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加入WTO与闽台农业结构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峡两岸论文,结构调整论文,农业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效益的生产过程,都是以市场为发端,又以市场为终点的循环过程。农业结构的调整实际上是面向市场需求的调整,虽然闽台两省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二者又以拥有相似的自然条件,并同时面临加入WTO后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压力。两省应根据自己的区域特色,利用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各自的农业结构调整,通过两地合作,优势互补,携手面对WTO的挑战。
一、闽台两省农业结构现状
本文重点分析种植业结构和农林牧渔业结构。
(一)50年来福建农业结构的变动与调整分析
福建农业结构的变动与调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农业生产恢复发展阶段(1950-1957)。新中国成立前,福建农村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1950年开始,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农村中完成了土地改革,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这8年间,全省粮食除1954年因严重旱灾减产外,均有不同程度的增产、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6%提高到33.6%。
2、农业结构缓慢变动的阶段(1958-1978)。这个阶段,福建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力水平有很大提高,但其结构变化不大。1978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36.33亿元,其中,农业占77.7%,林业占6.4%,渔业占5.4%,畜牧业占10.5%,林、牧、渔业结构略有下降,总体结构水平变化不大。
3、根本性变动阶段(1979-1997年)。改革开放后,福建省农村经济及其农业结构,进入了迅速发展和根本性变革时期。根据中央提出的“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福建提出了“大念山海经”,农林牧渔业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在种植业内部,粮食比重下降,经济作物比重上升。到1997年,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从1978年的82:18,调整为1997年的69:31;在种植业产值中,粮食比例由1978年的64:36调整为43:57。农林牧渔业结构调整,主要是调整农林牧渔各业的比例关系。在改革开放前的农业生产结构中,林牧渔业是薄弱产业,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份额不到1/4。改革开放后福建农业结构经过不断的调整,林、牧、渔业所占比重上升,农业与林、牧、渔业的比例,由1978年的77.7:22.3调整到1997年的42.3:57.7。其中畜牧和渔业在农林牧渔业中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两个行业。总体上实现了农林渔业生产结构优势升级、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4、农林结构战略性调整阶段(1998年至今)。随着我国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的提高和短缺局面的基本结束,国内消费品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加之国外农产品的竞争,我国从1998年开始对农业结构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全国同步,福建同期也开始进行调整。
(二)台湾农业结构的变化
战后50多年来,台湾的农业发展在生产、运销、人才培育、公共建设等方面,不论就质和量来看,均有长足的进步。根据台湾农业结构的变化情况与农业政策的发展历程,一般可将台湾的农业发展分为5个阶段。(1)战后农业恢复阶段(1949-1952年)。由于祖国大陆去台人数大增,粮食需要量大增,因此提供充足的粮食成为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当时增产的重点是粮食作物;(2)农业增产期(1954-1964年)。推行肥料换谷制度,提升生物性生产科技水平,提高土地生产力;(3)农业持续成长期(1965-1978年)。实行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策,持续农业发展与粮食增产;(4)农业调整发展期(1979-1986年)。实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政策。经过50、60年代的休养生息,及70年代的刻意维护,形成80年代初期的稻米生产严重过剩,因而这一时期开始执行稻田转作计划,大量发展养殖业、远洋渔业、乳品业等。(5)农业自由化(1987-1998年)。实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政策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经过5个阶段的发展,台湾的农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不同作物间的结构变化看,从50年代一直到60年代中叶,水稻在作物总产值中的比重都在50%左右,以后慢慢下降,到1998年仅占21.4%。蔬菜在同一时期也由4.8%升到23.3%,从农、林、牧、渔业之间的相对变动看,在50年代初期,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曾高达68%,至1998年已降为43.5%。林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有下降的趋势,由1952年的6.5%降为1998年的0.2%。畜牧业与渔业的发展趋势则相反,牧业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15.8%上升为1998年31%,同期渔业由9.1%上升到25.3%。
二、WTO与农业结构的改变
(一)加入WTO对闽台两省农业结构的影响
前述的闽台农业结构的改变,主要是因内部经济因素的变动所引起的,即由省内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引起的,外部因素的影响不大。但未来的情况则有些不同。祖国大陆即将加入WTO。台湾预期可在祖国大陆“入世”后亦将成为WTO的会员。
WTO的原则,第一是消除贸易壁垒,第二是降低关税,第三是市场准入,第四是反倾销,其目的在于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加入WTO必然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产生较大的影响,一方面是积极的影响:一是在没有非经济因素干扰的条件下,增加进口大量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有利于土地资源短缺的省份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二是有利于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增加出口。另一方面是负面影响:一是大幅度削减农产品关税,取消某些产品配额制,有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农产品(特别是谷物)进口的增加,从而使农产品自给率相对降低;二是由于不再对农产品出口进行补贴,停止增加并减少扭曲贸易的相关支持,这将使农产品特别是玉米、大米、棉花、油料等失去获得补贴的机会而处于不利地位,使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减弱。
可见,加入WTO后,尽管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必然受冲击,但不同的农产品受冲击的程度不同,其中玉米、大米、棉花、油料这类大量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将受到较大的冲击,而非资源型农产品如水产品、果蔬、花卉等受到冲击的程度较小。同理,不同省份由于农业结构不同,受冲击的程度也不同。在闽台两省农业结构中,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2.3%和43.5%,而且在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闽台两省粮食产值占种植产值的比重分别为43%和21.4%。在福建,种植业中具有优势的是甘蔗、烤烟、蔬菜和水果。在台湾具有优势的是蔬菜和水果,仅这两项就占据了台湾种植业总产值的51%。由以上分析可知,闽台两省农业结构中,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所占的比重不大,而目前较具竞争力的水产、水果、蔬菜、花卉、茶叶等所占的比重较大。因此,与我国其它省份相比,加入WTO后闽台两省受到的冲击较小。同时闽台两省土地资源稀缺,人均占有的耕地均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大量较为廉价的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的进入,反而有利于两省农业结构调整。
(二)闽台农业生产结构的选择
综上所述,加入WTO后,不同的农业结构受外来农产品竞争的压力是不同的,各地必须立足发挥本地优势,克服劣势,调整自己的农业结构。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地域特点、生产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决定农业结构的模式和农产品的发展方向,形成区域特色产业,创造区域比较优势。
福建与台湾位于我国的东南沿海,处于亚热带地区,气候温暖,雨量充沛,适合蔬菜、瓜果、花卉生长;福建依山面海,海岸线曲折且长,台湾四面环海,两省沿海岛屿、港湾众多,水质肥沃,较之北方,水产养殖具有品种多、生长周期短、品质优等特点,发展水产业拥有优势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资源;两省山多地少、腹地小、人均耕地少,福建人均耕地只有0.65亩,台湾户均耕地也只有1公顷左右,农业以小农经营型为主,生产成本高,不利于占用资源的基本农产品生产。由于两省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自然资源、农业生产方式十分相近,因此两省农业结构的调整宜采取以下策略:
1、发展具高度竞争力的农、渔、牧等产品的生产
(1)加速发展具有技术优势产品的生产。闽台两省在食用菌、水果、水产品、花卉等调整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上较强的竞争力,在未来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应作为重要产业加以支持发展。
——食用菌。闽台两省在食用菌生产技术方面深具优势,尤其是福建省竞争优势更为明显,1999年福建全省食用菌总产量达40.84万吨,产值40亿元人民币,出口3.2亿美元,占全国产量的1/3,世界产量的1/9。
——水果。水果业是台湾重要的出口产业,其种植面积仅次于水稻,许多品种的栽培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水果业也是福建省的优势产业,其资源和生产成本均具有优势,近年来通过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提升了产品品质,具有很大的出口潜力。
——水产品。闽台两省主要的出口农产品之一。1998年福建出口水产品12449万美元,同年台湾仅出口渔类及其制品就达94668.3万美元。台湾是世界水产养殖的先驱之一,并以繁养殖管理技术及高密度开放式集约养殖驰名于世。渔业也是福建的一大产业,人均水产品占有量居全国首位。水产业已成为两省较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尽管目前水产品占有量居两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较大比重,但到1997年,福建渔业产值仅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28.6%,台湾在1998年也仅占25.3%,发展潜力仍然很大,两省加入WTO后水产渔业的比重还须提高。
——花卉。在台湾,花卉产业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产业,台湾的园艺技术在东南亚国家中达到很高的水平,仅花卉品种就有4000多种。只要发挥台湾的技术优势,利用两省“天然温室”的自然条件,发展多样化、高品质的种子和种苗,两省未来的花卉业定将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2)发展具有空间优势产品的生产。由于闽台特殊的自然条件,使得蔬菜等产品的生产具有空间优势,蔬菜已成为两省目前主要的出口农产品,1998年福建出口蔬菜达2.3亿美元,台湾省达1.28亿美元,而且国际市场需求旺盛,价格趋升。因此,随时掌握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动态,选择适宜的品种扩大生产,解决出口产品的化学残留和加工技术低等问题,是两省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主要方向。
(3)发展区域特色产品的生产。闽台两省的特色水果龙眼、荔枝、柚子、香蕉、枇杷、芦柑等产品,无论其资源、生产成本、技术、还是品质,均具有优势,如能不断开发特色品种,提升品质,解决保鲜、加工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则能保持较大的外销市场。
(4)扩大休闲农业的开发与生产。休闲农业是一种农业经营的崭新方式,它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业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经过周密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生命与特色的产业。
2.适当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
水稻是两省主要的粮食作物,由于人均耕地少,又以小农经营型为主,其生产成本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就福建而言,长期以来,虽经多次调整,目前粮食种植面积仍占种植业总面积的69%。因此,加入WTO后,运用比较优势原理,适当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
三、WTO与闽台农业合作
尽管闽台农业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但其合作一直是单向的、间接的、且只停留在投资、技术等单方面的合作,较少涉及市场方面的问题。加入WTO后,闽台农业合作不仅将向双向、直接、公平的方向发展,而且要面临国内、国外市场的竞争压力。面对市场更剧烈的竞争,两省更应携手合作,才能实现互补、互利、互惠。
(一)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抵御进口农产品的竞争
自然资源和生产制度的大同小异,农业结构的趋同,并不影响两省合作。因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而闽台两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要素的蕴含量与价格也不尽相同。就福建而言,土地、劳动力价格较为低廉,但资本缺乏,农业技术水平低,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价格上,而农产品的品质、保鲜、加工、包装等到方面的水平较低,除了一些特色产品外,难以与进口农产品竞争。而台湾资本丰富、农业科技水平相对较高,但土地、劳动力价格也较高,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质量上,即农产品品质良好,保鲜、加工、贮运技术较高,但价格也相对较高,没有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也难以与进口农产品竞争。在农产品市场上,竞争胜负的关键既在于品质,又在于价格,只有价格低,品质好的农产品,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闽台合作,利用福建省较为低廉的劳动力和土地,结合台湾的资本与技术,其生产的产品不但质量好,而且价格低,就有足够的潜力与外来产品竞争。
(二)加强闽台合作,保证在国外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
在国际市场上,只有品质高、价格低的产品才有竞争力,因而只有闽台合作生产的农产品才能保证有竞争力。同时,两省携手合作,以共同的产品一致对外,才能避免因生产结构相同,贸易结构相似,国外市场相近,产生两省各自产品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