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与商汤关系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汤论文,新论论文,法典论文,拉比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160(2007)-0090-05
1 引言
笔者从事古典文明研究,经常接触《汉谟拉比法典》。除了把它当西方奴隶制法讲讲外,先前并不觉得《汉谟拉比法典》跟中华上古史有什么联系,后来,通过中西文化同源分析,竟然发现了藏在《汉谟拉比法典》背后的天大秘密。
汉谟拉比是古巴比伦王国的集大成之君,古巴比伦王国在他统治期间达到了极盛。汉谟拉比在位期间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人类上古文明的标志性成就,并且用楔形文字勒石以传后世。1901年,法国考古队在埃兰古都苏撒遗址发现了记载该法典全文的石碑,法国考古队将原碑由伊朗运往欧洲,现藏于巴黎卢浮博物馆。
由于英国人罗林森破译两河流域楔形文字的成就最大,故英国人对《汉谟拉比法典》的翻译与理解应该具有最高的水准。笔者在学习西方语言,特别是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发现大量的英语词汇与汉字在发音、指义上能够相互对应,敏感地觉察到这是非同小可的大事。一直到十八世纪末,英国勋爵马嘎尔尼到中国给乾隆皇帝祝寿,中国都极少有人知道世界上还有英国这个国家存在,从文献记载上看,中英之间象法英那样进行文化交流以相互影响对方语言的古代历史根本就不存在。可能的推测是,在上古世界里,英国人的先祖曾经中华文明的洗礼,英语词是在用拼音的方式抄录上古单音节文字特别是古汉语文献,以致造成了英语与汉语词汇大量相通的问题(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根据历史考证,说印欧语系的英国人的先祖发源于欧亚草原,在小亚细亚及两河流域经受文明洗礼后,逐步迁移到英格兰群岛上的。以此推测,上古汉语亦曾是古代两河的主要语言之一,汉语可能是从两河流域迁移到黄河流域进而扩展到整个东亚地区的。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汉谟拉比法典》所用的语言应该跟中国古汉语极为相近,或者汉谟拉比本人就是中华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帝王,只不过是由于英国人把巴比伦语翻译成英语,再从英语翻译成现代汉语,造成了极大误会,导致我们中华后辈“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
2 汉谟拉比的真实身份
2.1汉谟拉比活动的大致年代
上个世纪末,我国政府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中华上古夏商周三代王朝进行了编年考证,并定名为《夏商周断代工程》。在研究夏商周年代问题时,国内的学者还旁及了同期的世界文明史研究,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历史研究所的吴宇虹教授发表了《古代两河流域文明年代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一文,提出两河年代史的高位、中位、低位纪年的问题。在国际上,比较权威的《剑桥古代史》采用中位纪年,而武汉大学已故世界史大师吴于廑教授编译的《世界史编年手册·古代和中世纪部分》(美国人威廉·兰格著)则采用低位纪年,中位纪年与低位纪年相差大致为64年。中位纪年,把汉谟拉比在位期定为1792—1750年;低位纪年,定汉谟拉比的年代为1728—1686年。对照同期的埃及文献,威廉·兰格认为低位纪年更说明问题。
2.2中华商汤活动的大致年代
非常有趣的是,中国古史对于周武王伐纣的年代大致有两种比较集中的说法,一种是汉代史学家刘歆在《世经》中提出的公元前1122年,一种是晋代史学家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提出的公元前1056年,两者之间的差距为66年。而对于周王朝之前的商王朝,《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三统历》说:“自(商汤)伐桀至(周)武王伐纣,六百二十九岁,故传曰殷,载祀六百。”(《竹书纪年》记载商朝从商汤始共立国四百九十六年,是夏代纪年与商代纪年错写一百年所致,商代纪年从商汤登天子位到商纣亡国,应该是五百九十六年,而夏代纪年为三百七十一年。详情不在此进行讨论。)如果刘歆的记载可信的话,从公元前1122年前推629年,是公元前1751年,也就是说商汤讨伐夏桀正好与世界史所载中位纪年中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大帝在位年代相同。即使按照皇甫谧提出的周武王伐纣在公元前1056年,则商汤王伐夏桀的年代应该是公元前1685年,与世界史中的低位纪年也能够比较好地的符合起来。商汤王在中华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是中华民族万古景仰的圣王。非常明显,汉谟拉比在上古人类历史上的地位也是独一无二的,能赶得上汉谟拉比的人类上古英杰,提不出太多来。那么,商汤跟汉谟拉比是一个人吗?司马迁的《史记》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商汤的活动年代,但对商汤的史事记载得比较详细,对两者进行比较,也许可以找出一些可以对应的史事来。
2.3汉谟拉比在位期间的主要成就
汉谟拉比是人类上古史最著名的伟大人物,通过考古发掘,找到了他所在时代的很多文献,世界古代史对汉谟拉比的记载也比较详细,按照刘家和主编的《世界上古史》将其主要成就罗列如下:
2.3.1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以中位纪年为准)
乌尔第三王朝的灭亡标志着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政治舞台上的终结。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里,美索不达米亚处于多国林立的列国时期。在这些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南部的伊新(Isin)和拉尔萨(Larsa),北部的埃什努那(Eshnunna)、马里(Mari)和亚述(Ashur),它们共存达二个世纪之久。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的首领之一苏姆·阿布,选择位于基什(Kiss)以西几英里、幼发拉底河左岸的一个城市作为都城,它就是后来闻名世界的巴比伦(Babylon)城。伊新和拉尔萨的长期征战,客观上为古巴比伦王国的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巴比伦的前五位国王花了将近六十年的时光积蓄力量,逐渐地控制了整个阿卡德(Aka-d)地区。公元前1792年,巴比伦出现了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汉谟拉比(Hammurabi,公元前1792—1750年在位)。
汉谟拉比从他父亲辛·穆巴里特手中接过的只是大约80英里长、20英里宽的小国,周围强敌林立。他首先致力于巩固内部、发展经济,积蓄了一定的力量后,才开始对外扩张。他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先承认亚述的统治,而与北方的马里和南方的拉尔萨结盟,灭亡了南方的近邻伊新。随后继续与马里修好,准备进攻拉尔萨。他帮助马里摆脱了亚述的控制,又于公元前1764年击败了马里的劲敌、经常入侵马里的埃什努那。次年,汉谟拉比打败了拉尔萨,之后,他立即挥师北上,征服马里,并于公元前1757年把马里这座一度繁荣的城市夷为平地。此时汉谟拉比的强敌只剩下亚述和埃什努那。他多次战胜亚述及其盟军,并占领其南部疆土,但未能征服之。在他统治的第38年,灭亡了埃什努那。至此,汉谟拉比创建了一个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奴隶制大国,两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统一。汉谟拉比自称“强大之王,巴比伦之王,阿穆鲁全国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2.3.2汉谟拉比的统治
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王具有绝对的权威,各种官吏由国王本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总督(现存材料较多的是涉及拉尔萨总督沙马什·哈西尔和另一职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纳姆的人的书信)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管理王室土地。例如在给沙马什·哈西尔的一封信中,汉谟拉比这样写道:“你先前获取的、现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尔·沙杜舒的土地——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请记录下他先前的俸禄田20布尔,并通知我——如果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记录下你手中现有的20布尔灌溉田,并通知我。”一位叫伊什米阿尼的人写信给汉谟拉比,状告沙马什·哈西尔剥夺了他传自父亲的田产,并给了另一人。汉谟拉比立即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曾几何时可以没收永久性财产?核查此事,如田产确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应把土地还给他!”汉谟拉比的中央政府组织情况,目前所知甚少。从材料看,汉谟拉比身边有一些官居要职(具体职位不详)之人,他们构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中较著名的是鲁·尼努尔塔。他不仅掌管王室事务,也负责公社事务,不单单是执行国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独立决定权。
汉谟拉比建立了严格的军事制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汉谟拉比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兵役制度,即王室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包括田园、房屋等),军人的财产受到保护。
汉谟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称为“天神安努与地神恩利尔所宠爱之人”,“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战神萨巴巴的堂兄弟”及“众神之王”,其权力得自享有统治全人类大权的马尔都克的神授。为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将巴比伦城主神马尔都克的地位提高到众神之上,同时为各城之神修建或重建庙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区居民在精神上的归附。
2.4商汤在位期间的主要事迹
《史记》对商汤的史事记载如下: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於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於百姓,百姓以平。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
成汤,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
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汤曰:“格女众庶,来,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女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众,女曰‘我君不恤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女其曰‘有罪,其柰何’?夏王率止众力,率夺夏国。有众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女不从誓言,予则帑僇女,无有攸赦。”以告令师,作汤誓。於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桀败于有娀之虚,桀饹于鸣条,夏师败绩。汤遂伐三飐,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汤既胜夏,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伊尹报。於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汤归至于泰卷陶,中纻作《诰》。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於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曰:‘不道,毋之在国。’”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咎单作《明居》。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
2.5两王生平的对比分析
世界各国语言对译时,有一条基本原则,是以音近为准对译人名及地名。同时,古汉字的发音是以两个熟字通过快速连读即反切的方式来标注生字发音的。比如,《说文解字》给汉字“太”标音时,以“徒、盖”两字来反切其音,“徒、盖”两字反切的发音可以是“太”字之音,也可以是“带”字之音,也可以是“快”字之音。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世界上古史》关于巴比伦王国文献中出现的人名与地名,再对应《史记》关于商汤史迹中出现的人名与地名,可以发现,两者非常贴合。
(一)两者之间的人名对比分析:
(1)汉谟拉比:可对应商天乙,两者发音极为接近。
(2)辛·伊丁拉姆:可对应伊尹或伊·阿衡。
(3)沙马什·哈西尔:可对应夏·革,沙马什可对写为夏氏,夏革是《列子·汤问》中的主要人物。
(4)恩利尔·沙杜舒:可对应领主(或侯)·有莘氏。
(5)鲁·尼努尔塔:可对应女鸠。
(6)伊什米阿尼:可对应咎单(发音为吉善)。
(二)两者之间的地名对比分析:
(1)Babylon:对应亳(殷),即商王朝的首都亳城,两者极为贴合。
(2)Isin(s):对应有莘氏。伊新王朝是建立于两河下游靠近巴比伦的伊新城的王国。伊尹原先是有莘氏的大臣,有莘氏被商汤击灭后,伊尹才出任商汤的辅政重臣之位的。伊尹在商王朝开国史上占有极为重要地位,汉谟拉比经常给他写信或传达政令可能是准确的。
(3)Eshnunna:对应昆吾氏。汉谟拉比是由近及远,由弱到强,各个击破各路诸侯及夏王朝,最后统一中华的。有莘氏被击败后,接着是昆吾氏。
(4)Larsa:对应夏(或有夏),即中华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夏王朝。(夏王朝的演变史不在此讨论。)
(5)Sushan:对应三飐,即古伊拉蒙(Elam)人的都城苏萨,是早期两河流域最重要的文明城邦之一,后为波斯帝国的首都。
(6)Elam:对应于鸣条。
(7)Ashur:对应顾(或周),与中华周王朝有极为重要的关联,暂且不论。
(8)Khorsabad:对应泰卷陶,是两河亚述城邦四大城之一。
(9)Mari:对应韦氏,即《诗经·商颂》颂扬商汤时说“即伐韦顾,夏桀昆吾”中的韦(氏)。
(10)Lagash:即两河城邦的重要邦族拉伽什,对应有娀(氏)。
(三)两者之间的衡量单位分析:
(1)20布尔灌溉田:实为20亩养老水田。
(2)1000库尔大麦:实为1000(由竹字头加甫加皿形成的一个汉字,上中下结构,音釜,是古代祭祀时盛食物的器具,长方形,有盖和耳。)大麦。
(四)武官称呼:VGVLA·MARTU,甲骨文中有类似于将军的“多马”一职,实为周代的司马。
(五)两者之间的主要功绩分析:
(1)军事统一事业:汉谟拉比从其父亲辛·努巴利特(即商汤的父亲主癸)手中继承的国土并不大,这跟孟子所说:“以德行仁者王,王不恃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的说法是相符合的。汉谟拉比生前东征西讨,为建立巴比伦帝国不遗余力。他生前征伐的诸侯国基本上可以跟商汤在位时征伐的诸侯国一一对应起来。汉谟拉比首先击败的是有莘氏,然后击败了昆吾氏,把夏王朝放到了最后的最重要的对手进行攻击。对于汉谟拉比击败拉尔萨(Larsa,即夏王朝)君主里姆辛(Rim·Sin,即履癸,即夏桀。以低年法纪年,则约于公元前1758—1699年在位)的史事,《剑桥古代史》有详细记述。
(2)政治建设事业:《世界上古史》对汉谟拉比的政治建设事业讲得比较详细,从《史记》描述商汤的政权建设上看,两者大致可以对应起来。特别是两者在任用大臣方面,手法几乎是如出一辙。汉谟拉比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一事,可以跟商汤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相对应。汉谟拉比常就国事写信询问辛·伊丁纳姆,实际上是商汤与其最重要辅政大臣伊尹在讨论国家建设的问题。这也说明了伊尹在中华历史上确实占有非常独特的地位,《史记》的记载是可信的。
(3)文化建设事业:《史记》中记载商汤时期曾有大量的《诰》、《征》等行世,但中华最古老的书籍《尚书》只记载《汤誓》、《仲虺》、《汤诰》三篇,而在《世界上古史》中则只提到了汉谟拉比写给大臣们的信,两者之间的文献资料可以相互补充。美国人威尔·敦安在他所著的《世界文明史·埃及与近东》第161页说:“汉谟拉比法典,系于1902年在Sushan出土,条文刻于绿玉圆柱之上。此绿玉圆柱,曾与纪元前1100年以战利品流入伊拉蒙。”按照《史记》的记载,则是商汤帝征服三飐(苏萨),俘厥宝玉(俘获其宝玉),让义伯、仲伯两人刻玉石作的《典宝》。
所谓的《汉谟拉比法典》,其实是商汤让义伯、仲伯刻所俘苏萨城邦的宝玉而作的《典宝》。
(4)商王朝的前期发展及后期演变:商王朝从其先祖后契开始,到帝纣被周武王剿灭,前后历经44君主,千余年的发展延续,考证起来极为困难,汉文献中记载的商汤与英语文献中记载的汉谟拉比是同一个人之后,中华夏、商、周历史问题就有可以牵引的总脉络,笔者已在《解码夏商周》一书中进行了总体上的解决,并且世界文明史的诸多问题亦要借助中华文明才能说明。不再赘述。
3 《汉谟拉比法典·序言》第一部分的英汉对译
The Code of Hammurabi
(商天乙)典宝
Translated by L.W.King
When Anu the Sublime,King of the Anunaki,and Bel,the lord of Heaven and earth,who decreed the fate of the land,assigned to Marduk,the over-ruling son of Ea,God of righteousness,dominion over earthly man,and made him great among the Igigi。 They called Babylon by his illustrious name,made it great on earth,and founded an everlasting kingdom in it,whose foundations are laid so solidly as those of heaven and earth,to destroy the wicked and the evil-doers; so that the strong should not harm the weak; so that I should rule over the black-headed people like Shamash,and enlighten the land,to further the well-being of mankind。
按《诗经.商颂》、《尚书·汤诰》古汉语行文方式进行翻译如下:
天命之那。那基之君。天地有亳。嗣帝命于猗(羿?)。授之于子契(或喾?)。治化生民。建万有之业基。
圣命之名。万民惟敬。谓之亳殷。奠土建社。其固其坚。雄于天地之极。
惟予小子。商之天乙。敬畏上帝。敢不领率祖业之基。
予祀夏社(神祗)。兼率虞夏之民。去秽除残。强弱不欺。恩泽万民。光照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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