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伯来人的美学思想与艺术表现_犹太教论文

古希伯来人的美学思想与艺术表现_犹太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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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I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456(2005)01-0022-05

本文所述“古代希伯来民族的美学思想及艺术表现”在时间上明确限定为古代部分: 从犹太教第一经典《旧约》所记载的创世神话开始,到公元6世纪犹太教第二经典《塔 木德》形成为止。古代希伯来民族没有产生专门的美学理论和艺术史著作,然而,其以 上帝为中心的美学思想却以特殊方式内含在犹太宗教、哲学及艺术作品中,尤其保存于 《旧约》文本中。

一、《旧约》中的美学思想

“《旧约》中的美学概念当然不止一个来源,它产生于犹太人生活的环境,也来源于 他们一神教的宗教信仰,特别是由宗教信仰带来的各种戒规”[1](p14)。这就是说流浪 的犹太民族的审美观念会受到周边民族,尤其是埃及、巴比伦、希腊等民族审美观念的 影响,是复合型的,但更是犹太教一神信仰的产物。《旧约》是犹太教圣经,也是古代 希伯来民族文学、历史、哲学、美学集大成的作品,古代希伯来民族以上帝为中心的美 学思想主要保存在《旧约》中,《旧约》中的美学思想已成为犹太美学传统,对古代其 他经卷产生了直接影响,并影响了后世,影响到世界。除《创世记》以外,《旧约》中 的“智慧文学”和抒情诗《诗篇》、《雅歌》中涉及的美学思想最多。《旧约》中的美 学思想可概括为以下三个大的方面:

(一)以上帝为美

作为“宗教的民族”,“绝对一神”的上帝信仰把犹太生活的一切方面,包括历史与 现实、观念与实践等等,都统纳到“上帝决定论”的神学框架之中。上帝是犹太教宗教 哲学美学的最高范畴。犹太教一神崇拜和一元论的上帝观必然带来以上帝为美的思想。 上帝是善恶同体、灵肉合一、美丑相伴的,是世界万物之美的本原。

在美学史上,除埃及、印度和中华民族外,希伯来民族是最早在自己的经典中表达真 正的崇高观念的民族之一,深得美学界的肯定。上帝的“崇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一元的上帝代表绝对的存在和绝对的真理性。所谓绝对的存在,即世界 的本原本质;所谓绝对的真理性,是强调上帝信仰的惟一性,并否认其他一切神的存在 及其真理性。“一”是一种自足圆满状态,具有二元对立统一属性,这是一种超现实、 超人性的哲学美学最高意义上的“和谐”。第二,“无限”。和印度、中华民族一样, 希伯来民族一开始就把崇高观念同“无限”联系在一起。上帝是无限的存在,在时间上 ,永恒存在,没有历史,没有产生和消亡;在空间上,他创造了无限大的宇宙和万物, 创造了无限大的人类物质的和精神的世界;在力量上,集创造、保护、毁灭功能于一身 ,他是最高的超自然实体,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伟大的创造力和巨大的毁 灭力,给渺小有限的人类以惊羡、恐怖、卑屈之感。第三,“无形”。他是抽象的、内 在的、无形的、神秘的存在,超出了通过有限事物的表达形式,人对神可感而不可触, 只能在心灵深处领悟和向往之。[2](p453—462)所以,以上帝为美就是以“崇高”为美 ,而以“崇高”为美,也就必然带来“和谐”、“抽象”、“神秘”、“恐惧”之美。 相比之下,希腊、罗马民族的崇高观着重表现的是与现实相比所呈现出的事物的超常性 、巨大性以及人的心理感受的趋同性。

(二)以上帝的创造活动为美

犹太民族把上帝创世看得非常认真而神圣,在《创世记》中,上帝创造世界、创造美 的活动是理性的,他用了六天的时间所创造的世界井然有序,从无生命之物到有生命之 物,从低级到高级,都是上帝看着“是好的”,并“各从其类”,创造了自然美,包括 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鸟兽虫鱼,最后创造了自然美的最高形态——人,世上的第一个 人亚当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用地上的尘土仿制的,上帝是塑造人体之美的“原型”。 上帝的创世显示出一种理性精神和匠心独运,这也说明上帝创世活动的严肃和辛劳,不 同于其他民族如印度的梵天创世、中国的女娲造人等神通游戏和任性之作,生成美的过 程是一种主观的合目的性的创造活动,主观意志、主体精神起决定性作用。其实,整部 《旧约》都充满了这种理性求真精神和个人内省的思想,充分表现了希伯来人对理性之 美的肯定。

然而,不可否认,上帝的创造活动中也有非理性的因素起作用,作为“第一推动力” ,上帝创世的动机何在?似乎是为了打破空虚,自我实现,而对于造物中的人类,上帝 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对人的堕落也缺乏预见性,所以才有了洪水灭世的神话,才有 了人与上帝的一次次冲突、和解。对非理性的感性之美的肯定同样也是希伯来民族的美 学思想之一。希伯来的先知们早已确立了美的两种存在类型:上帝所创造的非理性的感 性之美和超现实的、使事物成其为美的本原之美(或叫做理性之美)。

(三)以上帝看着是“好的”创造物为美

“美”一词在古代希伯来语中有较丰富的内涵,具有多义性,也有几种表达:jafe,

Tob,hen,hadar。“美”即Tob,就是“好”,二者是同义词,可以互用。在《创世记》 中,凡是上帝称“美”的地方都是用的“好”字,反复用“神看着是好的”来表现他对 自己的创造力和创造物的赞美及肯定。正如《传道书》第三章第十一句所说:“神造万 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3](p753)

首先,美的东西有它的外在形式要求,是发光的,悦目的,有强烈的视觉快感。《创 世记》提供了“美”的最早的感性形态,上帝凭意念和语言最先创造出来的东西就是光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 夜。”[3](p1)在希伯来圣经《旧约》中,光、亮是好的,也就是美的东西,美和光被 看作是同一的东西,美(jafe)同光辉(jefi)很相近,凡是美的东西都具有光亮感和生命 感,都给人视觉上的愉悦;反之,黑暗、死亡、丑的东西则是不健康的,给人以厌恶感 。犹太人认为最高的美是无形的、吓人的烈焰,是赋予生命与万物的阳光,犹太人注重 光线,而且他们对光线的强度比对色彩的浓淡更加敏感。所以,上帝总是出现在强光中 ,上帝的至圣所中一切都金碧辉煌,延伸为凡是悦目的色彩、亮丽的东西,如太阳、月 亮、星星、贵金属、七烛灯台、朱红色的衣服、健康身体的皮肤等显示的光亮感都是美 的。

第二,美的东西是运动着的,生机勃勃,有强烈的生命气息,富于性感。上帝首先创 造了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鸟兽虫鱼,这是闪耀着上帝之光、生机盎然的宇宙自然,是 人类生存的家园,其光亮、色彩、形态都在不断变化之中,最后上帝才创造了自然美的 最高级形态——人体之美。所以,“伊甸园”之美呈现为:茂盛的树木,生命树,分辨 善恶的果,清澈的河水,黄金,珍珠,玛瑙,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的富有生命之气 且已血肉融合、情欲觉醒的男人和女人。后来,希伯来人去往的“上帝应许之地”迦南 是流奶滴蜜的福地,在《雅歌》中盛赞迦南的美,有自然界中植物、动物的美以及自然 美的最高形式——男女人体之美,男女情爱之美,充满肉感和生命的活力。《雅歌》是 古代希伯来民间情歌汇集,是《旧约》中最没有宗教气息的作品。全诗几乎遗忘了上帝 ,也未像其他篇章那样作有关神学的议论和演绎。但我们也不可否认,作为“宗教的民 族”,《雅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之美还是离不开“以感性生命为美”、“以善为美” 等以上帝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体系。《传道书》是一部叛逆性作品,因其虚无主义背 后又走出享乐主义人生态度而长期招致许多人误解,认为它是异端,和犹太教信仰格格 不入。其实,虚无主义和享乐主义本是一对孪生兄弟,《传道书》在此固然有伊壁鸠鲁 的“快乐论”的影子,然而也符合古代犹太教的教义,是犹太教世俗精神的延伸,吃喝 快乐也是肉体感官之美的一种,充满着生机和活力。

第三,美的创造物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在《创世记》中,上帝对他所创造的产 品的形态、功能表示肯定和赞美。这些产品的形态和功能符合上帝创造的预期目的,也 符合它们自身的存在目的。例如,水中的生物、地上的动物和空中的飞鸟都有不同的生 物构造功能,它们的形状、功能也都符合自身种类的目的,这就是“合目的性”。上帝 创造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四季轮回、海洋、天空、大地等等,都是按照 一定的规律不断变动的存在物,人、草木、动物都有生死荣枯的过程,它们的形态、功 能,都是为满足这种运动规律而出现的,这就是“合规律性”。凡是合目的性的和合规 律性的存在都是美的,都是趋向肯定的东西,显示了创造者上帝心中对美的事物所规定 的秩序感;不同种类的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又显示了上帝创造的和谐之美;而日 月星辰、大地山岳、海洋平川等亘古如斯、永恒、稳定、安详、均衡的属性,还显示出 一种静态的美。

第四,美即真,真指的是智慧、真理、真实。在古代希伯来文学中,美即智慧的思想 主要体现在《旧约》中的智慧文学中,比如《传道书》的作者实为一位看破红尘的哲学 家,他看透了“天上”和“地下”的虚无荒诞,在怀疑上帝的公义并宣扬世界的虚无荒 诞、人生的淡泊无为方面,比《约伯记》更胜一筹,在背离传统信仰之路上走得更远了 。但是他已经脱离了约伯式荒诞觉醒期控诉、与上帝争辩等愤激反抗形式,已习惯、顺 从并安然于荒诞的命运,始终以一种讽刺性的超然态度和近乎绝望、顺其自然的宿命论 心态传扬“上帝之道”。《传道书》具有一种听天由命、达观顺从的东方智慧之美。美 学常与哲学的求真结合在一起。《箴言》、《传道书》和《次经》中既有大量的歌颂上 帝这位最高的真神的诗篇,又有大量的歌颂世俗智慧的诗篇。史传文学有多种表现形式 ,既有民族史诗性的《出埃及记》、《约书亚记》,又有具有一定人物传记性的《撒母 耳记》,还有通国史传性的《列王记》和《历代志》。史传文学是历史因素(真实性)与 文学因素(虚构性)的结合,是一定的史实性与较强的故事性的结合,是一种历史化的文 学或文学化的历史,对《新约》福音书文学有直接影响。历史化的文学之美即在真实, 史传文学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希伯来美学中美即真实的思想。

第五,美即善。在《旧约》中,美常与伦理的求善结合在一起。《诗篇》曰:“论到 世上的圣民,他们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悦的”[3](p646);“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 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3](p657);“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因歌颂我们 的上帝为善为美,赞美的话是合宜的”[3](p722),等等。所以,在希伯来人的观念里 ,美既取决于外在光艳、活力,也取决于内在品质,取决于道德情操的高尚。古希伯来 文学中民族英雄、圣人摩西带领族人出埃及的故事,先知救世的故事,忠贞、贤惠、勤 劳、淳朴的路德两次嫁给犹太人、终获美满婚姻幸福的故事,王后以斯帖和养父末底改 在波斯朝廷中为本族斗争的故事,等等,宣扬的都是美即善的思想。

古代希伯来民族以上帝为中心的美学思想与犹太教教义、伦理道德内容的反对偶像崇 拜,共同导致了犹太艺术形成摈弃具象写实、注重内在情感、意象思维与抽象主义相结 合的传统精神,犹太艺术不是再现的艺术,而是表现的艺术,象征型艺术。在犹太民族 的艺术史上,语言、音乐等内在主情的抽象艺术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而绘画、雕塑、建 筑等直观造型艺术却黯然失色,戏剧舞台艺术甚至是一片空白。

二、古代犹太艺术

(一)语言艺术

犹太人擅长通过语言意象来构建和重组自己的文化世界。古代希伯来文学包括《旧约 》、《次经》、《伪经》、《死海古卷》、《塔木德》。《旧约》最重要,是后世犹太 文学乃至犹太文化的初始母本。《旧约》中的文学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神话传说、史 传文学、先知文学、启示文学、抒情诗、智慧文学、小说等,这些文类的形成多与上帝 信仰和崇拜有关。

《旧约》中文学价值最高的是诗歌,诗歌约占了《旧约》的三分之一。希伯来人以诗 歌抒情言志,而记录历史则使用史传文学形式(历史书)。富于抽象精神的民族所使用的 文字不可能是象形文字,而是拼音文字,希伯来文字没有韵母,所以,希伯来诗歌在形 式上的特点是不用压脚韵,而是靠一系列意群相对平衡排列、和谐完整,形成对句

(distich),这就是希伯来诗歌的标志——“平行体”(Parallelism),它是一种轻音韵 重内容联系的独特的“逻辑化”诗体,只要有一定的逻辑联系,不管两行、三行、四行 、五行、六行等,都可以构成相对独立的一个诗节。《旧约》中的诗歌主要是一些短小 的抒情诗和哲理诗。抒情诗一般都与宗教情感的表现有密切关系,有祈祷诗、赞美诗、 咒诅诗、忏悔诗、哀怨诗、爱国诗等。这个具有抽象思辨精神的“智慧的民族”还拥有 自己的智慧文学,智慧文学特指《旧约》正典中的三卷书《箴言》、《约伯记》、《传 道书》和《次经》中的两卷书《传道经》、《所罗门的智慧》以及散见于《旧约》各处 的一些哲理诗文。智慧文学的形式主要是哲理诗、格言、警句、谚语、寓言以及一些精 悍的议论等。智慧文学所坚持的仍然是上帝崇拜,以上帝赋予的崇高的智慧为美。

当然,《旧约》似乎也存在着大量写实性的具象描写,如史传文学、先知文学和小说 ,但正如解经学家们所言:《旧约》等是受上帝的启示、默示写成,上帝的意志贯通在 这些文本中,往往在文本的字面意义以外尚有更深奥、更值得沉缅和感悟的意义存在。 所以,“《圣经》中的各种具象就其一般性质而言,都是意象意义上的具象,而不再是 写实意义上的具象。”[4](p321)总的来说,古代希伯来文学既包含了一定的史实因素 和现实性因素,又不是一般的客观写实之书,就其整体建构和基本精神而言,它是主观 性的象征、寓意之书,传扬的是“上帝之道”(Word of God);主要采用夸张、拟人、 比喻、象征、寓言、异象、反讽等主观倾向性很强的写作手法或修辞技巧,通过一个个 充满意味的意象符号,构成了一个个充满意味的隐喻文本,目的在于提升和呈现一系列 抽象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圣经》语言艺术直接影响了西方中世纪语言哲学、上帝美 学和基督教文学特征的形成。

(二)音乐

古代希伯来人对音乐情有独钟。犹太音乐之所以发达的特殊原因在于犹太教对音乐教 诲作用的充分认识和大力提倡。犹太教神学对音乐有极为热切的论述,甚至把音乐看成 是上帝喜爱的、神性流溢的一种神秘方式,是呈现和理解犹太教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 犹太先知和民众通向上帝的一个捷径和重要因素,是犹太先知和民众通向上帝的一个捷 径和重要媒介。可惜的是,由于犹太过早亡国,犹太人流散到世界各地,古老的希伯来 音乐的原貌我们已无从知道,只能从古代希伯来文学作品中间接地了解一二。

《旧约》中的诗歌有自己独特的诗律和节奏,如“平行体”、“贯顶法”、“气纳体 ”等。其实,《旧约》本身就是一部相当音乐化了的文学文本,特别是《诗篇》、《雅 歌》部分尤其如此。有人说《诗篇》很可能就是耶路撒冷教堂里专用的乐歌,即庙堂之 乐。《诗篇》中的诗文在古人吟咏时有乐器伴奏并有某些特定曲调格式,在《诗篇》每 篇的开头,常常有“大卫的诗”、“所罗门的诗”、“可拉后裔的诗”、“亚萨的诗” 、“神人摩西的祈祷”、“交与伶长”、“调用百合化”、“调用女音”、“用丝弦的 乐器”、“用吹奏的乐器”、“用迦特的乐器”等特别说明,每隔一定段落,还有“细 拉”(selah)的字样加以提示,表示此处唱歌的声音暂时停歇、休止,而伴奏曲可继续 进行。《雅歌》是由民间口头流传了很久的情歌汇集而成,采用的是东方许多民族民间 情歌男女对唱的方式,可以是没有乐器伴奏的山歌对唱,也可以是自娱自乐、独自弹奏 的男女二重唱,还有结婚等喜庆场合有乐队伴奏的情歌表演唱、合唱,等等。

犹太人最喜欢用的乐器是小铃鼓,此外常用的乐器有竖琴、七弦琴、箫、长笛、铙钹 、号角、号筒等。丝弦的乐器适合于表现缠绵、忧郁、悲伤、哀怨等细腻优美的情感, 而吹奏的乐器适合于表现高亢、欢庆、凄厉、愤激、冲突等强烈奔放的情感。制作乐器 的人都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如摩西曾受命制作了两支精美的银号筒。大卫是著名的音乐 家,他制作的乐器令人惊异,牧笛和竖琴是他常玩的乐器。音乐在大卫时期得到长足发 展。大卫不仅制造乐器,还亲自为圣诗谱曲,教唱、领唱,并建立了庞大的音乐机构, 在他的宫廷中有24位精通音乐的专家(如《诗篇》中提到的当时著名的伶长耶杜顿),有 288位训练有素的音乐工作者,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领头工作,而大卫本人则是这个庞 大王室乐队的组织者和总指挥,他为发展和普及音乐做出了突出贡献。

可以断定,《旧约》时期的希伯来音乐已是犹太教宗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这也培养和陶冶了犹太人的听觉素质,所以,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曾认为,早期的犹 太人“与其说是一个视觉的人,还不如说是一个听觉的人……犹太文字作品中最栩栩如 生的描写,就其性质而言,是听觉的;经文采纳了声响和音乐,是暂存的和动态的,它 不关注色彩和形体。”[5](p166)

(三)造型艺术

犹太艺术真正是“大象无形”的艺术。又由于犹太过早亡国,本来就极不发达的一点 直观造型艺术也随着历史变迁灰飞烟灭,只存在于《旧约》记载或历史传说中。

据《旧约》记载,古代希伯来人的建筑艺术主要有圣城耶路撒冷、第一圣殿、第二圣 殿、所罗门王的王宫、黎巴嫩林宫、亚哈王的象牙宫,然而现在尚存的只有圣殿的一段 西墙,约48米长,这就是著名的“哭墙”。

在联合王国以前,古代犹太人中曾涌现出不少能工巧匠,有铜匠、铁匠、木匠、裁缝 等手工艺人。神话中提到的土八该隐是铜匠、铁匠的祖师爷。传说中提到许多金银首饰 之类贵重物品,说明当时的锻造技术已很发达。到了摩西时代,人们不仅能铸造神像, 而且还能铸造出庞大的金牛犊和铜蛇,这些技巧可能是从埃及学来的。犹太造型艺术, 尤其是雕刻,在大卫、所罗门的时代有新的发展。木刻、牙雕、金属雕镂都有长足发展 ,大卫亲自制造的牙雕,都是精美的艺术品。据《列王记·上》第七章记载,在建设圣 殿和王宫时期,所罗门特地请来腓尼基的工艺美术家作指导,其中有一个叫户兰的推罗 人,是当时著名的铜匠,他为所罗门铸造了两根铜柱、一个铜海、十个铜座、十个铜盆 ,每一件铜制品都是精雕细刻的艺术品。不过,能工巧匠们制作的精品主要还是圣幕、 约柜、七烛灯台等神圣事物。

犹太绘画一开始就直接摹写《旧约》中的意象,并进入宗教的神圣领地。圣殿的建设 中刻绘了大量的野瓜、初开的花、棕树、基路伯天使等装饰性图案,王宫的建设中则刻 绘了大量的百合花、石榴、基路伯、狮子、棕树等装饰性图案。在幼发拉底河流域中部 的一所犹太会堂的墙上,绘满了《圣经》故事的图案,这些画约绘于245年,对基督教 和西方绘画艺术有直接影响。6世纪加利利犹太教会堂的细石镶嵌地板图案有星象、人 形、鱼兽等。从10—11世纪的犹太遗迹中可以看出,对世界的真实物品的装饰化和装饰 图案的几何化过程此时已逐渐完成,作为犹太象征的七烛灯台用于各种地方,具象的动 物形象仍渐渐渗入这些较为定型的图案之中,这说明造型艺术的自我规律已与犹太艺术 的意象化融合在一起。古代犹太教传统上以七烛灯台为惟一标志,自中世纪后期起,以 大卫之星(六角星,又称为大卫盾)为标志。这些神圣的事物后来都被简化为象征性的图 案或符号,显示出“哲学的民族”更趋抽象主义的艺术特征。

收稿日期:20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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