000年时,中国的
GDP为89404亿元人民币(约10903亿美元),约为当年美国GDP总额(99657亿美元)的11%。(注:《世界知识年鉴2001/2002》,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73页。)即使按合理的购买力平价计算,扩大2倍,中国的GDP仍只为美国的22%。军事上,中国与美国也不是同一等级。(注:《美国军事优势史无前例》,载《参考消息》,2003年5月6日,第5版。)在战略关系上,美日是军事同盟,而中俄只是战略磋商伙伴关系,俄罗斯在中美之间有相当的独立性,也就是说东亚格局并不是冷战时期的两极均势。无论称东亚格局为一极格局,还是一超多强格局,都说明东亚格局是非均衡的态势而不是均衡态势。
然而,即使我们假设中国的总体实力在21世纪初进入了与美国相同的等级,我们也不能认为中美地缘均势是冷战后东亚和平的原因,因为在此之前东亚和平已经存在了近十年。
中美地缘均势论不仅其核心变量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而且冷战的历史经验也不支持两极均势可以避免地区局部常规战争的论点。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在东亚形成均势,但这种均势只避免了美苏间的直接战争,却没能避免它们在东亚进行的代理人战争,或是它们与对方盟国的战争,或是小国间的战争,例如1950年发生的朝鲜战争、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越南战争和1978年发生的柬埔寨战争。(注:朝鲜战争以双方重回三八线而结束,越南战争美国以失败而告终。这两场战争检验了东亚地区的军事实力,战争结果证明东亚军事上的地区均衡态势。朝鲜战争是苏联支持中朝与美国进行的战争,形成了当时的军事实力上的均势。越南战争时期,中苏虽已不是盟友,但越南仍可得到这两个核国家的支持,所以仍保持了军事上的均势。两场战争都是一个核大国与一个有核大国军事支持的无核国之间的战争,如同苏联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阿富汗战争。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朝鲜和越南都是无核国家,虽然它们与核大国结成同盟,但是却没有日本、北约欧洲成员或华约东欧成员那种条约保证的核保护伞。中国军队以不公开身份的方式为越南北方提供防空,苏联空军身穿志愿军服装为中朝提供空中支持,都是核国家愿意提供军事支持但不愿正面卷入战争的标志,从而使战争没有升级为核战争的危险。)这些经验表明,两极均势并不能有效地遏制所有战争。因此,即使冷战后东亚形成中美两极均势,我们也不能以此推论这种均势遏制了东亚各类国家间的战争。
(二)伙伴关系互动论
有的学者认为,东亚的和平与稳定源于该地区大国建立伙伴关系的互动。冷战后,该地区大国为了在未来多极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采取了建立伙伴关系的策略。1992~1998年俄美、中俄、中美、日俄、中日都建立了伙伴关系。他们认为,伙伴关系的宗旨是:“不搞互相敌对和对抗,倡导互相协调和合作;双方互相尊重和平等互利;不针对和不伤害第三国。”因此这种互动“增强了国家的对话,弱化了对抗;加强了合作,有助于这一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注:孙建社:《亚太大国“伙伴关系”的互动性和不对称性》,载《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3期;引自《国际政治》,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2001年第8期,第34、36页。)这种观点有助于我们认清伙伴关系的非同盟性质,但冷战后东亚安全的历史并不支持伙伴关系互动论的分析,即不能证明伙伴关系与东亚安全稳定两个变量之间有正相关关系。
首先,东亚大国伙伴关系的建立过程与东亚安全稳定性的变化过程不一致。如果伙伴关系的建立可以增强地区安全稳定形势,那么东亚地区安全形势就应随着大国伙伴关系的增多而变得日益稳定。然而,冷战后,东亚大国的伙伴关系是由少到多地不断增加,而东亚地区的安全稳定局势的变化却是高低高的N型,两者之间甚至没有表现出相关关系。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苏联的解体使东亚地区紧张的大国关系得到缓和,但到了中期,它们的安全关系又恶化了。1996年中美在台湾海峡进行军事对峙,中日在钓鱼岛上对抗,美日同盟强化了遏制中国的政策,而后美国决定建立反导防御体系,这一政策加剧了美中、美俄和中日之间的军事矛盾。2001年的“9·11”事件后,美中、美俄的紧张战略关系出现缓解。(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政策研究室:《中国外交》,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46、565页;《中国外交》,2002年版,第375~377页。)
其次,伙伴关系互动论还面临着安全政策的主观目的与客观安全关系是否必然一致的问题。即使主观上建立伙伴关系的宗旨是不搞对抗,但我们却不能由此推论建立伙伴关系的客观结果就能避免安全困境,也就是说建立双边战略伙伴关系可能增加第三方的安全恐惧。1996年中俄建立了战略磋商伙伴关系,加强了军事技术合作。因此,美国不满俄罗斯提高对华军售的技术水平,并认为这将增大中国对东亚和平的威胁。甚至在2001年“9·11”事件之后,中国支持了美国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美国对俄中军事贸易的担心仍是有增无减。美国不断就此事对俄施加压力,要求俄控制对华军事技术出口的水平。2002年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仍说“中国购买先进军事技术会威胁其亚太邻国”。(注:George W.Bush,The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September 17,2002,http://www.whitehouse.gov/nsc/nss8.html.)
(三)复杂利益牵制论
有学者认为,东亚国家的安全利益错综复杂,各国在实现安全利益的过程中各种利益彼此牵制,于是有关国家采取了克制态度,因此形成东亚的稳定和平。(注:唐永胜、郭新宁:《亚太安全理论框架》,载《太平洋学报》,1999年第4期,第82~83页。)他们认为,日、美、中、俄四国构成了6种双边关系和4种三边关系,这种复杂的关系形成相互牵制作用,使东亚地区和平相对稳定。(注:[日]宫本信生:《东亚的安全与威胁——不协调的‘日美中俄’四重奏》,载《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1年第3期,引自《国际政治》,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2001年第6期,第105页。)复杂利益牵制论的启示是:东亚和平机制是复杂的,单一因素是解释不了的,我们需要采取多因素分析法。然而复杂利益牵制论的核心变量“复杂的利益关系”面临着如何比较和衡量的问题。在同一地区,当国家数量不发生变化时,国家间利益关系的复杂程度就很难比较。如果不能有效地比较冷战后和冷战期间东亚大国利益关系的复杂程度,我们就无法知道大国关系的复杂性是否对东亚和平有影响。
如果我们以大国关系的剧烈变化为标准回顾东亚地区1945~1991年的大国安全利益关系,我们可以发现1945~1955年、1959~1972年、1987~1991年这三个时期,东亚大国利益关系的复杂程度并不亚于1991年之后。在1945~1955年期间,前期是美中日三国与苏联对立,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则形成中苏对抗美日;1959~1972年期间,中苏盟友关系破裂走向敌对,而对抗多年的中美却于1971年成为战略伙伴,1972年中日结束多年的敌对,建立了外交关系;1987~1991年期间,美苏于1987年达成的《中导条约》开始了美苏和解进程,敌对的中苏关系于1989年实现正常化,1989年中美又从盟友变为对手,中日关系也严重恶化,1991年初苏联解体使两极格局结束。(注:王泰平主编:《新中国外交50年》,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95、451~454、884~887、961~964页;方连庆、刘金质、王炳元主编:《战后国际关系史(1945—1995)》,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38~641页。)上述三个时期大国安全利益关系也很复杂,但这种复杂性并没能避免当时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柬埔寨战争。
此外,冷战后的国际现实也不支持复杂利益牵制论的观点。北美只有三个国家,这使得它们的利益关系和大国在该地区的利益关系都明显比东亚地区要简单得多,但冷战后,北美地区也是和平的。这表明和平在大国利益关系简单和复杂的条件下都有可能长期延续。与此同时,中东是宗教、领土、民族及大国势力范围多种利益矛盾集中的地区,该地区大国利益关系的复杂程度至少不亚于东亚。但是,冷战后中东发生了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这从另一个方面质疑大国利益关系复杂有助于地区和平的论断。
二、非均势核威慑的作用
要有效地解释冷战后的东亚和平,我们需要从冷战结束后出现的因素中去寻找,这些因素应是持续的和可以验证的。据此原则,本文认为冷战后东亚出现的非均势态势下的核威慑、东盟集体安全合作的扩展以及韩国的和平统一政策,这三个因素与东亚地区和平最为相关。在这三要素中,非均势态势下的核威慑是其他两个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
(一)东亚非均势态势下的核威慑(简称“非均势核威慑”)
“非均势核威慑”中的“非均势”是指地区实力对比的格局是非均衡态势,主要是指双方或多方的总体军事实力对比不在同一个等级;“核威慑”则是指双方具有有效威慑对方的战略核武器或核保护伞。“非均势核威慑”不同于“不对称核威慑”,前者是强调总体军事实力差距,后者是强调双方战略核力量的差距。无论双方核力量是否在同一个等级,只要对抗双方处于非均衡的总体军事实力格局中,它们之间的核威慑就是“非均势核威慑”。例如,俄罗斯在冷战后虽然拥有与北约同一等级的核力量,但其总体军事实力与北约已非同一等级,这一状态属于“非均势核威慑”。反之,如果双方总体军事实力在同一等级,但双方战略核力量不是同一等级,这是“不对称核威慑”而不是“非均势核威慑”。例如,20世纪40年代末,苏联的核力量与美国不是同一等级,但苏联的常规军事力量并不亚于美国,因此双方形成均势下的“不对称核威慑”而不是“非均势核威慑”。
1991年苏联解体使东亚的两极均势格局变为非均势格局。从二战结束到冷战结束,美苏总体的军事力量基本上保持了同一等级,它们在东亚的对抗使得这一地区形成了均势的格局。由于双方军事实力都是超级大国水平,因此20世纪60年代的中苏关系破裂和70年代中美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都没能改变东亚地区的两极均势格局的性质。而1991年苏联解体后,美国成为东亚惟一的军事超强,从而东亚地区的两极均势格局不复存在。中俄与美国在军事实力上不是一个等级,即使中俄结成军事同盟,其总体军事实力也无法与美国形成均势态势,更何况中俄战略磋商伙伴关系的性质不同于美日军事同盟。该地区的核威慑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美、中、俄都是核大国,日本拥有美国的核保护伞。这就形成东亚的非均势核威慑态势。
(二)非均势核威慑的原理
核威慑的基本原理是:由于战争双方将在核战争中同归于尽,这使得进行核战争变得没有意义,因此,核威慑双方均不敢发动核战争或有升级为核战争危险的常规战争,但是这一原理并不推论核威慑可以防止没有升级为核战争危险的常规战争。(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79页。)在总体军事实力均衡的态势下,核大国虽不敢进行有核战争危险的战争,但均势的格局仍使它们敢于为了扩大安全利益而进行没有核战争危险的常规战争,特别是在第三国进行的代理人战争。在总体实力均衡的态势下,核威慑双方的安全目标都不满足于生存安全,而是在生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要争取至少不亚于对方的对等安全。一国是否满足于生存安全的主要标志是该国是否主动卷入海外军事冲突。已有的研究观察到,在均势的状态下,核威慑的双方都是在比对方的安全能力略有优势的情况下才有安全感,因此在均势的状态下,相互威慑的结果是容易发生军备竞赛或是对外使用常规武力。(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15页。)
在非均势的状态下,核威慑双方互动的原理与在均势态势下的原理有所不同。在非均势状态下,核威慑双方的安全目标是不同的,双方都不追求对等安全。强势一方的安全目标提升为绝对安全,而弱势一方的安全目标降为生存安全。安全目标的这种变化,意味着核威慑双方中只剩下强势的一方继续坚持通过战争方法扩大安全利益,即为了安全利益,它仍愿意卷入小国之间或它们内部的军事冲突。而面对总体实力上的等级差距 , 弱势一方则只求生存安全,不再通过代理人战争实现对等安全,也就是说不再为了扩 大 安全利益而卷入小国之间或它们内部的战争。由于弱势一方不追求对等安全,这就 减少 了核威慑双方之间发生代理人战争的危险。一方面是弱势一方避免卷入小国之间 或内部 的冲突,另一方面它对强势一方军事扩张的容忍度提高,强势一方军事扩张引发 战争的 危险也下降了。弱势一方不追求对等安全也就不会与强势一方争夺军事优势,双 方之间 也没有军备竞赛,这又减少了一层战争危险。不过,弱势一方对强势一方军事扩 张的容 忍是有限度的,即当强势一方军事扩张直接威胁到弱势一方的生存安全时,弱势 一方仍 会以核战争相威慑。这就迫使强势一方采取适度扩张而非无限扩张的政策,即其 扩张或 战争对象不能是对弱势一方构成直接生存威胁的地区。
图1非均势核威慑双方的安全目标收益
强势核国家
对等安全(B1) 绝对安全(B2)
弱势对等完全(A1)3 3 0 6
核国家生存安全(A2)4 2 2 4
从图1的矩阵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双方都选择对等安全(A1,B1)时,双方的安全收益相等。但是强势一方是不会满足于对等安全的,而很可能是追求绝对安全(B2),也就是要享有其超过对方安全投入所获得的那份安全利益。而此时弱势方如果继续追求对等安全(A1),等于是选择了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因为它没有与强势方争夺绝对安全的总体实力。故此,弱势一方会将安全目标降低为生存安全(A2),依靠核武器低成本地确保这一安全利益。当弱势方只求生存安全时,强势更不可能会选择对等安全(B1),因为对等安全意味将安全目标降为生存安全,其大于弱势方的安全投入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因此,在非均势核威慑中,强势一方会选择绝对安全(B2),而弱势方则想保住生存安全(A2),于是在矩阵右下角的(A2,B2)组成非均势核威慑的纳什均衡。
(三)非均势核威慑在东亚和平中的作用
要知道非均势核威慑是否能解释东亚地区的整体和平,我们需要分别检验其对东亚各种类型的双边安全关系的影响。东亚国家按军事实力水平可划分为霸权国、强国、小国三类,而强国和小国依据它们与霸权国的战略安全利益关系又可分为一致与冲突两类,于是东亚可分为五类国家,共有12种双边安全关系。共同安全利益可以有效地解释战略安全关系一致的国家之间的和平,因此这种和平关系不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本文只是研究分析那些安全利益相互冲突的国家之间的和平是如何维持的。据此,东亚地区安全利益冲突国家间的和平关系只有下述5类。
表1东亚安全利益冲突国家的和平关系类型
和平关系 实例
霸权-强国 美中、美俄
强国-强国 中日、俄日
强国-小国 中越、中菲、日朝
小国-小国 朝鲜、东盟国家之间
霸权-小国 美朝、美缅、美马
非均势核威慑有维护霸权国与核大国和平关系的作用。依据非均势核威慑原理,中俄在与美国的相互威慑中都是弱势国家,它们的安全目标是生存安全而非对等安全,因此它们采取防御型安全战略。而美国作为强势方,它在东亚的安全目标则是绝对安全,要进行军事扩张。中俄对美国在东亚的军事扩张都采取了容忍态度,即只要美国的军事扩张不直接威胁它们的生存安全,它们就不会采取军事对抗的策略。冷战后,俄罗斯在东亚采取了军事收缩政策,1992年撤出在蒙古的基地,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从越南金兰湾基地撤出,留守人员只有500名,2000年后俄不再租用该基地,军事力量完全撤回本土。(注:《俄国军事战略大收缩》,载《厦门商报》,2001年10月25日,http://www.zaobao.com.sg/special/newspapers/2001/10/xmsb251001.html。)俄甚至容忍美国为研制和部署反导系统而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的做法,仅口头上说美国这样做是一个错误。(注:Strana.ru,“Sergei Ivanov:`The Outlook for the Antimissile
Defense Area is very Dim',”issued on 06.14.2002(MST),http://www.
russianobserver.com/stories/02/06/14/1138/15570.html.)冷战后,中国除了1996年在台湾分离主义问题上与美国进行了军事对峙之外,对美国在东亚其他地方的军事扩张也采取了忍让政策。2003年当美国对朝鲜核项目进行军事打击的危险出现后,中国坚持从中斡旋和平解决朝核危机的政策,没采取军事对抗行动抑制美国的扩张。(注:《中朝美北京会谈闭幕》,载《人民日报》,2003年4月26日,第1版。)台湾问题威胁到中国的生存安全,台湾独立有可能在祖国大陆引发多米诺效应。波罗的海国家独立引发苏联解体的那种危险使得中国不得不以军事对抗抑制美国向台湾地区的军事扩张。1996年中美在台海的军事对峙使美国意识到,要避免与中国发生核冲突,美对台湾的军事支持必须有限度,军事上支持台湾独立是危险的。此后,不仅克林顿表态不支持台湾独立,就是曾说过“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台湾”的布什也于2003年明确表示,美国政府反对台湾独立的政策没变,将来也不会变。(注:《胡锦涛会见美国总统布什》,载《人民日报》,2003年6月3日,第1版。)
非均势核威慑具有维持强国之间和平关系的功能。在日美军事同盟关系中,美国明确为日本提供核保护伞,这使中俄都认为与日本发生战争等同于与美国发生战争。作为弱势方,中俄寻求的生存安全,不会以军事手段解决与日本的安全利益矛盾,两国甚至容忍日本在冷战后不断扩大参与国际战争的政策。美国为实现绝对安全,支持日本在东亚发挥更大的军事作用,但美国并不愿日本成为一个核国家,更不愿日本的军事政策直接威胁中俄的生存安全。日本深知道美国对它的不信任,也知道美国的核保护伞是防御性的,而不能用于支持日本的对外战争,因此冷战后日本的军事政策调整也避免对中俄的生存安全构成威胁。冷战后日本加大收回北方四岛的决心,但是建议收回之后仍由俄罗斯管理。(注:《日森喜朗首相称他决心解决与俄国的北方四岛争端》,载人民网,
http://japan.people.com.cn/2001/02/09/riben20010209-1525.html。)日本同意美国将日美同盟的防御范围扩大到日本之外,但当中国因此事涉及台湾问题而反对后,日本政府说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周边地区”不是“地理概念”,而是“着眼于事态性质”。(注:王新生:《<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关法案及影响》,http://www.cass.net.cn/chinese/s30-rbs/files/kycg/wangxinsheng.htm)日本表现出它并不愿卷入潜在的台海军事冲突。
非均势核威慑对中俄和平关系的影响是积极的,与对中日关系和俄日关系的影响不同。冷战后,俄罗斯虽然保持了与美国相同级别的核力量,但它的综合实力迅速下降,很快就变得还不如中国了,1994年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为630万亿卢布(约1437亿美元),约等于当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4.38万亿元人民币(约5341亿美元)的27%。(注:《世界知识年鉴1995/1996》,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96页。)失去超级大国实力地位的俄罗斯与中国共同面临着美国的核威慑压力,在非均势格局中处于相同的弱势地位。为了应对这种共同的战略压力,中俄在20世纪90年代初着手解决边界分歧,消除军事冲突危险,解除猜疑、加强互信,于1996年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政策研究室:《中国外交》,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327页。)
非均势核威慑还有助于避免东亚地区强国与小国之间的战争。东亚强国与小国的安全矛盾主要存在于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之间及日本与朝鲜之间。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在南海的水域和岛礁争端还关系到国际航线安全。美国与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结成军事同盟或准军事同盟的目的,既有遏制中国的一面,也有保护美国在这一地区海上运输安全的一面,因此如果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海地区发生军事冲突,就不能排除美国卷入的可能性。中国无意卷入与东南亚国家的战争,是希望通过改善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减少它们对美国遏制中国政策的支持,同时也有避免与美国发生军事冲突的考虑。经过多年协调,中越于1999年达成陆地边界条约,2002年就北部湾划分达成协定。(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政策研究室:《中国外交》,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页。)同年中国与东盟国家达成防止军事冲突的《南海行为准则》。(注:李昊、宇马坤:《中国东盟签署宣言共同避免南海冲突》,载《环球时报》,2002年11月7日,http://www.snweb.com/gb/gnd/2002/1107/a1107001.htm。)日本与朝鲜的安全利益冲突集中于朝鲜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上。朝鲜1998年进行的中远程导弹实验,使日朝安全冲突变得严重。(注:《世界知识年鉴1999/2000》,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90页。)但是,日本要保持与美国牢固的军事同盟,其对朝政策就得服从美国的战略需要。没有美国的同意,日本不敢擅自对朝鲜动武,因为中俄的核力量足以遏制日本单独对朝鲜动武。在1994年和2002年发生的两次朝核危机中,日本基本上采取了追随和支持美国的政策,而不是比美国更加逼人的军事打击政策。2002年朝核危机发生前夕,日本首相小泉还对朝鲜进行了访问,这是二战后50多年来的第一次日本首相访问朝鲜。(注:张焕利、张锦芳:《朝日首脑发表<朝日平壤宣言>达成一系列共识》,载人民网,http://japan.people.com.cn/2002/9/18/200291882058.htm.。)
三、非均势核威慑的补充变量及其作用
(一)非均势核威慑功能的局限性及补充变量
非均势核威慑的原理解释不了东亚小国之间以及霸权国与小国之间的和平关系。东亚小国间的安全利益冲突主要存在于朝韩之间和东盟国家内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缅甸、泰国—柬埔寨)。冷战后,它们之间如果发生战争并无升级为核战争的危险。非均势核威慑原理还不能解释冷战后美国为何没有对东亚小国发动战争。冷战后,中俄的弱势地位使它们无法以军事手段阻止美国对东亚小国动武,如果美国对朝鲜、缅甸、马来西亚动武,中俄都不会卷入其中,也没有核战争的危险。但是,美国并没有因为中俄忍让态度而对东亚小国发动战争。
既然非均势核威慑原理不能解释东亚小国间的和平以及美国与东亚小国间的和平,我们就需要考虑多因素的解释方法,寻找冷战后东亚地区出现的与这两类和平关系相关的因素。我们已知,只要有一个必要条件不具备,事件就不会发生。如果我们把和平理解为不发生战争,那么我们只要找到东亚小国之间和美国与它们之间发生战争所缺少的一个必要条件,我们就能解释它们之间的和平了。笔者认为,冷战后东盟集体安全体制和韩国和平统一政策与这两类和平最为直接相关,而且这两个因素所发挥的作用是以东亚地区的非均势核威慑为基础的。
根据上面的非均势核威慑原理,核大国不在小国进行代理人战争,此时同一地区的小国如能组成一个集体安全体制或是采取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政策,小国之间就不会发生战争。然而,如果没有核威慑,小国间的集体安全体制或和平政策是阻止不了大国间的军事冲突的。一旦大国之间发生战争,与大国结盟的小国就会被拖入战争,无法继续小国间的集体安全政策。如果区域内的小国组成一个集体安全体制或都采取和平解决冲突的政策,区域外的强势核大国就难以找到对该地区小国发动战争的军事基地,这有助于抑制外部大国对本地区小国发动战争。此外,在非均势核威慑状态下,小国的集体安全体制还有助于加强弱势核国家不对小国动武的政策倾向。
(二)东盟集体安全和韩国和平统一政策的作用
在东亚非均势核威慑的基础上,冷战后东盟的新安全合作政策维持了东盟国家间的和平关系。1971年东盟五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签署了《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1976年又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这两个条约确立了成员国互不干涉内政与和平解决冲突的原则,从而也保障了东盟成员国在冷战时期的和平关系。(注:成雪峰:《试论东盟对建立亚太安全体制的影响》,载《当代亚太》,2001年第1期,第12页。)但冷战时期,这两个条约却不能避免东南亚非东盟成员之间的和平,例如越南曾在1978年入侵柬埔寨。冷战结束后,俄军撤出越南,美军撤出菲律宾,这给东盟主导东南亚安全提供了机会。(注:马燕冰:《东盟冷战后的安全战略》,载阎学通等著:《中国与亚太安全——冷战后亚太国家的安全战略走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页。)1992年1月,东盟第四次首脑会议制定了加强东南亚国家内部安全合作的新战略,欢迎所有东南亚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将东盟扩展至整个东南亚;会议还要求利用大国矛盾,与大国进行安全对话,主导东南亚的安全事务;建立东南亚无核区,减少核大国对东南亚安全事务的干预。(注:马燕冰:《东盟冷战后的安全战略》,载阎学通等著:《中国与亚太安全——冷战后亚太国家的安全战略走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第181~191页。)东盟的新安全战略很快就开始落实,1992年批准越南和老挝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越、老、柬、缅5年内全部加入东盟;1994年成立东盟地区论坛,并主导了与大国的安全对话;1995年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五个核大国,完成了对《东南亚无核区条约》的签署,承诺对东南亚无核国提供消极和积极的双重安全保障。(注:马燕冰:《东盟冷战后的安全战略》,载阎学通等著:《中国与亚太安全——冷战后亚太国家的安全战略走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页。)东盟集体安全体制的扩大有效地维持东南亚国家间的和平。
冷战后,在东亚非均势核威慑的基础上,朝韩和平关系主要是靠韩国的和平统一政策来维持。冷战结束时,朝鲜的军事力量已经远不及韩国,加上美韩同盟关系,朝鲜根本无力武力统一朝鲜半岛。因此,只要韩国不以武力统一朝鲜,朝韩之间就能维持和平。冷战结束时联邦德国和平统一了民主德国,这促使韩国产生了和平统一的愿望。1991年,韩国总统卢泰愚发表了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和实现和平的宣言。(注:《世界知识年鉴1993/1994》,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1991年底朝韩发表了《朝鲜半岛无核化联合宣言》。(注: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Defense White Paper 1995—1996,p.242.)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提出愿与金正日当面讨论南北和平统一问题的建议。(注:《世界知识年鉴1993/1994》,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从此实现和平统一主导了韩国的国防政策,韩国将其国防任务定为保持半岛稳定,防止战争,减少军事紧张。(注: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Defense White Paper 1995—1996,p.16.)为促进和平统一,韩国还将美韩联合防卫体制逐渐转变为以韩国为主;推动中、美、朝、韩四方会谈,以签署永久和平协定;实行防御性武器体系和军队编制,以建立南北信任。(注:戚保良:《韩国冷战后的安全战略》,载阎学通等著:《中国与亚太安全——冷战后亚太国家的安全战略走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227页。)1998年金大中执政后对朝鲜采取了“阳光法案”,使朝韩关系大为改善,2000年在平壤实现了首次朝韩首脑会晤。(注:《世界知识年鉴2001/2002》,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2002年朝韩在釜山亚运会上双方代表队举着同一面旗帜入场。(注:[新加坡]《联合早报》电子版,http://www.zaobal.com.sg/ty/ty008-280902.html-size4.5K。)从地缘政治角度观察,我们可以发现,东亚国家不为美国提供军事基地入侵其邻国,是维持美国与东亚小国和平关系的重要因素。冷战后,美国对小国进行战争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其入侵对象的邻国,至少一个邻国,为美国提供战争所需的军事基地。沙特阿拉伯提供了海湾战争基地,吉布提提供了索马里战争基地,东欧国家提供了科索沃战争基地,巴基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提供了阿富汗战争基地,科威特提供了伊拉克战争基地。美国虽然在东亚与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有同盟或准同盟关系,但除日本外,这些盟友并不愿美国使用其基地对它们的邻国发动战争。冷战后东盟国家为了东盟能主导东南亚地区安全,制定了反对强国军事干预东盟成员内部事务的安全合作政策。1995年美国以缅甸民主和人权问题为由要求国际社会对缅甸实行军事、政治和经济全面制裁,反对东盟接纳缅甸。然而东盟国家不仅反对制裁缅甸,并且于1996年接受缅甸为观察员,1997年接受缅甸为正式成员。(注:《世界知识年鉴1998/1999》,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152~153页。)东盟连美国制裁缅甸的政策都不支持,就更不支持美国对缅甸使用武力的想法了。东盟冷战后的安全合作政策抑制了美国对东盟国家动武的动机,这不仅保护了缅甸,也保护了冷战后长期与美国对立的马来西亚。
韩国不同意美对朝动武是约束美对朝政策的主要因素。冷战后,美国以武力消除朝鲜核能力的最主要顾虑不再是中朝传统军事关系,而是美韩的同盟关系。韩国的和平统一政策将防止战争而不是赢得战争视为首要安全利益,因此在朝鲜核问题上韩国反对武力解决。2002年底朝鲜退出美朝1994年核框架协议,2003年重新启动核设施,由此引发美空袭朝鲜核设施的危险。(注:《朝鲜核危机的三种前景》,载《参考消息》,2003年5月8日,第2版。)面对日益升温的朝核危机,韩国坚持和平解决的政策。2003年4月朝鲜暗示可以展示其核武器后,韩国总统卢武铉与布什通话表示愿与美紧密合作,但要求和平解决核僵局。(注:《朝核问题,美国找日韩想办法》,载《参考消息》,2003年5月1日,第1版。)由于韩国反对武力解决朝核问题,布什政府面临着对朝动武的双重困难。首先,韩国如果不提供基地,地面战争难以进行;其次,美国单方对朝动武,美韩军事同盟就可能破裂,甚至可能把韩国从政治上推到朝鲜一边。
虽然从日本自身的安全利益角度讲,日本并不愿在朝鲜和台湾地区发生战争,但日本没有明确反对美国使用日本基地对其邻国发动战争。依照日本的“周边事态”政策,日本是有可能对美国在台海和朝鲜半岛发动的战争提供基地的。然而,日本没有陆地邻国,其基地难以满足美国部署地面部队的需要,支持美国对东亚小国进行地面战争的作用有局限性。
四、结论
(一)非均势核威慑功能的理论总结
在均势和非均势两种状态下,核威慑在防止核国家之间战争方面有同样功能,但在非均势状态下,核威慑还有防止代理人战争和抑制弱势核国家与无核国间战争的作用。均势核威慑的双方寻求对等安全,因此双方都可能进行没有升级为核战争危险的代理人战争;然而在非均势核威慑中,弱势方只求生存安全而不求对等安全,放弃了以战争扩大安全利益的选择,因此不会对无核国家动武,更不会进行代理人战争与强势核国家争夺。
非均势核威慑防止战争的功能具有局限性。由于弱势核国家不愿以战争为代价阻止强势核国家对无核国动武,因此非均势核威慑没有防止强势核国家对无核国进行常规战争的功能。非均势核威慑也没有遏制无核国之间战争的功能。弥补非均势核威慑在防止战争方面的局限性的方法必然是多样的。根据对冷战后东亚和平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两种具体方法:一是在非均势核威慑的基础上,无核国建立集体安全合作组织,所有区内无核国都参加这一组织,将有助于避免它们之间的战争;二是无核国的所有邻国不为外部核大国提供对无核国进行战争的基地,这将有助于避免外部核大国对无核国的战争。非均势核威慑是东亚地区客观存在的结构性因素,东盟集体安全政策和韩国和平统一政策则是两个主观性因素,后两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发挥作用的。
(二)东亚和平体系的发展趋势
冷战后,东亚和平体系是以非均势核威慑为基础的。这一因素在短期内仍能有效地避免中、美、日、俄之间发生战争,但是美国反弹道导弹防御计划的实施正在削弱中国和俄罗斯的核威慑力,因此这一因素避免中美战争的作用出现了弱化危险。如果美国的反导防御系统使中国的核力量失去了有效的威慑力,台湾分离主义势力就可能公开独立,使得中美军事冲突变得难以避免。东盟区域安全合作这一因素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正在得到加强,东盟国家之间以及它们与中美的和平关系将有更多的保障。中国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使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和平增加了积极保障。目前的朝核危机正使韩国的和平统一政策变得日益脆弱。美国如果决心以武力消除朝鲜核能力,则可能迫使韩国放弃和平统一政策或是终止美韩同盟关系。其中一种情况发生,韩国和平统一政策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的功能就将消除一半,即无法阻止美国对朝鲜动武。
如果能将东盟的安全合作机制扩展到东亚整个地区,或是所有东亚国家都像韩国一样采取和平解决冲突的政策,任何一种方法都可以长期维持东亚和平。然而,在可见的未来,这两点都是难以做到的。目前东亚和平面临的近期危险是朝鲜核问题,中期则是台湾分离主义问题,前者比后者时间紧迫,但后者比前者危害严重。依据上面的分析,在2007年之前,中国需要有效增强核威慑力,确保战略核武器的穿透能力强于美国反导系统的拦截能力,以巩固东亚非均势核威慑的现状。这将约束美国军事支持台湾分离主义势力的决心,从而减少中美间的战争危险。同时,加强东亚地区和次地区多边安全合作也是必要的,特别是加强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有助于韩国在保持美韩同盟不破裂的前提下坚持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政策,这有助于防止美朝之间的战争。简言之,东亚和平的延续,近期内将主要取决于韩国能否保持其和平统一政策的效力,而中期内则主要取决于中国能否保持其核威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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